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指挥通信系统建设 其他通信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402-ZCCZ-G2024-0036
二
、
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3201001348786874
永智路8号
93.92(均分制)
1208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飞、周德龙、任伟、蒋旋、郁洪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至500万元为1.1%,以上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7293.5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地址:竹林北路25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69661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03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661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9-866610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通信设备
采购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
天宁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8:09
评审专家名单
郁洪,冯飞,周德龙,任伟,蒋旋
总中标金额
¥120.8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6661067
采购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
竹林北路2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06128627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女士
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402-ZCCZ-G2024-0036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系统名称分项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小计1短波通信短波电台宝通BT-H401。含PC端数传软件、送受话器手柄、电源、北斗天线及通信/供电线缆、车载隔振器1套271500.00271500.002短波通信天调宝通、TCP1131套112600.00112600.003短波通信短波战术控制终端凯池、KC-400B1套35800.0035800.004卫星通信卫星天线飞思、FSG460U(含天线、内部集成定制ODU、LNB、分/合路器、辅材)1套548000.00548000.005卫星通信卫星功放(ODU)飞思、FSG460U(含天线、内部集成定制ODU、LNB、分/合路器、辅材)1台548000.00548000.006卫星通信LNB飞思、FSG460U(含天线、内部集成定制ODU、LNB、分/合路器、辅材)1台548000.00548000.007卫星通信分/合路器飞思、FSG460U(含天线、内部集成定制ODU、LNB、分/合路器、辅材)1套548000.00548000.008卫星通信辅材飞思、FSG460U(含天线、内部集成定制ODU、LNB、分/合路器、辅材)1批548000.00548000.009卫星通信卫星Modem亚太星通、TDA2001台98600.0098600.0010应急通信箱(单屏)旭顶LeadMeetBOX1套95000.0095000.0011供电移动电源电掌盟2000W-2度1套7000.007000.0012改造集成改造莱斯定制,含设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整车外观标准图案喷绘等。1套40000.0040000.00总价:总价:总价:总价:总价:总价:1208500.001208500.00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2日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货物)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2-ZCCZ-G2024-0036采购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19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第五章采购需求30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2-ZCCZ-G2024-00362.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24.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24.7万元4.采购需求:常州市天宁区需对指挥通信系统进行建设改造,本项目拟采购短波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拆除原有车载设备,并完成设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等。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启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1.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1.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苏采云”“驱动中心”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1.4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无效。1.5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必须通过“苏采云”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1.6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1.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1.8注意事项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3)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联系方式:李先生0519-696616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联系方式:0519-866610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19-866610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卫星Modem。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投标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投标保证金免收12.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6661066;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招标人■中标供应商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服务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并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代理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户。(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100以下1.50%100-5001.10%500-10000.80%(3)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收取,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公司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账 号:32050162970100001741开户行:建行常州惠民支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22.2.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3.3.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4.4.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5.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6.6.6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7.7.7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8.8.