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本图书 图书中标结果公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700-ZHDH-G2024-0015



项目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本图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92751281683B
江苏省南京市仙新路98号
93.7(均分制)
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图书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优惠率4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炬颖、孟祥斌、陈秀卫、许贵青、***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4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2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98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15805130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话:1580513018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本图书采购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本图书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0-ZHDH-G2024-0015采购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8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合同文本19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本图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0-ZHDH-G2024-0015项目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本图书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折扣率50%,超过此折扣率的投标报价无效。(本项目报价以图书码洋为基础,按折扣率报价,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的按预算金额支付。)采购需求(简介):中国地区出版社经国家批准发行的非教材类正版图书,材质为纸质(文字图片印刷)。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提供2018年以后出版的优质中文纸质图书,随书提供全马克数据,为采购方免费提供图书加工和编目、数据进采购方系统、图书上架等后续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的要求开始供货,3个月内完成供货及相关服务,并通过验收。地点: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质量:全新正版书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且通过年度核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0: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晨光路2号联系方式:0518-859855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158051301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8512685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逐条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使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1.2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3特别提醒投标人,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2.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3投标人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3、投标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要求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各项投标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3.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14.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人员安排等。15.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环境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条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1.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未在“苏采云”系统《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6投标人在开标、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提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中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当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5)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本项目采购产品(如有)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的。(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废标条款:(1)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4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属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领取(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中标通知书下载服务,因未及时下载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各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投标文件,封面、骑缝需加盖公章。七、授予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交纳履约保证金,详情请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30.2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0.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0.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中标人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30.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合同标的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询问与质疑34、询问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5、质疑提出35.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5.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35.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5.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6、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6.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6.2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时间内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4以下情形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与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5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受理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7、质疑处理37.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7.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37.7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38.1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38.2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8.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38.3.1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3.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3.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支持绿色发展39.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9.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9.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结算金额:总码洋×____%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的按预算金额支付。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义务及于乙方的所有员工以及因乙方原因参与履行合同的人员,上述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1付款方式:供应商按照订单全部供货完毕,并完成相应的后续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方式为:码洋×中标折扣=实洋,按实洋付款。