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共照明设备维修 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2-TZTY-C2024-0018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备维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4403006785687756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
97.33(均分制)
2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1年
项目经理:董祥宽
执业证书信息:粤144201720185173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烁、严志辉、丁小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363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通州区
联系人:徐军
联系电话:13862839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51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13-865160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备维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612-TZTY-C2024-0018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2024年07月07日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邮政编码:226300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总目录采购代理编制人:采购代理:(公章)2024年月日采购人审阅人:代建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审阅人:建设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采购代理编制人:采购代理:(公章)2024年月日采购人审阅人:代建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审阅人:建设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第1章磋商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道路照明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2-TZTY-C2024-0018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总预算370万元,最高限价37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1年。7.项目类型:工程。8.所属行业:建筑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精神执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2.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2.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国信CA全省通用。南通地区“CA数字证书”的办理:南通市政务中心四楼,电话:18951314963。2.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024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磋商供应商保证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6.本次采购项目需提交最终报价。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通州区新金东路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13-861019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联系人:俞先生联系方式:0513-865160663.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9-86722801、0519-867228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363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标文件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表。(1)供应商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磋商文件、答疑及各补充通知为依据。(2)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将维护区域内的路灯以及对应的电缆、架空线、控制箱、检修井、路灯杆(除LED灯具和高压钠灯光源、电器外)等配套设备(含非正常损坏的风险因素)维护维修费用进行报价,其应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保修、利润、保险、规费、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3)涉及在国道、省道及城区道路、绿化带内的开挖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手续,缴纳费用等,业主仅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应考虑此类相关的费用。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4)本磋商文件项下的合同报价方式采用维修维护固定总价报价。上述报价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需完成的工作),以及为工程的正常维护、维修及安全施工、试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5)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包含税金,其他所有税费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供应商所报税率一旦确定,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6)供应商在磋商前须踏勘现场(电话联系:0513-86521542),了解工程详细概况,采购人提供的现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7)照明设施设备在日常运行安全及其它施工的安全措施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履约保证金32.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成交金额的4.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32.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中标人凭项目最终竣工验收证明书,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保证金退款单(加盖中标人公章),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服务单位已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递交申请,甲方迟于约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周甲方应付给乙方未退还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应退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33.标的物的追加: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4.1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4.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城区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二、工程承包范围通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辖的照明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清单三、合同履行时段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四、质量标准由甲方按照《通州区道路照明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考核评分标准》对照考核。