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食材中标结果公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4)
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08-2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8-02
中标日期
2024-08-26
中标供应商
寻甸城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超
项目联系电话
18287171529
采购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寻甸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266132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与严家山路交叉口易润中心10楼10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87171529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4-G1-01751-YNGX-0030
二、项目名称: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供应商名称:寻甸城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西门街15号
中标金额(万元):0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名称:食堂食材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批
单价(元):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亚军(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荣国琼,侯春,范家恒,杨仕标,王信艺(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师家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计取
金额: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折扣的报价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寻甸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联系方式:0871-62661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与严家山路交叉口易润中心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18287171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超
电 话:1828717152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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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8.2.doc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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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8.2.doc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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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GX采2024-044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签章):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人须知16第三章评标办法24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4二、评标方法25三、评标方法及标准25四、详细评审27投标无效情形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一、资格审查部分45二、商务部分41三、报价部分43四、技术部分531.第一章采购公告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公告1.1.1.1.采购公告内容1.1、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实施业主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采购范围:寻甸县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配送。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蔬菜等采购、供应、配送服务,总预算约3900万元。(此预算价为预估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结算价为准)3、供应配送要求3.1、食材质量要求:(1)蔬菜:配送的蔬菜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每次采购能提供检验检疫证;具有稳定的产品原料供应,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3)调料(佐料):配送的调料必须为知名品牌,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4)粮油: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要求,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清楚。注: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采购食材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交农残检测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配送企业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猪肉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学校和配送企业均须做好食品留样,备齐相关台账;3.2、配送质量要求:按业主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签收并留存检测样品,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保质保量。3.3、配送次数及时间要求:配送企业须根据学校需要提前配送食材到位,对中学、中心完小配送早餐每日一次,其它食材每周不少于三次,边远校点每周不少于两次(若遇学校节假日顺延),且必须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5、结算价格的确定:结算价=结算食材单价×实际签收数量结算食材单价=当期指导价×折扣当期指导价:当期指导价由寻甸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学校代表和配送企业共同组成询价组在寻甸县国永盛农贸市场、寻甸县北营农贸市场、寻甸县佳用华联超市、寻甸县通汇超市共同采集(寻甸县外市场不作为询价点),将所采集的价格计算平均价后在平均价的基础上降低3%确定当期指导价(该价为含税价);采集时间为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折扣:本次招标采用折扣(打折)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00%;实际签收数量:由校方相关负责人称重清点后签收确定的数量(每件货物必须取样留存)注:此预算价为预估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结算价为准。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4、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1.1.2.2.采购文件的获取2.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的服务。1.1.3.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1.1.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司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站”发布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1.5.5.联系方式招标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北二环路联系人:杨丽珍电话:0871-62661322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与严家山路交叉口易润中心10楼1003室联系人:吴超电话:0871-63661856或18287171529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招标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北二环路联 系 人:杨丽珍电话:0871-6266132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与严家山路交叉口易润中心10楼1003室联系人:吴超电话:0871-63661856或182871715291.1.4项目名称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1.3.2标段本项目为一个标段1.3.3供货要求1、食材质量要求:(1)蔬菜:配送的蔬菜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每次采购能提供检验检疫证;具有稳定的产品原料供应,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3)调料(佐料):配送的调料必须为知名品牌,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4)粮油: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要求,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清楚。注: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采购食材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交农残检测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配送企业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猪肉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学校和配送企业均须做好食品留样,备齐相关台账;2、配送质量要求:按业主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签收并留存检测样品,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保质保量。3、配送次数及时间要求:配送企业须根据学校需要提前配送食材到位, 对中学、中心完小配送早餐每日一次,其它食材每周不少于三次,边远校点每周不少于两次(若遇学校节假日顺延),且必须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1.3.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4、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需踏勘现场的,请自行前往,并承担自行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10日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询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15日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有关时间安排]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或补遗)的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2.1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折扣 %;注:(1)结算食材单价=市场食材单价×投标时的折扣(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95%,则结算食材单价=市场食材单价×95%)市场食材单价:当期指导价由寻甸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学校代表和配送企业共同组成询价组在寻甸县国永盛农贸市场、寻甸县北营农贸市场、寻甸县佳用华联超市、寻甸县通汇超市共同采集(寻甸县外市场不作为询价点),将所采集的价格计算平均价后在平均价的基础上降低3%确定当期指导价(该价为含税价);采集时间为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2)折扣:最高限价为100%;(3)供应商的折扣报价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综合实力进行折扣报价,一旦中标,所报折扣将不因供应量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投标报价包含食材自身的成本、利润、运输、人工、税收等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 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 ,户名: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白云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 3967 0188 0000 4588 8 ,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办理程序:注: 关于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一、非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于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二、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须提供:合同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三、投标人有违法或不良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网银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自行打印电子回单并附于响应文件中。