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 零工市场运营机构 零工中标结果公示(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
二、项目名称: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497500(元)
广西晋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桂林市桂林经开区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创新大厦90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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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零工市场(驿站)的实体化建设,在2026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桂辉(自行抽取),廖勇(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黄瑾(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l.zfcg.zc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2.未中标情况:未中标供应商名称 评审得分 排序桂林市博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62.49 2广西揽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1.25 3广西炎翼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9.00 4广西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8.64 53.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的原因无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076772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凤凰路金贸中心3-3栋2505室      
联系方式:0773-5590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树成
电 话:0773-5590288

附件信息:

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成交公告8.27.doc37K

《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8021809560161616130).pdf627.2K

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版8.14.doc425.9K

1.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二、项目名称: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西晋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经开区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创新大厦909室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壹佰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1497500.00)4、主要标的信息项号采购标的的名称服务需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磋商价备注1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零工市场(驿站)的实体化建设,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运营的目标任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采购需求1497500.00合计金额1497500.0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报价(即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1497500.00)说明: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承保的服务、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保险、税金、检验、售后服务、培训、运维、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五、评审专家名单:廖桂辉(组长)、黄瑾、廖勇(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整(¥1898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l.zfcg.zc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2.未中标情况:未中标供应商名称评审得分排序桂林市博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62.492广西揽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1.253广西炎翼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9.004广西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8.6453.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未通过的原因无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李工,180767721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金贸中心3-3栋2505室项目联系人:陆树成,联系电话:0773-5590288邮箱:htxglfgs@163.com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27日八、《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的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晋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人为1278282.54元,资产总额为434809.72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源有担相应责任。力资单位名称(CA证书签章):广西晋绿人力资源有限公自02年08月4且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第20页共515页#idc error#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火天信Ce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21第四章评标办法2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项目名称: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1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1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零工市场(驿站)的实体化建设,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运营的目标任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2.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3.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1.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l.zfcg.zc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7号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6.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李工,180767721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金贸中心3-3栋2505室项目联系人:陆树成,联系电话:0773-5590288邮箱:htxglfgs@163.com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14日第2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3磋商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及磋商费用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3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资料收集、研究、指导、交通、通讯、差旅费、住宿费、办公场地、版权或知识产权、管理费、利润、税费、验收、安装调试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5.1.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15.1.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采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4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5.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5.2.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5.2.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17.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解密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7号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118.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专家2人。1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8.2.2 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登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119.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磋商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磋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磋商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1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8.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28.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一份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监督管理单位备案。129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3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32监督管理机构资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315648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源县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C3-290237-GXHT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磋商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如果该磋商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磋商供应商”。2.3、“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特指供应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因特殊情况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8实质性要求:标注★号项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磋商供应商资格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及磋商费用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磋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磋商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6.2、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磋商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8.2磋商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员工。8.