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9.9.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10.10.10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7.7绿色采购政策57.71.1.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7.72.2.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57.73.3.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招标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须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共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152.2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开标会议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183.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4.4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开标;185.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86.6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7.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招标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招标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24.4.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25.5.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1-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纳税证明材料)1-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社保缴费证明材料)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核实。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如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按《符合性审查要求》3.2.2-3.2.5项规定修正,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以下情形视同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301.1价格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主观分252.1总体实施方案6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总体实施方案,包含供货、安装调试、系统建设、培训等方面,由评委综合比较进行评分:方案具体明确、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6分;方案比较明确、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简单,缺乏针对性可行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2建设方案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指挥车外部改装方案,包含机动指挥车外部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等,由评委综合比较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创新性实用性高,布置图详细合理,效果图美观的得4分;方案比较详实、创新性实用性较高,布置图比较合理,效果图比较美观的得3分;方案、布置图、效果图一般的得2分;方案简单、缺乏实用性,布置图缺乏合理性,效果图粗糙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2建设方案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包含设备互联、系统功能等,由评委综合比较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体,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完善的得4分;方案比较完整具体,设计比较科学合理,功能比较完善的得3分;方案一般,设计基本合理,功能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粗糙,设计缺乏合理性,功能不能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2建设方案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详细卫星链路计算,由评委综合比较进行评分:计算过程详细,且计算正确的得3分;计算过程比较详细,且计算正确的得2分;计算过程简单,且计算正确的得1分;计算不正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3安装调试及实施组织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安装调试技术及系统联动方案,包含主要安装方法、安装流程、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验收等,由评委综合比较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完善、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比较全面、先进性、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5分;方案基本全面、先进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缺乏针对性、可行性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4售后服务3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响应及时、服务体系完整、人员配置齐全且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详细合理、响应虽有滞后,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服务体系尚算完整,能基本确保业务稳定运行且人员配置齐全的,得2分;方案笼统、响应滞后、服务体系缺乏完整性,人员配置不全且缺乏有效保障业务稳定运行的措施,但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53.1企业业绩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企业实力 7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证书的得2分,cs4级以下的得1分。2.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一级的得2分,一级及以下的得1分。3.投标人具备国产化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LS4级的得3分,LS3级的得2分,LS2级及以下的得1分。 须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3团队实力 10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安全信息CISP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电子信息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个得1,最高得5分。须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4服务承诺2投标人承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5技术要求20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满分20分;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对这些重要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2分;其他非重要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标注“▲”的均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内有明确要求的根据要求提供;未要求的,提供明确说明该技术内容的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可查询的产品制造商官网截图(附官网链接)或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承诺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情况为准。