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基础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2024)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40529104651-15121424
二、项目名称: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
3999228.00元
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万德路52弄38号
9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
管道、雨水井、污水井、格栅池等养护服务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境保护的方式实施工程养护承包
本项目养护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远,陈霞娟,潘立,潘为平,曾朝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992.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锦绣路3215号
联系方式:021-5019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方式:32173675、32173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宏亮、曾倬
电 话:32173675、32173615

附件信息: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09.1K

附件信息: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pdf2.3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7:20

评审专家名单
刘远,陈霞娟,潘立,潘为平,曾朝芹

总中标金额
¥399.9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宏亮、曾倬

项目联系电话
32173675、32173615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锦绣路32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50193699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2173675、32173615

小文TT9.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3人(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营业收入为71706.6349万元,资产总额为108577.438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8月13日20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407036003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项目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7月总目录投标邀请书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27第三章服务要求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36第五章各种格式41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52第七章评标办法60i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407036003投标邀请书1投标邀请书日期:2024年7月22日项目编号:24070360031.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服务内容: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预算编号:1524-000111444预算金额:401.7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401.74万元本项目养护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2.若投标人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市政基础养护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7月22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3)近三年(从2021年7月22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2(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4年7月22日18:00:00至2024年7月29日23:59:59时(北京时间)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在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完成网上招标文件获取后,需于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以下简称官网)在线信息登记。(1)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注册时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盖章扫描件,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在线信息登记。(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在线信息登记流程。若公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领购资料的(资料格式可从公告附件下载),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当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4-1会议室(同时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6.兹定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00时,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4-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遣授权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上网设备出席开标仪式。7.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锦绣路3215号联系人:俞老师电话:021-50193699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邮政编码:200040联系人:樊宏亮、曾倬电话:021-32173675传真:021-62791616邮箱:fanhongliang@shabidding.com34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40703600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分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人须知10一、总则101适用范围2招标人和招标机构3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5质疑二、招标文件116招标文件的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8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9投标语言10投标文件的构成11投标函12投标报价13投标货币14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20投标截止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五、开标与评标1923开标24资格审查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626投标文件的澄清27评标办法六、授予合同2028合同授予标准29资格复审30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中标通知书32签订合同33履约保证金34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2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26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招标项目采购服务名称:2024年~2025年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22招标人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锦绣路3215号联系人:俞老师电话:021-5019369932招标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邮编:200040联系人:樊宏亮、曾倬电话:86-21-32173675传真:86-21-62791616邮箱:fanhongliang@shabidding.com48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51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60000元;其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其收退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投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2407036003”)。特别提醒: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办理线上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400-881-7190咨询),否则投标人将被上海政府采购网视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8.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719.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人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还应递交纸型投标文件(1正4副)以及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投标人应保证纸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719.1施作出响应性说明的,或者经评委评审后被认定为所作出的响应性说明明显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的,则对应的评审内容不得分。服务团队配置0~10(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数量及名单(须提供服务团队在投标人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者模糊不清的不得分),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职责分工、姓名、年龄、学历、职称(如有)、从业经验和业绩说明,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养护机械配备0~15投标人拟投入的养护机械配置清单及数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投入的养护机械配置清单及数量优于招标要求的得15分;投入的养护机械配置清单及数量满足招标要求的得10分;投入的养护机械配置清单及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得0分。相关承诺0~10(1)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人所有的服务要求。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或者不满足要求的则不得分。(2)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相关承诺0~10供的得5分,不提供或者不满足要求的则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0~10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所提供的合同须体现工作内容和签订日期,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则得0分。附件二:采购合同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之规定,本项目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73—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书。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浦东新区2.3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4—,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甲方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合同签订且当年预算下达后,乙方每完成一个季度养护工作或者每完成一次寒暑假养护工作的,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7.2.2付款条件: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经考核合格。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若甲方逾期支付资金,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到期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另外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75—8.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4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服务需求进行调整,可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调整。8.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76—,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违约责任12.1未按合同规定每季度及寒暑假及时完成相应养护工作,乙方将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五的合同违约金。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77—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4.4如甲方逾期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追究相应违约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78—,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贰)份,一份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补充条款[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_1]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79——80—,其他信息:1.报名时间:2024-07-22至2024-07-29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百分比:10%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4.开标一览表周浦中学等44所学校市政基础养护服务包1最终报价(总价、元),—8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