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系统升级中标结果公示(西南科技大学2024)
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项目
二、项目编号:SWUSTCG2024XC-JC35
三、采购人:西南科技大学
四、釆购结果:
成交供应商: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144800.00元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蒋涛(评审专家)、文建斌(评审专家)、邓涵(采购人代表)。
六、采购人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联系人:邓老师(采购需求咨询),段老师(采购合同咨询)
联系电话:13778123687(采购需求咨询),0816-3588081(采购合同咨询)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廖老师0816-2779007
注:参与磋商供应商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逾期不予受理。请成交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西南科技大学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评审报告.pdf
附件2: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磋商报告项目名称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SWUSTCG2024XC-JC35SWUSTCG2024XC-JC35SWUSTCG2024XC-JC35SWUSTCG2024XC-JC3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1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2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3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排序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报价(元)供应商1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4800.00144800.00供应商2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149300.00149300.00供应商3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48900.00148900.00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1111原因1111本次磋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本次磋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本次磋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本次磋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本次磋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是否小终止原因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排序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总得分总得分第一名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77.00277.00第二名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43.30243.30第三名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227.51227.51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顺序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报价(元)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萌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4800.00144800.00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48900.00148900.00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汉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149300.00149300.00磋商小组(签名)专家:V采购人代表:组长:磋商小组(签名)专家:V采购人代表:组长:磋商小组(签名)专家:V采购人代表:组长:磋商小组(签名)专家:V采购人代表:组长:磋商小组(签名)专家:V采购人代表:组长:监督人员(签名):之监督人员(签名):之监督人员(签名):之监督人员(签名):之监督人员(签名):之日期:2024年08月19日日期:2024年08月19日日期:2024年08月19日日期:2024年08月19日日期:2024年08月19日项目名称: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SWUSTCG2024XC-JC3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西南科技大学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附表二、总则三、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五、磋商会议六、成交事项七、合同事项八、磋商纪律要求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中小企业申明函六、首次报价和承诺七、服务应答表八、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十一、最后报价表十二、质疑及投诉函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评审一、总则二、磋商程序三、综合评分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五、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六、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南科技大学委托,拟对“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WUSTCG2024XC-JC352.项目名称: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就业系统升级项目3.采购人:西南科技大学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三、项目概况:为了响应和贯彻教育部关于青年人才就业的工作部署安排,计划将现有的就业信息系统增加AI简历评分、岗位模型画像、AI模拟面试、职业生涯规划预约咨询平台四个模块,在此基础上购买与就业系统配套使用的模拟面试亭3台,通过推动一系列平台建设、资源对接、求职服务和条件保障措施,建设采购人学校智慧求职一体化服务平台。(具体详见第四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西南科技大学(http://www.swust.edu.cn/)、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c/)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第1页(一)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方式: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名称、拟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2)远程获取方式:将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名称、拟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获取磋商文件费用转款截图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839690033@qq.com)并致电0816-2779007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悉后远程提供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收款单位: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绵阳科创园支行银行账号:123927261698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至2024年0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联系方式第2页采购人:西南科技大学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联系人:邓老师(采购需求咨询),段老师(采购合同咨询)联系电话:13778123687(采购需求咨询),0816-3588081(采购合同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邮编:621000联系人:薛先生电话:0816-2779007第3页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5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无效。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是否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竞磋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逾期提供、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成交金额)的5%交款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至采购人。收款单位:西南科技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西南科技大学支行账号:22-240901040000456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采购人已委托项目全部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全部完成资产入库之日起30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根据成交供7履约保证金应商实际履约情况(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应包括履约验收结果不合格或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注:成交供应商若提供保函的,须能在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进行查询。8供应商询问、质疑或投诉1.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函后3个工作日进行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进行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注:供应商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进行非正常质疑、投诉或举报,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9不予聘用的情形中介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聘用其从事中介服务:1.近三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2.近三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市国资委或出资企业不良通报或作出禁用限制的;3.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三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5.所提供的中介服务业务年限已连续满3年的,原则上不得再聘用其从事中介服务;6.存在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10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审的依据。2.磋商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磋商文件磋商须知附表为准,如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1其他说明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意思表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并纠正磋商文件中的错误。但是,供应商不得就属于保密内容(比如:供应商报名情况、如何编制响应文件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咨询。12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3采购代理费遵循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在对应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下浮25%计收[即实际收费金额=标准收费金额*(1-25%)],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6页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及定义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南科技大学。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本次磋商的竞磋人是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竞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2.