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元;承包人开户银行:帐号: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分四次付款,按季(每3个月)结算一次,第一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0%,第二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0%,第三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5%、第四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不计息)。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如下:组成合同的文件有:(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1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参照国家推行的示范文本,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条款。1.2发包人:是指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在该合同成立后依法取得该发包人继承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承包人:是指中标单位及在该合同成立后依法取得该承包人继承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5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8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9维修、维护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0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2、合同文件的解释2.1当合同文件内容不相一致或含糊时,应按协议书中约定的顺序去解释;对按照上述顺序解释发包人承包人仍有分歧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2当发现合同文件对该工程中的有关事项未作规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另行订立协商条款,作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但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的事项,适用江苏省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的规定。3.3本工程适用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本工程所在地地方性标准、规范。标准、规范的提供、份数、时间:发包人承包人各自使用的各自准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承包人在3天内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4、图纸4.1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4.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壹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4保密要求及其它: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图纸的保密工作。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发包人派驻的代表5.1发包人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5.2本工程中,发包人履行合同的代表的姓名:,职务:业主代表,其职权为:施工组织设计(维修维护方案)的审核、施工现场管理、维护费考核确认、工程款审核。5.3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通知。5.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6、项目经理6.1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6.2承包人就本工程指派的项目经理姓名:,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相关内容有:资质等级、证书号、职称。6.3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6.4项目经理按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维修、维护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项目经理不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含维修、维护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的,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6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下列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提供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配合现场情况排查了解,保障项目的实施,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工作。(2)及时交办需增加照明项目的相关手续、项目的施工监管、签证、确认等事项。(3)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及其费用:无。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应按下列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养护单位必须在城区范围内有固定或租赁的经营场所(含可容纳工程车辆停放、路灯维修材料堆放的场地及值班人员办公场地),需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土地证,至少一处。(2)承包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发包人及其它管理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许可证、车辆准运证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向业主代提供一辆项目专用巡查车辆,包含运行费用。(4)除提供该项目的全体人员的养老保险外,购买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并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供证明文件,人员必须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报业主单位认可,在岗人员电工证、特种车辆操作证等原件需交由业主单位保管。不提供者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的合同。(5)照明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维护、数字城管及群众来电来访责任范围内设备的及时检修。8.2承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项目部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序号人员最低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备注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任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安全员1安全员C证4维护电工6持有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同时持有高处作业证人员5高空作业车人员2持有高空作业车操作证[或持有起重机司机(新Q2或旧Q8)] ,同时持有机动车 B2 证及以上6值班、巡查人员4持电工证(2名)C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2名)7资料员1具有资料员证书注: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必须提供2024年1月---6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等的人员不予认可),所有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任职;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须提供省级应急管理厅(或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分别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驾驶员须提驾驶证、高空作业车操作证。