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 综合 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东营市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营市河口区职业技术学校)2024)
投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投标已结束
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联系方式:13589989765
代理机构:山东象数上纬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2号
联系方式:18678869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503000202402000044、zjg202408016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4-08-27
四、中标(成交)日期:2024-08-26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
zjg202408016-1
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
山东桂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市河口区海盛路与河滨路交叉口
3937000.0
七、评委小组成员名单:于腾飞 王敬河 张友斌
八、评委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东营市河口区同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84.25、71.25、79.75、)山东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5.79、76.79、82.29、)山东巨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92.00、80.00、87.00、)山东一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2.85、82.35、89.35、)东营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8.80、76.30、85.30、)山东桂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5.26、88.76、91.76、)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日起1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人:郝健艺 联系方式:18678869101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东营市河口区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未中标(成交)原因:磋商最终报价高于本项目磋商最高限价,予以废标;2、东营市河口区同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成交)原因: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3、山东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中标(成交)原因: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4、山东巨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成交)原因: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5、山东一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成交)原因: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6、东营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成交)原因: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附件
专家报酬表.jpg
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东营市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位名称)的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东桂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0.00万元,资产总额为8.10887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潋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文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3701057573978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一项目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I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象数上纬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08日-2882/96/2———-rO—I2θ9BB-18-8日日89师--1———2B的E_E厂—厂-——FE厂p.3.厂Eb.g.o/———1——B2的—E厂_E厂-——FE厂E厂p.b.g.o/3.——4/94/t)(39(a09a1500副一一E厂E厂()E制E厂ES厂厂一0a日B40刷5/9a09a150039一副一E厂E厂)()制E厂E厂ES厂0一a日B40刷5/9—厂a8B404E厂E1厂Ea--9-日5-8—(1Ωμ6/9,μQE厂4—a8B40a1E厂E厂-9-日-8-5—(1ΩμQμ,6/9e—厂,-"-B田69B-日7/91-234日一一5-62822602246788/990g(-地办6)12B45670-0%0-D9/9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o.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o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o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o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O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0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O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o7.3.2开工通知8/9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o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o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o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a/9工程保修期为: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8/9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8/9(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8/9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8/9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乙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经办单位负责人:经办单位负责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8/9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经办单位负责人:经办单位负责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8/938/94D89/9河口区职业中专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供应商磋商最后报价表标题内容备注磋商最后报价(小写)3937000.00磋商最后报价(大写)叁佰玖拾叁万柒仟元整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4日项目经理姓名、证件号林玉坤鲁2372008202230649供应商(公章):山东桂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日期:2024年8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 综合 办学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