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物资 鸡蛋 鸡脯 鸡腿 畜禽肉中标结果公示(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2024)



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YXD2024029(招标文件编号:HBYXD2024029)
二、项目名称: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谷城县南河好人缘综合超市
供应商地址:谷城县南河镇兴隆村一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1包:米面粮油类
折扣率(%):95.5000000

供应商名称:谷城县清平蔬菜批发
供应商地址:谷城县盛康镇农贸市场
包组或产品名称:3包:新鲜蔬菜类
折扣率(%):89.0000000

供应商名称:谷城县南河兴隆商店
供应商地址:南河镇兴隆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4包:鸡蛋、鸡脯、鸡腿、火腿肠类
折扣率(%):9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谷城县南河好人缘综合超市
米面粮油类,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谷城县清平蔬菜批发
新鲜蔬菜类,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谷城县南河兴隆商店
鸡蛋、鸡脯、鸡腿、火腿肠类,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坤、王红、李华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由法定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谷城县盛康镇        
联系方式:13635799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            
联系方式:15807105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娥
电 话:  158071058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畜禽产品/禽蛋,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

采购单位
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
谷城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6: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坤、王红、李华堂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俊娥

项目联系电话
15807105830

采购单位
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谷城县盛康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3579981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07105830

附件:

附件1
1、磋商文件++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定稿.pdf

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YXD2024029采购人: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定办法第五章合同书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YXD2024029项目名称: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15.7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15.7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包:米面粮油类,最高限价74.8万元;2包:鲜猪肉类,最高限价72.6万元;3包:新鲜蔬菜类最高限价106.7万元;4包:鸡蛋、鸡脯、鸡腿、火腿肠类,最高限价61.6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2024年9月1日--2025年7月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售价:¥3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地址:谷城县盛康镇联系方式:136357998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联系方式:158071058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俊娥电话:158071058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采购人:谷城县盛康镇第一初级中学地址:谷城县盛康镇联系人:陈东升电话:13635799817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谷城县光彩大市场35栋24号联系人:王俊娥电话:158071058302.5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4.2相关费用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文件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以各包最高限价金额为计算基数。2、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项目场地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评审费(具体费用以当天评审时间为准)。4、以上费用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4.3项目踏勘不适用6.2提疑截止时间及答疑时间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10.4对多包招标的规定每个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进行投标,项目名称后面须标记对应包号。10.5是否允许偏离允许12.1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联合体磋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4.1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函》);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网页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磋商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详见第六章中《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内容17.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8.1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资料一份,电子档一份(U盘);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19.4样品不适用20.1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23.1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26.4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27.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30.1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0.2节能环保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1其他补充1、每个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进行投标,项目名称后面须标记对应包号。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99%,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1“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项目踏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5、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构成5.1本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招标需求4)竞争性磋商招标评定办法5)合同书格式6)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修改7.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1包:米面粮油类,最高限价74.8万元;2包:鲜猪肉类,最高限价72.6万元;3包:新鲜蔬菜类最高限价106.7万元;4包:鸡蛋、鸡脯、鸡腿、火腿肠类,最高限价61.6万元。二、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2024年9月1日--2025年7月1日)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21-2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四、质量标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材期间应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五、技术要求:1、总体质量要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材期间应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2)所有食堂原材料必须在质保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过质保期日历天数的1/3;质保期不足3日或者质保期不能明确的,验收人员应当拒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重新提供相同的食堂原材料。(3)食堂原材料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2、各包类别物资质量要求:二、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履行期限折扣率:%%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兹证明(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注:1、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五、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六、商务部分投标人应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自行编制。七、技术部分投标人应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评分和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八、相关承诺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惩戒。(五)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投标人(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请声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十、其他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物资 鸡蛋 鸡脯 鸡腿 畜禽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