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笔记本 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2024)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ZZC124036-1(招标文件编号:JZZC124036-1)
二、项目名称: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山顶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1号楼3层3A
中标(成交)金额:12.598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金山顶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笔记本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粉利、王军齐、赵振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下表招标费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 1.5% 1.5% 1.0%100~500万元 1.1% 0.8% 0.7%500~1000万元 0.8% 0.45% 0.55%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1~5亿元 0.05% 0.05% 0.05%5~10亿元 0.035% 0.035% 0.035%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889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总得分:276分
最终的分:9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010-6931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联系方式:梁良 13269778343 56057600-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良
电 话:  132697783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其他计算机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9: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粉利、王军齐、赵振武

总成交金额
¥12.598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良

项目联系电话
13269778343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老师,010-6931592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良 13269778343 56057600-8089

附件:

附件1
夏村-笔记本.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参数.docx

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采购编号:JZZC124036-1比选文件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采购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比选邀请第二章参选须知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比选邀请项目概况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采购编号:JZZC124036-1预算金额:12.6万元最高限价:12.6万元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项目内容数量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12.6笔记本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选。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4)供应商应是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采)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上架在售的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领购。方式:携带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制)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至规定地点进行登记领购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苏庄三里共创大厦7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联系方式:白老师,010-69315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联系方式:梁良1326977834356057600-80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良电话:1326977834356057600-8089第二章参选须知参选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参选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3项目预算金额12.6万元最高限价:12.6万元注:本次比选,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4供应商资格性审查: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格式自拟)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4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9)供应商应是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采)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上架在售的产品。(提供产品截图包括价格、品牌、时间)注: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以供应商在上述列表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或提交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投标,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6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本次采购的投标货物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7供应商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包响应,一个包内包含多项设备的,供应商应对全部设备进行响应,不得拆分、遗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领取比选文件时注明的分包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报价:否★9参选价格包括:(1)货物价——以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完税价为基础,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2)安装、调试、验收费用;(3)培训费;(4)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9(5)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其它费用。10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指的是:采购人指定地点★11参选保证金:无1.参选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参选保证金收受人信息:递交参选保证金需注明所递交项目的采购编号,如分包则需注明包号(例如:ZYLS-ZB-2024XXXXX,第X包)12参选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1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参选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递交),参选保证金凭证1份,电子文档:1份(正本PDF格式的扫描件,储存介质为U盘);注: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1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2.4798评审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1)参选书2)参选一览表3)响应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9)售后服务承诺函10)报价未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设备预算价格11)满足比选文件标注★条款要求17成交候选人的确定:详见参选须知25(2)条18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19履约保证金:无20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21成交服务费的支付金额:见参选须知31.1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成交服务费的支付形式: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账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丰岳支行服务费账号:110501655300000000402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梁良1326977834356057600-808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参选须知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详见参选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详见参选须知资料表)。1.3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1.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骗取成交或成交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3.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32.4798〕125号)关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记录的规定;1.3.5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中获得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1.4如比选文件(详见参选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6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比选。1.7供应商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上述供应商的资格将被取消。1.8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8.1提供虚假的资料。1.8.2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1.8.3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8.4成交后不按照比选文件和其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1.9投标及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详见参选须知资料表)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10“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本项目的“货物”或“货物和服务”包括项目所需的附件6-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格式自拟)附件6-6供应商应是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采)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上架在售的产品。(提供产品截图包括价格、品牌、时间)附件7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注: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8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致: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一、质量及技术标准:本包所有设备按合同书标准执行二、包装标准及要求:本包所有设备按原厂包装标准执行三、验收标准及方法:1、本设备送货安装后,使用单位也有权按我公司响应文件的标准验收。2、使用单位有权委托国内有资格的单位对投标设备进行精度校准,商品性能验收以仪器正常运转并按说明书参数要求出据验收报告为准。我公司对此种单方检测或验收结果不持异议。3、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生效。四、货物的培训方案:1、本设备到货后,我公司按使用单位通知时间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至设备正常运行。2、我公司负责对使用单位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及简单的设备维修等,直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为止。3、培训人员名单由使用单位自定。五、保修及售后服务:1、我公司承诺所供设备原厂家提供年免费硬件保修,保修内容包括组成投标设备的所有零部件;至少提供所投设备年免费现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故障诊断及零部件更换等。2、本包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个月(人为损坏除外),终身负责维修。在保修期后,公司与实际使用人协商维修保养事宜。3、安装调试期间,设备发生同一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我公司无条件换货。保修期内,如仪器出现故障,接到相关服务信息后,小时内响应,提出解决方案,小时内到达现场。4、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我公司保证备件10年以上的供应期,并且在用户地区设有维修站,并且有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仪器最新信息及应用资料。5、保修期内,我公司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免费升级软件。6、保修期内,我公司定期回访,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7、设备保证期结束后,我公司为实际使用方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只收成本费。六、供货方案:按用户的要求,协调厂商,确保及时供货:1、从医院取得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时联系,确定具体送货时间。2、本公司派专人协调厂商送货安装人员,货到后按医院的要求及时将设备安放到指定地点,并进行现场安装、调试。3、每台(套)产品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含中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随机原始装箱单等资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医院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合格单并签字盖章。七、售后服务网点、电话:1、我公司承诺按《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六)、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所包含的内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3、……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如上述承诺内容已经产品制造商认可,并由制造商承担售后服务的执行,则:制造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注:如是监狱企业,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3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给予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10.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不适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力项报衣响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采购编号:JZZC124036-1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笔记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国914403001922038216其他华为规格:CPU:搭载麒9006C处理器,8核,最高频率3.13GHz,采用5nm工艺制程;性能:内存容量8GBLPDDR5:采用集成显卡;硬盘容量:配备256MB;14英寸2分辨率液晶屏,21601440像素分辨率;WLAN:HEEE802.11a/b/g/n/ax,160MHz频宽,蓝牙4.2模块;6,999.0018125,982.00g项目名称:石楼中心校夏村小学购置设备项目-笔记本KINGTOP金山顶火采购编号:JZZC124036-1USB接口:USB-C接口x1个,USB-A接口x2个,共3个USB接口。集成720P高清摄像头;安装统信操作系统(1年服务):质保:我司提供3年质保。型号:华为擎云L420KLV-W5821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25,982.00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整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供应商名称(盖章):北京金山项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08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笔记本 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