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服 校服中标结果公示(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2024)



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LZ2024-104(招标文件编号:HNLZ2024-104)
二、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口香达服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晋美路大统上新村38-40对面6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口香达服饰有限公司
学生校服采购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学年,即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蕾、张伟超、戴湘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收取固定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98-67583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607室            
联系方式:刘工 1777683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77768303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学生校服采购

品目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服务/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采购单位
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蕾、张伟超、戴湘旭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17776830309

采购单位
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0898-67583922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6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 17776830309

附件:

附件1
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8.16.docx

学生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编号:HNLZ2024-104采购单位: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代理机构: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8-第三章采购需求-20-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3-第五章评审办法和程序-25-一、总则-25-二、评审纪律与原则-25-三、评审程序与办法-25-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9-五、关于政策性优惠-29-六、附表-34-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一、封面内容及格式要求-38-二、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格式-39-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学生校服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6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LZ2024-104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元最高限价(如有):0元采购需求:采购校服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学年,即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6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607室方式:现场报名购买(购买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www.ygzykj.com)。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联系方式:0898-675839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607室联系方式:177768303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17776830309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8月1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名称: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联系方式:0898- 67583922联系人:陈老师2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7776830309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607室3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响应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应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准。6分包和转包分包和转包:不接受7备选方案备选方案:不接受8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10响应文件份数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为PDF,U盘或光盘)。注: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必须保持内容(含签署和盖章)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12开启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3无效响应认定条件出现以下情况将可导致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响应函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 3 名成员。15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1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300.00元(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由中标(成交)人向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17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不作要求18其他磋商现场供应商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核验身份。19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融资政策海南省推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中标/成交人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人提供融资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线上融资服务,目前我省率先在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海南银行三家试点银行应用并不断完善试点范围。21本项目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段: 本项目 。是, 。否,具体原因和情形:为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本包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 。22报价要求因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元,故本项目不作报价要求,无需二次报价,有关报价的相关表述均不作要求。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采购人: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1.3.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1.合格的供应商1.1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1.5招标(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6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的相关要求),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7信用记录查询1.7.1信用记录查询的内容(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信用记录查询的内容”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2.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的构成3.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和程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供应商应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那么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磋商文件被拒绝。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1投标使用的文字磋商响应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5.2磋商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结构和顺序编制磋商文件。5.3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5.4磋商报价(不作要求)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投标货币(不作要求)本次采购的服务以人民币进行,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报价将被拒绝。5.6供应商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5.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做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5.6.2供应商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5.6.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5.6.4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第六章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所有内容。5.7货物的合格性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彩页和数据。(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必要文件。5.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5.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5.9.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5.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5.10知识产权5.10.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10.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5.10.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11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5.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有差异,以正本为准。5.11.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盖章、签字好的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封面和骑缝章)。5.11.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磋商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5.11.4传真、邮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概不接受。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6.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密封在三个报价专用袋(箱)中,并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加盖骑缝章。6.1.2“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报价专用袋(箱)外包装均应写明:致: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编号:HNLZ2024-104包号:本项目(正本/副本/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注明:“请勿在开启时间(年月日时)之前启封”6.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6.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6.2.1采购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6.2.2采购人可按照有关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履行。6.3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6.3.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6.4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6.4.