南京市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2024)



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118-NJAC-G2024-0014 



项目名称: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1320000668382125D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97.80
574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
品牌(如有):
辰安
规格型号:
JY-ZNRQ50C
数量:
1105
单价:
520元/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步根、孙卫卫、刘景宁、邱云亮、刘伟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相应的标准计取,计捌仟陆佰壹拾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951967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
联系人:孔兰情
联系电话:13913334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兰情
电话:1391333482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8-NJAC-G2024-0014 项目名称: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18-NJAC-G2024-00141.2项目名称:东坝街道“安心用气工程”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预算金额:66.3万元1.5最高限价:66.3万元1.6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1.7合同履行期限:100天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3.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投标人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进行投标报名、接受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1)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4.1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4.2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3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开启;5.1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不予接收。7.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爱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联系人:孔工电话:139133348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工电话:139133348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2、定义2.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工程。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建设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投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招标文件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招标代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6.5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7.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相应的标准计取;该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投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8.3评委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投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9、投标文件组成9.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9.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商务条款偏离表》;(6)★开标一览表;(7)合同条款;(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投标人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报价应包含与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投标人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中注明。12.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需求、义务、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和时间进度安排,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一旦成交,费率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2.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12.6《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5、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6.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人19、开标19.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9.2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9.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9.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9.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只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0、评标20.1评标组织20.1.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1.2评标委员会由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方式抽取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0.2评标程序20.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限额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10)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1)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等。20.2.2特别说明20.2.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0.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0.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4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3评标方法和标准20.3.1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服务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服务得分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确定。20.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20.3.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1、确定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服务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服务得分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确定。21.2中标人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21.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预算金额2%向招标代理缴纳罚金,并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一条第8款情形,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投标人诚信档案记录。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1.5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1.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3.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5、询问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2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传真件与快递件不予受理)。采购信息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5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1个工作日。26.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投标人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6.3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6.4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投诉质疑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如投诉查无实据,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一条第13款情形,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投标人诚信档案记录。28、诚实信用28.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8.2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8.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服务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服务得分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确定。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价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2位)30 技术2.1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0分;打★号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打▲号为重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2.5分,扣完为止。202.2整体建设方案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含项目组织机构、安装调试、质量保证以及平台方案):(1)整体建设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2分;(2)整体建设方案较为完整、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9分;(3)整体建设方案包含基本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分;(4)整体建设方案简单、笼统,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3分;(5)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12服务3.1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具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需具有程序员(高级)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IT服务工程师(ITSS)。项目经理每具备一个证书得2分,共6分。注:上述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63.2项目团队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需具备高级网络工程师、低压电工证书、软件设计师、高级IT运维工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项目团队成员每有一个证书得2分,共10分。注:上述人员,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03.3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含培训计划、人员安排等):(1)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合理的得 6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培训计划、人员安排较合理的得 3分;(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基本合理的得 1分;(4)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性,不得分;6业绩4.1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07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能够反映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履约能力5.1履约能力投标人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二级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5.2履约能力平台所采用的云服务商取得CAICT(中国信通院)认证的云服务安全能力(弹性云主机)、混合云应用服务(容灾备份)、云堡垒机能力,每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中国信通院出具的检验或评估证书)35.3履约能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数据共享开放后台管理系统、市域治理“放管服”综合研判平台软件、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软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合计100说明:1、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年检或换证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关资质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核实,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5、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后的平均值为汇总值。(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一、项目概况:采购燃气泄漏报警器1105个,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二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标准,并具有现场声光报警、报警信号远传至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该项目含施工安装、项目三年维保服务、三年平台服务、信息费。二、产品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燃气泄漏探测报警器1105套2管理平台1个三、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燃气泄露探测报警器序号名称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实质性要求★1、产品需符合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要求,并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2非实质性要求1、探测气体:丙烷2、传感器寿命:5年3、工作电压:AC220V 额定功率:2、管理平台序号名称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实质性要求2非实质性要求1、平台必须包含政府监管端,企业安全管理端,用户端3端。(提供系统演示)2、平台应提供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功能,多维度对可燃气泄漏的报警数据进行统计,通过动态图表的形式综合展现可燃气体泄漏的报警趋势、泄漏原因、报警区域综合排名、各类用户泄漏报警的情况,以及实时报警的数据信息。(提供系统演示)3、平台应提供对设备终端告警功能,对设备故障报警数据进行统计,通过动态图表的形式综合展现设备故障的报警趋势、故障类型、故障设备区域综合排名、各类用户主题故障设备报警的情况,以及实时报警的数据信息。(提供系统演示)4、平台应提供智能监测分析功能汇聚系统中所有安全报警数据,实现报警数据的监测分析。以可视化图表展示报警数量、报警类型、报警时间分布,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并通过完善的报警处置流程,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置,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系统演示)5、平台应提供报警档案管理功能为用户企业单位提供报警信息化档案管理工具,针对历史气体泄漏报警、可进行处置归档管理,对报警处置事后分析报告管理,加强规范气体泄漏处置及应急规范要求。(提供系统演示)▲6、平台应提供设备运行7×24小时人工监测值守服务,实时监测可燃气监控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发现泄漏报警,自动通过电话、短信、小程序及时向用户发出通知提醒。(需进行现场演示)▲7、平台应为每个设备提供商业综合责任险,解决设备损失、第三者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赔偿、诉讼赔偿等问题。(提供不少于10份设备购买证明以及保险公司合同证明)▲8、平台必须通过国家三级等保(提供***等保证明)▲9、平台必须具有百万真实设备接入能力(需进行现场演示)▲10、平台必须具有城市生命线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真实对接案例,需提供平台使用界面截图并加盖甲方和厂家公章)▲11、供应商所提供平台能够实现全区统一管理,与其他街道管理平台无缝对接。该平台能够统一纳管供应商安装的所有燃气报警器,实现分级管理。(需进行现场演示)四、项目工期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安装到位提请验收。交货地点为项目所在地。五、付款方式: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2025年7月1日之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5%,余款于2026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投标人:(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号公开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乙方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二年保修。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公开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2025年7月1日之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5%,余款于2026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代理单位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投标人):(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公开招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服务名称:。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为元人民币。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标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在“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里填“是”或“否”。2、《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目录四、报价表格式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投标报价(万元)备注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填写“是”或“否”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投标人名称:(盖章)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偏离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服务方案及详细说明服务方案及详细说明目录九、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24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困难户燃气泄漏报警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