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十堰市第五中学2024)



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YH-2024-06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5-2024-00088
三、项目名称
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浙江路5号5幢4-6-4
中标(成交)金额:208.024853(万元)
综合评分法:87.7(分)

工程类

名称: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工期:30 日历天 项目经理:康国洲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51656671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何常龙,牟小靖,王魁,崔雄峰,王旭林(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26
2、评审地点: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三号丽城佳苑院内附楼一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 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1.7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第五中学
地   址:十堰市白浪东路36号
联系方式:0719-8043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3路丽城佳苑1103号
联系方式:0719-8680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冉、钟慧、李静静、李倩
电   话:0719-8680845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附件十五: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土理市第五中学(亿名称)的业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话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且(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980.25万元,资产总额为1406.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且(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980.25万元,资产总额为1406.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将旅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投标人(公章):湖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日期:2024年月2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5-2024-00088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ZYH-2024-062采购人:十堰市第五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发包人要求…………………………………………………16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8第五章合同书………………………………………………………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院11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YH-2024-06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5-2024-000883、项目名称: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28.00(万元)6、最高限价:209.44(万元)7、采购需求:对十堰市第五中学运动场出现的不稳定层滑坡地质灾害及围墙进行修复,主要修复方式为卸载坡面,坡脚新建挡墙,设置SNS主动防护网以及被动防护网,西侧围墙清除铲除原墙面装饰层,抗裂砂浆挂网找平,面层真石漆涂料饰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院1103号)3、方式:采用现场或网上两种方式获取:(1)现场获取: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③需填写信息登记表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的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邮箱1292546690@qq.com,并致电0719-8680845确认查收,资料经审核后进行回复。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三号丽城佳苑院内附楼一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3,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1.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8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为26.54万元。2.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十堰市第五中学地址:十堰市白浪东路36号联系方式:0719-80432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3路丽城佳苑1103号联系方式:0719-86808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冉、钟慧、李静静、李倩电话:0719-86808454,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信息登记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采购人名称十堰市第五中学项目名称市五中运动场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BZYH-2024-062登记时间单位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来函告知。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来函告知。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营业范围/资质等级邮箱(填写联系人邮箱)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送至您邮箱,收到后请注意回执。附营业执照复印件。5,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相关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2.定义2.1“招标人”是指:十堰市第五中学。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2“服务”是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3“工程”是指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是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4.招标控制价4.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1.1招标控制价为:209.4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为26.54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4.1.2报价编制依据:1)设计图纸;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等;4)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5)人工费执行《关于调整湖北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厅头[2021]2263号;6,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6)材料价格执行同期《十堰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信息价及市场价;7)税率执行《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2019]93号文增值税税率9%;8)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4.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踏勘现场5.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项目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及规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发包人要求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书6)投标文件格式7)在投标过程中由政府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7,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3由于投标人的理解失误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接受招标文件或补充信息的全部内容。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主动地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7.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疑问的答复,以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因投标人的过失造成投标被拒接或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8,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九:拟派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担任职务专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0,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十: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参加工作时间从业年限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类似业绩其他41,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十一: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格(万元)开工日期项目负责人注:1.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2,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十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43,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44,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十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全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5,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十五: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6,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附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注:本项目按建筑业。47,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注: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8,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非、中小型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49,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围墙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