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6.4.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6.4.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6.4.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与评审7.磋商7.1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7.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开封。7.3磋商时,纪检监督人员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8.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9.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9.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9.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9.1.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9.2响应文件的澄清9.2.1在评审或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不能按时答复并提供磋商小组要求的文件(包括要求的正本),则磋商小组可视作该供应商未提供相关文件或相关应答不合格,并按自己的理解对竞争性磋商进行评比。9.2.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9.2.3算术错误及文字歧义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同一部分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2.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更改,其磋商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10.响应偏离与无效响应10.1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1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属于无效响应被拒绝。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0.3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11.比较与评价11.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评价和磋商。11.2评审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当磋商文件未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3备选方案的评审。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评审过程中只考虑主方案。只有当主方案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且磋商时报出的备选方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才可考虑选用备选方案。11.4本项目支持本国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程序”。1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13保密原则1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不进行唱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13.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3.3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确定成交供应商14.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确定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和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举手表决供应商的排名,并提交评审报告及评审推荐意见。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6.成交结果公告与成交通知书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同磋商公告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7.授予合同的准则17.1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合同将授予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1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17.3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8.签署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8.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19.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合同的补充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1.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其他22.质疑与接收22.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递交的质疑相关材料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要求,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的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请参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模板):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24.采购任务取消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当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5.其他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需作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1.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2.项目编号:HNLZ2024-1043.采购预算:0元4.分包情况:不分包5.用途: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工作需要6.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海南省)8.付款方式:按实际产生的量进行金额结算(具体支付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9.合同履行期限:3学年,即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10.数量:本项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小学生:夏季运动服,冬季运动服,夏季礼服,冬季礼服,马夹针织衫,外套针织衫,具体结算以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数量为准(参考执行琼发改[2019]1355号文件)。二、采购产品及技术参数要求(需作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序号采购品目1小学2面料及参数:(夏季运动服)3上衣:单面布60%棉40%聚酯纤维(190-200克)裤子:涤盖棉60%聚酯纤维40%棉(200-220克)4面料及参数:(冬季运动服)上衣:涤盖棉60%聚酯纤维40%棉(220-240克)裤子:涤盖棉60%聚酯纤维40%棉(220-240克)5面料及参数:(夏季礼服)备注:有领花、领带上衣:骑兵斜60%棉40%聚酯纤维(190-200克)裤子:斜纹布60%聚酯纤维40%棉(200-220克)裙子:斜纹布60%聚酯纤维40%棉(200-220克)6面料及参数:(冬季礼服)备注:有袜子、领花、领带7上衣骑兵斜60%聚酯纤维40%棉(200-210克)裤子:斜纹布60%聚酯纤维40%棉(200-220克)裙子:斜纹布60%聚酯纤维40%棉(200-220克)8小学9马夹针织衫棉纱布100%棉(240-260克)10外套针织衫棉纱布100%棉(240-260克)提供样服明细: 1.小学:夏季运动服1套,冬季运动服1套,夏季礼服1套,冬季礼服1套,马夹针织衫1件,外套针织衫1件。2.供应商须根据样服尺寸(小学130cm)提供以上样服各1套。样品提交要求:1.样品外包装必须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供应商名称。2.送样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3.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代表现场监督,对全部投标样品进行封样,中标公告发布后通知未中标单位自行取回。 三、校服价格(需作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1)小学夏季运动服价格不得高于66元(套)。(2)小学冬季运动服价格不得高于76元(套)。(3)小学夏季礼服价格不得高于78元(套)。(4)小学冬季礼服价格不得高于89元(套)。(5)小学马夹针织衫价格不得高于60元(件)。(6)小学外套针织衫价格不得高于69元(件)。四、商务要求说明:以下各项商务要求,投标必须在“商务标偏离表”中进行逐条响应,如出现漏项或评委会认为响应情况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该项指标将被视作“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本次采购的校服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其质量标识必须完整齐全。其中,产品标准应符合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要求,安全类别必须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2、所用材料不褪色、不缩水、不起球,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项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标准。3、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货物为全新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要求,根据学校的要求在校服上印制logo。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4、质量要求: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舒适、吸汗、速干、不易褪色、耐磨(特别是小学校服)等要求(优先考虑排序在前的要求)。根据绝大数学生的意见,棉含量不宜过高,否则不易干,且易褪色。校服的衣领尽量不易变形,扣子与扣眼大小匹配要适宜。5、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无缺的,且包含货物的生产、运输、包装、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6、提供每批次校服必须向校方报备,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及成衣质量标识。7、中标人必须按所列的技术参数选购面料,加工工艺必须达到相关标准。采购人将会随时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中标企业存在工艺、面料等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做出暂停或返工的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8、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保质期内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质保期不少于1年,如使用拉链的服装,拉链质保期不少于3年,自供货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属于服装本身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人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提供全年技术支持和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9、中标人须配合学校做好校服征订工作,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并按学校要求及时交货。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中标人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特殊身材学生的校服不允许增加收费。10、投标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生产标准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样品)进行采购加工,不得以旧代新、以次充好。11、校服质量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间里按学生自愿购买校服数量送达学校,先由学校对校服的款式、面、里料规格、标识、数量等进行验收;初验合格后,再进行全覆盖全项目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说明:本章合同文本约定的条款如与“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有关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内容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下发后,由中标/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拟定,经采购人审查修改后最后确定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标(成交)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项目合同条款的补充。当合同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一、合同标的及金额等(详见附件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合计(小写):(大写):二、付款方式三、违约赔偿四、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海南仲裁委员会。