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2024)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SCG2024000145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A
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138999.68

A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9449.44

A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139700.12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A
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138999.68

A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9449.44

A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139700.12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3层 中标(成交)金额:1138999.68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计划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马峦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常健丽、丁妍妍(组长)、潘晓彬、查前舟、汤小峰;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8931071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联系方式:28379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8931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89217072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后面附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8月22日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2:招标文件.zip

附件3: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附件4:PSCG2024000145-A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附件6:投标文件.zip

附件7: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深圳交易集团开标一览表包号:PSCG2024000145-A包名: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报价(元)开标备注1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39700.122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9449.443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138999.68开标时间:2024-08-1913:30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PSCG2024000145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候选中标供应商不进行排名)。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1价格价格价格101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532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21项目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包含以下内容:(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设想;(2)服务模式;(3)整体运作规划;(4)项目管理措施。(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22管理方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式、管理机制、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包含以下内容:(1)管理方式;(2)管理机制;22管理方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2(3)管理流程;(4)工作计划。(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23项目实施方案7(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需包括以下四点:(1)保洁服务方案;(2)安全保卫、停车场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方案;(3)建筑物本体及机电设备设施的管理方案。(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7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24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33(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并根据以下情况打分:(1)项目重点分析;(2)项目难点分析;(3)相关应对措施;(4)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5本项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方案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2)服务团队配置方案;(3)人员管理措施;(4)人员培训计划。(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6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4(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承诺;2、与后续服务公司的交接承诺;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二)评分依据: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7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方案33(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评价,需包括以下八点:(1)停电应急处理措施;(2)停水应急处理措施;(3)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措施;(4)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措施;(5)群体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措施;(6)消防事故;(7)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8)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措施。(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1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8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1111(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打分:1.具有管理学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5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机电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0分;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5分;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颁发的弱电系统工程师(高级)专项技术证书的,得20分;5.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的,得15分;6.具有2年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经验,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15分。以上六项累加计分,满分100分。(二)评分依据:(1)社保: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供审查;(2)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信息、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落款日期)作为得分依据,若合同无法体现该人员为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合同甲方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加盖合同甲方或被服务单位的公章或业务章)。(3)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4)其他证书: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③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99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818(一)评审内容: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打分:1.保安班长(1人),本项最高27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为管理学类)的,得5分;(2)具有四级(或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7分;(3)具有退伍相关证明的,得4分;(4)具有助理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员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的,得6分;(5)具有红十字会或急救中心颁发的救护员证的,得5分。2.保洁班长(1人),本项最高20分:(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3分;(2)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6分;(3)具有协会颁发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培训结业证书的,得6分;(4)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的,得5分。3、电工班长(1人),本项最高33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分;(2)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5分;(3)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6分;(4)具有三级或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9分;(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颁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专项技术证书的,得9分。4、消防值班员(1人),本项最高20分:(1)具有二级(或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0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得10分。同一人不得重复担任多个岗位,1-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社保: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2.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3.其他证书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③保安员、电工、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综合实力综合实力综合实力323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31同类项目业绩11(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本项目的建筑面积,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1716㎡,且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保安和保洁和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即可,文字描述可以不完全一致)】,且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即该评价体系的最高评价等级)。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0分,最高100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31同类项目业绩11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建筑面积、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3.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证明文件的内容须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2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11(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1)具有质量管理类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类认证证书;(3)具有清洁服务类认证证书;(4)具有物业服务认证证书;(5)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类体系认证证书;(6)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8)具有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以上任意一个证书得13分,满分100分。不能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同时提供:(1)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2)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证书编号一致的且显示为有效状态的截图);2、以上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333企业获奖情况企业获奖情况1010(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获得过区县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得40分;2.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服务有关优秀或先进服务单位荣誉的:①荣誉为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每个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60分;②荣誉为市级单位颁发的,每个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③荣誉为区级单位颁发的,每个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本项①-③最高得60分。1-2项累计得分100分,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标准计分。(二)评分依据:1.需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且具有颁发部门盖章的荣誉或奖项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所获得荣誉需体现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若荣誉未体现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还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4诚信情况诚信情况诚信情况54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4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10-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list.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3.2.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44-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45-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采购公告中的技术支持电话。