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环境提升治理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2024)
一、项目编号:FHZFCG(2024)228D
二、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860000(元)
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118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
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阳申珅,陈天军,戴小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顾建锋,郭铁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2.5
61.5
76.5
71.0
67.5
69.8
19.48
89.28
1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5
46.0
67.5
51.0
48.0
54.4
19.79
74.19
1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0
40.5
64.0
52.0
52.0
53.3
20.0
73.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9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608936
质疑联系人: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608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涌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86381
质疑联系人:唐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863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附件信息:
JX-24217-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定稿).doc2.7M
JX-24217-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定稿).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FHZFCG(2024)228D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水污染治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FHZFCG(2024)228D)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08-2209:00:002024-08-22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31200(壹佰捌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2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60000(壹佰捌拾陆万元整)3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12000(壹佰捌拾壹万贰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FHZFCG(2024)228D)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08-2209:00:00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FHZFCG(2024)228D)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08-2209:00:002024-08-2209:00:002024-08-22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FHZFCG(2024)228D)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60000元(壹佰捌拾陆万元整)69.819.4889.281√1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31200元(壹佰捌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54.419.7974.1923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12000元(壹佰捌拾壹万贰仟元整)53.320.0073.3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8月23日1/1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FHZFCG(2024)228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4)228D档案编号:JX-24217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60000元/年最高限价:1960000元/年采购需求: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6个月,不包含设备安装期限),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①设备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试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阶段;②运维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三年(36个月),合同按年度签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608936质疑联系人:程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6089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传真:0574-88986381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86381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86379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邓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响应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适用3分包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现场踏勘 组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地点,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逾期不候。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00,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鄞城大道与方桥村道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方式:13777265503。6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 不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成交服务费本代理机构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三年预算总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509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3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响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磋商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2.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将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将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采购文件的构成6.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响应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审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7附件(如有)。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重新发布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7.4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评分索引表9.2.2符合性自查表;9.2.3响应函;9.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7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8商务响应表;9.2.9服务响应表;9.2.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9.2.11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3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报价一览表;9.3.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3其他资料(如有)。10.响应文件的编制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响应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3.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响应文件开启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4.