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4、相关费用、采购代理费遵循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在对应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下浮25%计收[即实际收费金额=标准收费金额*(1-25%)],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绵阳科创园支行银行账号:123927261698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第7页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4同一母公司的2家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5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8页第五章评审一、总则1.1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二、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第45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告知参加该项目的竞磋人。2.3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2.3.1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2.3.2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3.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3.4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3.5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磋商文件明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的除外);2.3.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2.3.7法定代表人参加未提供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的;2.3.8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磋商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2.3.9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2.3.10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2.3.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3.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2.3.13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磋商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2.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2.3.15不同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报价的;第46页2.3.16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2.3.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3.18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的;2.3.19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作无效竞磋处理或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第47页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竞磋人的最后报价是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费、利润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竞磋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整个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2.5.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供应商最后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上的报价、修改或涂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摁手印)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6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参照评分标准中“①审计业务实施方案;②内部质量控制;③审计工作经验;④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现场主审情况”4项评审项依次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第48页(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第49页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7)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2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三、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备注报价30分以满足采购需求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最后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技术服务响应情况18分1.标的物1(就业系统升级服务)共23项服务要求,供应商完全满足上述技术服务要求参数得8分,每有一条技术服务要求不满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2.标的物2(模拟面试亭)共36项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完全满足上述技术服务要求得10分,每有一条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总体分析及服务方案14分1.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应包含:①项目背景、②项目意义、③项目实施必要性、④项目效果预估。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符合实际需求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由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项目总体分析及服务方案14分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内容描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内容相互矛盾,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夸大其词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扣1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应包含:①人员配置、②实施计划、③进度安排。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符合实际需求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由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内容描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内容相互矛盾,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夸大其词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保障及承诺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①响应时间;②现场服务能力;③质保措施;④服务支持保障能力;⑤网络安全)进行综合打分:以上内容要求全面、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全部提供的得20分。每有一项单项服务承诺缺项或漏项扣4分。每有一项单项服务承诺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内容描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内容相互矛盾,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夸大其词未结合本项目实际。)的,扣2分,分扣完为止。类似业绩6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取得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业绩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注:类似业绩是指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当中任意一种标的物的采购项目业绩。供应商应提供类似业绩项目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清晰可辨,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同一个项目分年签订合同的只算一个业绩。供应商综合实力12分1.具备在运行的企业自有招聘平台,如APP、公众号、网站、小程序等,每个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需提供平台链接、平台主体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明,1级得1分,2级得2分,3级及以上得4分,需提供备案证明,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4分。3.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书,1个得1分,最多得2分。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第51页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五、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52页第六章合同(草案)服务采购合同甲方:西南科技大学,签订地点:四川绵阳乙方:,签订时间:2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西南科技大学)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条款的特定信息由技术协议说明,技术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二、服务费用本合同服务费用(含税):,元三、服务期限1.服务地点:西南科技大学校内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2024年月日—2025年月日。四、付款方式五、知识产权第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二,除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第三,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第四,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违约责任第53页西南科技大学,合同编号: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若提供的设备(或者服务)出现与投标文件不相符合的,采购人将通过合法专家或第三方合法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达不到指标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合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采购人将依法上报同级财政部门。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七、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九、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七份(需求部门二份、中标人二份、业务归口部门一份、招标与采购中心二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予以解决。十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西南科技大学(合同章):,乙方:(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学院(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联系人:段老师联系方式:0816-3588081,电话:手机:,手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地址:邮政编码:621010,邮政编码: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西南科技大学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2240901040000456,账号:第5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系统升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