6、请在备注栏内填写项目名称及编号(编号须完整,名称可简写)。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必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人承诺书”进行承诺,若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需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要求签章。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响应文件格式(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7.3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的盖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3.7.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7.5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4.1.1光盘响应文件的密封/4.1.2现场光盘递交响应文件外密封袋上写明/4.2.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验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提供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注:现场投标人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唯一仅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才启动全部导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采[2018]15号)的规定,评审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应当按规定派出采购人代表,并授权代表参加评审组,但人数不得超过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评审或者评审组长。其余人员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支票、转账汇款等(具体执行昆政办[2017]36号文件的规定);(2)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期满后一次性退还;(4)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5)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6)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不良行为记录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10.1.2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记入不良行为并在公告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含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行受贿罪犯以及被人民法院判决需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等被记录入不良行为的当事人)10.1.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0.1.5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凡采购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组成员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0.3中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0.4同义词语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受托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费用承担1.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2招标代理费按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三、其他补充内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二、投标人须知2.2.1.(一)总则2.2.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2.1.2资金来源和资金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3.1.3采购范围、标段划分、服务期限、质量标准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2.1.5.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费按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2.2.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2.2.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1.9.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2.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询问。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11.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12.1.12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二)采购文件2.2.2.1.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包括:(1)电子采购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清单与工作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其他附件(电子版)。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2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3.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用于编制响应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2.3.(三)响应文件2.2.3.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3.1.2在编制技术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2.2.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3.2.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条”规定。3.2.3付费方式:费用支付为每月一结,即下月支付上月费用:3.2.4投标报价结算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时,报价无效。3.2.5投标人应全面考虑在将来供货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素,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今后不作调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3.2.6投标人不得给食堂开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2.2.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2.3.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5.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6.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2.2.3.7.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2.4.(四)投标2.2.4.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光盘响应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4.2.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网上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现场光盘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4.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2.5.(五)开标2.2.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2.5.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验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3)宣布开标参会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BTBJ),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提供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2.5.3.5.3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网上上传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的;2.2.6.(六)评标2.2.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2.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6.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2.7.(七)合同授予2.2.7.1.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方式如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2.7.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2.7.3.7.3履约担保以签订的审计协议为准。2.2.7.4.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2.8.(八)重新招标2.2.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9.(九)纪律和监督2.2.9.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2.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2.9.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2.9.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2.9.5.9.5投诉9.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评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5.4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10.(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标办法3.1.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要求和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2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2.2符合性评审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附缴纳凭证。2.2符合性评审报价符合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2.2符合性评审供货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要求。2.2符合性评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2符合性评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填写及签章。2.2符合性评审投标无效情形投标人存在本章“投标无效情形”中任意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商务部分满分30分,技术部分满分70分,最终得分满分100分。Z=S+J-KZ:最终得分;S:商务部分得分;J:技术部分得分;K:供应商严重失信主体惩戒扣分。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2.二、评标方法2.1评标依据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2.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招标候选人。2.1.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4评标过程中首先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最后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打分并排名。