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解密指令发出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后续的磋商,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17.磋商小组17.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审,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审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定标19.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一个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以外确定成交候选人。20.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0.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0.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报价记录、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成交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成交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奉化区方桥街道内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进行提升治理,使处理后的河水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平台”监测,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当年年度综合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月亮湾河脱氮除磷系统设计最大处理量为3000m3/d,江塘河脱氮除磷系统设计最大处理量为2000m3/d。1、月亮湾河概况月亮湾河位于奉化区方桥街道,河道起点月亮碶闸,终点石家支河。河道长度约1.5km,平均宽度约7m,平均水深1.3m,河道呈北南走向。路线营色宁波绕宁波月亮日湾生态园H家渡村联东U谷鄞工智能且制造产业园和益图1-1月亮湾河地理位置图河道现状分析两岸以自然驳坎为主,驳岸边覆盖有乔木、灌木等植被,绿化面积较好,河道周边以农田为主,现阶段河段水体颜色呈淡绿色,水体能见度一般。沿岸入河排水口有雨水口,无明显排污现象。现河道配水主要来自于周边互通的水系,水质受周边连通河道水质的影响。河道现阶段水质整体为劣V类,目前超标指标主要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图1-2月亮湾河现场图2、江塘河概况江塘河位于奉化区方桥街道,河道起点奉化江北渡闸,终点月亮湾河。河道长度约0.43km,平均宽度约5m,平均水深1.3m,河道呈西东走向。宁波绕城高速宁波绕城高速cealdu图1-3江塘河地理位置图河道现状分析两岸以硬质直立护岸为主,驳岸边覆盖有乔木、灌木等植被,绿化面积较好,河道周边以农田为主,现阶段河段水体颜色呈淡绿色,水体能见度较好。沿岸入河排水口有雨水口,无明显排污现象。现河道配水主要来自于周边互通的水系,水质受周边连通河道水质的影响。河道现阶段水质整体为V类,目前超标指标主要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图1-2江塘河现场图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人于2024年08月16日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逾期不候,供应商应认真掌握采购文件和参考设备清单等,并仔细踏勘实施位置(河道地理环境及现场情况、设备安装场地及现场情况等)、实施现场、道路、交通、周围环境、当前水质情况(自行取样检测,费用自理)、项目历史情况、设备摆放空间和限制、设备安装所需的进出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各供应商在响应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综合项目特点、服务要求和环境现状编制实施方案。凡影响磋商报价的所有费用,应在磋商报价中列入。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忽视或误解采购文件、现场状况、项目情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费用补偿等的要求。二、设计依据、原则及范围1、设计原则1.1、可靠性:充分设置调节措施,工艺调节措施和配水措施,并充分设置预处理措施;设备运行稳定可靠,效率高,管理方便,维护维修工作量少;充分考虑冬季低温等各种不利因素下系统稳定运行要求,站内设置必要的监控仪表,运行管理应结合实际,考虑自动化,以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人员编制。监控仪表和自动化设备应维修维护方便。确保污水处理装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1.2、合理性:根据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和单元构筑物设计,并充分注意节能,力求减少动力消耗,以节约能源,降低处理成本及运行费用。1.3、经济性:针对所收集污水的特点和处理要求,进行各种高效处理设施的优化组合,以达到占地面积少,适用性强的目的,专用设备的选型进行充分比选,达到性能价格比的最优化,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降低系统造价和运行管理费用。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1.4、先进性:在确保功能可靠、运行稳定、灵活性强、操作管理方便的前提下,根据要求,采用新技术,采用高效节能、简便易行的处理工艺。1.5、无二次污染:充分考虑环境问题,设计新颖美观,布局合理,合理控制噪声,及气味,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其处理及处置工艺根据污泥量、污泥性质综合确定,并充分考虑资源的再利用,防止二次污染。1.6、技术路线分析、技术路线及养护工艺;施工期各种保证措施;运营期巡查方案;运营期水质检测方案;运营期内部管理、设备运行、安全文明作业及保证措施;应急响应管理方案和制度。2、设计范围2.1、河水处理工程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选型,工艺设备的结构布置,电气控制说明等设计工作。2.2、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2.3、河水工程的动力配线,由采购人协助供电部门做好河水处理工程的配电控制箱,成交供应商全程做好配电控制箱至各电器使用点的相关工作。2.4、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河水处理工程内完整的仪表及控制部分,包括整个处理系统所有必需的仪表、控制设备、材料、控制软件等。3、设计进水水质序号项 目进 水1氨氮(mg/l)42高锰酸盐指数(mg/l)103总磷0.4三、服务目标设备建设完成后在运营服务期内,设备噪音要求: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合格标准,当地居民无明显不适感。臭气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合格标准,当地居民无明显不适感。河水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平台”监测,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当年年度综合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四、服务要求1、治理要求与注意事项①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保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用的设备,不能造成生态风险。②选用先进、合理、可靠的处理工艺,在确保处理达标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简单、管理方便、占地小;③做好环境保护,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要求改善劳动卫生条件,贯彻安全生产和清洁文明生产的方针;④合理选用优质配件,降低能耗,提高工作效益和使用寿命;⑤在工艺设计时,有较大的灵活性,可调性,以适应水量、水质的周期变化,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可变性、适应性和先进性;⑥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效地利用空间和场地;⑦除自然灾害(防汛涨水)外。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实际河道面积给予治理,采用生物方法和物理方法予以治理河道,坚决杜绝成交供应商采用化学方法等非正常(规)手段治理河道;⑧在河道治理过程中,绝不能影响区域内现有的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包括鱼类)的正常生存;⑨在河道治理过程中,若成交供应商采用化学方法等非正常(规)手段治理河道,被相关部门发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⑩设备周边的地块面积有限,设备投建地块面积有限,场地由采购人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支付给出租方(土地租赁2000元/年,第一年青苗费1000元),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设备运维噪音、出水、气味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得影响周边工厂或商业或社区民众活动;⑪本项目设备所需的水、电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采购人可提供水、电接入等配合工作,具体实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完成。2、巡检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项目巡检制度,对所投入设备的检查维护每半个月不应少于一次,保持设备等设施的良好运转,发现部件损坏或设施设备停运等,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对河道的巡检每天不少于一次,及时检测河道内水质变化情况及河道周边环境变化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完成巡检数据的统计、确认、记录、反馈、存档等工作,定期制订日常巡检数据报表和书面报告,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和存档。