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灾害防治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GXZC2024-C2-004940-GXXZ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648276(元)
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52号龙达物流二期A座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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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本项目清理坡面9478㎡,钻孔锚杆18576.9 kg,喷混植草防护生物(厚度10cm)9951.9㎡,镀锌铁丝网10425.8㎡,坡面削土挖方1137.4m3,拆除旧钢筋砼框架8.0 m3。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黄俊洪
赣236201420154298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振武(自行抽取),龚济杰(自行抽取),韦斌(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费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53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网上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广西钦州市南珠西大街65号       
联系方式:0777-2831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03、2705-2711室      
联系方式:0777-388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艳腾
电 话:0777-388166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89.2K

8.5-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560.0K

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的(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8人,营业收入为5609万元,资产总额为514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15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编号:GXZC2024-C2-004940-GXXZ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编号:GXZC2024-C2-004940-GXXZ)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4-C2-004940-GXXZ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1651673.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G35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K682+000~K688+000段灾害防治工程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清理坡面9478㎡,钻孔锚杆18576.9kg,喷混植草防护生物(厚度10cm)9951.9㎡,镀锌铁丝网10425.8㎡,坡面削土挖方1137.4m3,拆除旧钢筋砼框架8.0m3。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651673.00元合同履约期限:工期9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应满足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9年6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9年6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含有边坡挂网防护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或三级公路以上(含三级)路基路面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3.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类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9年6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9年6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含有边坡挂网防护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或三级公路以上(含三级)路基路面工程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3.4拟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保证金方式:可以采用支票、电汇、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时,竞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标时,竞标人须提交保函原件核查,否则,竞标无效。)采用电汇、转账、汇票形式交纳的,竞标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户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钦州分行帐号:7178999910130000452812.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中心—项目采购):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gx;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地址:广西钦州市南珠西大街65号项目联系人:覃强项目联系电话:0777-28319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03、2705-2711室项目联系人:梁艳腾联系电话:0777-3881668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0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是否允许转包和分包:不允许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设置竞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01月至竞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01月至竞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拟担任本项目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该项目经理于2024年01月至竞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必12.1.1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该技术负责人于2024年01月至竞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历表;附拟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2024年01月至竞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12.1.2响应处理)8.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上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件和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对应采购需求的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1.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应当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文件,否则磋商无效。☑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28.1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方式的,自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从成交人的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及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递交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联系电话:0777-3881668,通讯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03、2705-2711室。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服务费概不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应向成交供应商追偿,采购人无需承担责任。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费收取。G.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污染、破坏被群众向政府、主管单位投诉或被环保、水利部门责令整改的,处1000元/次。h.由于承包人原因违反7.3等条款造成交通堵塞,堵车30分钟至60分钟的处3000元/次,堵车60分钟至二小时的处5000元/次,堵车二小时至三小时的处1万元/次,堵车三小时以上的处每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1万元,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J.劳务人员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向项目法人报备的,处500元/人次。22.2发包人违约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参考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竞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建设内容: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己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终止。10.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11.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详见合同签署部分,该送达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函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法律文书、司法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年月日年月日账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开户名:开户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编:地址:地址:(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单位章)(盖单位章)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仲裁委或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司法诉讼文书。任一方或法院按照约定送达地址邮寄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或签收之日或拒收之日即视为已送达(以日期更早者为准);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信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各方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承诺承担签收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协议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名:,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行:账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两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7)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8)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四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13)承包人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4)承包人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5)承包人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5.本合同正本—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害防治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