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过时不予接收。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3、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常州市天宁区需对指挥通信系统进行改造,旨在建设一套技术先进实用、高效合理、机动性好、功能完备、互连互通性好、安全可靠、易于扩展升级,能够担负战时作战指挥、平时演练与应急救援等任务,平战结合、资源共享的应急机动指挥平台。本项目拟采购短波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拆除原有车载设备,并完成设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等。二、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特殊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保证能通过招标人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类验收。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所供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三、采购清单序号系统名称分项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短波通信短波电台125W 新一代自主选频数字化短波电台,全面兼容军用第三代125W 数字化短波电台;通信模式:定频、自适应、自动控制通信、自主选频;业务种类:声码话、数据报文、短信、非实时语音。含配套的 PC端数传软件、送受话器手柄、电源、北斗天线及通信/供电线缆、车载隔振器等。1套2短波通信天调1.采用“矢量调谐”算法,调谐精度高、调谐时间短,能为125W短波电台与天线之间提供良好的匹配网络;2.支持自主选频短波电台接入;3.接口方式:电源、控制信号、射频信号复用一根电缆;4.频率范围:1.8~30MHz;5.额定输入功率:≤ 150W;6.电压驻波比(VSWR):≤1.5;7.调谐时的功率:3W~8W;8.初始调谐时间:≤ 1.5s;9.预置信道调谐时间:≤ 50ms;10.电源电压:24V;1套3短波通信短波战术控制终端1.可对军用自主选频短波电台实现无线遥控操作;▲2.终端具备WIFI功能,提供基于无线网络的设备连接支持(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可实现自主选频通信、定频通信;▲4.支持USB、LSB工作方式切换(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业务类型:模拟话、声码话、短报文、摩尔斯报、非实时语音(微信话音)(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6.短报文功能:支持短报文收发、信息的存储、导出功能;▲7.标准摩尔斯报安全功能:支持对标准摩尔斯报文进行真伪码加密传输,确保报文传输安全性(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支持对通话进行录音、查询管理(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整机功耗:≤1000mA;10.包含短波控制终端、平板电脑、控制软件。1套4卫星通信卫星天线高度集成,天线、射频、变频、惯导、天线控制单元等组件应集成于一体;1.技术体制:有源相控阵;2.卫星频段:发射:13.75GHz ~ 14.50GHz;接收:10.7GHz ~ 12.75GHz;3.极化方式:线极化;4.增益指标:EIRP:≥43dBW@14.1GHz;5. G/T:≥9.5dB/K@11.7GH;6. 跟踪精度:≤1/8接收半功率波束宽度;7.扫描范围:离轴角:0-60°、方位角:0-360°;8.追星速度:≥200°/s 且自动对星;9. 再捕获时间:≤5s (遮挡时间≤1min);≤30s(1min<遮挡时间≤5min);≤60s(遮挡时间>5min);≤5min(存在波束切换遮挡恢复情况);10.接口:1个LAN口、1个电源接口;11.功耗:≤550W;12.电压:直流电48V;13.尺寸:长≤616mm,宽≤500mm,高≤68mm;14.重量: ≤11kg;▲15.防护等级:IP66(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工作温度:-40℃ ~ 55 ℃;17.存储温度:-55℃ ~ 70 ℃;18.湿度范围:10%~ 95% (35℃);▲19.低气压:57kPa(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冲击:满足GB/T 2423.5-2019试验要求(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振动:满足GB/T 2423.56-2018(随机)(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状态查看:支持网页版查询,实时监控各模块部件状态、连接情况、故障信息;23.操作层面:具备开机自动对星功能;24.冷启动开机到入网时间≤3分钟;▲25.入网许可 提供卫星通信运营商入网证明。1套5卫星通信卫星功放(ODU)高度集成,天线、射频、变频、惯导、天线控制单元等组件应集成于一体;1.技术体制:有源相控阵;2.卫星频段:发射:13.75GHz ~ 14.50GHz;接收:10.7GHz ~ 12.75GHz;3.极化方式:线极化;4.增益指标:EIRP:≥43dBW@14.1GHz;5. G/T:≥9.5dB/K@11.7GH;6. 跟踪精度:≤1/8接收半功率波束宽度;7.扫描范围:离轴角:0-60°、方位角:0-360°;8.追星速度:≥200°/s 且自动对星;9. 再捕获时间:≤5s (遮挡时间≤1min);≤30s(1min<遮挡时间≤5min);≤60s(遮挡时间>5min);≤5min(存在波束切换遮挡恢复情况);10.接口:1个LAN口、1个电源接口;11.功耗:≤550W;12.电压:直流电48V;13.尺寸:长≤616mm,宽≤500mm,高≤68mm;14.重量: ≤11kg;▲15.防护等级:IP66(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工作温度:-40℃ ~ 55 ℃;17.存储温度:-55℃ ~ 70 ℃;18.湿度范围:10%~ 95% (35℃);▲19.低气压:57kPa(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冲击:满足GB/T 2423.5-2019试验要求(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振动:满足GB/T 2423.56-2018(随机)(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状态查看:支持网页版查询,实时监控各模块部件状态、连接情况、故障信息;23.操作层面:具备开机自动对星功能;24.冷启动开机到入网时间≤3分钟;▲25.入网许可 提供卫星通信运营商入网证明。1台6卫星通信LNB高度集成,天线、射频、变频、惯导、天线控制单元等组件应集成于一体;1.技术体制:有源相控阵;2.卫星频段:发射:13.75GHz ~ 14.50GHz;接收:10.7GHz ~ 12.75GHz;3.极化方式:线极化;4.增益指标:EIRP:≥43dBW@14.1GHz;5. G/T:≥9.5dB/K@11.7GH;6. 跟踪精度:≤1/8接收半功率波束宽度;7.扫描范围:离轴角:0-60°、方位角:0-360°;8.追星速度:≥200°/s 且自动对星;9. 再捕获时间:≤5s (遮挡时间≤1min);≤30s(1min<遮挡时间≤5min);≤60s(遮挡时间>5min);≤5min(存在波束切换遮挡恢复情况);10.接口:1个LAN口、1个电源接口;11.功耗:≤550W;12.电压:直流电48V;13.尺寸:长≤616mm,宽≤500mm,高≤68mm;14.重量: ≤11kg;▲15.防护等级:IP66(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工作温度:-40℃ ~ 55 ℃;17.存储温度:-55℃ ~ 70 ℃;18.湿度范围:10%~ 95% (35℃);▲19.低气压:57kPa(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冲击:满足GB/T 2423.5-2019试验要求(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振动:满足GB/T 2423.56-2018(随机)(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状态查看:支持网页版查询,实时监控各模块部件状态、连接情况、故障信息;23.操作层面:具备开机自动对星功能;24.冷启动开机到入网时间≤3分钟;▲25.入网许可 提供卫星通信运营商入网证明。1台7卫星通信分/合路器高度集成,天线、射频、变频、惯导、天线控制单元等组件应集成于一体;1.技术体制:有源相控阵;2.卫星频段:发射:13.75GHz ~ 14.50GHz;接收:10.7GHz ~ 12.75GHz;3.极化方式:线极化;4.增益指标:EIRP:≥43dBW@14.1GHz;5. G/T:≥9.5dB/K@11.7GH;6. 跟踪精度:≤1/8接收半功率波束宽度;7.扫描范围:离轴角:0-60°、方位角:0-360°;8.追星速度:≥200°/s 且自动对星;9. 再捕获时间:≤5s (遮挡时间≤1min);≤30s(1min<遮挡时间≤5min);≤60s(遮挡时间>5min);≤5min(存在波束切换遮挡恢复情况);10.接口:1个LAN口、1个电源接口;11.功耗:≤550W;12.电压:直流电48V;13.