3、响应时效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到水质处理的特殊性,须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必须将无法处理完成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备案。紧急情况下或采购人有明确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迅速成立应急小组,在规定要求内处理完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且被民生投诉或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相应款项,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成交供应商须提升水质应急处置能力。应制定详细的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水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及时发现河道水质恶化问题,在遇水质突发恶化情况下,需要及时响应并到现场进行处理。进一步优化水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专业水质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处置技术、物资储备。④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台风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工作、其他临时性任务等工作,供应商应具有临时性应急人员、应急车辆的组织能力。成交供应商要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⑤在采购人的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主动做好各类创建活动期间的水质保障工作。⑥自然灾害等发生前,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相应的防患措施,若因成交供应商防患不力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水质发生变化且造成水质监测不合格的,采购人位可酌情考虑降低考核标准。4、人员要求▲①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名本单位在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驻点,并提供7×24小时服务,其中月亮湾河驻点2名技术人员,江塘河驻点2名技术人员,至合同期限结束。成交供应商派驻人员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技术人员驻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人员工资、社保、交通费以及其他所有费用等)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所配备的人员进行更换,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4名技术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及2024年6月份或7月份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客观原因需进行人员更换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注:未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所配备的相关人员无法胜任该项目或者采购人认为该人员的工作能力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双方均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若更换人员三次及以上仍然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权向采购人提出索赔,且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人员到位等各方面的履行情况被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三次及以上的,或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屡次不进行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权向采购人提出索赔,且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④成交供应商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或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采购人无涉,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全额追偿。5、项目相关其它要求①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②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成交供应商侵权导致采购单位被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全额追偿。③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因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必须中止水质提升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中止养护,采购人停止拨付养护经费,采购人不承担设备拆装费用,设备再次安装完毕后继续考核并按规定拨付水质提升服务费用,合同履行期限不作顺延。因其他政策性原因增减养护河道(段)或需要终止养护的,采购人不予赔偿。④养护河道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从成交供应商养护经费中扣除。⑤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偷电、私接电或类似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采购人有权给予扣款或单方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额外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⑥成交供应商拒不执行采购人的任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⑦出现转包、分包或挂靠现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额外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五、参考设备清单序号名 称项目特征单位数 量备注一月亮湾河脱氮除磷系统套11提升泵80m3/h,H=12m,功率5.5kw,铸铁泵台32用1备2排出泵150m3/h,H=16m,功率11kw,铸铁泵台21用1备3滤网格栅滤网材质:SUS304,不锈钢多孔板;过滤精度:8mm,配套水泵格栅。套24脱氮除磷装置设备基础尺寸7.5*16.5m,设备材质碳钢防腐,处理量3000m3/d,含生物填料、曝气膜管、沉水风机、生物模块,设备尺寸根据场地尺寸调整组合套15设备基础基础处理。沿排水沟松木桩1排8米(松木桩稍径15,长5m,密打布置),设备基础7.5*16.5m,钢筋混凝土,厚度200mm。项15设备基础基础处理。沿排水沟松木桩1排8米(松木桩稍径15,长5m,密打布置),设备基础7.5*16.5m,钢筋混凝土,厚度200mm。项16管道、配件、阀门配套项17电线电缆配套项18自动控制柜全自动运行,配套台1二江塘河脱氮除磷系统套11提升泵60m3/h,H=20m,功率7.5kw,铸铁泵台32用1备2排出泵100m3/h,H=15m,功率7.5kw,铸铁泵台21用1备3滤网格栅滤网材质:SUS304,不锈钢多孔板;过滤精度:8mm,配套水泵格栅。套24脱氮除磷装置设备基础尺寸10*6.5m(桥下限高4米),设备材质碳钢防腐,处理量2000m3/d,含生物填料、曝气膜管、沉水风机、生物模块,设备尺寸根据场地尺寸调整组合套15设备基础利用原有设备场地,平整项16管道、配件、阀门配套项17电线电缆配套项18自动控制柜全自动运行,配套台1注:▲1、以上清单为参考设备清单,供应商可在满足一至四项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自行配备相关设备。2、供应商所配备设备的尺寸需满足现场场地实际大小及空间限制,鼓励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了解相关风险。▲3、采购人对所投入设备的产权归属,按已支付设备费用占设备总费用的比例划分所有权占比。在合同解除时,如成交供应商想要取回设备,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付清采购人已支付的设备费用。(设备总费用=设备月均摊费用成交价×36个月)▲六、考核标准与支付办法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36个月到期,合同按年度签订,每年度考核一次,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平台”监测数据为准。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在治理期间,2024年度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2条河道治理费给予全额支付;若只有1条河道2024年度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2条河道所发生的治理费也为0元。支付方式:在2025年1月31日前次性支付该期费用。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在治理期间,2024年度均值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但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这期间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则续签2025年度合同。2025-2027年: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在治理期间年度均值达到Ⅲ类水标准,2条河道治理费给予全额支付;若只有1条河道年度均值达到Ⅲ类水标准,2条河道所发生的治理费也为0元。支付方式为年付,支付时间为每跨年度的1月31日前。