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互联网论坛数据 互联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公安局2024)



上海市公安局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PCMET-24129C0440(招标文件编号:PCMET-24129C0440)
二、项目名称: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芊惠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中标(成交)金额:29.6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芊惠科技有限公司
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满足本采购需求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等有关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浩然、张荣鉴、张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公司根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44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经过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并汇总上海芊惠科技有限公司得分72.67,排名第一。如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电话:021-50934529)提出质疑。在此,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21-2202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陈全、顾珉敏 021-50934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全
电 话:  021-509345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浩然、张荣鉴、张翔(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9.6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全

项目联系电话
021-50934529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 021-22022833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全、顾珉敏 021-50934529

附件:

附件1
发售稿与中小企业声明.rar

2024/8/1516:05,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机构)随机抽取系统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结果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交易类别交易类别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所属区域所属区域本地本地交易方式交易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审地点评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文件编号文件编号PCMET-24129C0440PCMET-24129C0440开标日期开标日期2024-08-1615:30:00抽取时间抽取时间2024-08-1515:07:16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人上海市公安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电话电话021-50934529联系人联系人陈全陈全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3、抽选方法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拟定专家人数,多抽取一定数量作为备选,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4、评审专家抽选情况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技术类专业类别专业类别C1803-数据处理C1803-数据处理C1803-数据处理C1803-数据处理拟定人数拟定人数拟定人数2抽取人数抽取人数2序号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知记录通知记录通知记录1郑浩然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教授级高工13701929878--13701929878--13701929878--尚未通知尚未通知尚未通知2张荣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授13916076314--13916076314--13916076314--尚未通知尚未通知尚未通知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备选:172.19.5.223:8088/main.asp,1/1OE盖OL33WdSSEOL33WdSINdS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CMET-24129C0440项目名称: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采购方:上海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第一章磋商邀请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上海市公安局所需的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方:上海市公安局2项目编号:PCMET-24129C04403项目名称: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4采购预算:30万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此限额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6招标内容: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响应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响应单位近三年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30六、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帐号:2900000110120100336816委托单位:上海市公安局联系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21-22022833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联系人:陈全、顾珉敏联系电话:021-50934529邮箱:chen19831@qq.com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响应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响应单位近三年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二、进度要求:本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每月完成一次数据提交工作,完成12次后正式验收。三、报价范围:1报价及优惠条件,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2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如有漏报,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今后一律不补。四、付款方式和报价方式:付款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方收到成交单位出具的预付款金额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支付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合同总价款的50%)。(2)剩余款项在2024年11月底前,在收到成交单位提供的合同总额50%尾款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3)如因流程等问题需延迟付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五、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承诺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响应单位的财务情况表;7最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8响应单位简介;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10整体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声明(若响应单位非中小企业,则该附件可不填);12资质文件: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表5响应保证金底单复印件;表6无利害关系声明;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表9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的其他相关材料,此项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核查,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提交磋商小组对其按照无效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表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业绩、信誉的其他相关材料)。表1至表9的内容若未提供则可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视为无效响应。1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4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函15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90天。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须在2024年08月09日下午16:00之前将须答疑的内容书面传真(并提供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50934522邮箱地址:chen19831@qq.com七、项目实施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响应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八、其它具体要求1本文件未明确之处应按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执行。九、报价一览表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修正迹象,也不得出现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一律视作无效报价。十、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一式肆份,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请在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各包件分别单独密封装入袋内,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并请提供用光盘为载体的包括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1份(注:word版和打印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密封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内,该电子载体不再退还。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未满足前述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取消报价资格,并原样退回。