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2024)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4-2869(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4-2869)
二、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天悦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将台路14号43幢一层43-153室
中标(成交)金额:104.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天悦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显明、李萍、相岱鹤、李凤琴、薛振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1.5%,100万-500万部分按0.8%差额累进后下浮2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专家推荐理由:北京天悦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方案较完整,功能描述较详细,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
北京天悦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最终得分为94.00分。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范扬洁,联系电话:021-62445303,传真:021-52555815)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83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021-6433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宋文凯、范扬洁 021-62445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文凯、范扬洁
电 话: 021-624453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5:36
评审专家名单
周显明、李萍、相岱鹤、李凤琴、薛振彬
总中标金额
¥104.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文凯、范扬洁
项目联系电话
021-62445303
采购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老师 021-64331573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文凯、范扬洁 021-62445303
附件:
附件1
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
天悦新创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招案2024-2869招标文件招标人: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为了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代理的各类项目均能依法、合规地进行操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特此制定本廉洁自律承诺。本廉洁自律承诺将在公司代理的每个招标或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布,以接受招投标或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供应商等,下同)的监督。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招标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1)不索取或接受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馈赠的现金、礼品、礼物、有价证券及其它财物等,无法拒绝的一律上缴。(2)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报销应由个人或公司支付的各类费用。(3)不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或其他有悖于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各种活动。(4)除招标人之外,在投标截止期(包括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的截止期)之前不对外泄露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名称及数量;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或发出有关通知之外,不对外泄露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5)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或者协助投标人、供应商作假、作弊、串标、陪标或围标等。(6)除支付合理评审费之外,不向评标专家提供其他财物或好处以影响或干扰其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7)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有关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8)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公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监督电话:4008215685,传真:021-52555815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2编号项目编号:招案2024-28693预算金额预算为人民币110万元注: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标。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项;2、中标人交付产品并经过使用科室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款项;3、项目验收并使用超过三个月确认无系统问题,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合同款项。5招标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招标人单位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83号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21-643315738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宋文凯、范扬洁电话:021-62445303传真:021-52555815邮箱:songwenkai@cwcc.net.cn、fanyangjie@cwcc.net.cn9招标内容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0项目完成时间、地点项目完成时间:系统软件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报价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2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12投标人资格要求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是否接受联合投标□组织□√不接受1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办公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16现场踏勘不组织17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8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19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0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项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帐号:31641803001602577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2024-2869,投标保证金”23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6日09: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4开标会时间、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开标一览表(附件4);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5);6)偏离表(附件6);7)货物/服务报告(附件7);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偏离表、货物/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格式附件)。2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U盘(电子版)(U盘内存入投标文件电子版、报价明细表Excel版,且须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版仅作归档使用,不一致处以纸质正本为准。)2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1条的规定的。30中标服务费支付本项目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1.5%,100万-500万部分按0.8%差额累进后下浮20%收取。