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供应商须知;(3)服务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报名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磋商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也可是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编制,如为自行编制至少须提供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及利润表);(若为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若为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8)《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9)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1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11.2.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1.2.1.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1)零工市场(驿站)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2)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3)人员管理组织(如有,请提供);(4)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如有,请提供);(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区建成零工市场(驿站)或相关就业招聘服务业绩的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提供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出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等)(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11.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11.3、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签字可以以加盖个人CA签章代替),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本项目磋商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超过所磋商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13.2、磋商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磋商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资料收集、研究、指导、交通、通讯、差旅费、住宿费、办公场地、版权或知识产权、管理费、利润、税费、验收、安装调试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5.1.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5.1.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采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4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5.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5.2.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5.2.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的递交和解密17.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解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4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6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8、磋商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人采购单位从开标前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磋商及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9.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9.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19.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磋商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19.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9.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0.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0.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磋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将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20.4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20.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0.7最后报价20.7.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0.7.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7.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线上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0.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20.9综合比较与评价:20.9.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9.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0.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0.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1.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时,则依次按技术分、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业绩分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4)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磋商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10)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磋商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5.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6.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6.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6.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8.签订合同28.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8.3合同备案存档: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一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1.7六、其他事项29、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临桂支行银行账号:66001209390690001030.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1、监督管理机构:资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315648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3章服务采购需求说明: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的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时,必须响应。为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37号)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通知》(市组通字〔2024〕6号)精神,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满足农村劳动力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要求,促进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结合我县实际,拟在资源县县城和各乡镇建设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零工驿站)22个。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稳就业保就业”目标任务,打通零工市场供需通道,形成定点、规范、有序、可调配、优服务的线上线下零工服务融合的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平台,免费为广大劳动者及企业提供用工咨询、求职登记、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现场洽谈、权益保障等综合服务。2、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县人社局的监管下,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实体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是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单位提供线上、线下劳务对接等公共就业服务。(一)服务的内容1.咨询服务: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2.登记服务:提供求职登记、招工登记、培训登记等就业服务;3.信息发布:发布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及就业创业政策;4.岗位对接: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分析区域内求职者意向,线下以“一对一”职业推介、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岗位对接活动,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及跟踪服务;5.能力提升: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组织培训等能力提升活动;6.网络服务:引导服务对象通过线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开展线上求职招聘服务。7.生活服务:为求职者与用工方沟通洽谈提供平台,对有住宿餐饮要求的务工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信息服务。(二)零工市场(驿站)的建设要求零工市场建设要求(2个)1.选址。在资源县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中峰工业园区分别建设1个零工市场,其中中峰工业园区零工市场与其他部门合并建成一个综合服务保障中心。2.场所配套。零工市场应当具备必要的服务场所和工作条件,实际使用面积(服务区域面积)一般不小于30平方米,环境整洁。设置综合服务区、岗位对接区、生活服务区等3大主功能区。综合服务区:提供求职用工信息发布、求职登记、技能培训、劳动维权、政策咨询等服务;岗位对接区:设置劳务交易洽谈区域,用于供需对接双方开展招聘对接;生活服务区:主要针对务工人员临时休息、工具存放、饮水、读书看报等生活服务。市场服务设施要求。配备信息发布屏、公告宣传栏等基本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写字桌台、休息座椅、空调通风、户外停车、书报阅览、工具存放、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设备;配备多功能查询一体机,方便务工人员自助查询和办理业务。3.人员管理。零工市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有能力、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的工作人员。4.服务标识及管理制度。按照桂林市人社局要求统一零工市场的标识,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上墙。同时,零工市场应标示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及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5.零工市场建成后应在主流电子地图上呈现并查询。地图上应呈现零工市场的位置、外观图片、可提供服务内容等信息,同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修改。零工驿站建设要求1.选址。