项目部车辆、器具最低配置要求:注:(1)投入的机动车辆如是投标人自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车辆若为转让过户车辆,则在本项目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完成转让过户的,视为自有车辆,否则不予认可);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等的车辆不予认可。序号车辆最低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备注1高空作业车2投标人自有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不小于16米)不少于2辆。提供车辆高度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出具相关高度证明、车型参数与高度对照表、车辆铭牌、车辆使用说明书等。(招标人将对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2防撞车1不低于80Km/h防撞车。提供车辆防撞等级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相关参数照明、车辆铭牌使用说明书等。3运输车辆1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不少于1辆。4巡查车辆2投标人自有巡查车辆(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或小型越野客车)不少于2辆。其中一辆业主巡查专用。5常用器具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表、万用表、发电机(8KW及以上)、电镐、电焊机。每种设备至少1台序号车辆最低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备注1高空作业车2投标人自有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不小于16米)不少于2辆。提供车辆高度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出具相关高度证明、车型参数与高度对照表、车辆铭牌、车辆使用说明书等。(招标人将对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2防撞车1不低于80Km/h防撞车。提供车辆防撞等级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相关参数照明、车辆铭牌使用说明书等。3运输车辆1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不少于1辆。4巡查车辆2投标人自有巡查车辆(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或小型越野客车)不少于2辆。其中一辆业主巡查专用。5常用器具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表、万用表、发电机(8KW及以上)、电镐、电焊机。每种设备至少1台(2)投入的机动车辆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机动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出租方,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出租方名称必须一致。(3)器具设备需提供设备照片及发票:如是自有的,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投标人;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出租方。三、维修、维护9、路灯维修维护要求:(1)养护单位车辆及人员必须24小时全天在岗并接受业主单位的日常管理,在中标后一周内辆工程车必须安装GPS车辆定位系统(巡查车不需要)供业主随时定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维护范围及承接任何合同以外的其它工程,发现一次扣除当月10%的维护费,累计达三次以上的业主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养护维修内容为除变压器、三遥控制设备外的所有路灯照明设施。主要包括:定期巡视,检查路灯供电线路、控制箱、路灯杆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修复和处理各类灭灯、设备缺陷故障,更换设施设备,除LED灯具、高压钠灯光源、电器和甲供外(材料以旧换新,缺少按新材料赔偿)其它材料都由养护单位提供;保证亮灯率在99.5%及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8%及以上(详见月度考核标准)。(3)市政中心按月进行考核,实行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就合同内容进行考核检查。检查亮灯率为承包总数100%,检查设施维护完好率不少于承包总数的30%,设施检查随机(或抽签)确定。考核结果将作为每季度支付维护费的依据。(4)养护范围内的照明设施被盗由养护单位承担损失,养护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特殊情况不能修复需向市政中心书面说明情况,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交通事故、施工、第三者人为损坏路灯照明设施等类似情况,由养护单位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复,费用由养护单位向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追偿,无法追偿的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6)发生自然灾害(如冰雹、台风、暴雨等)造成照明设施损失的由采购方承担。(7)对照明设施的金属外壳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试并出具报告形成台账,杜绝因照明设施金属外壳漏电造成伤害事件,同时对测试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确保重要节假日、创卫城市等活动中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且亮灯率达100%,做好活动期间安全保电工作。(9)建立管辖区域照明设施详细的分布图,建立养护维修档案。(10)因政府建设需求,管辖区照明设施需迁移、拆除,路灯杆每处不超过3根以上及相应管线调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0、积极配合市政中心安排合同以外突发事故、抢险、各项重要活动、应急任务,养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提前到位、临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各项突击任务,产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合同外增加部分费用由采购方承担。配合发包人完成包干区域的相关的工作。四、质量与验收11、工程质量1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维修更换灯杆及电缆线等设施的规格标准必须与原先相一致,业主、监理签字认可,未经过确认视为不合格,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约定由有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1.3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通州区住建局。11.4承包人的考核未达标违约:若考核连续2次不及格,则发包人有权中止承包合同,费用按实结清,同时作为不良记录存档,承包人以后不得参加通州区类似工程招投标,没收履约保证金。11.5在养护周期内月考核得分均在95分以上的,能积极配合中心完成交办的其他项目,市政中心可根据需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与养护单位续签次年养护合同,最多续签2次。五、安全、文明施工12、安全施工12.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工作人员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2.