2.1.5本评标办法,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1.6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3.3.三、评标方法及标准3.1评标过程的保密3.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后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1.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3.2资格评审3.2.1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3符合性评审3.3.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的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符合性评审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3.5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5.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3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招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如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3.5.4评标办法3.5.4.1采购人将仅对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1及2.2条规定确定为通过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3.4.四、详细评审3.4.0.1.4.1商务评审(满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交声明函的在价格评比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交声明函的在价格评比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价格扣除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1-10%)。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0.2.4.2技术评审(满分70分)1、配送能力评审评分(满分20分)(1)投标人配送能力强、配套设施健全(投标人具备中转仓库且有配套的保鲜冷库、中转仓库须具备溯源监控系统,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配送车辆完全满足配送需求,配送人员健全且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能及时较快的满足各区域范围内的货物配送需求,得12-20分;(2)投标人配送能力较强、配套设施全(投标人具备中转仓库、中转仓库须具备溯源监控系统,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配送车辆满足配送需求,配送人员较为全面且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能满足各区域范围内的货物配送需求,得8-11分;(3)投标人配送能力一般、有基本的配套设施(投标人具备中转仓库,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设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配送车辆基本满足配送需求,配送人员基本满足要求且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能基本满足各区域范围内的货物配送需求,得4-7分;(4)投标人配送能力一般,能基本满足各区域范围内的货物配送需求,得0-3分;2、供货能力评审评分(满分20分)(1)产品安全保障措施及承诺特别全面,合理、可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较好,能完全满足用户的需求,得12-20分;(2)产品安全保障措施及承诺全面,合理、可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好,能满足用户的需求,得8-11分;(3)产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全面、合理、可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一般,能基本满足用户的需求,得4-7分;(4)产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全面、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用户的需求,得0-3分;3、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0分)(1)服务实施方案(产品配送方案、产品供应方案、工作质量标准要求、退换货方案、人员配置方案、项目故障解决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实质性内容)切实可行,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充分考虑用户需求的,得12-20分;(2)服务实施方案(产品配送方案、产品供应方案、工作质量标准要求、退换货方案、人员配置方案、项目故障解决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实质性内容)切实可行,有可操作性的,能考虑用户需求的,得8-11分;(3)服务实施方案(产品配送方案、产品供应方案、工作质量标准要求、退换货方案、人员配置方案、项目故障解决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实质性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考虑用户需求,但方案中具体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够的,得4-7分;(4)服务实施方案(产品配送方案、产品供应方案、工作质量标准要求、退换货方案、人员配置方案、项目故障解决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实质性内容)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用户需求,但方案中具体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完整的,得0-3分4.业绩评审(满分10分)(1)投标人2021年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的加2分,满分10分,分数加满为止;3.4.0.3.4.3技术部分评分要求和统计原则(1)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按采购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采用插入法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响应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响应文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响应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3.4.0.4.4.4扣分情况说明对严重失信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惩戒实行记录期限制度,超过记录期限的不予惩戒。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期限为失信黑名单惩戒期限。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已经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期限的,记录期限为行政处罚期限;没有明确的,记录期限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被处以警告、罚款的,记录期限为6个月;(二)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记录期限为12个月;(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的,记录期限为暂扣或者吊销之日起24个月。严重失信主体同时被处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记录期限为每种行政处罚记录期限的总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三)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3.4.0.5.4.5汇总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最终按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以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中标候选人。3.4.0.6.4.6推荐中标候选人4.6.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6.2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3.4.0.7.4.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7.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7.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4.7.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7.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7.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4.0.8.4.8补充条款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3.5.投标无效情形投标人或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投标无效:一、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四、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六、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七、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九、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十、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十一、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十二、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十三、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读取导入的。十四、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上电子签名的人员与其他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4.第四章采购需求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其他相关法律法律及地方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段:涉及寻甸县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实施地点为寻甸县全县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指定地点。实施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食材质量要求:(1)蔬菜:配送的蔬菜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每次采购能提供检验检疫证;具有稳定的产品原料供应,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3)调料(佐料):配送的调料必须为知名品牌,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4)粮油: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要求,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清楚。注: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采购食材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交农残检测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配送企业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猪肉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学校和配送企业均须做好食品留样,备齐相关台账;2、配送质量要求:按业主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签收并留存检测样品,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保质保量。3、配送次数及时间要求:配送企业须根据学校需要提前配送食材到位,对中学、中心完小配送早餐每日一次,其它食材每周不少于三次,边远校点每周不少于两次(若遇学校节假日顺延),且必须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付费方式:食材供应配送费用下月支付上月费用,次月7个工作日内与配送企业结算后进行支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及初级中学负责组织和审核本预算单位所辖学校每月采购情况,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配送企业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配送企业向学校提供的税务票据须与配送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相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付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2、每月初对上月提供的食材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价,由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管副校长、各学校食堂负责人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打出分值,60分至79分为及格、80分至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含90)为优秀。