在资源镇、中峰镇、梅溪镇、瓜里乡、两水苗族乡、车田苗族乡、河口瑶族乡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等地分别建设20个零工驿站。2.场所配套。零工驿站应当具备必要的服务条件和功能,实际使用面积(服务区域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环境整洁,配有电脑、显示屏等设施设备。设置公共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发布等宣传栏,有条件的可设置集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内容资源的多媒体设施。3.人员管理。驿站可采取固定和流动人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即在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域固定有1名以上工作人员,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合作办公区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片区安排适量的工作人员进行流动管理。4.服务标识及管理制度。按照县就业服务中心的要求统一零工驿站的标识,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上墙。同时,零工驿站应标示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及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5.零工驿站建成后应在主流电子地图上呈现并查询。地图上应呈现零工驿站的位置、外观图片、可提供服务内容等信息,同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修改。(三)管理运营1.日常运营。零工市场(驿站)由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日常运营,县人社部门负责监管。2.管理平台。利用线上招聘平台开展灵活就业用工劳务对接;依托零工市场开展求职用工登记注册、政策咨询、用工信息发布、劳务对接洽谈、职业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等服务。3.信息登记。零工市场(驿站)工作人员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进入零工市场,并进行实名制登记。4.县人社部门负责零工市场(驿站)的监督、考核等工作,定期对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原则每年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县人社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网上评价、暗访等方式,对零工市场(驿站)建设运行管理进行评价。如发现问题,要求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机构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问题特别严重的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连续两次得到警告的,撤换该零工市场运营机构,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机构负责零工市场(驿站)建设的组织实施,包括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主动接受县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鼓励广大劳动者到零工市场(驿站)签到、评价;积极与主流媒体、新媒体互联互通,扩大零工市场(驿站)知晓度,培育和发展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5.运营目标责任。采购的服务期自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通过市场运营和推广,使我县零工服务市场化形成一定规模。服务期内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不少于1000条(1家单位发布1次为1条),建立求职人员档案不少于2500人;成功推荐就业不少于800人次。三、建设周期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零工市场(驿站)的实体化建设,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运营的目标任务。四、经费说明项目总经费为150万元,从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的60%;2025年6月30日进行阶段验收,中标方完成市场(驿站)实体建设和完成运营目标数30%以上的,支付至合同款的85%;服务期满,通过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附件1资源县零工市场(服务站)建设管理运营项目考核指标序号考核 项目分值(分)考核内容备注1服务保障1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12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的实施方案〉通知》(市组通字〔2024〕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统筹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有服务场所,通过整合、改造等方式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明显位置应统一标识。零工市场工作日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服务(设置站长1名);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 2服务保障 10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12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的实施方案〉通知》(市组通字〔2024〕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37号)等文件要求,以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建设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线上地图可查为建设标准。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3服务保障15设置公共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发布等宣传栏,设置集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内容资源的多媒体设施。对外标示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及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4服务保障10建成县级零工市场2个、乡镇(工业园区)级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级零工服务中心20个零工驿站。县级零工市场配备2名(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乡镇(工业园区)级零工服务站配备1名(含)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级零工服务站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5信息归集发布 服务15建立求职人员档案不少于2500人,成功推荐就业不少于800人次。线上收集发布用工单位招聘信息不少于1000条(1家用工单位发布一次为1条)。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6岗位对接10定期举办各类岗位对接活动或者组织人员参加招聘会、面试会、就业洽谈会等。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场(每年不少于12场)。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7岗位对接15多渠道促进求职者实现就业,组织开展针对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包含但不限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服务不少于2000人次。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8岗位对接15成功推荐求职者实现就业不少于800 人次,依据(以下满足任何一项即可):1. 企业提供的录用名单(加盖公章);2. 用工方和零工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劳动合同);3. 劳务(劳动)报酬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推荐成功就业的凭证〔同一协议(劳动合同)在同一时间段完成多项工作的,按1次计算;不同协议(劳动合同)且不在同一时间段的,单独计算次数)。未达标准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9加分项目1.中央媒体正面报道的,加3分/次;2.自治区领导正面批示、自治区级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次;3.桂林市领导正面批示、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加1分/次;4.超额完成考核指标50%(含)以上的,加2分;5.培育并被认定为县级特色劳务品牌的,加2分;6.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有工作亮点或突出成效,且经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认可的,加2分/项。总加分不超过15分10扣分项目1.被正式投诉,核查属实,扣2分/次;2.未按要求向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报送相关材料的,扣2分/次;3.考核材料弄虚作假影响考核的,扣10分/次;4.开展业务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最低扣5分/次;造成重大影响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11说明由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组成考核组,全程进行监管,由考核组验收。考核得分小于7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应于1个月内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的,按合同支付费用;否则,不予支付合同费用尾款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审原则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技术分、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业绩分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办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1.价格分……………………………………………………………………………………………15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最低投标人磋商价金额某投标人价格分=×15分某投标人磋商价金额(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0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分………………………………………………………………………………………满分51分2.1零工市场(驿站)建设方案...............................................1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建设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场地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②现场设施设备配置方案)进行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对本县就业详细情况等方面的比较,确定投标人档次并打分;建设方案不完整或不满足设施设备配置建设要求的不得分。一档(18分):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叙述详细合理,建设和规划详细充分、实施性强,设施设备配备优于建设要求,对本县的就业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充分发挥零工市场(驿站)功能。二档(12分):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叙述较为详细,建设和规划较为详细,设施设备配备优于建设要求。三档(6分):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叙述过于简单和程序化,建设和规划过于简单,设施设备配备基本满足建设要求。2.2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服务方案……………………………………………………………1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计划、制定服务流程、服务目标、对本县就业详细情况等)等方面进行比较,确定投标人档次并打分。方案不完整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一档(18分):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且条理清晰,对本县的就业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以及一定的创新性,优于项目需求;二档(12分):方案合理,内容不够详尽但条理清晰,有一定的创新性和针对性,能满足项目需求;三档(6分):方案合理,内容不够详尽且条理不清晰,能满足项目需求。2.3人员管理组织.................................................................15分一档(15分):项目服务人员组织机构,人员岗位与职责,人员配备与安排明细,人员技术培训计划措施合理、人员考核与管理制度完善。