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六、合同鉴证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七、本合同的组成文件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2.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八、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开户行:帐号: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条款与招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年月日第五章评审办法和程序一、总则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地**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1.2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1.3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1.4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纪律与原则2.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评审程序与办法3.1评标准备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2资格性审查3.2.1磋商小组根据“附表1.1资格性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对“资格性审查标准”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响应内容,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才能通过审查,否则将被淘汰。3.2.2资格性审查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审查。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3.2.3资格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函》;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磋商小组无法通过网络公开的信息进行查证)的。3.3磋商3.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3.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3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3.4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可以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除本章“3.4.2符合以下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中规定的情形外,采购活动终止。磋商小组根据“附表1.2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含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进行符合性审查,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对“符合性审查标准”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响应内容,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才能通过审查,否则将被淘汰。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形式、数量、签署和盖章的2)服务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响应情形的;6)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4最后报价(不作要求)3.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4.2符合以下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四)融资行为;(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3.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单由代理机构在磋商现场提供。(本项目不作要求)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5综合评审3.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表2:综合评分表)。3.5.2符合本章“五、关于政策性优惠”中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应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1在评审或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不能按时答复并提供磋商小组要求的文件(包括要求的正本),则磋商小组可视作该供应商未提供相关文件或相关应答不合格,并按自己的理解对竞争性磋商进行评比。4.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3算术错误及文字歧义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同一部分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更改,其磋商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五、关于政策性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5.1节能环保优先政策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2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特别说明: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5)既有货物又有服务/工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项目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5.2.2小微型企业具体评审价说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报价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5.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标准及要求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时需按照有关要求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的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5.3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优惠,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4(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附表附表1.1:资格性审查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附表1.2:符合性审查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的形式、数量、签署和盖章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形式、数量、签署和盖章,内容基本完整,无实质性缺漏。2.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或优于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所有要求,无负偏离的。5. 其他无其他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投标)情形附表2: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总体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生产流程、生产管理、个性化供货等内容,评审专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考虑问题周全,符合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得15分;2.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及基础内容,部分符合实际需求,思路较为清晰,考虑问题较为周全,针对性较强,得12分;3.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思路不够清晰,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针对性可行性较弱,得9分;4.方案内容不全面,考虑问题不周全,缺乏针对性,得6分;5.不提供不得分。15分2加工工艺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加工工艺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缝边,纽扣、拉链的缝制等内容,评审专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考虑问题周全,符合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得15分;2.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及基础内容,部分符合实际需求,思路较为清晰,考虑问题较为周全,针对性较强,得12分;3.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思路不够清晰,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针对性可行性较弱,得9分;4.方案内容不全面,考虑问题不周全,缺乏针对性,得6分;5.不提供不得分。15分3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面料和辅料的质量保证措施、成衣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评审专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考虑问题周全,符合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及基础内容,部分符合实际需求,思路较为清晰,考虑问题较为周全,针对性较强,得8分;3.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思路不够清晰,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针对性可行性较弱,得6分;4.方案内容不全面,考虑问题不周全,缺乏针对性,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10分4生产进度针对本项目制定生产进度。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生产进度安排、生产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评审专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考虑问题周全,符合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及基础内容,部分符合实际需求,思路较为清晰,考虑问题较为周全,针对性较强,得8分;3.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思路不够清晰,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针对性可行性较弱,得6分;4.方案内容不全面,考虑问题不周全,缺乏针对性,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10分5供货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供货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供货进度、送货、发放工作等内容,评审专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考虑问题周全,符合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及基础内容,部分符合实际需求,思路较为清晰,考虑问题较为周全,针对性较强,得8分;3.方案提供了文案大纲,思路不够清晰,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针对性可行性较弱,得6分;4.方案内容不全面,考虑问题不周全,缺乏针对性,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10分6样品评审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进行评审:1、样品外观整体效果好,整洁、挺括、无烫光、全衣身顺畅、领、肩、袖左右对称,肩部平服,肩缝顺直不后甩,左右匀称一致,止口不反吐,光洁,领面平服,不起泡,得5分;样品肩缝有不对称,样品边缘有小残缺,止口不光洁,起泡明显得3分。2、纽扣扣眼,眼位准确,眼与扣相对,扣与眼大小相适应,匀整、美观,钉扣牢固,扣眼开通得5分;眼位不准确,眼与扣不相对,扣与眼大小不适应,钉扣不牢固,未开通扣眼得3分。3、缝制工艺要求:线迹均匀直顺,定位准确,结合牢固,松紧适宜,距边宽窄一致,各部位的缝合顺直、整齐,做工精细,车线平整,不起皱,不扭曲,无漏针、脱针、毛出情况得5分;线迹歪曲、定位不准确,车线不平整,起皱、漏针、脱针、毛出得3分。4、样品表面有无疵点、色差、异味,无烫黄、水渍5分;有疵点、色差、异味,无烫黄、水渍有异味得3分。5、样品裤腰、门襟方面:裤腰表袋口整齐套结牢固,腰夹里顺直整齐,门里襟长短相符,拉链位置准确,里襟拉链边口不外露,斜袋袋口平服、无宽口现象,缉线整齐,高低大小对称一致,封口套结牢固,封挡高低正确,脚口贴边轿针平服,前后长短一致得5分;裤腰表袋口不整齐,门里襟长短不符,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25分7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校服或服装制造采购)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业绩材料的得3分,满分15分。15分合计100分说明:标段评分因素商务、技术价格本项目权重100%0%(1)商务技术分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总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2)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符合“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情形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5)样品提交要求:样品外包装必须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供应商名称。