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段设计中标结果公示(伊宁市农业农村局(伊宁市乡村振兴局)2024)
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LYZ2024-23
二、项目名称: 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北郊路与安全路的地区文体局集资建房A座二层商业房
报价:1045000(元),报价:3.48(%)
94.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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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
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
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施工图阶段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的勘察(测)设计内容和工程量、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业主完成有关部门对技施设计文件等批复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20天(日历日)内完成成果报告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勇,刘新生,贺云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28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联系方式:1339999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雅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综合楼805号
联系方式:15894103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婷
电 话:15894103112
附件信息:
137)招标文件.pdf585.1K
中小企业声明函91.5K
项目编号:YLYZ2024-23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伊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马荣电话:13399995920招标机构名称:伊犁雅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婷电话:15894103112日期:2024年8月第一章邀请函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书(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概况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LYZ2024-23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68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施工图阶段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的勘察(测)设计内容和工程量、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业主完成有关部门对技施设计文件等批复工作。标项名称:数量:1预算金额(元):1068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施工图阶段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的勘察(测)设计内容和工程量、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业主完成有关部门对技施设计文件等批复工作。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20天(日历日)内完成成果报告。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售价(元):0元/本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宁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联系人:马荣电话:13399995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伊犁雅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综合楼805号联系方式:15894103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婷电话:158941031121适用范围项目编号:YLYZ2024-23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投资金额3000万元4采购人名称:伊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马荣电话:133999959205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伊犁雅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94103112联系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综合楼805号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1.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需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4.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6.提供本单位2024年近6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2024年近6个月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采购内容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施工图阶段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的勘察(测)设计内容和工程量、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业主完成有关部门对技施设计文件等批复工作。9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后20天(日历日)内完成成果报告;10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068000元10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68000元(建设总投资的3.56%);此费率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敬请供应商注意!注:以经审计后的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为本工程的设计费用结算价。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2、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推广电子保函)。单位名称:伊犁雅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006022009200717778行号:10289800220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写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做无效投标处理。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投项目对应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随响应文件一起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政采贷/电子保函”模块,即可在线完成电子保函的申请。若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政采云金融服务专属客服,电话:400-903-9583。)4.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注: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上任意一种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跨行等因素导致的延迟到账情况,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敬请注意!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30(北京时间)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15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16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付款方式项目获得审批,项目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开17付款方式工后支付到合同价的50%,项目完工支付到80%,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的20%。18报价说明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9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政采云专家库中抽取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政采云专家中随机抽取。20招标文件发放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20日10:30(北京时间)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2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30(北京时间)25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6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6形(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质疑函的时限: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714467592@qq.com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伊犁雅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94103112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综合楼805号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9补充说明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二、(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29补充说明(4)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如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3、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4、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6、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7、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0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打印)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1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农、林、牧、渔业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筑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建筑业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建筑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批发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批发业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批发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零售业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零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仓储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仓储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邮政业中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邮政业小型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邮政业微型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住宿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住宿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住宿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餐饮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餐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餐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物业管理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物业管理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本单位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本单位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本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本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单位的产品(包括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近三个月依法为安置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标准,本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本公司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伊宁市农业农村局)的(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七连段防洪工程(137+250~140+250)段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158.62万元,资产总额为827.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8月1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农、林、牧、渔业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筑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建筑业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建筑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批发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批发业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批发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零售业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零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邮政业中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邮政业小型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邮政业微型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住宿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住宿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住宿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餐饮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餐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餐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经营型企业。型企业。经营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经营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经营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物业管理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物业管理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工程段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