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电工证、高空作业证),合同签订时人员必须送业主备案,不能冒名顶替,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进行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12.4承包人应委托本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并支付相应费用,自觉服从管理监督,按照安全监督部门要求,切实做好工程、车辆机械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12.5承包人要认真做好车辆机械的保养维护工作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车辆机械不得带病作业,不得违规操作,杜绝机械和车辆事故。12.6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责任,除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外将终止履行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2.7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3、施工噪声工程维修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必须满足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法规要求。在选择施工设备及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必须考虑由此产生的噪声标准及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噪声超标扰民事件,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发包人予以配合。14文明施工14.1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应按照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等问题造成发包人被他人索赔,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14.2施工场地使用和管理场地一经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本合同实施全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施工管理,对场地的安全保卫、精神文明、环境卫生、污水排放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负全责,对施工场地内的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有全部的管理责任,并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5、合同价款及调整15.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已在协议书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15.2本合同价款维护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15.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施工中人工工资、燃料、电力等价格不予调差。16、工程款支付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分四次付款,按季(每3个月)结算一次,第一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0%,第二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0%,第三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5%、第四季度支付合同维护金额价2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不计息)。16.2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中标人凭项目最终竣工验收证明书,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保证金退款单(加盖中标人公章),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服务单位已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递交申请,甲方迟于约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周甲方应付给乙方未退还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应退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七、材料设备供应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期间所更换的一切材料必须应与现场的材料相匹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为淘汰产品,必须征得发包方认可后,进行更换产品品种,最终效果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但合同价不作调整。八、违约责任、索赔、争议18、违约责任18.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8.2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按应付工程款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18.3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考核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返工直至达合格要求,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18.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9、索赔19.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调整的要求。19.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9.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19.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18.3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0争议20.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本工程所在地即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21、工程分包21.1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22、不可抗力22.1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洪、震、飓风等自然灾害。2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23、保险23.1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3.2承包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如未缴纳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24、担保24.1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本合同之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4.5%:其中:含质量保证金为3_%,含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5%,农民工保证金按《南通市通州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进行交纳,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前汇至招标人指定收款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25、合同解除25.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5.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5.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6、合同份数2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壹份。26.2本合同副本肆份,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叁份,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南通市通州区市政中心照明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内容考核标准评分方法亮灯率有大面积熄灯或连续5盏以上不亮的,发现1处扣3分亮灯率养护路段亮灯率≥99.5%。