每月按考核结果拨付相关经费,考核优秀全额拨付,考核良好扣除1000元,考核及格扣除2000元,考核不及格扣除5000元。3、一年中考核3次不及格强制解除合同。4、发生一次群体性中毒事件,属食材配送原因的,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强制解除合同。(七)配送企业退出机制1.主动退出。配送企业中标后因故无法履行职责、中途退出的,须提前30日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配送企业,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2.否决退出。配送企业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发生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且将该配送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和配送招投标,具体情形包括:(1)因食材问题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材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3.勒令退出。配送企业将配送项目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取消供货资格,解除合同,纳入不良信用记录,2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招投标。在合同周期内,学校反馈负面意见较大,经调查属实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招投标。配送企业停止供货时间以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书面通知为准。配送企业退出后,在开展招投标确定新的配送企业前,由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临时配送方案。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乙方(供货商):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编号为的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一、货物内容及价格1、供货内容: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供应、配送服务的蔬菜类、禽蛋肉类、干调类、粮油类供应商。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完成供货及配送。2、供货要求:乙方应将用于证明食品(原材料)质量合格、安全的资料一套,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复印件、质检报告、检验检疫等合法证明文件等随同货物一起交验。甲乙双方不得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3、乙方供应甲方食品(原材料)的价格根据寻甸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学校代表和配送企业共同组成询价组在寻甸县国永盛农贸市场、寻甸县北营农贸市场、寻甸县佳用华联超市、寻甸县通汇超市共同采集(寻甸县外市场不作为询价点),将所采集的价格计算平均价后在平均价的基础上降低3%确定当期指导价(该价为含税价),结合乙方投标文件填报的折扣即:%;最终由甲乙双方每两个月调整确认形成综合报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的综合报价作为乙方供应甲方的食品(原材料)最终结算价格,此价格执行半个月,如发现乙方私自提高食品价格的,一个月内每违约一次甲方有权扣回差额货款并处以2000元罚款;3个月内二次违约甲方扣回差额货款并处以4000元罚款同时提出书面警示;6个月三次或一年内累计五次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结算:甲方对每月实际接收的食材量进行核对、记录,并根据寻甸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学校代表和配送企业共同组成询价组在寻甸县国永盛农贸市场、寻甸县北营农贸市场、寻甸县佳用华联超市、寻甸县通汇超市共同采集(寻甸县外市场不作为询价点),将所采集的价格计算平均价后在平均价的基础上降低3%确定的当期指导价(该价为含税价)乘以乙方投标文件填报的折扣即:%作为结算单价,最终以食材量乘以结算单价来计算当月的结算款。该结算单价(即综合报价)包含产品的运输、装卸、搬运等所有费用。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品质均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将一次性无息退还。2、因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3、在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种类范围内,甲方有权决定每数次食品(原材料)采购金额、种类及数量。4、合同签订后,甲方所购同一类别食材应从乙方中标食材种类范围内选购。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超出实际供应产品金额的发票。6、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7、双方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本合同协议的所有条款。2、不得提供违反国家质量标准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按时向甲方提供所购食品(原材料)的正规税务发票及送货清单。4、不得拒绝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甲方的监督检查。四、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食品(原材料)是卫生、安全的,完全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廉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出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仿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7)复检农残超标的。(8)超出保质期限的。3、在食品(原材料)甲乙双方交收后,由于储存不当而发生的任何食品(原材料)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4、乙方应保证食品(原材料)甲方在使用(加工)产品(原材料)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的起诉。五、售后服务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址:各校方指定地点,并提供在交货地点进行搬运、食品(原材料)储存指导等服务。2、乙方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查。3、在食品(原材料)存储、加工、售卖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调查及提供有效的后续保障。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质量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六、送货及验收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配送次数及时配送食材至指定地点。2、因甲方原因导致临时补货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搬运放置。乙方可向甲方收取一定的运输费用补偿。2、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全面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封存保留样品3日。3、交货时,由甲方代表与乙方配送员共同对货物进行集中验收,并签收。七、货款支付1、乙方按甲方订单及时交货,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对货物进行验货,甲方确认数量无误、质量合格后签收。2、甲、乙双方的结算时间周期为一月一结。3、自乙方完成一个月的送货任务后,在次月的头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核对送货签收单无误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当期95%货款。5%的货款作为食品安全保证金,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等纠纷,在下一个结算期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八、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外,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与订单要求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约定执行。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违规等不良行为出现,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予以没收。4、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核对送货签收单和付款,若不按约定时间核对和付款的,造成配送滞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5、乙方违约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确认为乙方违约,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合同第一条第三项合同确定价格执行半个月,如发现乙方私自提高食品价格的,一个月内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扣回差额货款并承担2000元违约金;3个月内出现二次甲方扣回差额货款并承担4000元违约金,同时提出书面警示;6个月出现三次或一年内累计五次,按6个月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第四条要求,发生第2款情形,乙方退还所收货款,按此次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销乙方供货资格。3,乙方出现不按时配送,出现延误的,第一次货物价款甲方有权扣除百分之五十;第二次甲方有权全部扣除,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及时补足保证金.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凡因该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公证费、保全费、检验检查费用、律师费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经双方签字的书面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电话: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1.一、资格审查部分6.1.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7公司证书号: (若有,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主营范围:1、 2、 3、 4、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提供。6.1.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提供。)6.1.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6.1.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提供。)6.1.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提供。)6.1.6.(六)其它材料与投标人资格审查有关的其它内容、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6.1.7.(七)联合体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明确权利义务及分工,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双方责任投标和共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负责提交。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且联合体双方共同为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5.若本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项目整体运营监督管理及学校的业务联络、财务核算、票据对接;负责监督管理及结算,联合体成员方负责项目运营实施、人员管理、食材采购、食品安全、配送计划、客户验收等。6.联合体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协商约定收益率的有关事宜。7.联合体的成员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8.因联合体的成员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9.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双方在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作协议,补充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和追究其违约行为。