(6)送样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7)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代表现场监督,对全部投标样品进行封样,中标公告发布后通知未中标单位自行取回。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内容及格式要求(以下为参考格式,报价人可自行排版,但必须包含下述参考格式中的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磋商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各包号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资格性审查页码索引表符合性审查页码索引表综合评分页码索引表1.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非联合体投标声明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6.资格要求证明文件7.技术参数响应表8.商务要求响应表9.项目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意事项1.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恶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并通报给主管部门进行处罚。2.响应文件正本需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封面和骑缝章),副本可以是已签字盖章好的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封面和骑缝章)。3.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好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正本保持一致。资格性审查页码索引表序号评审项响应情况材料所在页码(第页)12……符合性审查页码索引表序号评审项响应情况材料所在页码(第页)12……综合评分页码索引表序号评审项响应情况材料所在页码(第页)123……1.响应函致: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贵公司学生校服采购(HNLZ2024-104)的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方已收悉,我方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我方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并不限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我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款的规定,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符合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我方承诺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相应实质性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中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关有效期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在此期间,本磋商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5)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6)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7)如果我们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8)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采购人的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金。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编号:HNLZ2024-1041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学年,即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说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进行磋商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致: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方参加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编号为:HNLZ2024-104)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授权代理):(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4.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5.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所规定的有关情形,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报价(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2、我方承诺无围标、串标、行贿、资质挂靠、资质造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违法违纪行为,如经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我方的供应商资格,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损失赔偿,接受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5、我方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我方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措施、人员配备等内容组织实施;6、我方一旦成交,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负面后果。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2廉洁自律承诺书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为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我方各项活动,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将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作为(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特向贵单位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市场准入、招投标、财政、行业规定和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获取不正当利益,更不为获取不当得利而损害国家、集体和业主单位利益。三、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增强其廉洁意识、守法意识和守约意识。四、不以任何理由向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及基金等。五、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七、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用车、借车等服务。九、发现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九、遵守财经法规,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资金。十、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外部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说明:(1)按照“第一章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如下:(1)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具体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我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7、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8、我方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所规定的情形。9.我方同意此承诺书在相关的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同意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若我公司(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要求如下: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为响应贵公司组织的学生校服采购(招标编号为:HNLZ2024-104)的招标采购活动,我司声明如下: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有虚假,我司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较大数额罚款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致: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声明如下:本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7.技术参数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说明:本表是要求投标人对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采购产品及技术参数要求”“三、校服价格”中的各项要求(条款),并将所有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报价人不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参数的响应。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序号采购品目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具体内容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完全响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页码索引(如有)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有偏离的技术条款必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投标人响应的具体内容”栏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在“偏离情况”栏中填写正/负偏离情况,即有“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必须列入该表,未列入该表的部分视作“完全满足”。2.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如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应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并注明佐证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响应将被视为负偏离。3.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如实描述技术情况,真实填写响应(偏离)情况。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对主要技术或响应(偏离)情况不如实描述的,可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8.商务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按顺序逐条进行响应,不得漏项;投标人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出现漏项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响应实际上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项条款将被视作“负偏离”。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序号、标题)磋商文件中的具体内容投标人响应的具体内容响应情况(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页码索引(如有)1.2.3.……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格式不变。2、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栏分别注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3、本项目的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任何负偏离的响应,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应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并注明佐证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响应将被视为负偏离。4、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如实描述商务情况,真实填写响应(偏离)情况。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对主要商务或响应(偏离)情况不如实描述的,可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9.项目方案(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方案;可参考综合评分表中的相关方案评审标准进行编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末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校服 校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