另请备好敲好公章的空白的最终报价表(附表2-2)不用密封进响应文件中,在二次报价时使用(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仍须提供一份敲公章的最终报价表)。十一、响应文件若有差错时,将按下列程序、原则进行修正:1、当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同总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若采购方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分项实计之和与合计数不一致时,以分项实计之和为准。4、采购方将按上述原则调整响应文件的报价金额。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根据上述修改方法而调整报价,采购方将否决其报价,并没收保证金。十二、磋商时间、地点和程序:1、磋商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30(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按签到顺序递交响应文件(各供货商的价格不公开);(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资格文件不符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谈判程序;5、按照签到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磋商小组对服务及商务条款等进行商讨;7、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进行再次报价;(附表2-2)8、超过采购预算价不能成交;9、第二次报价后,由磋商小组根据成交、打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三、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由两名外聘专家和一名采购人代表组成。2、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没有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供应商及小微企业产品制造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否则不得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评标时其投标价格不予扣除。)。如响应单位为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和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程序:1.1)初步评审: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磋商:磋商小组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3)实质性评审:磋商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需求理解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响应单位对项目需求理解清晰明确,分析详细得6分;响应单位对项目需求理解明确,分析到位得4分;响应单位对项目需求理解清模糊,分析不到位得2分。62本项目配备的专业人员情况根据响应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情况:人员数量充足,岗位安排合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优秀的,得16分;人员数量充足,岗位安排较好,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好的,得12分;人员数量一般,岗位安排一般,经验欠缺,专业能力一般的,得8分;人员数量较少,岗位安排混乱,无经验,专业能力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63类似业绩情况最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16分;(需提供成交结果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64响应程度根据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招标项目要求一条负偏离扣2分,总分12分,不倒扣。125项目服务方案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定:项目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项目特点、表述清晰且完整、针对性强,得16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够较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项目特点、表述较清晰较完整、针对性一般,得12分项目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个别内容表述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足,得8分;项目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内容有较多缺漏或未提供,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66应急处置响应时间及方案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置响应时间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项目特点、表述清晰且完整、针对性强,详细可行的,得12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方案能够较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项目特点、表述较清晰较完整、针对性一般,较详细可行的,得8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方案基本符合采购要求、个别内容表述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足,较简单,得4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方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内容有较多缺漏或未提供,得0分。127管理制度对响应单位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工作质量保障体系、人员管理培训、采购人相关规程遵守程度等综合判定。管理制度完善:得6分;管理制度一般:得4分;管理制度差:得2分。68认证证书响应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具备一个认证得2分,最高得6分69价格得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0合计1003、无效标的处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1.1.2)响应文件无或漏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1.3)由法人授权代表响应,但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的;1.1.4)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不符合第十三条的规定的;1.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1.6)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的资格不符合要求的;1.1.7)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1.8)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未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的(如需);1.1.9)响应文件出现明显缺陷或有技术偏差的;1.1.10)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1.11)逾期送交响应文件的;1.1.12)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1.1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1.1.14)不满足磋商文件“★”条款的(如有);1.1.15)响应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情形。十三、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的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天。2、响应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账。电汇或网银底单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如办理电汇或网银的保证金应付至以下账号:开户名: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银行账号:2900000110120100336816摘要:PCMET-24129C0440响应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成交单位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3)不按约定接受调整后的报价。4、响应单位需提供我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退款账号,以便我司及时办理退款。十四、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1、本项目由招标公司负责采购,成交服务费由招标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公司根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十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0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十六、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4、联系人:陈全;联系电话:021-50934529;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十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本项目采购标的,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十八、本须知解释权归买方及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当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理解产生歧义时,采购方与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应解释。十九、甲方:上海市公安局。第三章项目要求一、项目名称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二、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在信息化社会中,数据承载着巨大的价值,是公安工作的重要防护对象,通过购买服务为数据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采购目标提升数据安全线索发现。三、数据内容通过供应商采购来自于互联网公开途径、合法合规的不少于500条数据安全威胁信息。交付方式:每月10日前通过定向推送的方式汇报上一月汇总信息。四、数据的质量指标(一)数据量:提供数据不少于500条。(二)有值率:每项数据的字段有值率不低于90%。(三)数据使用人员满意度≥85%.五、进度要求本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每月完成一次数据提交工作,完成12次后正式验收。六、售后服务(一)热线电话服务提供热线电话服务,技术顾问将通过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用户解决在数据利用中随时出现的各种问题。(二)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设立服务热线(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保证用户在7×24小时内都能得到服务响应,对于用户方软件数据发生的相关问题,客户经理都将负责安排帮助解决。(三)现场技术服务对于电话等远程技术支持手段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七、项目验收(一)验收依据本项目应遵守以下验收要求:(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相关标准和文件。