二档(10分):项目服务人员组织机构,人员岗位与职责,人员配备与安排明细,人员技术培训计划措施较合理,人员考核与管理制度较完善;三档(5分):项目服务人员组织机构,人员岗位与职责,人员配备与安排明细,人员技术培训计划措施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注:无项目服务人员组织机构,人员岗位与职责,人员配备与安排明细,人员技术培训计划措施的不得分。3.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满2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措施、服务质量承诺等)等方面进行比较,确定投标人档次并打分。3.1服务质量措施..........................................................12分一档(12分):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需求、项目特点提供的质量措施科学合理,内容详细且条理清晰,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二档(8分):服务质量措施合理,内容不够详尽但条理清晰,能满足项目需求;三档(4分):服务质量措施合理,内容不够详尽且条理不清晰,能满足项目需求。注:服务质量措施不完整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3.2服务质量承诺...........................................................12分一档(12分):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需求、项目特点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科学合理,内容详细且条理清晰,优于项目需求;二档(8分):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需求、项目特点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合理,内容不够详尽但条理清晰,能满足项目需求;三档(4分):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需求、项目特点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合理,内容不够详尽且条理不清晰,能满足项目需求。注: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需求、项目特点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不完整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4、业绩分……………………………………………………………………………………………满10分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区建成零工市场(驿站)或相关就业招聘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0分。备注: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订的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含CA公章)为计分依据,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类型、采购内容,否则将不予评审,以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4.综合得分=1+2+3+4三、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时,则依次按技术分、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业绩分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并依此类推。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1条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第二条服务保证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乙方须切实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文件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服务的质量。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交付1.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付款方式:项目总经费为150万元,从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的60%;2025年6月30日进行阶段验收,中标方完成市场(驿站)实体建设和完成运营目标数30%以上的,支付至合同款的85%;服务期满,通过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无故延期服务交付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合同金额2‰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能按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合同金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本级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本级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3.服务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资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标记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2、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二)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目录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也可是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编制,如为自行编制至少须提供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及利润表);(若为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若为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8.《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9.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1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1)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3)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一)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1)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3)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二)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附件:声明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也可是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编制,如为自行编制至少须提供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及利润表);(若为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若为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8.《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CA签章):日期:单位名称(CA证书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9.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1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CA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目录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附件:响应函(格式)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磋商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4.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响应日期: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附件:磋商报价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磋商报价(元)1《采购需求》中要求完成的所有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说明: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承保的服务、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保险、税金、检验、售后服务、培训、运维、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磋商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注:1.各磋商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所投项目如实填写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3.磋商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3.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服务(技术)响应表(格式)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N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注:1.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目录(1)零工市场(驿站)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2)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3)人员管理组织(如有,请提供);(4)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如有,请提供);(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区建成零工市场(驿站)或相关就业招聘服务业绩的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提供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出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等)(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1.零工市场(驿站)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附件:(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2.零工市场(驿站)运营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附件:(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3.运营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如有,请提供);附件:(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4.人员管理组织(如有,请提供);(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附件: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姓 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工作时间备注注:1.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供应商与实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1.8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6.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区建成零工市场(驿站)或相关就业招聘服务业绩的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提供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出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等)(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一体智慧零工市场建设服务 零工市场运营机构 零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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