31其他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招案2024-2869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采购需求: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时间:系统软件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办公室或微信报名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或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参数(一)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壹套1基本需求1.1▲投标人需承诺:本次采购系统支持与国际品牌听力计设备兼容,包括但不限于:a)美国GSIb)丹麦耳听美/麦德森c)丹麦国际听力d)美国智听。(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2标准化软件操作界面:同一检查项目不同品牌听力计,操作控制界面统一,方便用户操作。1.3统一的报告打印模板:模板化的报告打印版式,同时可自定义个性化标题,给患者以专业、严谨的良好印象。1.4数据采集和保存功能:采集并保存检测原始结果及波形数据,方便后期开展数据研究与分析。1.5综合统计功能:具有检查结果、工作量等数据的统计功能,统计结果表现形式多样,提供多种统计图形。科室领导以及其他系统内的用户都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权限级别,随时查询、统计病人病历及检查结果报告导出EXCEL/CSV数据文件,以便课题研究分析使用。1.6拥有标准化的外部交互接口与技术团队,能提供与医院联众HIS系统、德医PACS系统软件数据交互接口的定制服务。2系统管理模块2.1检查室管理:可新建、删除检查科室,并可指定科室相关的检查项目。2.2检查项管理:可新建、删除检查项目。2.3用户、权限管理:系统用户的添加、删除、编辑,并可设置不同用户及权限。2.4数据备份:可手动、自动备份数据库。3检查执行报告模块:报告中数据明确左耳和右耳。3.1纯音测听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绘制听力波形图。同时,系统可以与纯音测听仪的连接,具有从纯音测听仪的结果数据采集的功能。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3.2声导抗测听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同时系统可以与听力仪的连接,实现检查结果数据采集的功能。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3.3听性脑干反应阈值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4听性脑干反应潜伏期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并且可以上传听性脑干反应潜伏期检查的原始波形,以供各工作站医生进行诊断。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5中潜伏期诱发电位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6“40Hz”听觉相关电位反应测听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并且可上传“40Hz”听觉相关电位反应测听检查的原始波形,以供各工作站医生进行诊断,提高工作效率及诊断结果准确性。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3.6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7言语识别率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8畸变耳声发射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并且可上传畸变耳声发射检查的原始波形,以供各工作站医生进行诊断,提高工作效率及诊断结果准确性。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9耳蜗电图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10稳态听觉诱发检查检查技师可以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并且可上传稳态听觉诱发检查检查的原始波形,以供各工作站医生进行诊断,提高工作效率及诊断结果准确性。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3.11定性条件反射测定检查技师可直接在操作界面里录入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果保存完毕后可以直接打印检查报告单。同时系统可以直接读取测试系统的结果数据,并生成报告。3.12甩头试验甩头试验包括历史结果搜索、删除,新建检查、报告打印等功能。要求读取原始数据及对增益减低进行自动判别。3.13平衡检测平衡检测包括历史结果搜索、删除,新建检查、报告打印等功能。3.14NeuroCom平衡数据3.14针对NeuroCom平衡管理系统,提供数据存储分析功能。系统将NeuroCom软件导出的数据文件,结构化保存。3.15前庭功能检查前庭功能检查包括历史结果搜索、删除,新建检查、报告打印等功能。3.16眩晕诊断及复位眩晕诊断及复位包括历史结果搜索、删除,新建检查、报告打印等功能。3.17头晕心理测评头晕心理测评包括了“头晕心理测评”量表的填写、结果计算、报告打印、记录查询功能。量表部分包括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汉密顿抑郁量表(HRSD)、DHI量表、眩晕障碍问卷(VHQ)、患者行为量表5个量表填写部分及头晕心理测试报告部分;3.18病史及症状调查包括了现病史、既往史和家族史三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提供了相应的问卷录入窗口,并对一些常用的选择做了默认值处理,减少用户填写的工作量。4数据交换模块:系统接入检查仪器设备数据接口至少40台。4.1检查设备主要品牌包括但不限于:美国GSI、丹麦耳听美/麦德森、丹麦国际听力、美国智听、由庚。5统计分析模块5.1科室工作量统计:统计指定期间内各个科室工作量总数,图表形式展现。5.2分项工作量统计:统计指定期间内各个科室完成的各检查单项数量,客观反映各仪器使用频率和利用率,并能将相关数据导出到EXCEL存档。5.3检查项统计表、图:统计指定期间内各个检查项实际完成的总数,表格、图表形式展现。5.4科室、技师综合统计:统计指定期间内各个科室开单、完成的各检查单项数量;5.4统计指定期间内各个技师实际完成的各检查单项数量及效益情况。6技术指标6.1采用C/S架构的.Net平台C#开发语言6.2采用SQLServer数据库平台(二)信息共享接入改造1实现与医院联众HIS门诊系统的病人基本信息与检查申请单信息的数据同步。2实现与医院医利捷住院系统的病人基本信息与检查申请单信息的数据同步。二、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及上线1、中标人负责所供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及上线,招标人予以配合。2、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应由中标人自行解决。3、中标人在实施前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招标人认可。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系统建设。实施过程中应科学、合理地掌握与其他工作界面的协调、交叉。4、项目完成时间:系统软件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5、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项目验收要求:双方以经确认的验收报告为依据,由中标人的技术人员配合招标人的信息中心人员共同对系统以及接口的各项功能及性能指标逐一验证是否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三、运维服务及培训1)运维服务1、投标人需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团队和软件开发中心,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2、项目验收后,本次项目中涉及的产品须至少提供原厂一年免费质保服务。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维护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附件6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情况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及所在页12...注:1.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响应。2.如果投标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3投标人(2021年8月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7、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8、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附件8-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招标人):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7、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8、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附件8-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致:(招标人)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8-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11供应商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天悦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304.90万元,资产总额377.134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天悦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08-20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听觉及前庭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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