(二)项目的合同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三)经采购人认可的方案、设备和软件技术说明书。(二)验收条件(一)项目确定的数据交付内容,已按合同全部提交,能满足采购方的需要描述。(二)项目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三)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应明确申报数据服务工作的各项具体金额。(二)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三)供应商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供应商及参与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确保项目信息包括且不限于用户信息、身份信息、业务内容信息等不外泄。(四)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开发商。(五)今后建设项目涉及到本项目相关内容时,成交供应商应给予积极配合。(六)供应商提供的数据须来自合法途径,提供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函。第四章服务采购合同数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甲方):上海市公安局数据处受托人(乙方):合同签约地:上海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1、数据内容2、数据的质量指标二、交付及售后1、本项目的交付时间约定如下:乙方在每月10日前通过定向推送的方式汇报上一月汇总信息。2、乙方向甲方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1)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持续提供约定的技术服务。2)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提出的问题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3)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三、履行期限及方式1、本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每月完成一次数据提交工作,完成12次后正式验收。2、乙方通过物理介质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足量数据。3、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政策法规、数据源变动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数据无法继续提供,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承诺不追究任何责任。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协商,对实施过程中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四、价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本项目数据服务费金额为¥元(大写:)。该价格为包含全部相关税费的价格。2、支付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预付款金额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合同总价款的50%)¥元(大写:)。(2)剩余款项在2024年11月底前,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额50%尾款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3)如因流程等问题需延迟付款,由双方协商解决。3、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1、甲方责任和权利(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2)甲方有权监督项目工作进度,并就项目执行情况提出建议;(3)甲方完全清楚乙方提供的信息来自于公开渠道,存在由于非乙方技术原因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数据无法持续采集风险或一定程度的数据更新时间延时风险,本项目中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并不承诺数据的完全准确性和可持续性,甲方有必要在使用数据时进行准确性判断和告知使用人风险,若由于非乙方技术原因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服务无法延续,甲方承诺不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2、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确保所提供的数据来自合法途径,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第三方信息,也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需要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规定的交付内容;(3)乙方的有关服务如果需要甲方的配合,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配合或履行义务;(4)乙方保证安排指定人员作为服务联系人。(5)乙方需要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交付内容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6)乙方保证提供的企业信息与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保持一致,但比对结果仅供甲方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乙方不承担由于使用企业信息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7)因乙方对系统进行调整、升级、扩容等措施而导致服务中断,乙方应尽可能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因停电、系统故障、传输线路、通信故障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不能正常提供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8)从生效日之后,且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如果数据服务不能正常操作或工作,乙方应在服务响应时间内根据需要到现场进行维护或故障排除工作。(9)乙方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开发商等第三方企业、组织和个人。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向第三方提供;但乙方对非甲方提供的数据享有再次使用的权利。2、双方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泄漏或被第三方获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各自承担责任。3、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各项工作会议中讨论之内容、纪要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能在任何场合、途径和方式宣传与甲方的合作关系。4、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自收到信息之日起至信息公开之日止。七、违约责任双方确认,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应当对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互有过错,按过错比例承担。2、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合理支出。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之条款要求违约一方在7个工作日内更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在期限内更正其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额服务费。4、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的终止,另一方保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八、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但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受消除原因影响的条款。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九、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合同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修改的,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4、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文件为准十一、附件1、本合同附件包括:用户需求书、招投标文件、廉洁协议书、保密责任书。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上海市公安局数据处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版本为格式文件。附件一廉洁协议书甲方:上海市公安局数据处乙方:为了在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项目合同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牟取私利擅自与甲方人员就项目承包、费用、质量等问题处理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价款1-5%的违约金(廉洁保证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凡发现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由甲方监查部门立案查实,甲方将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十四、凡发现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甲方将追究乙方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十五、凡发现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由检察机关立案、处理的,属于大案、要案或形成串案的,甲方将追究乙方合同总价2%-5%的违约金。十六、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二保密责任书上海市公安局数据处:我单位参加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有关工作,已知悉并承诺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3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二、贵单位因项目合作需要提供的各种涉密、非涉密资料及数据,不论其载体为何种形式(纸质、磁介质或口头信息等)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或公安警务秘密事项;三、如果我单位泄露上述事项将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安的正常工作造成损害的,将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四、我单位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赋予的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定义务和本责任书承诺的保守公安警务秘密事项的义务,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主要工作:(一)我单位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政审,未经公安机关政审的人员不得参与项目工作;(二)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承担保密方面的领导责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有关涉密、非涉密资料、数据、信息的保存、管理和保密监督;(三)在我单位内部,只将上述事项提供给工作必须且经贵单位政审合格的人员使用。