(2026年度合同视2025年度水质达标情况而定,2027年度合同视2026年度水质达标情况而定﹙要求2条河道当年水质年度均值全部达标,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七、商务要求项目要 求 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要求:(1)本项目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设备费用、建设费用、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水电费、开孔及修补费、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技术服务费、应急处置费、运营费、清理费、场地租赁费(直接支付给出租人:土地租赁费2000元/年,第一年青苗费1000元)、微生物菌剂、代理服务费等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2、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并不予调整。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磋商报价和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6个月,不包含设备安装期限),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①设备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试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阶段。②运维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三年(36个月),合同按年度签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保证金不适用。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终止(1)未能使合同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指标的;(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3)出现重大错误或造成数据泄露的。(4)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1.项目需求调研分析(4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需求分析详细合理的得2分;对项目现场环境如地理位置、运营提升目标、水质条件等情况具体了解全面的得2分;以上方案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2.巡查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巡查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巡查计划具体详细,②巡查方法多种多样,③日常巡查目标与要求清晰明确,④巡查方案详细可行,⑤发现问题处理对策针对有效,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3.设备配备与布置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配备与布置方案进行评议:①设备配备清单提供详细具体、完整,②设备配置符合采购需求且有利于项目实施,③设备布置合理可行、布局图完整清晰且明确,④工作原理阐述明确具体,⑤处理工艺科学有效,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4. 治理保障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治理保障方案进行评议:①治理保障总体方案详细全面,②不同等级的水质治理保障方案分类明确、标准清晰,③处置流程顺畅,④不同等级的水质保障措施针对有效,⑤方案关键节点把握准确、方案科学合理,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5.运行维护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进行评议:①服务目标及内容明确清晰,②运行维护思路清晰、方法合理,③维护措施实施性强,切合实际,④运行维护岗位划分合理、职责明确,⑤运维流程规范合理,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6.水质自行检测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水质自行检测方案进行评议:①总体方案详细全面,②取样及检测流程规范合理,③检测专业能力强,④检测设备配置合理,⑤分析方案完善、方法科学,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7.设备运行保障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运行保障方案进行评议:①总体方案详细全面,②设备运行保障措施全面完整,③设备维护方案全面具体,④技术检查及设备调试措施合理可行,⑤备品备件充足、应急措施充分,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8. 重点、难点问题管理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内重点、难点问题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分析到位,②详细完整,③措施切实可行,④针对性强,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最多得4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9.设备供货与安装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议:①设备供货安装方案完整详细,②施工方案完整、措施适用、可行,③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到位、保障能力强,④整体调试方案内容完整、措施适用、可行,且具有针对性,⑤确保设备系统质量及最终实现效果所采用的质控措施全面和具有针对性,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一、总体实施方案(47分)10.安全及环保保证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及环保保证措施进行评议:①措施可实施性强、保障能力强,②内容详细、针对性强,③措施要点明确且符合项目实际,④注意事项详细且应对方案可行,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最多得4分。技术商务80分二、应急保障(7分)1.应急保障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台防汛期间、台风和暴雨期间、投诉处理、水质恶化突发性事件、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等方面)进行评议:①应急工作组组织架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②措施有效、可行、切合实际,③具有针对性,④有利于本项目实施且保障措施到位,⑤应急响应机制及制度完善可行,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共5分。技术商务80分二、应急保障(7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时可投入的人力充足、物力储备能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且保障到位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最多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照片、仓库备品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三、人员配备及保障措施(16分)1. 项目负责人(5分)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评议:①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丰富、技能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最多得3分。②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1分;③具备环境类或给排水类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中级职称得0. 5分,初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累计得分。注: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6月份或7月份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人员配备及保障措施(16分)2.项目团队成员(7分)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进行评议:①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配备齐全合理、技能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最多得3分。②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一人多证的按一本计取不重复得分)注: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6月份或7月份供应商本单位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人员配备及保障措施(16分)3.人员安全保障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议:①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性强、具有可靠性,②安全责任分配明确,③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详细可行,④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合理进行评议,每项符合一项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细微不足有待改进的得0.5分,最多得4分。四、认证证书(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查询截图和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五、业绩(2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六、合理化建议及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进行评议,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切合实际可行的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多得4分。