亮灯率每低于标准0.1%扣 2 分亮灯率建立健全巡视巡修制度,每月有工作计划及每天对承包的路灯进行巡视、巡修。每周至少对所有路灯设施循环、周期性巡视、巡修1遍,巡修原始记录,每月30日前上报。查资料,每少一项记录扣1分设施完好率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发现1处扣1分设施完好率灯具引下线、灯杆内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层老化开裂,发现1处扣1分设施完好率灯杆、灯架无倾斜、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包封完整。发现1处扣1分设施完好率所有路灯设施开启时间亮灯正常并保持最佳状态(三遥系统故障除外)。 发现一处扣 1 分设施完好率灯杆、控制箱,接地电阻≤10Ω 。不达标每处扣 1 分设施完好率井盖板完整,无缺失,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电缆接头无泡水。发现一处扣 2 分设施完好率控制箱零部件存在锈蚀、裂缝、伤痕、开关不灵活或漆皮脱落大于10%,门锁缺失,门打开等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设施完好率控制箱内线路和电器元件应布局有序、排放整齐,定期打扫无灰尘。发现一次扣1分设施完好率路灯灯杆或路灯专用控制箱表面有大面积贴商业广告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扣1分。及时修复率养护单位必须保证车辆人员24小时待命,确保及时处置路灯故障及突发性事件,。发现无人值班或无人接电话的一次扣1分及时修复率因线路造成故障造成路灯成片或大面积不亮一般故障在24个小时内解决,如无特殊情况超时。每一起扣2分及时修复率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抢险等类似情况,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未达要求的一次扣5分及时修复率因维修材料、人员、设备缺少准备不充分,造成维修不及时,一次扣4分及时修复率接到12345、数字化城管、市民热线等方面的投诉电话,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内修复、或没有修复,再次被投诉。一次扣5分;及时修复率因路灯维护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住建局形象的。一次扣10分安全生产未经区市政中心同意,白天违规送电维修或超时间送电检修。每次一次扣2分;安全生产高架道路、快速化道路施工除安全标志外、未增设防撞缓冲车辆。一次扣5分安全生产由于养护不当造成造成交通事故、施工、第三者人为损坏、被盗窃等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损失性维修的,养护单位必须立即修复。根据损失情况扣1-5分安全生产未遵守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989-2007、江苏省高、低压电气装置规程、江苏省电力用电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未取得相应操作证件人员进行施工或使用证照、保险不全的车辆;每月不少于一次职工安全培训记录;使用工具检查记录台帐记录一次扣2分安全生产养护巡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车应保持工作状况良好,作业时车辆周边应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维修工具、设备完整无损,无安全隐患。每项扣1分安全生产养护单位在其养护范围内,若发现有偷电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市政中心,并拍摄照片保留证据。未及时发现被市政中心检查到、或被群众举报。一次扣2分安全生产养护单位要不定期的对灯杆、控制箱等有漏电可能设施进行检测,看是否有漏电现象,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并造成后果。养护单位承担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直接取消养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考核办法考核检查由区市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区市政中心、监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区市政中心每月组织进行考核,每3个月考核汇总后分值作为维护经费发放及扣款的依据。三、考核奖惩办法1、月度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以上(含90分)为合格,得分95分以上兑现当月全额维护费,得分90-94分每扣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1%;得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低于合格分扣当月维护费用10%。2、养护单位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90分,市政中心所有权取消其养护承包合同,并且不得参加下一轮路灯养护项目的投标活动。3、在养护周期内月考核得分均在95分以上的,能积极配合中心完成交办的其他项目,市政中心可根据需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与养护单位续签次年养护合同,最多续签2次。四、考核要求(一)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即时记录。打分时按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归入相应条款打分,扣分一般不超过标准得分。(二)对管理标段内出现的问题,经指正后不及时整改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市民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除了按规定直接扣分外、另加倍扣分。(三)维护情况对照百分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基准分为90,达到基本分的为合格,95兑现当月全额维护费;低于95分的,每少1分扣减当月维护费1%;低于合格分,扣当月维护费用10%。在上级检查考核中被扣分或新闻媒体、群众举报曝光的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除考核扣分外罚款1至5万元。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则终止承包合同,费用按实结清(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作为不良记录存档,以后不得参加通州区类似工程招投标。(四)承包方应于每月初将当月工作计划及上月完成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区市政中心照明管理科,同时建立完整的维修技术档案,填写维护日记。(五)为确保维护质量,承包方要落实专人进行巡查管理,全天候作业。承包方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管理,应及时向区市政中心汇报并进行处理。(六)承包方在养护期间,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施工人员、行人、车辆以及其他人员财产损害。若因承包方操作或维护不当造成人身及其它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七)承包方如连续2次不能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未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维护工作,区市政中心将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区市政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八)管护期间如发生事故或投诉,由承包方承担。(九)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对各承包区域内发现的问题置之不理、无中生有或夸大事实,如有此现象发生,乙方有权向市政中心或住建局举报,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核资格。