尺寸:长≤616mm,宽≤500mm,高≤68mm;14.重量: ≤11kg;▲15.防护等级:IP66(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工作温度:-40℃ ~ 55 ℃;17.存储温度:-55℃ ~ 70 ℃;18.湿度范围:10%~ 95% (35℃);▲19.低气压:57kPa(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冲击:满足GB/T 2423.5-2019试验要求(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振动:满足GB/T 2423.56-2018(随机)(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状态查看:支持网页版查询,实时监控各模块部件状态、连接情况、故障信息;23.操作层面:具备开机自动对星功能;24.冷启动开机到入网时间≤3分钟;▲25.入网许可 提供卫星通信运营商入网证明。1套8卫星通信辅材高度集成,天线、射频、变频、惯导、天线控制单元等组件应集成于一体;1.技术体制:有源相控阵;2.卫星频段:发射:13.75GHz ~ 14.50GHz;接收:10.7GHz ~ 12.75GHz;3.极化方式:线极化;4.增益指标:EIRP:≥43dBW@14.1GHz;5. G/T:≥9.5dB/K@11.7GH;6. 跟踪精度:≤1/8接收半功率波束宽度;7.扫描范围:离轴角:0-60°、方位角:0-360°;8.追星速度:≥200°/s 且自动对星;9. 再捕获时间:≤5s (遮挡时间≤1min);≤30s(1min<遮挡时间≤5min);≤60s(遮挡时间>5min);≤5min(存在波束切换遮挡恢复情况);10.接口:1个LAN口、1个电源接口;11.功耗:≤550W;12.电压:直流电48V;13.尺寸:长≤616mm,宽≤500mm,高≤68mm;14.重量: ≤11kg;▲15.防护等级:IP66(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工作温度:-40℃ ~ 55 ℃;17.存储温度:-55℃ ~ 70 ℃;18.湿度范围:10%~ 95% (35℃);▲19.低气压:57kPa(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冲击:满足GB/T 2423.5-2019试验要求(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振动:满足GB/T 2423.56-2018(随机)(提供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状态查看:支持网页版查询,实时监控各模块部件状态、连接情况、故障信息;23.操作层面:具备开机自动对星功能;24.冷启动开机到入网时间≤3分钟;▲25.入网许可 提供卫星通信运营商入网证明。1批9卫星通信卫星Modem卫星 Modem 国产自主产品,支持QPSK、8PSK、16APSK等调制方式;最大业务通道信息速率:≥50Mbps;可接入高通量国产卫星主站网管系统,具备本地参数设置、状态显示功能,具备远程监控功能。 1台10应急通信箱(单屏)1.手提箱式设计,箱体采用工程塑料,重量10公斤,便于单兵携带;2.15.6寸高亮度屏幕,确保户外阳光直射下,屏幕清晰可见;3.内置一个高清摄像头、一个鹅颈麦克风 一个全向麦克风、一个遥控器;4.U盘便捷录制,U盘即插即录,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会议中的声音图像进行录制、回看;5、大容量10000mA锂电池,续航时间大于6小时,具有对外供电接口;6.音频输入:1路麦克风,4路HDMI,1路3.5mm接口;音频输出: 2路HDMI,1路3.5mm接口;7.视频输入:4路HDMI、2路USB ;视频输出:2路HDMI;8.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和演习需要,可同时将4台无人机的画面回传指挥所;9.根据会场规模大小,可外接摄像头、麦克风、调音台、喇叭、音箱、电视机、投影等多种会场设备;10.通过卫星、5G、4G、wifi、有线等多种网络与人防地下指挥所、地面指挥中心、机动指挥所的现有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无缝兼容,通过现有视频会议MCU任意调度使用;11.与省、市人防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互控级联;12.接入省人防的视频会议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区(县)全网统一控制和管理。1套11供电移动电源功率不小于2000W。用于给便携设备电池充电及应急供电。1套12改造集成改造含设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整车外观标准图案喷绘等。1套四、建设要求1.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服务规范、规程等完成通信系统建设。2.按项目进度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资料。3.提供通信系统设计(含设备互联、系统功能等),并根据建设改装需求提供改装后机动指挥车外部平面布置图,布置应合理,满足车辆安全需求。4.提供详细的卫星链路计算,计算过程应详细、正确。5.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技术及系统联动方案,包括主要安装方法、安装流程、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验收等。6.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广,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确保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7.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8.中标人应安排合规驾驶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接车,项目完成后安排合规驾驶员将车辆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接送车辆期间,中标人应保证车载设备和车辆完好,如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依法赔偿招标人损失。五、建设依据项目的建设应遵循或参照下列标准和规范:(1)国家标准GB1589-2016《汽机动指挥车外部廓尺寸限界》GB1589-2005《道路车辆外扩尺寸、轴荷戟质量限值》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0000-19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16127/GB50325-2001《车内装饰环保标准》GB/T12538-2013《汽车重心高度测定方法》GB/T12673-1990《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GB/T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2)人防标准RFXB01-2006《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规范》RFXB02-2006《人民防空指挥所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标准》RFXB01-2013《人民防空机动指挥系统装车规范》RFXB02-2013《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处理系统装车规范》RFXB03-2013《人民防空机动指挥系统通用要求》RFXB04-2013《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处理系统通用要求》RFHB01-2014《人民防空短波通信系统通用规范》《省国动办关于督办本年度重点信息化工作和统筹2024年重点信息化建设意向的通知》《江苏省人防新一代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规范》《江苏省“十四五”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规划)》六、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交货地点: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和楼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安排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七、验收标准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在5日内共同检验产品数量、质量等状况,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应积极配合。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过系统测试后,由招标人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对照《验收合格标准》组织验收。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标准:(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清单》要求;(2)项目实施符合建设要求;(3)能与常州市国动办和常州其它辖市区国动办通信车车载设备互联互通;(4)经中标人培训后招标人车载设备操作熟练准确;(5)对车辆外观进行改装;(6)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送达招标人《申请项目验收书面函》。