七、政府采购政策加分(1分)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报价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磋商报价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备注:1.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2磋商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2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2.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5报价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3.5.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1.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5.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5.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响应无效。3.5.3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6编写评审报告。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交易过程中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2.2.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响应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4.2.3.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5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7响应有效期、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4.2.3.8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11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3.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4.3.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服务要求、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技术方案的;4.3.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磋商报价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磋商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采购终止的情形。在本项目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6.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以竞争性磋商对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成交通知书;2.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服务内容(与采购文件一致)3.1服务内容、要求与标准:3.1.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奉化区方桥街道内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进行提升治理,使处理后的河水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平台”监测,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当年年度综合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月亮湾河脱氮除磷系统设计最大处理量为3000m3/d,江塘河脱氮除磷系统设计最大处理量为2000m3/d。3.1.2、设计依据、原则及范围3.1.2.1设计原则①可靠性:充分设置调节措施,工艺调节措施和配水措施,并充分设置预处理措施;设备运行稳定可靠,效率高,管理方便,维护维修工作量少;充分考虑冬季低温等各种不利因素下系统稳定运行要求,站内设置必要的监控仪表,运行管理应结合实际,考虑自动化,以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人员编制。监控仪表和自动化设备应维修维护方便。确保污水处理装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②合理性:根据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和单元构筑物设计,并充分注意节能,力求减少动力消耗,以节约能源,降低处理成本及运行费用。③经济性:针对所收集污水的特点和处理要求,进行各种高效处理设施的优化组合,以达到占地面积少,适用性强的目的,专用设备的选型进行充分比选,达到性能价格比的最优化,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降低系统造价和运行管理费用。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④先进性:在确保功能可靠、运行稳定、灵活性强、操作管理方便的前提下,根据要求,采用新技术,采用高效节能、简便易行的处理工艺。⑤无二次污染:充分考虑环境问题,设计新颖美观,布局合理,合理控制噪声,及气味,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其处理及处置工艺根据污泥量、污泥性质综合确定,并充分考虑资源的再利用,防止二次污染。⑥技术路线分析、技术路线及养护工艺;施工期各种保证措施;运营期巡查方案;运营期水质检测方案;运营期内部管理、设备运行、安全文明作业及保证措施;应急响应管理方案和制度。3.1.2.2设计范围①河水处理工程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选型,工艺设备的结构布置,电气控制说明等设计工作。②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③河水工程的动力配线,由甲方协助供电部门做好河水处理工程的配电控制箱,乙方全程做好配电控制箱至各电器使用点的相关工作。④乙方负责提供河水处理工程内完整的仪表及控制部分,包括整个处理系统所有必需的仪表、控制设备、材料、控制软件等。3.1.2.3设计进水水质序号项 目进 水1氨氮(mg/l)42高锰酸盐指数(mg/l)103总磷0.43.1.3、服务目标设备建设完成后在运营服务期内,设备噪音要求: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合格标准,当地居民无明显不适感。臭气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合格标准,当地居民无明显不适感。河水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平台”监测,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当年年度综合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3.1.4、服务要求3.1.4.1治理要求与注意事项①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保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用的设备,不能造成生态风险。②选用先进、合理、可靠的处理工艺,在确保处理达标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简单、管理方便、占地小;③做好环境保护,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要求改善劳动卫生条件,贯彻安全生产和清洁文明生产的方针;④合理选用优质配件,降低能耗,提高工作效益和使用寿命;⑤在工艺设计时,有较大的灵活性,可调性,以适应水量、水质的周期变化,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可变性、适应性和先进性;⑥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效地利用空间和场地;⑦除自然灾害(防汛涨水)外。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实际河道面积给予治理,采用生物方法和物理方法予以治理河道,坚决杜绝乙方采用化学方法等非正常(规)手段治理河道;⑧在河道治理过程中,绝不能影响区域内现有的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包括鱼类)的正常生存;⑨在河道治理过程中,若乙方采用化学方法等非正常(规)手段治理河道,被相关部门发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⑩设备周边的地块面积有限,设备投建地块面积有限,场地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土地租赁2000元/年,第一年青苗费1000元),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备运维噪音、出水、气味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得影响周边工厂或商业或社区民众活动;⑪本项目设备所需的水、电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可提供水、电接入等配合工作,具体实施由乙方自行完成。3.1.4.2巡检要求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巡检制度,对所投入设备的检查维护每半个月不应少于一次,保持设备等设施的良好运转,发现部件损坏或设施设备停运等,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对河道的巡检每天不少于一次,及时检测河道内水质变化情况及河道周边环境变化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完成巡检数据的统计、确认、记录、反馈、存档等工作,定期制订日常巡检数据报表和书面报告,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和存档。