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管控成果更新调整中标结果公示(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
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项目合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XJHDT-2024-F009
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合同公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郤琳,联系电话:18535246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352-5022011/5022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0352-5022011/50220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大同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7:5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52-5022011/5022012
采购单位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郤琳,联系电话:1853524680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352-5022011/5022012
附件:
附件1
合同(1).pdf
合同编号:HJYJ-GH-Y2407026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项目采购合同委托方(甲方)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受托方(乙方)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签订时间:2024年7月16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JYJ-GH-Y2407026委托方(甲方):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受托方(乙方):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方式(一)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A1.全面对接大同市“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能源等相关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最终成果等,完成大同市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调整、环境质量底线更新调整、资源利用上线更新调整、各要素管控分区和综合环境管控单元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2.根据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综合环境管控1单元、准入清单的更新调整结果,形成《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和数据成果。(二)服务方式1.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2.根据甲方安排部署,完成更新调整报告编制,配合做好专家论证、成果报送等相关工作。第二条服务期限乙方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以下工作1.协助提供基础技术资料。2.协助联系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对接工作。3.其他:协商解决。4.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提出需甲方协作的要求及时间,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以最适宜的方式向乙方提供。第四条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报酬总额(含税)为:¥4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伍仟元整)。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并在甲方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一个月内支付总报酬的50%,即:¥21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2.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核后,并在甲方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一个月内支付总报酬的50%,即:2¥21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账户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开户银行:虫国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银行账号:0912014400000014银行行号:305161009127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包括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范围、研究期限)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电子版1份,以及装订好的纸质版成果5份:(1)《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2)《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图集》;(3)《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省级或市级组织的专家审核。和批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专家审核会。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待定。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40106调整文本、图集、说明等技术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研究成果的内容及履行协议过程形成资料等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5.甲方未按期提供资料的,乙方工作时限相应顺延。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保项目经费按期到位,乙方确保项目经费合理使用。第九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乙方应修改完善项目成果直至达到合同要求,最终通过专家审核。第十条又双方确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验收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并通过省级或市级的认可为标准,乙方如未按时完成,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逾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甲方未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页无正文为签名盖章页)(盖章)甲方: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签名)乙方: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盖章)家0(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7月1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控成果更新调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