1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1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履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14.本协议一式两份,联合体成员和牵头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附此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为鲜章扫描)6.2.二、商务部分6.2.1.(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包段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采购内容后,我公司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报价:折扣%。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仔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周期内完成食材供应及配送。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合同条款与贵单位签订合同书。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6.2.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必须附此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附后(扫描件为鲜章扫描)。6.2.3.(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3、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使用方可生效。4、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且只能授权同一人。(扫描件为鲜章扫描)6.2.4.(四)廉政承诺书本企业为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相关证书资料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3.三、报价部分6.3.1.(一)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 目报 价备注1投标报价折扣 %2项目期限3质量承诺4说 明 供应商(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3.2.(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3.3.(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3.4.(四)监狱企业证明注: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提供。6.4.四、技术部分6.4.1.(一)技术部分注: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文件、评标办法等内容进行编制,格式自拟。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配送能力;2、供货能力;3、服务实施方案;4、业绩;5、供应商认为还需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 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起、止时间(年/月/日)备 注 注:1、此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2、此表可随业绩的增加而增加。供应商(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4.2.(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评标办法附件: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由投标人通过失信信息材料来源:(1)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4)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失信信息材料。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标准如下: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按照下列规定实施惩戒:(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三)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按照下列规定实施惩戒:(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15%,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20%,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三)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25%,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30%,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其他:/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GX采2024-044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签章):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人须知16第三章评标办法24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4二、评标方法25三、评标方法及标准25四、详细评审27投标无效情形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一、资格审查部分45二、商务部分41三、报价部分43四、技术部分531.第一章采购公告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公告1.1.1.1.采购公告内容1.1、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实施业主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采购范围:寻甸县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配送。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蔬菜等采购、供应、配送服务,总预算约3900万元。(此预算价为预估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结算价为准)3、供应配送要求3.1、食材质量要求:(1)蔬菜:配送的蔬菜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每次采购能提供检验检疫证;具有稳定的产品原料供应,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3)调料(佐料):配送的调料必须为知名品牌,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4)粮油: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要求,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清楚。注: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采购食材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交农残检测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配送企业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猪肉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学校和配送企业均须做好食品留样,备齐相关台账;3.2、配送质量要求:按业主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签收并留存检测样品,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保质保量。3.3、配送次数及时间要求:配送企业须根据学校需要提前配送食材到位,对中学、中心完小配送早餐每日一次,其它食材每周不少于三次,边远校点每周不少于两次(若遇学校节假日顺延),且必须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5、结算价格的确定:结算价=结算食材单价×实际签收数量结算食材单价=当期指导价×折扣当期指导价:当期指导价由寻甸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学校代表和配送企业共同组成询价组在寻甸县国永盛农贸市场、寻甸县北营农贸市场、寻甸县佳用华联超市、寻甸县通汇超市共同采集(寻甸县外市场不作为询价点),将所采集的价格计算平均价后在平均价的基础上降低3%确定当期指导价(该价为含税价);采集时间为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折扣:本次招标采用折扣(打折)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00%;实际签收数量:由校方相关负责人称重清点后签收确定的数量(每件货物必须取样留存)注:此预算价为预估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结算价为准。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4、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1.1.2.2.采购文件的获取2.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的服务。1.1.3.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1.1.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司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站”发布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1.5.5.联系方式招标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北二环路联系人:杨丽珍电话:0871-62661322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与严家山路交叉口易润中心10楼1003室联系人:吴超电话:0871-63661856或18287171529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招标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北二环路联 系 人:杨丽珍电话:0871-6266132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与严家山路交叉口易润中心10楼1003室联系人:吴超电话:0871-63661856或182871715291.1.4项目名称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1.3.2标段本项目为一个标段1.3.3供货要求1、食材质量要求:(1)蔬菜:配送的蔬菜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每次采购能提供检验检疫证;具有稳定的产品原料供应,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3)调料(佐料):配送的调料必须为知名品牌,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4)粮油: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要求,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清楚。注: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采购食材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交农残检测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配送企业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须向学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猪肉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学校和配送企业均须做好食品留样,备齐相关台账;2、配送质量要求:按业主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签收并留存检测样品,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保质保量。3、配送次数及时间要求:配送企业须根据学校需要提前配送食材到位, 对中学、中心完小配送早餐每日一次,其它食材每周不少于三次,边远校点每周不少于两次(若遇学校节假日顺延),且必须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1.3.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止。