3.1.4.3响应时效要求①乙方应考虑到水质处理的特殊性,须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的,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必须将无法处理完成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紧急情况下或甲方有明确要求的,乙方必须迅速成立应急小组,在规定要求内处理完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且被民生投诉或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相应款项,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③乙方须提升水质应急处置能力。应制定详细的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水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及时发现河道水质恶化问题,在遇水质突发恶化情况下,需要及时响应并到现场进行处理。进一步优化水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专业水质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处置技术、物资储备。④乙方应充分考虑因台风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工作、其他临时性任务等工作,供应商应具有临时性应急人员、应急车辆的组织能力。乙方要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⑤在甲方的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乙方应主动做好各类创建活动期间的水质保障工作。⑥自然灾害等发生前,乙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防患措施,若因乙方防患不力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乙方自行承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水质发生变化且造成水质监测不合格的,甲方位可酌情考虑降低考核标准。3.1.4.4人员要求①乙方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名本单位在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驻点,并提供7×24小时服务,其中月亮湾河驻点2名技术人员,江塘河驻点2名技术人员,至合同期限结束。乙方派驻人员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技术人员驻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对所配备的人员进行更换,如因客观原因需进行人员更换的,必须经甲方同意。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配备的相关人员无法胜任该项目或者甲方认为该人员的工作能力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双方均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若更换人员三次及以上仍然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在质量、人员到位等各方面的履行情况被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三次及以上的,或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屡次不进行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④乙方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或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涉,甲方因此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3.1.4.5项目相关其它要求①乙方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②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侵权导致采购单位被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③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因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必须中止水质提升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中止养护,甲方停止拨付养护经费,甲方不承担设备拆装费用,设备再次安装完毕后继续考核并按规定拨付水质提升服务费用,合同履行期限不作顺延。因其他政策性原因增减养护河道(段)或需要终止养护的,甲方不予赔偿。④养护河道出现问题,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养护经费中扣除。⑤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乙方存在偷电、私接电或类似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给予扣款或单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额外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的任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索赔。⑦出现转包、分包或挂靠现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额外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投入设备清单:注:甲方对所投入设备的产权归属,按已支付设备费用占设备总费用的比例划分所有权占比。(设备总费用=设备月均摊费用成交价×36个月)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6服务期限、地点和服务人员要求6.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6个月,不包含设备安装期限),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①设备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试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阶段。②运维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三年(36个月),合同按年度签订。6.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3服务人员:7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9包装和装运9.1乙方为履行服务合同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9.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定期考核和问题反馈10.1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0.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0.3具体考核细则: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36个月到期,合同按年度签订,每年度考核一次,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平台”监测数据为准。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在治理期间,2024年度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2条河道治理费给予全额支付;若只有1条河道2024年度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2条河道所发生的治理费也为0元。支付方式:在2025年1月31日前次性支付该期费用。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在治理期间,2024年度均值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但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这期间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控制标准,则续签2025年度合同。2025-2027年:月亮湾河、江塘河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在治理期间年度均值达到Ⅲ类水标准,2条河道治理费给予全额支付;若只有1条河道年度均值达到Ⅲ类水标准,2条河道所发生的治理费也为0元。支付方式为年付,支付时间为每跨年度的1月31日前。(2026年度合同视2025年度水质达标情况而定,2027年度合同视2026年度水质达标情况而定﹙要求2条河道当年水质年度均值全部达标,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11项目验收11.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2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2.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2.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2.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3质量保证13.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3.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4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6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7.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由乙方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但不得因分包影响履行合同义务。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在合同解除时,如乙方想要取回设备,乙方应向甲方付清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费用。