不得将贵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数据、信息移作他用,未经贵单位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四)前述事项的书面资料非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经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复印、复制的一律予以登记编号、标明密级并视同原件采取保密管理措施;(五)我单位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资料时也需建立登记制度;(六)合作事项完成后,除经贵单位书面允许外,我单位将退还全部书面资料及其复印、复制件;(七)我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安内部工作时,不得浏览与项目无关的公安计算机网站(页),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地外的办公室或机房;(八)我单位发现贵单位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贵单位,查明问题后承担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九)项目完成后,未经贵单位许可,不将开发的项目作为成果进行转让、或作为案例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招标编号:PCMET-24129C0440项目名称:数据购买-互联网论坛数据购买项目采购方:上海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2024年月响应文件的格式1响应承诺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响应单位的财务情况表;7最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8响应单位简介;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10整体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声明(若响应单位非中小企业,则该附件可不填);12资质文件: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表5响应保证金底单复印件;表6无利害关系声明;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表9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的其他相关材料,此项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核查,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提交磋商小组对其按照无效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表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业绩、信誉的其他相关材料)。表1至表9的内容若未提供则可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视为无效响应。1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4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函15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附件1响应承诺书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服务进行投标(响应)。为此:1)我方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2)总投标(响应)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3)我方保证遵守报价须知中的有关规定。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本投标(响应)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附件2-1报价一览表(1)首轮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大写:小写:磋商响应书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注:(1)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报价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报价单位缺漏项的金额给予补偿。(2)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采购预算。(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此表,应与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报价一览表(2)最终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报价大写:小写:首轮参考报价进度安排其他说明和承诺注:(1)若本表与报价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2)本项目分项报价的变动部分需各响应单位自行列明。(3)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采购预算。(4)拟做第二次报价的,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加盖公章以备磋商时填写,作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该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内,只需在第二次报价中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项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单价合价服务费总价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进度要求2付款方式3…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除技术要求以外的不同意见,例如不同的付款方式,可在此说明。附件5技术条款偏离表响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名称磋商文件项目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做逐条响应及描述。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的财务情况表(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基本资料资产固定资产总额流动资产负债长期负债总额流动负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二、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年度完成金额202120222023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近三年)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及所在地合同完成情况注: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响应单位简介内容和格式自拟。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成立时间注册资金 (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质情况资质名称颁发部门资质等级颁发时间项目负责人员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年龄职称主要工作经历主要技术人员表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年龄职称主要工作经历项目组成员情况表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年龄职称主要工作经历注:表式可以扩展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整体服务方案请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应急处置响应时间及方案、管理制度等)。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2资质文件目录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表5响应保证金底单复印件;表6无利害关系声明;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表9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的其他相关材料,此项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核查,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提交磋商小组对其按照无效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表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业绩、信誉的其他相关材料)。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地方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响应单位全称),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项目名称)合同投标及合同执行、完成有关服务事项,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事宜。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响应单位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代理人(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表5响应保证金底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退款账号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注:请填写开户银行和账号,以方便招投标项目结束时,保证金的退回。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6无利害关系声明我方承诺与采购方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我方承诺对所递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9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的其他相关材料。表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应谈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各类数据信息服务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海市数据条例》之规定,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所提供的各类数据服务,提供数据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材料。明确本企业对上述申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应答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响应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可靠,如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其中标资格。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政府采购主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政策。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论坛数据 互联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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