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子鼻咽喉镜 主机+工作站+台车 硬镜 鼻镜 耳镜 喉镜 软镜 电子喉镜 内镜转运车 机械座椅 软镜图像处理器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社区医院)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114-SMDG-G2024-0115



项目名称: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医药杏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20104MA24XH7Q8D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55号新工·数智健康产业园-2号楼-10-01
85.05
591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硬镜)电子鼻咽喉镜主机+工作站+台车
品牌(如有):莱夫凯尔
规格型号:LC3080HD
数量:1套
单价:RMB20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葵、王卉卉、曹波、陈金友、方启静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中标供应商人民币88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13号
联系人:俞丽萍 金浩天
联系电话:025-52400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人:高雅婧、杨扬
联系电话:84532452、8453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雅婧、杨扬
电话:84532452、845324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64-2460SUMEC713D(苏采云编号:JSZC-320114-SMDG-G2024-0115)项目名称: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美达达天下”微信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64-2460SUMEC713D(苏采云编号:JSZC-320114-SMDG-G2024-0115)项目名称: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采购需求: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交货期: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本条只适用于进口产品):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正本备查);b.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正本备查);c.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正本备查);d.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正本备查)。(2)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文件:a.提供涵盖此次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b.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国产产品必须具备两证、进口产品只需医疗器械注册证)。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凡列入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502室)3、方式:现场获取4、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2、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4、采购文件获取表【word版】(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第(1)条规定证件登记并获取,不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获取失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楼303会议室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楼303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版一份(应为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如与正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不需要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13号项目联系人:俞丽萍金浩天电话:025-524009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联系方式:025-845324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雅婧、杨扬电话:025-84532452、84532455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7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除在“招标公告”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2、节能产品政策(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4、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5进口产品政策(1)除第一章招标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相关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用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单位为“元”。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7.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一次付清,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服务费受理单位: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3210101823000136759、投标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或者三角号(“★或▲”)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合同条款(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货物品牌、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供货一览表》;(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5)项目集成(实施)方案;(6)服务承诺;(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本项目全部设备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模式(包括设备集成、设备成本、合理损耗、以及完成该硬件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税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项目费用结算付款均按实结算,不预留损耗量。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12.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无。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6、投标文件签署16.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6.2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文件(一般应为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PDF(红章)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一份,电子文件命名要求: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一份。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8.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0.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或者磋商,改为竞争性谈判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改为竞争性磋商的,按照原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磋商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4)向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没有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提及,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应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如CCC认证等),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21.2.2.1实质性参数和重要参数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或者三角号(“★或者▲”)、“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2.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21.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4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等。21.3.3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1.3.4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22.2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2.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2.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扣除其信用分;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7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8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6、质疑26.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并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26.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6.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6.5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投诉27.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7.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7.3投诉人对采购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采购人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7.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采购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本校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8、诚实信用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采购人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第三章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审细则分值价格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价格分的满分,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基准价/该投标人评标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0技术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0分。带★条款不接受负偏离,如有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带▲为重要参数如有不满足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他一般性技术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3分,直至扣完为止。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对于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的参数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如彩页、白皮书、检测报告等),并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详细标明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和位置。