19不可抗力19.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9.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19.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0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合同中止、终止2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4通知和送达2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7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时生效。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见证人(公章):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声明函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的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采购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2符合性自查表;3响应函;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8商务响应表;9技术响应表;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11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3其他资料。一、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名称:序号评分标准页码1(报价除外)2二、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响应函□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备注:供应商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无效!三、响应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1中小企业声明函;2.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评分索引表;2.2.2符合性自查表;2.2.3响应函;2.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8商务响应表;2.2.9服务响应表;2.2.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2.11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3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报价一览表;2.3.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服务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参加采购活动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参加采购活动的,此表不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六、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七、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八、商务响应表项目要 求偏离情况供应商承诺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九、服务响应表1.带▲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款描述供应商响应描述差异……注:供应商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带“▲”的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条款如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一并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2.一般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款描述供应商响应描述差异……注:供应商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非带“▲”的一般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 名性 别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注:1、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2、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附表B:拟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十一、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十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磋商。在这次磋商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财政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其他资料(如有)。一、报价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项目编号:】的实施。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小计合计1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服务1项服务月均摊费用: 元/月 元/月 元/年(12个月)2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配套设备1批设备月均摊费用: 元/月 元/月 元/年(12个月)响应报价(小写) 元/年响应报价(大写) 元/年注:1、上表中设备月均摊费用计算公式为:设备月均摊费用=设备总费用÷36个月。2、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二、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响应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响应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FHZFCG(2024)228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4)228D档案编号:JX-24217项目名称: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60000元/年最高限价:1960000元/年采购需求: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6个月,不包含设备安装期限),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①设备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试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阶段;②运维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三年(36个月),合同按年度签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608936质疑联系人:程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6089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传真:0574-88986381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86381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86379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邓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响应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适用3分包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现场踏勘 组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地点,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逾期不候。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00,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鄞城大道与方桥村道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方式:13777265503。6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 不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奉化区方桥街道月亮湾河、江塘河水环境提升治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成交服务费本代理机构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三年预算总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509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3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响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磋商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2.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提升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