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4、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需踏勘现场的,请自行前往,并承担自行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10日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询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15日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有关时间安排]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或补遗)的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2.1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折扣 %;注:(1)结算食材单价=市场食材单价×投标时的折扣(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95%,则结算食材单价=市场食材单价×95%)市场食材单价:当期指导价由寻甸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学校代表和配送企业共同组成询价组在寻甸县国永盛农贸市场、寻甸县北营农贸市场、寻甸县佳用华联超市、寻甸县通汇超市共同采集(寻甸县外市场不作为询价点),将所采集的价格计算平均价后在平均价的基础上降低3%确定当期指导价(该价为含税价);采集时间为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2)折扣:最高限价为100%;(3)供应商的折扣报价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综合实力进行折扣报价,一旦中标,所报折扣将不因供应量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投标报价包含食材自身的成本、利润、运输、人工、税收等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 寻甸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联合采购项目 ,户名: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白云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 3967 0188 0000 4588 8 ,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办理程序:注: 关于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一、非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于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二、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须提供:合同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三、投标人有违法或不良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网银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自行打印电子回单并附于响应文件中。6、请在备注栏内填写项目名称及编号(编号须完整,名称可简写)。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必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人承诺书”进行承诺,若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需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要求签章。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响应文件格式(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7.3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的盖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3.7.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7.5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4.1.1光盘响应文件的密封/4.1.2现场光盘递交响应文件外密封袋上写明/4.2.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验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提供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注:现场投标人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唯一仅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才启动全部导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采[2018]15号)的规定,评审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应当按规定派出采购人代表,并授权代表参加评审组,但人数不得超过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评审或者评审组长。其余人员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支票、转账汇款等(具体执行昆政办[2017]36号文件的规定);(2)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期满后一次性退还;(4)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5)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6)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不良行为记录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10.1.2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记入不良行为并在公告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含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行受贿罪犯以及被人民法院判决需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等被记录入不良行为的当事人)10.1.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0.1.5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凡采购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组成员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0.3中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0.4同义词语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受托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费用承担1.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2招标代理费按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三、其他补充内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二、投标人须知2.2.1.(一)总则2.2.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2.1.2资金来源和资金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3.1.3采购范围、标段划分、服务期限、质量标准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2.1.5.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费按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2.2.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2.2.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1.9.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2.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询问。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11.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12.1.12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二)采购文件2.2.2.1.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包括:(1)电子采购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清单与工作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其他附件(电子版)。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2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3.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用于编制响应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2.3.(三)响应文件2.2.3.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3.1.2在编制技术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2.2.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3.2.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条”规定。3.2.3付费方式:费用支付为每月一结,即下月支付上月费用:3.2.4投标报价结算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时,报价无效。3.2.5投标人应全面考虑在将来供货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素,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今后不作调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3.2.6投标人不得给食堂开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2.2.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2.3.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5.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6.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2.2.3.7.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2.4.(四)投标2.2.4.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光盘响应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4.2.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网上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现场光盘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4.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2.5.(五)开标2.2.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2.5.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验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3)宣布开标参会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BTBJ),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提供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2.5.3.5.3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网上上传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的;2.2.6.(六)评标2.2.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2.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6.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2.7.(七)合同授予2.2.7.1.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方式如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2.7.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2.7.3.7.3履约担保以签订的审计协议为准。2.2.7.4.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2.8.(八)重新招标2.2.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9.(九)纪律和监督2.2.9.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2.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2.9.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2.9.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2.9.5.9.5投诉9.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评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5.4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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