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仙桃职业学院2024)
仙桃职业学院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GCXT-2024-032(招标文件编号:QGCXT-2024-032)
二、项目名称: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艾迪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交秀街10号中石大楼2号门5层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2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艾迪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符合行业要求。
合同签订后30天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亚芬(组长)、肖凤鸣、周子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库[2018]2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桃职业学院
地址: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28-3334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
联系方式:刘洁189721764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洁
电 话: 1897217645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仙桃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仙桃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7: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亚芬(组长)、肖凤鸣、周子健(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4.2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洁
项目联系电话
18972176454
采购单位
仙桃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28-3334333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洁18972176454
附件:
附件1
032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仙桃职业学院的(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业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303.195897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贵任。企业名称(公章):武汉艾迪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8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1全过程工程咨询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QGCXT-2024-032采购人:仙桃职业学院代理机构: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9-第四章合同书(参考格式).............................................................................-41-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考)...................................................................-43-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66-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QGCXT-2024-0321.2采购计划备案号:仙职采2024-089号1.3项目名称: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预算金额:25万元1.6最高限价:25万元1.7采购需求:采购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1.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14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302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④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302)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地点: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30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3-1、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3、本次采购公告同在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qgcgczx.cn/)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仙桃职业学院地址: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联系方式:0728-3334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联系方式:0728-32025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洁电话:18972176454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4-附件: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供应商报名人邮箱联系方式登记报名提交资料目录1、报名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有效的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如有特定资格要求);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不予登记。1、报名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有效的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如有特定资格要求);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不予登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5-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仙桃职业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项目概况详见第三章内容9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公告第1.8款10质量要求采购人组织验收,符合采购人要求11供应商条件具备完成该采购项目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是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4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仙桃市干河街道瑞银国际城4栋3楼30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采购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采16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库[2018]2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按分段差额累积法计算:即100万以内按照1.5%收取,不足肆仟按肆仟收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17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9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正本文件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20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2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2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23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5履约担保■无□有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6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手续的货物无27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8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和支持监狱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为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5%、2%的规定执行。28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定时对其价格扣除视同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9评审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若采购文件中有明确标明时间的从其要求。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采购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2、当事人定义2.1、“采购人”是指:仙桃职业学院。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合格的供应商”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项目属性及定义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1.1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3.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3.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9-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文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0-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1-(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2-(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3-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4-附件十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本节无格式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详细评审内容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编制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5-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标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依据:1.评委将以采购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两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见第二章“第十条政府采购政策”。(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分值设置见后表。二、评定方法(一)对进入评审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三、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四、评分细则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报价得分30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计算采取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备注: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10分)业绩经验10提供投标供应商或设备生产商近3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部分(60分)产品技术参数301、投标产品技术规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的得30分。(需按备注要求提供对应佐证材料)2、扣分条款:(1)采购文件中带星号“★”的部分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2)采购文件中其它参数为普通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60分)现场展示12按要求对下列各项进行展示,演示时间5-10分钟。1.须提供《基于Android的物联网应用开发》正式出版教材,教材要求由设备生产商组编,教材章节内容包含智慧园区系统项目概述、第一个Android应用程序、智慧园区界面的实现、界面显示、数据存储的实现、线程与消息处理、服务与广播、媒体动画的实现、室内环境采集系统和园区监控系统的实现、网络与定位技术的使用、园区环境实时监测系统等。(需现场展示教材)2.须提供《基于Java的物联网基础应用开发》正式出版教材,教材要求由设备生产商组编,教材章节内容包含智慧园区系统项目概述、初识Java与物联网、传感数据解析和控制指令生成、从串口获取传感器数据、采集传感数据的API的构建、认识系统常用类、智慧园区系统界面开发和事件处理、使用集合、使用IO流、实时更新数据、网络与定位技术的使用、智慧园区系统综合实现(串口篇)、智慧园区环境实时监测(云平台篇)等。(需现场展示教材)3.须提供《NB-IoT与LoRa技术物联网开发与应用》教材,教材章节内容包含LORA教学套件、NB/LORA原始工程、USART通信实验、传感器显示屏实验、按键点灯实验、LORA模块传感数据采集实验、定时器实验、LORA通信实验、LORAWAN组网实验、LORA网关实验、NB-IOT实验等。(需现场展示教材)根据展示情况进行打分,此项最高分12分。每有一项未展示扣4分,每有一处错误、不足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供应商按评分标准自行提供相应材料。技术部分(60分)实施方案8投标供应商详细说明供货服务过程中的人员管理措施、安全实施方案、安装方案及应急预案。项目实施方案完整、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应急措施、人员配备等满足采购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8-7分;项目实施方案较为完整、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应急措施、人员配备等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合理、可行的得6-4分;项目实施方案有所欠缺、进度计划安排不贴合实际、应急措施、人员配备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3-1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技术部分(60分)售后5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技术部分(60分)服务方案5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4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计划合理、可行得3-2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所欠缺,计划安排欠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技术部分(60分)培训方案5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培训人员与培训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4分;培训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培训人员与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3-2分;培训方案有所欠缺、培训人员与培训计划安排欠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量化指标科学、合理、针对性强:(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合理、可行:(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8-欠合理、基本可行:(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说明:1、评分保留2位小数;2、各评委评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3、供应商最终得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4、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者不计分。采购人将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罚。湖北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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