附表1:考核表考核表年月日序号项目检查项目名称扣分原因扣分备注一亮灯率一亮灯率一亮灯率二设施完好率二设施完好率二设施完好率二设施完好率三及时修复率三及时修复率三及时修复率四安全生产工作四安全生产工作四安全生产工作四安全生产工作五考核得分:六其它罚款考核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考核意见附表2:考核付款申请表年月至月考核付款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单位:元单位申报情况考核月份月维修维护费考核得分考核应扣费用其他应扣费用实际应申请费用单位申报情况年 月单位申报情况年 月单位申报情况年 月单位申报情况合 计单位申报情况收款人全称: 单位申报情况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申报情况负责人/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付款单位审核意见业主代表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付款单位审核意见监理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付款单位审核意见科室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付款单位审核意见主任室意见:审核人: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结报,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业务科科。第四部分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凳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乙方原因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的,安全保证金将被全部扣罚,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各执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第五部分廉洁协议甲方:立协议单位:乙方: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风气,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开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发包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2、养护维修内容本工程的养护维修内容为除变压器、三遥控制设备外的所有路灯照明设施。主要包括:定期巡视,检查路灯供电线路、控制箱、路灯杆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修复和处理各类灭灯、设备缺陷故障,更换设施设备,除LED灯具、高压钠灯光源、电器和甲供外(材料以旧换新,缺少按新材料赔偿)其它材料都由养护单位提供;保证亮灯率在99.5%及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8%及以上(详见月度考核标准)三、养护维修范围通州区范围内、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辖的所有的照明设施设备(如下表,详细表格供应商在附件中下载),具体以现状为准。通州区照明设施设备统计表序号道路名称起——始配电箱、箱变数量高压钠灯数量LED数量道路路灯数量序号道路名称起——始配电箱、箱变数量高压钠灯数量LED数量道路路灯数量1运盐河路金霞路-湘江北路084842运盐河路湘江北路-牡丹江路68861543牡丹江路096964玄武湖路061615珠江路21002106碧华东路03993997银河路2223926148澜沧江路048489扬子江路027027010湘江南路0171711洞庭湖路0404012金桥路032032013天玺路0343414南湖东路0404015岷江路0141416朝霞东路025825817西湖路0757518双霞路0232319东湖路0434320太湖路0373721康宁路71289922德艺路0141423德慧路0252524湘江北路025125125杏园路4215319526正德路0404027成贤路0323228指月路0151529崇德路0585830弘德路0555531效贤路0333332尚德路碧华路向北未算0696933厚德路0686834敬贤路0484835学贤路0202036行根路10011821837盛江路14203438金霞路088088039古盐路043443440希望路江海大道-古盐路069969941新世纪大桥0505042新世纪大道32410843243交通路2163024644古沙路11025036045为民路022022046建校西巷461047通掘路19213032248北洋桥0151549新园路2883650翠安路2602651学林路3485152新市巷0191953东市街0141454朝阳路0323255石江公路北段0868656石江公路南段通启路-通州大桥024024057平海公路西亭-S225029429458江通线018418459平五路036636660刘桥镇区0474761G204034434462兴五公路0535363沿江公路023223264江堤北路(华沙大道)0222265华沙路0141466象屿路0191967明德路0535368瑞城路0252569韩通路0262670洋兴公路如东-四安镇区242024271洋兴公路四安-包家桥37276472渔湾中路021521573青年东路南通界-G345444244674金川大道(东)757515075华润路0242476桂花路7807877竖石路2302378新金路049249279清河路25638880大庆路0717181虹南路0666682德清路08883345南段龙盛大道-姜张南79384345国道-A龙盛大道-渔湾路139285南湖西路2502586通海路0848487师范桥0393988希望巷90989建设路023223290北川门东巷90991北山巷10283892剧场巷04493龙富巷0101094公园路0424295五一支路0181896启德路04497虹西巷2402498双皮桥路0161699翰学路12012100洋海线希望路-八总沿桥0188188101洋海线八总沿桥-骑岸镇区1430143102洋海线骑岸镇区04040103东社镇镇西路01919104东社镇友谊路03030105东社镇水厂路01919106东社镇区人民路099107老机场路04747108兴亭路01414109亭西大道08888110掘金线洋海线-十八总岸头0107107111掘金线十八总岸头-G22802626112翠园路40118158113煤球厂路606114朝阳公寓小游园03535115市民广场04040116车塘口巷099117光明路G228-海二线0172172118光明路二甲镇区0196196119海二线海门-通吕公路126120袁天线海门-通吕公路213121东通线二甲镇区-G228250122通吕公路海门-扬子江路499123北二线通吕公路-金三线0169169124北二线(北)金三线-海五线304125G228唐洪路口-如东562126G228通吕公路-唐洪路口369127G228海门-通吕公路386128金三线东杨港-北二线路口9292129忠孝园金三线-忠孝桥62130东社镇区北二环-金三线东56131新平海公路庆丰路口-通州湾开发区448132通州湾庆丰路口-通洋高速出口655133平海公路东润丰物流公司-洋海线(八总洋桥)70134二爻镇区北二线-二爻镇区东街57135海五线(十总-二爻)二爻镇区西街-G228149136骑十线G228-骑岸东街165137骑石线(骑四线)骑岸东街-G345238138海五线(骑岸-石港)骑石线-石港派出所西东新桥311139五总镇区海五线-如东62140金马线五总镇区北-如东72141龙盛大道交通路-S2251503142朝霞路S228-希望路502502143文博路碧华路-朝霞路12144南山路新金东路-大庆路33145转河路老通掘路-翠园路33146青年巷3147报社巷5148菜场巷10149培英巷1818150生资巷12151财通巷5152鹤颈湾巷10153金苑巷4154菜园巷12155花行桥路12156卫生新村24157秀水华庭24158教育局宿舍楼6159华德天赐园10160杏林新村16161桃花源后宿舍楼7162城中花苑 自来水厂宿舍楼21163城中花苑(河东)24164煤球厂 13165城中花苑 肥牛12166花行桥新村37167佳苑西区 河东21168佳苑东区24169金翠小区15170南山新村 东区18171南山新村 西区21172翠园新村23173商业新村10174四方花苑8175市委新村29176交通新村2177安康小区11178中心横河景观 河南,河北,河东156179金霞路两侧景观0180第一集贸市场楼上及过道12181老市中学校广场2318260路车站3183松龄巷9184通广小区文峰后面6185南山庙11186苏通线大桥至红绿灯70187温州路石江南路-姜张线68188姜张线姜灶-小海87189金川大道西段G345-石江南路37190江海明珠广场6191金浩路青年路-川叠路150192川叠路金川路-金浩路62193工农北路幸福路至城北大道60194江平大道车站西大道-安泰小区378195李平线286196东沙大桥沿江公路-大桥178197沁园路碧园路-清河路24198八角亭小区131199万达花苑19200金鑫公寓17201八角亭路14202金南新村42203金和小区61204锦绣花苑18205纺织新村13206师范小区66207新怡花苑22208银河公寓支路4209华德苑银河西路-世纪大道5210通州花苑11211世纪花苑12212富贵花苑18213交通路停车场8214建工新村14215虹南小区19-20楼4216虹南村6组10217双皮桥北村18218虹西巷97#1-35219为民路462#1-26220虹桥北村13221虹桥南村20222富港路S225-渔湾路口970223石新线洋兴公路-新联加油站256224角通线海五线-白蒲237225225国道江海高架-如东界1368226通刘公路221227人民东路石江南路-通盛高架940228青年东路G228-G345518229洋兴公路江海高架-富安桥168230洋兴公路四安镇区126231金富路银河西路-延寿路128232延寿路竖石河路-金富路116233三姓街毓秀山路-金洲路35234拖桥路竖石河路-金富路37235金洲路银河西路-古盐路152236毓秀山路银河西路-龙盛大道134237金虹路银河西路-张园路108238张园路毓秀山路-金富路71239钟秀东路希望路-跨线桥51724080路停车场12241南通世纪大道金浩路-通盛高架1353242绿博园人民路至绿博园门口26243华欣路14244江海大道高架1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1标894245江海大道高架2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2标898246江海大道高架3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高架桥标67736044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7条。