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4)



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HKJ-2024-06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编号:PHKJ-2024-06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海南应测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5号楼318A-6
911101085658407447
13321107896
82.8
96.67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海南应测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2.8
96.67

2
北京华图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83.9
80.54

3
北京图拓扑科技有限公司
83.5
74.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付永燕,张建根
采购人代表:于家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242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医院东侧

联系方式:022-6036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

联系方式:022-85231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艳

电 话:022-8523176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型企业.jpg

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HKJ-2024-065普华华科斗技PHKIPUHUATECHNOLOGY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6-第三部分磋商须知-12-第四部分合同草案-27-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63-第七部分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65-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PHKJ-2024-065二、项目内容: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3、项目预算¥84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1.现场获取:请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前往获取,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2.网上获取:(1)请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HKJ-2024-065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487(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填写好的文件领取登记表(PDF格式)和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hkjyxgs@126.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获取文件+供应商名称。(3)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四)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时30分。(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三)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磋商须知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时30分。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王老师(二)联系方式:022-85231760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医院东侧(三)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四)联系电话:022-60365662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1.邮政编码:3003802.电子邮箱:phkjyxgs@126.com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4.服务热线:022-85231760(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3.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487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人:刘老师2.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医院东侧3.联系方式:022-60365662(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8月09日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税费及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最终优惠价格。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服务期或费用索赔。4.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服务要求1.服务地点: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由于其自身原因其人员受到意外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一切责任;由于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导致采购人及其它外来人员意外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其相应经济责任。(三)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90天。(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6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磋商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2)磋商保证金递交至:单位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487注: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或出具,并注明用途、项目编号(备注:PHKJ-2024-065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如需开具保证金收据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持交纳保证金的相关证明资料到代理公司开具。(3)供应商最迟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账,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或相关证明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交纳、未按指定方式交纳。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磋商结束后,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对磋商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响应、废标或因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除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磋商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②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③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④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同时将磋商保证金凭证(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交予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的,还须提供收据原件或对开收据,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三、技术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三)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四)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项整体服务方案评价、人员配备及职责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培训方案、应急预案评价、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评价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五)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四、磋商程序(一)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获取磋商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组成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携带全部纸质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参加磋商。(三)磋商步骤1.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代理机构将要求各供应商就其全部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递交后至响应文件开启前密封是否完好、有无被拆封的痕迹进行核查、确认。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开启前,代理机构将再次要求各供应商就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有无被拆封的痕迹进行核查、确认。)2.供应商资格审查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采购人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阶段。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供应商主动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审查时不予承认。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注意事项(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须分阶段提交响应文件(1正2副)和电子版2份(U盘或光盘),供应商须按照“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中“C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部分由供应商自行拟定。纸型均须采用A4纸型,装订方式胶装,每一页均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第七部分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中全部内容;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装并密封,封面注明所含内容明细,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二)其他1.响应文件开启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3.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4.响应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该阶段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特别提示: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或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第三部分磋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办理。(5)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磋商。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加磋商提供服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4.8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合格服务5.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代理服务费用6.1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成交供应商须交纳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电汇至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待到账后可凭汇款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及代理费发票。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费率收费:成交金额(万元)服务招标20(含)以下一次性收取3000元20-100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3000-1000)万元×0.25%=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5=11.95万元6.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8.询问与质疑8.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磋商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8.4质疑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依法处理。8.6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电话:022-022-85231760,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8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其他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磋商文件说明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磋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项目需求书(7)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8)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10.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只允许一种服务应答,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以邮件的形式将更正公告发至供应商邮箱。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应答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4.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并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应答,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应答;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应答,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响应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磋商报价16.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磋商报价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18.响应文件18.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详细描述;(2)逐条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并按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应答的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响应文件中服务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中所列要求。供应商应注意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4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8.5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19.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20.响应有效期20.1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磋商书中应答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响应文件格式》和《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1.4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2003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1.5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21.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正本或副本。D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共两部分,分别编制、装订,并按要求密封。各阶段电子文件(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夹于各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密封成一包,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密封成一包,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最终提交的响应文件为两个包。22.2供应商应在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人章。22.3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2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文件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22.6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提交,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4.迟交的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25.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5.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25.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E评审26.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7.