2.对货物的外观或质量问题,招标人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中标人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招标人逾期提出的,对所交产品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性能参数达不到采购合同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一)质保期:3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算。中标人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负责。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且不收取软件使用费。(二)售后服务1.保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的服务。质保期过后,投标人对合同设备系统提供终身付费维修或更换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费用参照政府采购指导价格与招标人另行协商。中标人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4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必要时应向招标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2.质保期结束,不能视为中标人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货物在制造过程中未被发现的隐患,中标人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延续至质保期终止后贰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中标人应立即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3.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4.因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造成招标人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一经核实,中标人必须赔偿招标人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5.中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6.中标人应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全套随机资料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含货物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验收报告书、原厂保修单等)。7.终身提供应用技术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24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8.质保期过后,对于货物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备件费,不收取工时费。9.备件要求:(1)投标人应设置备件库,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技术及维修服务。(2)投标人应配置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三)人员培训1.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该技术内容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培训不少于3次。2.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安全培训。3.提供设备运行、调试、维护过程中必要的专用工具、软件,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设置、设备运行、调试和维护过程中相关的专用工具及软件使用的培训。4.中标人应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资料。九、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提供、包装、运输、保险、辅助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包括质保期内的一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劳务、培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实际使用人的时间。十、支付方式设备采购到位,完成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注:招标人支付每笔款项的前提是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招标人应自接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参考格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乙方:代理机构: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开招标对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标的内容1.货物名称:短波系统、卫星系统等设施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2.货物数量:详见采购清单;3.货物质量:一次性通过验收;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规格或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四、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结算原则:以固定总价结算。3.付款方式:设备采购到位,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的前提是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应自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费用。4.发票开具方式:乙方须提供与款项相对应的税务正式发票。五、建设要求1.根据甲方的要求、服务规范、规程等完成通信系统建设。2.按项目进度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资料。3.提供通信系统设计(含设备互联、系统功能等),并根据建设改装需求提供改装后机动指挥车外部平面布置图,布置应合理,满足车辆安全需求。4.提供详细的卫星链路计算,计算过程应详细、正确。5.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技术及系统联动方案,包括主要安装方法、安装流程、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验收等。6.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广,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乙方须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确保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7.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8.乙方应安排合规驾驶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接车,项目完成后安排合规驾驶员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接送车辆期间,乙方应保证车载设备和车辆完好,如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并依法赔偿甲方损失。