如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协助上传,但上传过程中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仍无法上传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46-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47-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48-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续期的通知》(深财规〔2023〕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49-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50-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财政部门规定提交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财发保〔2022〕2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所列情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51-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质疑咨询电话:0755-89217072。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2-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53-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PSCG2024000145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候选中标供应商不进行排名)。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部分5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包含以下内容:(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设想;(2)服务模式;(3)整体运作规划;(4)项目管理措施。(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2管理方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式、管理机制、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包含以下内容:(1)管理方式;(2)管理机制; (3)管理流程; (4)工作计划。(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3项目实施方案7(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需包括以下四点:(1)保洁服务方案;(2)安全保卫、停车场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方案;(3)建筑物本体及机电设备设施的管理方案。(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7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3(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并根据以下情况打分:(1)项目重点分析;(2)项目难点分析;(3)相关应对措施;(4)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5本项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方案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2)服务团队配置方案;(3)人员管理措施;(4)人员培训计划。(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6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4(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承诺;2、与后续服务公司的交接承诺;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二)评分依据: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方案3(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评价,需包括以下八点:(1)停电应急处理措施; (2)停水应急处理措施;(3)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4)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措施;(5)群体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措施;(6)消防事故;(7)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8)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措施。(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要求得10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加0分。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11(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打分:1.具有管理学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5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机电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0分;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5分;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颁发的弱电系统工程师(高级)专项技术证书的,得20分;5.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的,得15分;6.具有2年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经验,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15分。以上六项累加计分,满分100分。(二)评分依据:(1)社保: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供审查;(2)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信息、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落款日期)作为得分依据,若合同无法体现该人员为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合同甲方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加盖合同甲方或被服务单位的公章或业务章)。(3)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4)其他证书: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③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9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8(一)评审内容: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打分:1.保安班长(1人),本项最高27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为管理学类)的,得5分;(2)具有四级(或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7分;(3)具有退伍相关证明的,得4分;(4)具有助理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员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的,得6分;(5)具有红十字会或急救中心颁发的救护员证的,得5分。2.保洁班长(1人),本项最高20分:(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3分;(2)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6分;(3)具有协会颁发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培训结业证书的,得6分;(4)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的,得5分。3、电工班长(1人),本项最高33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分;(2)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5分;(3)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6分;(4)具有三级或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9分;(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颁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 专项技术证书的,得9分。4、消防值班员(1人),本项最高20分:(1)具有二级(或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0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得10分。同一人不得重复担任多个岗位,1-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社保: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2.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3.其他证书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③保安员、电工、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综合实力3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同类项目业绩11(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本项目的建筑面积,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1716㎡,且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保安和保洁和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即可,文字描述可以不完全一致)】,且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即该评价体系的最高评价等级)。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0分,最高100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建筑面积、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3.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证明文件的内容须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2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11(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1)具有质量管理类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类认证证书; (3)具有清洁服务类认证证书; (4)具有物业服务认证证书; (5)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类体系认证证书;(6)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8)具有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以上任意一个证书得13分,满分100分。不能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同时提供:(1)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2)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 查询截图(证书编号一致的且显示为有效状态的截图);2、以上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3企业获奖情况10(一)评审内容:1. 投标人获得过区县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得40分;2.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服务有关优秀或先进服务单位荣誉的:①荣誉为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每个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60分;②荣誉为市级单位颁发的,每个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③荣誉为区级单位颁发的,每个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本项①-③最高得60分。1-2项累计得分100分,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标准计分。(二)评分依据:1.需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且具有颁发部门盖章的荣誉或奖项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所获得荣誉需体现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若荣誉未体现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还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电梯维保工作分包:(1)若不分包,投标人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5.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9踏勘现场不接受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自定法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þ3、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元)1PLAN-2024-440310000-801001-03033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854100.002PLAN-2024-440310000-801001-03032285900.003合计1140000.00二、项目概况(一)、采购概况(一)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马峦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位于深圳市坪山区,为了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将以上办公物业红线范围内的附属设施、机电设备、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及安全保卫保洁等方面实行社会化管理,选择有资质、有管理经验、有业绩、有实力的物业管理公司承包管理。(二)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水平,确保中心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推动行政服务质量。(三)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四)项目采购范围马峦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占地面积8305.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16.91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2491.8平方米,地下室7328.15平方米。1栋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下2层地上11层,建筑总高度48米;2栋属于多层民用建筑组,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5.2米。设计共有停车位188个。(二)、项目管理要求(一)组织实施要求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服务项目计划,明确服务要求、人员配备、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中标单位为本项目安排不少于1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体安排详见下表:马峦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人员需求表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员基本条件人员可偏离条件备注(一)综合管理类1项目负责人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管理学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机电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颁发的弱电系统工程师(高级)专项技术证书;5.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6.