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2024)



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1

一、项目编号

    8703YB24071288(CJ2024-X7-232-1、2)

二、项目名称

    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绵阳市久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中经路5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76,000.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1,服务范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服务标准:样品需要双面光学抛光,外型公差等级正负0.2mm,光洁度等级20-10(二级光洁度),面型要求0.25λ(λ=632.5nm) 2.名称: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2,服务范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服务标准:样品需要双面光学抛光,外型公差等级正负0.2mm,光洁度等级20-10(二级光洁度),面型要求0.25λ(λ=632.5nm)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勇,易荣清,何宏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询比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郑洲 13990169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联系方式
孙茹懿 0816-2484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茹懿

    电话
0816-2484679

十、附件

     附件下载

发售版采购文件项目编号:8703YB24071288(CJ2024-X7-232-1、2)项目名称: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2024年07月23日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五、成交事项六、参与询比纪律要求七、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其他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报价文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二、响应文件其他部分1.响应文件其他部分*2.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3.第二部分需求响应4.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5.第四部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一、项目概述二、采购需求一览表三、具体需求或要求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二、总则三、评审方法四、评审程序第1页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六、其它第六章合同草案第2页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项目概况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8703YB24071288(CJ2024-X7-232-1、2)2.项目名称: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3.采购方式:询比4.预算金额:376,000.00元(人民币),分项预算金额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5.最高限价:376,000.00元(人民币),分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6.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服务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项目实施地点简要服务要求11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160盘216,000.00元216,000.00元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甲方(采购人)指定地点样品需要双面光学抛光,外型公差等级正负0.2mm,光洁度等级20-10(二级光洁度),面型要求0.25λ(λ=632.5nm)21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280盘160,000.00元160,000.00元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甲方(采购人)指定地点样品需要双面光学抛光,外型公差等级正负0.2mm,光洁度等级20-10(二级光洁度),面型要求0.25λ(λ=632.5nm)注:响应必须以包件为单位,对所参与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评审、成交以包件为单位。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3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截止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8.不属于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处以禁入处罚且处于禁止期内(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网站(http://ztbxx.caep.ac.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9.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10-下午5:4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工作人员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3.方式:电子邮件/现场获取/邮寄纸质。供应商需先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网址:https://shop.caep.cn)完成线上注册(前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向联系人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联系人:孙茹懿联系电话:0816-2484679电子邮箱:441417395@qq.com4.售价:免费提供。5.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向联系人提供,以上资料无误后,物资部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第4页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五、开启1.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启。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需要参加现场评审。2.本次评审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13035634644。但因邮寄导致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未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采购文件的;(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首次响应文件的;(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3.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邀请方式(公告内容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发布的公告为准)。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联系人:郑洲联系方式:139901694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联系方式:0816-24846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茹懿电话:0816-2484679电子邮箱:441417395@qq.com第5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后续内容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本表与供应商须知后续内容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1采购人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联系人:郑洲电话:13990169477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联系人:孙茹懿电话:0816-24846792.4采购预算各包件预算和各标的的分项预算详见第一章,超过包件预算或超过分项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2.5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各包件最高限价和各标的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超过包件最高限价或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2.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评审结果相同时的成交候选推荐原则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5.1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7.2澄清或修改的通知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上发布更正公告。8.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不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1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详见第一章。12.1性要求)详见第一章。12.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条不适用。12.8评审细则得分标准对联合体各成员的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条不适用14.2报价方式1、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供应商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报出各标的的综合单价。该单价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该项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有关的必要服务费用的综合单价。各标的使用量及时间无法事先约定,因此,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在服务期内各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量,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相关风险及成本。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按实际需求确定,并按实际发生数量根据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各标的数量为根据初步计划安排综合考虑,进行估算后的一个年度的预估数量值。2、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询比报价以外的费用。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3、询比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4、本项目仅有1次报价,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没有再次报价的机会。14.6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2、对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询比供应商则应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材料形式为以下几种中的一种: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承诺(加盖制造商公章)③产品技术手册/说明书④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网页资料)⑤采购文件规定认可的其它形式。14.6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3、对询比供应商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规则:(1)要求询比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未提供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响应;(2)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中“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及供应商的商务或其他响应”不一致的,以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中所显示的实际参数或指标为准;(3)询比供应商提供的多种技术支持材料显示的实际参数或指标出现矛盾的,按照上述第2条规定从①至⑤的优先顺序进行认定(①为最优先);(4)除上述第(1)至(3)条所述情况外,响应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该表的内容为准。4、在填写《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时,询比供应商需对照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申明与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此外,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索引或页码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造成评审小组评审不便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16.1询比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不要求。17.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8.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实质性要求)。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要求:存储介质为光盘,PDF格式(已盖章正本的扫描件),在完成光盘文件刻录后供应商应先试读,以确保电子文档能够正常打开)。23.1成交公告媒体本项目成交公告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发布。23.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5.1合同甲方采购人。26.3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允许。33.1提出询问方式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采购邀请第八条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3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前往下述通讯地址当面送达原件;(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至下述通讯地址,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娇玲。