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4发生不可抗力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纸本图书采购其他未列明行业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一、项目需求说明1.项目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纸本图书采购。2.采购内容: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非教材类正版图书供应、运输及分编加工等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二、货物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图书(详见图书采购总书目)详见图书采购总书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三、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图书质量要求1.1供应商确保提供未经使用的国家正版图书,一旦发现盗版书籍或非法出版物,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立即与其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违约方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1.2采购人若发现图书有质量问题,如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无论图书是否加工、流通,一律予以退货或换货,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2.书目信息服务要求2.1供应商能够提供《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全国地方版科技新书目》出版社出版信息,供应商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出版社书目信息或专题书目信息,以保证采购人可依自身的文献建设要求,更全面、完善的进行资源建设。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书目信息的取舍,并制作书目报订单(独立书单),供应商按订单要求供货。2.2供应商应提供规范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参见《中国机读目录式使用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采购人系统中无障碍使用;编目数据与同批次送达的图书同时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供应商提供的采访数据有EXCEL格式和MARC格式两种。以EXCEL格式的采访数据应包含如下项目:ISBN号、书名、著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单价、读者对象、内容提要和一级分类号等信息。以Marc格式文件提供书目,保证能导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使用的业务系统。3.图书到货率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对采购人订购的图书进行随时查重和及时反馈的能力,自收到订单之日起,在15天内将复核结果告知采购人,不能供货的图书品种的清单与原因,以便采购人决定是否撤订。供应商应在收到每批图书订单后30天内,到书率达90%及以上。3.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图书采购总目录进行采购,其中书目1中的所有图书按复本1册采购,书目2中的图书(单本价格低于且包含80元按复本2册采购、高于且不含80元按复本1册采购)。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数量、质量要求提供相应的图书,保证采购人图书采购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3.3供应商保证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出版商取消出版、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超过该批订单订购数的10%,发生2次以上到货率不合格的工作事故,且无充分理由说明,即视该供应商不具备供货能力。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供货,终止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4为尽可能消除因供应商不能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整改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4.打包与验收要求4.1所有订购图书须由供应商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采编部或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指定的地点。在图书送交到指定地点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均由供应商承担。每件图书外包装使用防潮牛皮纸,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收货人名称、电话、打包单号等。每批图书都要求提供图书单据: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纸制批次汇总单2份、纸制批次明细单2份。电子文档和对应批次编目数据需要发货前发送,纸制单据随货同行,其中一份由采购人采访人员签收,另一份由加工人员验收核对。批次汇总单均含有批次号、包数、种数、册数,码洋数等;批次明细单包括批次号、书号、图书书名(多卷集有分卷书名的须标明)、出版社、定价、订数、码洋数等。4.2凡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采购人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到验收地核算,供应商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需派员前来核算。结算方式为:总码洋×中标折扣率。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的按预算金额支付。5.加工服务要求5.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加工服务,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耗材及加工人员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5.2供应商加工人员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到馆,加工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直到所有图书加工完成后才能撤离。如阶段性工作量较大,供应商应适时增加加工人员。如无采购人认可合格人员,则需使用采购人指定个人或机构完成书目数据加工。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临时调整图书加工的具体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运行程序,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5.3为保证加工人员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供应商应委托采购人对加工人员的日常管理,采购人有义务对加工人员的具体情况向投标人反映。如供应商加工人员违反采购人相关制度与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加工人员。采购人提供的相关的采编业务培训和指导时,加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应用。5.4现场加工过程中,若图书分类编目质量存在问题,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并于沟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好编目错误的图书。若超过规定期限才改正错误,则实行一定的经济惩罚,每册分编错误图书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扣掉人民币1元。如果不改正错误,每册分编错误图书扣掉图书码洋的50%。5.5免费加工内容包括:盖馆藏章,贴磁条,贴条码,打印财产号,贴书标,编目,图书馆藏分配,上架等。具体操作应符合采购方相关要求:(1)贴磁条1根(钴基永磁,16厘米以上),磁条粘贴没有固定的页码要求,正文页码大于300页,贴磁条2根,小于300页,贴磁条1根,但是要求往书脊隐蔽深处贴;(2)馆藏章为红色印章,图章位置盖在书名页中间,图章要求正盖;(3)藏书专用章为蓝色印章,图章位置盖在书本第19页下方,图章要求正盖;(4)打印财产号:财产号要求与条码号一致,打印在书本的书名页、第19页及书本末页的顶端;(5)条形码要求书名页贴一个;(6)书标要求贴在封脊距底边2.5cm处,图书所附光盘均需抽出,在光盘上粘贴索书号;(7)编目、图书馆藏分配、上架等加工活动按采购方规定执行。6.读者荐购活动服务要求“我读书我选择”读者荐购活动是为满足广大师生的个性化需求,推出的一项服务项目,活动方式为:“你选”——师生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书店直接选择自己想读的图书;“我买”——师生选择荐购的图书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买单;“你借”——书店工作人员现场为您办理借阅手续,借期到期前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采购人在馆内提供一处场地(免收场地租金),作为供应商为配合采购方开展“我读书我选择”读者荐购活动而设立的书店使用,书店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成本及书店运营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7、后续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图书上架、馆外图书流动服务点配送等后续服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运输及人员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四、报价要求本项目须报投标折扣,最高限价为50%,投标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全部货物、供货、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现场保管费、运输保险费、加工服务、外采服务、售后服务、各项有关规费和政策性规定费用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直至交付至采购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付款金额=总码洋×投标折扣,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的按预算金额支付。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相关专家组成。