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作负偏离处理,如因未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注明支持资料具体页码和位置导致本项不得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0产品功能: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功能完全满足需求得5分;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功能较能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功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4)较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5服务1.质保期和免费维保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年限不得分,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可加3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32.售后服务:1)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技术人员充足、维修便利的,抵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承诺解决问题周期短的得9分;2)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技术人员较充足、维修较便利的,抵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较及时、承诺解决问题周期较短的得6分;3)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技术人员一般、维修一般的,抵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承诺解决问题周期一般的得3分;4)较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93.培训:1)提供的培训方案完善、培训时间合理、培训内容丰富的得7分;2)提供的培训方案比较完善或培训时间较合理或培训内容完整的得4分。3)提供的培训方案基本完善或培训时间基本合理或培训内容较完整的得2分3)培训方案较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74.质保期后的维修方案:1)维修方案内容详细可行、报价合理的得5分;2)维修方案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或报价较合理的得3分;3)维修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可行或报价不够合理的得1分;4)维修方案内容不可行或未提供维修方案的得0分。5业绩自2021年7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供应商或者制造商具有同品牌类似型号产品的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有效成功案例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同品牌类似型号9政策导向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同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信息表》明确说明此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归属的编码及名称。以上条件均符合情况下,得1分,否则不得分。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同时提供《节能产品信息表》明确说明此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归属的编码及名称。以上条件均符合情况下,得1分,否则不得分。1第四章招标项目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一、★配置清单(配置必须满足要求,不接受负偏,否则为无效投标)类别名称数量要求主机+工作站+台车1套硬镜鼻镜2根耳镜2根喉镜2根软镜电子喉镜(检查镜)2根电子喉镜(治疗镜)1根内镜转运车1台挂壁≥55英寸显示器1台机械座椅1台二、技术参数产品名称功能及参数软镜图像处理器1.采用集成光源的一体式设计软镜图像处理器2.面板具备≥5.1英寸电容触摸屏,支持中英文界面软镜图像处理器▲3.分辨率:超高清≥1920*1080软镜图像处理器4.视频输出信号:支持1080P 60Hz信号输出软镜图像处理器5.连接软镜时支持≥3种测光模式软镜图像处理器6.全数字化图像处理软镜图像处理器7.支持图像降噪软镜图像处理器8.支持图像增强,范围为-10-10级软镜图像处理器9.支持色彩增强,范围为-10-10级软镜图像处理器10.内置≥8GB储存,并且支持USB、SD存储接口,可外接U盘软镜图像处理器11.支持对比度增强与自动增益,范围为-10-10级软镜图像处理器12.电子放大倍数≥4倍软镜图像处理器13.支持镜体热插拔或无线连接软镜图像处理器▲14.具备血管增强与智谱染色成像技术,提高早癌筛查的效率软镜图像处理器15.支持白平衡功能,提高浅层血管辨识度软镜图像处理器16.具有冻结、调光、拍照和摄像功能,具备图像、视频回放功能软镜图像处理器17.支持手动与自动亮度调节,软镜图像处理器▲18.支持具有无线和有线连接指示功能软镜图像处理器19.支持图像冻结,并支持≥5种方式实现(镜体按钮、脚踏开关、触摸屏、键盘、摄像头按钮)软镜图像处理器20.支持具有色彩还原能力软镜图像处理器21.光源照明最低≥80Lx,具有≥5级调光摄像头1.快捷按钮≥2个,并可自定义以下功能:冻结、电子放大、测光模式、图像增强、存图、图像亮度+、图像亮度-、对比度、白平衡、录中拍、录像摄像头2.摄像头防水等级IPX7摄像头3.具备报警提示功能和防雾功能摄像头▲4.采用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光纤软性电子镜1.景深:3-50mm,视野角≥120°;软性电子镜▲2.治疗镜1根,电子镜外径≤4.5mm(含直径≥2mm的器械通道),检查镜2根:电子镜外径≤3.5mm软性电子镜3.头端部外径≤3.9mm;软性电子镜4.弯曲角度:向上130°,向下130°软性电子镜5.高清分辨率≥800*800软性电子镜6.有效长度≥360mm软性电子镜7.防水等级≥IPX7软性电子镜8.支持高水平消毒与灭菌硬镜摄像主机▲1、摄像头:采用三组CMOS传感器,每组分辨率均为1080P,≥IPX8级防水性能,可浸泡消毒,像素:≥ 1920×1080硬镜摄像主机▲2、扫描标准:≥1125线硬镜摄像主机3、视频输出接口:复合:2路,色差分量:1路,高清视:2路USB输出:接口位于主机前面板硬镜摄像主机4、最低照度:5Lx at F5.5硬镜摄像主机5、主机内置≥7寸液晶屏幕,可实时显示高清图像硬镜摄像主机6、支持网络视频直播功能,无需第三方设备硬镜摄像主机▲7、支持直接通过IPAD访问主机进行视频移动直播教学功能硬镜摄像主机8、具有一键血管强化功能医用冷光源1、医用LED,光源色温: ≤6500K,光源照度:≥1100000Lx医用冷光源2、参数显示:主机内置≥5英寸LCD显示,光源参数可追溯医用冷光源3、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医用监视器:1、监视器尺寸:≥32英寸,分辨率:1920×1200医用监视器:2、对比度:1400:1,长宽比:16:9医学影像高清工作站:1、计算机: 高配电脑主机及显示器一套医学影像高清工作站:▲2、图像采集卡采集分辨率:1920×1080,逐行扫描,支持录像和回放医学影像高清工作站:3、处理性能:可连续采集≥200万幅高清图片或连续录像≥200小时医学影像高清工作站:▲4、软件功能:支持IPAD连接,可远程查询病历医用台车1、专业设计的内镜专用台车,多层设计,容纳工作所需的设备医用台车2、托盘:适合多种硬镜软镜挂放医用台车3、固定方式:前脚轮带刹车,移动控制更加安全可靠二、商务条款★1、供货、安装及调试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合理安排进场安装调试时间。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安装材料应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测试内容和方法。测试计划和技术内容由供应商拟定,经采购人确认。★2、设备安装质量要求:交货及安装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13号),制造商负责免费安排搬运、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提交经采购人签字认可的安装调试报告。本项目中所有的设备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质量要求,若因质量达不到要求,供应商应负责更换质量达标的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售后服务要求与其他:投标公司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维修响应承诺,设备主机质量保证期要求2年全免费上门质保,质保期后供货商应负责上门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制造商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有必要48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制造商在国内需要具备固定的维修地点及培训中心,并能提供备件供应。★4、交货期:30天。5、报价说明:(所有招标书上要求实现的功能均包含在此价格中,不另行付费)设备价格:指整个项目系统所需硬件设备、软件的价格总和。此项报价涵盖所有设备安装所必须的辅材、项目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维保费用:保证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和维保条款进行使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备注:投标产品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的,用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投标产品如果是境外产品的,用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单位为“元”。)★6、付款条件:境外产品: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一年后支付10%。境内产品: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一年后无息支付10%。7、培训与技术输出承诺: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与技术输出方案,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8、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与技术文件:(1)应明确主要部件及主材的型号、品牌、制造商及出产地,提供设备配置一览表。(2)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的明细清单。(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在设备交货时,应同时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书,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报关单原件证明。(4)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0664-2460SUMEC713D(苏采云编号:JSZC-320114-SMDG-G2024-0115)号的公开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次不适用)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或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代理机构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1、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资格证明文件5、分项报价表6、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7、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8、技术条款偏离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项目实施、集成、实施方案(若有)11、服务与承诺12、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13、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企业的产品为(大写)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包号: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有 无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2、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4、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用人民币含税报价。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项金额(元)123456789总计(人民币): (大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注:1、如果按单项金额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目录六、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保年限12供应商名称:(公章)投标人根据投标品牌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核心设备。目录七、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格式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1名称品 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序号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供应商名称:(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根据上表要求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目录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目录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十、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目录十一、服务与承诺服务与承诺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响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三、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鼻咽喉镜 主机+工作站+台车 硬镜 鼻镜 耳镜 喉镜 软镜 电子喉镜 内镜转运车 机械座椅 软镜图像处理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