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2、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3、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5、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6、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7、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1、商务技术标评审(分值70分)2、价格标评审标准(分值3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细则分值一、价格标(30分)1.1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30二、商务技术标70分)2.1安保措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安保措施方案,安保措施方案主要包括:(1)安全教育、(2)安全隐患排查、(3)安全防护用品配置、(4)带电作业、(5)高空作业等,方案中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得 1 分,全部提供得5分;除对方案完整度打分外,对方案其他方面进行评价:方案从实际出发,完全符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强、实施性强,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方案从实际出发,较符合项目需求,有一定针对性、实施性,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得2分;方案出现偏离实际,存在明显不符合项目需求,针对性低、操作性低,措施明显不科学不合理,得1分;82.2维护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维护方案,维护方案主要包括:(1)应急处置方案、(2)抢险方案、(3)预防性维修方案、(4)日常巡检方案、(5)大修等方案等,方案中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得 1 分,全部提供得5分;除对方案完整度打分外,对方案其他方面进行评价:方案从实际出发,完全符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强、实施性强,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方案从实际出发,较符合项目需求,有一定针对性、实施性,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得2分;方案出现偏离实际,存在明显不符合项目需求,针对性低、操作性低,措施明显不科学不合理,得1分;82.3服务保障(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情况,服务人员情况,服务实质性内容及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分,要求服务承诺细致,服务体系完备,服务便捷,响应时间迅速,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完善。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2.4人员配置方案(一)(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或机电)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或机电)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3)本项目配备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的相关资格证书,本项得分为1分,须提供人员名单,缺一人,本项不得分。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社保的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该项不得分62.5人员配置方案(二)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工人中:(1)同时具有高空作业证和焊工证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2)同时具有高空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8分;(3)高空作业车操作员:持有机动车 B2 证(及以上)驾驶证,同时持有高空作业车操作证[或持有起重机司机(新Q2或旧Q8)],每有1人得 2分,最高得 6分。备注:须提供人员名单,人员身份证、操作证证书,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社保的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该项不得分。162.6机具设备配置方案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器具设备中:(1)具有登高作业车18m以上每有一台得3分(如是租赁的得1.5分)、16米及以上每有1台得2分(如是租赁的得1分),16米以下每有一台得1分(如是租赁的得0.5分),最高得8分;(2)具有巡查车辆(皮卡或轿车或面包车)每有1辆得0.5分(如是租赁的得0.25分),最高得2分;(3)防撞车每提供一台得2分(如是租赁的得1分),最高得4分;(4)汽车起重机8吨及以上(或正装随车吊3吨及以上)每提供一台得0.5分(如是租赁的得0.25分),最高得1分;(5)运输车辆(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每提供一台得0.5分(如是租赁的得0.25分),最高得1分;(6)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表、万用表、钳形表、发电机(8KW及以上)、电焊机等设备,每提供一项得0.5分(如是租赁的得0.25分),最高得3分;【1、配备的车辆需提供车辆照片、发票、车辆行驶证:如是自有的,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投标人,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出租方,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出租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2、器具设备需提供设备照片及发票:如是自有的,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投标人;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出租方;否则不得分。】192.7业绩投标人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否则该项不得分】62.8投标人荣誉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担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 1 个得 2分,满分4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仅计一次分,并以最高得分计分。注:(1) 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及网上公示链接。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 奖杯、奖牌、奖状;(3)“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 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 “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3、其他(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抽签决定。(2)对评委的评分计取平均值后(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评标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4)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5)成交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取消成交人资格。