具有2年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经验,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小计1(二)电工班长1电工班长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4)具有三级或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颁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 专项技术证书。小计1(三)保安人员1保安班长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为管理学类);(2)具有四级(或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退伍相关证明;(4)具有助理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员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5)具有红十字会或急救中心颁发的救护员证。2消防值班员6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其中1人:(1)具有二级(或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小计7(四)清洁人员1保洁班长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2)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3)具有协会颁发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培训结业证书;(4)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2清洁员3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小计4合计13(三)、服务要求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杜绝火灾隐患。5.负责本项目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活动区域、公共区域、门窗、玻璃、楼道间及室内地面、天花板、厕所和楼顶平台、各种物体表面,以及院内停车场和其他附属设施的清洁工作,室内外消毒及防蚊虫、灭鼠服务。6.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进出大门的管理。7.负责大厦内外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保工作,及时清扫室内外公共场地积水以防摔伤,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8.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9.作业标准位置序号清洁项目作业要求清洁标准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建筑物外部1道路清扫多次全面清洁一次干净、无杂物、无污迹2宣传栏擦抹二次清洗一次明亮光洁、无污迹3灯具清抹灯罩一次用不锈钢油擦抹灯柱一次干净光亮4绿化栏清理多次无杂物5栏杆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污迹6沟渠、雨、污水井及井盖清理一次全面清理一次确保通畅、无异物、异味7化粪池、隔油池清理两次(特殊情况,另外清理)确保排污通畅,周围无异味8停车场清扫或清抹一次冲洗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污渍建筑物内部1地面、墙面清拖两次地面,清抹一次墙面清洗一次清洗打蜡一次光滑明亮、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2送风口、排烟风口擦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尘3天花灯饰清扫二次清抹一次干净、无蜘蛛网、无灰尘4玻璃门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污迹5楼梯清扫二次地面,清抹一次扶手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明亮、无污迹6消防设施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明亮、无污迹7垃圾桶清抹二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杂物、无污尘8管道井清扫二次干净,无蜘蛛网9管道设备除尘一次无灰尘10防火门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污渍11卫生间清拖二次,冲洗若干次用清洁剂清洗二次干净、无臭、无污水部分室内1地面清拖一次清洗地毡一次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2墙面清扫一次无污渍3门、窗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无尘、无污渍4桌、椅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无污渍5饰物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无尘、无污渍6天花灯饰清扫一次干净,无蜘蛛网7垃圾箱、篓上午、下午无过夜垃圾8空调系统各风口清洗一次无尘、无污渍地下室1地面清扫二次清拖一次用清洁剂清洗一次干净、无杂物、无污渍、无积水2墙面擦扫一次全面清抹一次干净、无灰尘、无污渍3天花灯饰清扫一次全面清抹一次干净、无蜘蛛网4门、消防栓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洗一次干净、无污迹5楼梯通道清扫二次地面,扶手清抹一次清拖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杂物、无污渍6设备房清扫一次全面清拖一次干净、无积水、无蜘蛛网电梯1不锈钢表面用不锈钢油清抹若干次全面清洁一次光洁明亮、无污渍2轿厢地面清洗地毡一次干净、无杂物3轿厢内地脚线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尘4按键、灯装、厢顶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尘三、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PLAN-2024-440310000-801001-03033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1项2PLAN-2024-440310000-801001-03032四、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中标单位为本项目安排不少于1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2★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3★2.2、付款方式采购方分三期支付中标方管理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以合同签订为准):(1)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后,中标方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给甲方,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按照内部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管理服务费到中标方书面提供的收款账户。(2)第二期付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五个月后经采购方对中标方前五个月履约情况考核合格,中标方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按照内部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管理服务费到中标方书面提供的收款账户。(3)第三期付款:服务期限届满,经采购方对中标方履约情况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按照内部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剩余合同管理服务费到中标方书面提供的收款账户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五、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2、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2.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4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元整),本项目投标报价按一年计。★2.2、付款方式采购方分三期支付中标方管理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以合同签订为准):(1)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后,中标方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给甲方,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按照内部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管理服务费到中标方书面提供的收款账户。(2)第二期付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五个月后经采购方对中标方前五个月履约情况考核合格,中标方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按照内部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管理服务费到中标方书面提供的收款账户。(3)第三期付款:服务期限届满,经采购方对中标方履约情况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按照内部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剩余合同管理服务费到中标方书面提供的收款账户3、投标价格及物业管理经费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3.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的月单价与年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3.3、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六、其他要求(一)物业管理总体目标1、物业管理服务指标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指标标准;2、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作;3、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4、有效投诉率0.2%以下;5、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6、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7、大厦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8、环境卫生、消杀达标率为100%;9、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管理进行管理100%;10、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二)要求1、乙方(即中标单位,下同)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与甲方(即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下同)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合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2、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甲方的沟通联络,乙方须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设立专门管理处,其他办公楼设立管理点),委派专职主管,负责对提供服务、履行承诺、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甲方日常业务联系,乙方的服务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3、乙方须制定并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并履行服务承诺;5、乙方须主动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甲方在适当时候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6、甲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合同明确规定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外,物业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与甲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因违法或违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必须每三个月向甲方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收支账目;9、现有服务范围内,由于工作人员的增加而增加的工作量,不再增加费用。七、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0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附件(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生成投标文件of1280%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详细报价(5)同类项目业绩(6)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7)企业获奖情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公开)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项目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5)管理方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6)项目实施方案(7)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8)本项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方案(9)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10)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方案(1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12)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3)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不公开)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序号需求名称金额(元)说明一****** 二**费用       **费用小计  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  四税金  ……合计(元)  以上各项之和注:服务类项目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除了要求供应商响应服务方案及报价外,必须按照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模板规定的分项报价表格式,要求供应商响应货物标的产品规格型号并逐一分项报价。(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五、同类项目业绩六、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七、企业获奖情况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公开)(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填写相关内容)2(填写相关内容)3…………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四、项目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五、管理方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计划六、项目实施方案七、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八、本项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方案九、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十一、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十二、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不公开)(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与综合实力评审相关的节点)(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九条其他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1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www.szggzy.com网站“交易服务指南-政府采购”。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6.3本项目支持投标人性别平等的相关政策。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