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标标准:(一)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三)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四)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1)商务技术分:(7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获得出版社经销授权(10分)投标人应取得下述核心出版社中10家以上(含10家)及重点出版社中20家以上(含20家)的图书经销授权,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可得满分10分。否则,两项中任意一项不达标,每少一家扣1分,扣完10分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核心出版社名单: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重点出版社名单: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国防工业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三联书店、海洋出版社、气象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兵器工业出版社、航空工业出版社、语文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地震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原子能出版社、中国文学出版社、宇航出版社、外国文学出版社、外文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旅游教育出版社、江苏凤凰科技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译林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中信出版社、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授权或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获得荣誉(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以来获得省级优秀馆配商荣誉表彰一次得1分;每获得全国优秀馆配商荣誉表彰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荣誉证书上所标示的颁奖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以往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签订的类似图书供应项目合同。合同中必须包含后期加工服务的内容,合同签订日期、服务项目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组织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能力(4分)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期内至少1-2次组织采购方派员参加全国书市或北京、上海等地举办的参展出版社在500家以上的图书订货会,且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有承诺函,得2分;有承诺函且有组织过活动的证明材料,得4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及以往组织书展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服务队伍建设(3分)投标人服务团队中从事数据著录的工作人员具有CALIS、JALIS或国家图书馆、中图学会等机构颁发的中文编目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每有1人具备上述资格得1分,最多得3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自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图书供货质量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供货图书符合采购人的图书质量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图书到货率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投标人图书到货率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分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人员配备及管理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后期服务的顺利开展,在人员配备及管理上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后期的加工服务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后期的加工服务符合采购方的质量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读者现场荐购服务能力(7分)投标人为确保采购人“我读书我选择”读者现场荐购活动顺利开展,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7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7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若本方案不能保证读者荐购日常化(即只要采购人的服务场馆向读者开放,就可以为读者提供此项服务),则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投标人后续服务能力(10分)1、投标人承诺能够将加工好的图书提供图书排架服务,排架需符合采购人的业务操作要求的得5分。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馆读书节活动提供不少于2次名家讲座及专业培训等服务的,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获得荣誉(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以来获得省级优秀馆配商荣誉表彰一次得1分;每获得全国优秀馆配商荣誉表彰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荣誉证书上所标示的颁奖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以往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签订的类似图书供应项目合同。合同中必须包含后期加工服务的内容,合同签订日期、服务项目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组织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能力(4分)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期内至少1-2次组织采购方派员参加全国书市或北京、上海等地举办的参展出版社在500家以上的图书订货会,且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有承诺函,得2分;有承诺函且有组织过活动的证明材料,得4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及以往组织书展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服务队伍建设(3分)投标人服务团队中从事数据著录的工作人员具有CALIS、JALIS或国家图书馆、中图学会等机构颁发的中文编目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每有1人具备上述资格得1分,最多得3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自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图书供货质量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供货图书符合采购人的图书质量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图书到货率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投标人图书到货率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分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人员配备及管理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后期服务的顺利开展,在人员配备及管理上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后期的加工服务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为保证后期的加工服务符合采购方的质量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标人读者现场荐购服务能力(7分)投标人为确保采购人“我读书我选择”读者现场荐购活动顺利开展,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7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7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若本方案不能保证读者荐购日常化(即只要采购人的服务场馆向读者开放,就可以为读者提供此项服务),则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投标人后续服务能力(10分)1、投标人承诺能够将加工好的图书提供图书排架服务,排架需符合采购人的业务操作要求的得5分。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馆读书节活动提供不少于2次名家讲座及专业培训等服务的,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其它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如下)。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如下)。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按无效响应处理。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按无效响应处理。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11、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制造商(出版社)制造商企业类型作者ISBN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        3        4        ………       投标总报价(投标折扣率): %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投标折扣率)”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投标折扣率)”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投标折扣率)”数额一致。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总报价(投标折扣率):日期:年月日十五、其它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本图书 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