六、建设依据项目的建设应遵循或参照下列标准和规范:1)国家标准GB1589-2016《汽机动指挥车外部廓尺寸限界》GB1589-2005《道路车辆外扩尺寸、轴荷戟质量限值》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0000-19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16127/GB50325-2001《车内装饰环保标准》GB/T12538-2013《汽车重心高度测定方法》GB/T12673-1990《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GB/T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2)人防标准RFXB01-2006《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规范》RFXB02-2006《人民防空指挥所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标准》RFXB01-2013《人民防空机动指挥系统装车规范》RFXB02-2013《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处理系统装车规范》RFXB03-2013《人民防空机动指挥系统通用要求》RFXB04-2013《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处理系统通用要求》RFHB01-2014《人民防空短波通信系统通用规范》《省国动办关于督办本年度重点信息化工作和统筹2024年重点信息化建设意向的通知》《江苏省人防新一代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规范》《江苏省“十四五”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规划)》七、验收标准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和乙方在5日内共同检验产品数量、质量等状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过系统测试后,由甲方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对照《验收合格标准》组织验收。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标准:(1)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清单》要求;(2)项目实施符合建设要求;(3)能与常州市国动办和常州其它辖市区国动办通信车车载设备互联互通;(4)经乙方培训后甲方车载设备操作熟练准确;(5)对车辆外观进行改装;(6)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送达甲方《申请项目验收书面函》。2.对货物的外观或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产品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性能参数达不到采购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一)质保期:3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算。乙方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负责。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且不收取软件使用费。(二)售后服务1.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的服务。质保期过后,乙方对合同设备系统提供终身付费维修或更换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费用参照政府采购指导价格与甲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4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应急备用设备。2.质保期结束,不能视为乙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货物在制造过程中未被发现的隐患,乙方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延续至质保期终止后贰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4.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一经核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5.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6.乙方应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全套随机资料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含货物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验收报告书、原厂保修单等)。7.终身提供应用技术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24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8.质保期过后,对于货物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备件费,不收取工时费。9.备件要求:(1)乙方应设置备件库,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技术及维修服务。(2)乙方应配置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三)人员培训1.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该技术内容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培训不少于3次。2.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安全培训。3.提供设备运行、调试、维护过程中必要的专用工具、软件,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设置、设备运行、调试和维护过程中相关的专用工具及软件使用的培训。4.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资料。九、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十、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甲方义务: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权利: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二)乙方义务: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作质量满足相关验收相关标准。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二、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代理采购机构执壹份。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日期:2024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日期:2024年月日合同备案代理机构(盖章):地址: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1903室日期:2024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实质性格式)1-3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实质性格式)1-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纳税证明材料)(实质性格式)1-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实质性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1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姓名)为项目(项目编号:)报价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参与协商、签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代理人的所有签字负全部责任。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公司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职务:单位名称(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代理人参加报价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小写: (元人民币)年月日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系统名称分项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小计1短波通信短波电台1套2短波通信天调1套3短波通信短波战术控制终端1套4卫星通信卫星天线1套5卫星通信卫星功放(ODU)1台6卫星通信LNB1台7卫星通信分/合路器1套8卫星通信辅材1批9卫星通信卫星Modem1台10应急通信箱(单屏)1套11供电移动电源1套12改造集成改造1套…………总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投标人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9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总体实施方案;2)建设方案;3)安装调试及实施组织;4)售后服务。10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指挥通信系统建设 其他通信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