(6)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需将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纸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部人员及项目部车辆、器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部人员配置表、项目部设备配置表,表格格式由磋商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自行确定),具体要求见下表;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磋商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10)磋商响应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附件)。项目部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序号人员最低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备注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安全员1安全员C证4维护电工6持有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同时持有高处作业证人员不少于6名。5高空作业车人员2持有高空作业车操作证[或持有起重机司机(新Q2或旧Q8)] ,同时持有机动车 B2 证及以上6值班、巡查人员4持电工证(2名)C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2名)7资料员1具有资料员证书注: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必须提供2024年1月---6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等的人员不予认可),所有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任职;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须提供省级应急管理厅(或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分别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高空作业车操作证、起重机司机(新Q2或旧Q8)。项目部车辆、器具最低配置要求:注:(1)投入的机动车辆如是投标人自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车辆若为转让过户车辆,则在本项目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完成转让过户的,视为自有车辆,否则不予认可);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等的车辆不予认可。序号车辆最低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备注1高空作业车2投标人自有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不小于16米)不少于2辆。提供车辆高度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出具相关高度证明、车型参数与高度对照表、车辆铭牌、车辆使用说明书等。(招标人将对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2防撞车180Km/h防撞车。提供车辆防撞等级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相关参数照明、车辆铭牌使用说明书等。3运输车辆1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不少于1辆。4巡查车辆2投标人自有巡查车辆(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或小型越野客车)不少于2辆。其中一辆业主巡查专用。5常用器具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表、万用表、发电机(8KW及以上)、电镐、电焊机。每种设备至少1台序号车辆最低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备注1高空作业车2投标人自有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不小于16米)不少于2辆。提供车辆高度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出具相关高度证明、车型参数与高度对照表、车辆铭牌、车辆使用说明书等。(招标人将对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2防撞车180Km/h防撞车。提供车辆防撞等级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相关参数照明、车辆铭牌使用说明书等。3运输车辆1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不少于1辆。4巡查车辆2投标人自有巡查车辆(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或小型越野客车)不少于2辆。其中一辆业主巡查专用。5常用器具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表、万用表、发电机(8KW及以上)、电镐、电焊机。每种设备至少1台(2)投入的机动车辆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机动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出租方,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出租方名称必须一致。(3)器具设备需提供设备照片及发票:如是自有的,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投标人;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出租方。二、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提供材料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三、价格文件1、开标一览表(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附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格式附件如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磋商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响应人:__(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磋商响应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磋商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_(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采购人):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采购人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磋商响应函(采购人):依据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磋商响应报价包括不限于设备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交通费、食宿、等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方承诺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磋商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开标一览表磋商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磋商编号: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磋商响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特此声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照明设备维修 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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