磋商小组27.1磋商小组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询。27.3如果出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27.4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8.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资格审查。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资格审查内容:(1)供应商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28.2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8.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响应文件开启以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响应文件有效。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中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响应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3)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的;(6)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7)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响应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8)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9)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内容或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2)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响应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响应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28.5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6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7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格。供应商若不接受此价格,其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29.响应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供应商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供应商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9.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详见第七部分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磋商结果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期间及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成交供应商的产生和确定3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4.成交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服务期结束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本合同为参考文件,具体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本项目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签订。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合同编号:采购日期:合同签订地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PHKJ-2024-065)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付款方式:。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留存壹份,供方留存壹份,送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响应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技术和商务等文件。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及任何与报价相关的内容或暗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目录格式(供应商自行编制)(一)资格审查部分1、2、3、…….(二)技术部分1、2、3、…….(三)商务部分1、2、3、…….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我单位承诺此次响应属于非联合体参加磋商,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磋商,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供应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复印件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5:磋商书致: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6.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响应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9.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6:服务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备注123456789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     (四)..... ......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偏离说明指磋商文件要求与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8: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条款需逐条应答)1(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2.......3.......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偏离说明指磋商文件要求与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3.供应商在上表的响应文件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9: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评审原则及评审方法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至少需包括评分办法中所有主观分评审项要求的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拟投入设备/工器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工器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备注123…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从业年限资格证书拟任职务备注123…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真诚磋商承诺书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无质疑;2.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价格包含所有完成此次项目采购任务所需要一切费用;4.我方承诺一旦成交,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条款,不以任何原由对成交价格提出异议;5.在响应文件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采购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6.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7)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等相关材料。特此承诺。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监狱企业(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维实景制作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资料2.其他附件18业务提示函为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以下内容供投标人了解。“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投标人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附件19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响应日期: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2、所有价格应按磋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目录格式(供应商自行编制)(一)报价部分1、2、3、…….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交付服务总价及服务期分别为服务总价: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服务期为: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 序号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磋商总价备注合计大写:小写: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报价分项一览表附件3-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期限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所投总价:元注: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第6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项目背景由于湿地面积大,管理难度高,需要一种直观、立体的三维模型来辅助管理工作的开展。通过建立三维模型,可以真实地呈现湿地的地形、地貌、植被等信息,提高工作人员对湿地生态环境状况的了解程度。同时,三维模型还可以与监测设备及设施进行关联,实现对其位置、状态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借助三维实景技术,工作人员可以更加直观地进行监测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减少查找和核实位置等所需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三维模型还可以进行空间分析和模拟,为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维实景建设对于七里海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及监测管理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供可视化工具辅助监测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自然保护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本项目计划对七里海核心保护区内90平方公里区域完成三维模型制作。二、采购内容和要求序号名称技术要求(一)外业工作1外业像控点测量像控点测量是通过测量摆放在地面的像控点来提高无人机数据的精度和准确性,可以为后续应用提供基础数据和支撑2航飞数据获取确定航摄比例尺、航高、航摄范围,进行空域申请/协调及前期准备工作,确定飞行路线3航摄实施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出发前进行所有飞机的测试。在飞行基地进行试飞,确保机身、飞控、数据、相机等均为正常状态,根据飞行环境确定飞行次数(二)内业工作1数据检查核实基础资料等文档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核实倾斜航空影像数据是否满足项目最终成果范围的需要2航飞资料的整理对外业飞行原始相片、镜头相机参数进行整理3空三加密建立连接点和连接线、控制点坐标、GPU/IMU 辅助数据的多视影像自检校区域网平差的误差方程,通过联合解算,确保加密结果的精度4模型生产实景三维模型生产通过对无人机航拍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生成高精度的三维模型(三)质量要求:(1)三维模型成果质量满足CH/T9015-2012《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生产规范》的质量要求,地面分辨率为0.05米,成果数据应满足的质量要求:质量元素具 体 要 求完整性1、三维模型数据要素全面完整,不应有遗漏和冗余;2、不同类型、不同细节层次数据的拓扑关系应完整、正确。位置精度及表现精细度包括平面精度、高度精度、地形精度、DOM精度、模型精细度、纹理精细度,应符合CH/T 9015-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生产规范》的规定。现势性应按需求定期或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保持数据的现势性;逻辑一致性1、三维模型数据在遵循的概念模式规则上应具有一致性;2、三维模型数据存储的数据格式应具有一致性;3、三维模型数据空间位置应具有拓扑一致性。(2)影像质量色彩模式:根据生产使用数据源的不同,数字正射影像图的色彩模式为彩色,彩色影像为8位(比特)。色彩特征:整个图幅内的影像都应反差适中,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灰度直方图一般呈正态分布。影像缺损:避免出现因影像缺损(如影像的纹理不清,噪声、影像模糊、影像歪曲,错开。裂缝、漏洞、污点、划痕等)而造成的无法判读影像信息和精度的损失。第七部分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1.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纪律(1)评审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审现场。(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审过程。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4)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5)评审工作完成后,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审现场,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6)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工作人员同意。3.评审过程的保密(1)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4.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要求》。评审采用百分制,各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最终报价最低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见下表)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0分)分值1价格(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评审价=最终磋商有效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32分)分值1供应商实施能力评价供应商自 2021 年1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过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业绩2分,最高6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日期;62拟投入人员评价拟投入服务人员应提供服务人员姓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在此基础上:(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得3分。(2)项目技术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人证书复印件得2分,最高得8分。113项目需求书响应性(1)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5分。(2)项目需求书响应出现负偏离且经过磋商小组认定为非重大偏离的,每条扣1分,最低为0分。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标注偏离项。15第三部分 主观分(58分)分值1整体服务方案评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外业像控点测量、航飞数据获取、航摄实施、数据检查、航飞资料的整理、空三加密、模型生产等内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4分;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2人员配备及职责方案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及职责方案包含配备人员岗位数量、配备人员分工、配备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4分;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障目标、保障机制、过程管理、质量承诺等内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4分;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4培训方案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范围、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团队组成及相关资质等内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4分;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5应急预案评价提供应急预案,至少包含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具体的响应时间、适用本项目的处理方式及其详细流程。应急预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满足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满足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6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项目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人员保密管理方案等内容。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满足采购需求:8分;满足文件要求,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满足文件要求,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8合计100分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的(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维实景制作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海南应测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981.10万元,属于(小业收入为164.21万元,资产总额为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三维实景制作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