联系电话:0816-2484937。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邮编:621900)。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9页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一、项目概述无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服务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地点11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160盘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甲方(采购人)指定地点21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280盘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甲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具体需求或要求★(一)主要技术需求:本次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服务分为两部分:莫氏硬度9及其以上的样品,采购数量为60盘;莫氏硬度8-9及其以上的样品,采购数量为80盘。1、需要切割和抛光样品尺寸和形状为:具体样品材质、形状和尺寸以甲方每次交样实物为准。样品材质包括但不限于蓝宝石单晶、氧化锆陶瓷、氧化铝陶瓷等。样品形状为不规则形状包括但不限于不规则圆柱、不规则平板、无定型块,按照近似圆柱体描述为最大口径≤200mm且最大厚度≤40mm。不规则样品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切割成规则样品后再抛光,样品需要切割的尺寸和形状以甲方每次送样时所要求的形状和数量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将一块样品切割成30个以上3mm*4mm*35mm的样品。切割后用于抛光的样品最大尺寸以圆柱近似直径≤100mm,厚度≤10mm。样品切割需采用金刚石线切割机,切割的费用不单独计算。本服务采购只按照最后抛光时发生的数量计费。2、需要切割和抛光后的形状和尺寸为:具体形状以甲方每次送样时所要求的形状第55页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书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院所规章制度相关要求编制的示范文本,作为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服务类采购合同的建议格式文本使用。二、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以附件形式补充。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需详细填写。“□”内打“√”表示选择,“□”打“×”或不打任何符号表示不选择。四、甲方为采购需求方(付款),乙方为供应方(收款)。五、正式合同须加盖骑缝章,签字盖章后生效。六、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2、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各文件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第68页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单位地址四川绵阳绵山路64号邮政编码621999甲方经办人联系电话甲方开户银行四川省绵阳市工行科学城支行(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甲方开户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甲方账号2308415109024902490(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85972(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乙方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开户银行(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乙方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乙方账号(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乙方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年月日第69页一、服务内容本次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服务分为两部分:莫氏硬度9及其以上的样品,采购数量为60盘;莫氏硬度8-9及其以上的样品,采购数量为80盘。二、服务标准详见《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技术协议》三、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元(大写:)。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与进度合同签订后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根据实际完成的盘数进行计算。3.支付条件上述费用的支付前提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开具的发票,开票单位必须与领票单位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票内容必须与合同条款的内容完全一致(含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85972地址、电话:四川绵阳绵山路64号,0816-2485349开户行及账号:四川省绵阳市工行科学城支行2308415109024902490乙方不得擅自作废发票,因乙方擅自作废发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实施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2、实施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甲方指定地点。五、执行过程其他约定1、详见《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技术协议》。2、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采购人)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应在甲方(采购人)提出需求后(3)日内提供。六、联系方式的确认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3、双方通过邮寄、电子邮箱、微信、短信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文字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4、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七、合同验收要求1、乙方交付切割抛光后的样品时,样品应该有包装。每个样品需有样品出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样品接收和完工日期、样品编号、尺寸、甲方代表姓名、抛光过程中该粘有样品的抛光盘照片等。2、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抽检乙方交付的样品,若发现不合格样品则该样品所在抛光盘计量不作数,乙方则需无条件重新抛光不合格样品。若一个月内甲方抽检出现3次不合格样品,且这些样品经过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检测仍然不合格的,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服务采购合同自然中止,乙方需赔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八、技术文件详见《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技术协议》。★九、技术成果的归属本项目研究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十、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按合同执行进度参与采购的各项活动;2.对采购合同实施的质量安全保密等情况进行跟踪与检查;3.组织验收;4.按照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付款;5.实施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6.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采购活动;2.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3.按照合同进度向甲方提供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本项目技术成果归属甲方或双方共有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交流和扩散;5.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6.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和接受甲方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十一、质保期(如有)★十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逾期完成,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不承担确认逾期期间的违约责任。如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逾期完成,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合同总额(1)‰,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10)%,违约金甲方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仍应履行本项目服务义务;如乙方逾期30日以上,或者乙方交付成果不合格,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完成服务或成果不合格的所有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如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合同款项,同时乙方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根据其具体情况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的费用减免和补偿(双方协商解决)。6、如知识产权为双方共有(甲方与乙方已申请专利的成果除外)。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项目,乙方如有违反,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或同行泄露或用于其他项目,甲方如有违反,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7、如因乙方服务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承担因隐患整改造成的项目延期责任。8、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乙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对于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9、上述条款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十三、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洪水、泥石流、战争、政府禁令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上述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供了相关部门的证明,另一方可视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损失扩大的,应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合同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十四、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安全、廉政及质量要求;2、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供应方,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乙方在执行本合同全过程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需满足相应标准或要求。3、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额30%作为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4、若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5、本合同项目密级(乙方承担内容密级)为:(□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本合同文本密级为:(□机密□秘密□内部☑公开)。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和义务,且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机密级以上的任务须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书,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廉政要求详见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十五、争议及解决方式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服务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处理意见。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发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附带条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十七、合同附件与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补充及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保密协议书(如有)、职业健康及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如有)随本合同盖骑缝章生效,无需甲方和乙方单独签字盖章。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供应商为本合同乙方,采购单位为本合同甲方,乙方盖章生效。附件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2: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技术协议第75页附件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一)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二)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三)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四)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30%扣减合同价款。四、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76页附件2: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技术协议(合同签订时拟定)第7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陶瓷小样品切割抛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