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堂食材 蔬菜 干杂调料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2024)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89
二、项目名称: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绿芝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龙秀路252号2栋附021、023号
1,300,000.00元
大米(百分比):90%
面粉及面制品(百分比):90%
油(百分比):90%
禽蛋(百分比):90%
奶及奶制品(百分比):90%
水果(百分比):90%
蔬菜(百分比):90%
干杂调料(百分比):90%
肉类(百分比):90%
水产品(百分比):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绿芝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油
蜀香王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117,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禽蛋
时昌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117,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水产品
万佳水产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117,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面粉及面制品
半球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65,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水果
丰果芸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65,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蔬菜
绿芝林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260,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奶及奶制品
牧天下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65,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大米
浩仓米业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78,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肉类
家满邻、振宏、鸿杰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338,000.00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干杂调料
宏福、好伙计、顶源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项)
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芳明(采购人代表)、黄咏麟、赵炯、邹颖、蒲元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代理费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支付。代理费收款账户: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新都支行,银行账号:811100101220087543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8199[2024]01072。2.预算金额:130万元,项目按照统一百分比报价,费用据实结算,中标百分比为90%。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金融中心七楼714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金府路88号
联系方式:028-83901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60327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60327860
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6:47
评审专家名单
钟芳明,黄咏麟,赵炯,邹颖,蒲元成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60327860
采购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金府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3901469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60327860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日期:技术、服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日期: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项目方案注: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及产品概况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在合同期限内提供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产品内容品牌(如有)制造厂商.........第二条合同期限及配送地点1、本项目合同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配送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及新都区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第三条产品质量要求及配送要求1、日常食材的配送具体品种和数量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配送的所有食材均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强制性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提供的食材不得为转基因食材。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2、如产品涉及预包装,包装及标注均应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包装及标注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否则,甲方有权拒收。3、产品保质期要求:存在保质期的产品:保质期总天数≤3天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3天<保质期总天数≤7天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总天数>7天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二。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4、甲方将于需配送前一日告知乙方具体配送清单,乙方收到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具体时间段将所需食材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应急配送,乙方接到通知后须负责完成配送。食材送出前,应完成食品安全自检。乙方安排的配送人员数量由乙方根据当日出车数量及供货量综合考虑。5、乙方建立食品溯源体系。配送时乙方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须向甲方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接到甲方反映质量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做出响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向甲方配送携带病毒的食材。如发现不合格食材,乙方须负责销毁。6、猪肉生产厂家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乙方在每次配送猪肉时应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配送其他畜肉类、禽肉类时应向甲方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其他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7、乙方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两辆配送车辆,车辆为厢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车辆,且其中至少包括一辆冷藏车辆。如因实际配送量导致配送车辆数量不足时由乙方自行增加配送车辆。8、乙方应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做好消毒记录,车辆采用专人管理。食材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9、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应无犯罪、吸毒史,且定期体检、身体健康。10、乙方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食材质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11、乙方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合同签订时交甲方查验。12、如遇定期或不定期的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13、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甲方拒绝收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拒收货物后1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完成交货所缺资料的补充。14、收货时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对配送食材进行补正。15、一个月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甲方要求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16、其他要求:(注:按照乙方投标应答进行约定)。第四条项目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签约金额(按照最高限价暂定):元(大写:),合同百分比:%,以实际配送量,按照基准价及合同百分比,据实结算支付项目费用。本合同甲方除按本条约定支付乙方结算金额外,无须额外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人工费、检测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结算金额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二)结算支付方式:1、结算方式(各类配送的食材均分别按以下方式结算):(1)结算金额=基准价×合同百分比×实际配送量;(2)基准价的确定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参与市场询价完成基准价的确定。每月询价一次确定当月食材平均零售价,询价地点为新都区军屯镇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单项食材每次询价不少于三个价格,价格取平均值。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结算金额,甲方确认结算金额后支付上个月结算费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5日内进行费用支付。支付的预付款将先进行扣回,即:月结算费用先从已支付的预付款中抵扣,预付款全部抵扣完后正常支付月结算金额。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4、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种经济损等,甲方均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有权另行追偿。第五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如因第三方提出甲方使用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甲方因此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及项目涉及其他内容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查封、冻结)等产权瑕疵,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甲方因此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第七条履约验收1、甲、乙双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文件的项目质量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甲方成立日常验收小组,在每批次产品到货时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作好验收记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验收,未经验收的货物不纳入每月结算。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项目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工作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工作义务,全面履行本项目食材配送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项目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自发现应立即向甲方通告本项目工作范围内有关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开展对参与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补足。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收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拒收货物后1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完成交货所缺资料的补充。收货时发现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对配送食材进行补正。同时,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当月应付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除。3、一个月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甲方要求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10%的违约金。4、因乙方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应商配送资格,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签约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不予支付乙方当月费用。5、甲方如对乙方配送的某批次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存在食材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不予支付乙方该批次货物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10%的违约金。如执法部门抽检发现乙方配送的任意一批次食材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不予支付乙方该批次货物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10%的违约金。6、甲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而乙方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10%的违约金。7、如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知识产权的声明函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的供应商声明如下: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我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其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产品基本情况表配送产品品牌制造厂商产地规格型号其他参数描述..................注:1.供应商据实把所投产品的基本情况列入此表。2.本表所填制造厂商不得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内容前后矛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89项目名称: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响应报价款形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备注报价内容位价价式,家1大米项100.00%%百分比2面粉及面制品项100.00%%百分比3油项100.00%%百分比4禽蛋项100.00%%百分比5奶及奶制品项100.00%%百分比6水果项100.00%%百分比7蔬菜项100.00%%百分比8干杂调料项100.00%%百分比9肉类项100.00%%百分比10水产品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版本号:240802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89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0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891.2.采购项目名称: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提供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日常所需的食材。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描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金府路88号邮编:610509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83901469代理机构: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邮编:6105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6032786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代理费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支付。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和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在每批次产品到货时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因系统格式受限,履约验收时间以“在每批次产品到货时组织验收,验收当批次货物金额的100%”为准。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采购文件的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文件的项目质量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83901469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金府路88号邮编:610509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60327860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邮编:6105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大米1.00(项)78,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2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面粉及面制品1.00(项)6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油1.00(项)117,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禽蛋1.00(项)117,000.00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否5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奶及奶制品1.00(项)6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6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1.00(项)65,000.00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否7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1.00(项)260,000.00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否8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干杂调料1.00(项)7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肉类1.00(项)33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0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1.00(项)117,000.00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大米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2面粉及面制品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3油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4禽蛋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5奶及奶制品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6水果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7蔬菜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8干杂调料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9肉类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10水产品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单项食材的结算单价=基准价×百分比。★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大米大米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大米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符合国家大米 GB/T 1354-2018 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61-2017、GB2762-2022、GB2763-2021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2、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的名称:面粉及面制品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面粉气味、口味正常。2、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3、面粉及面制品均符合GB2761-2017、GB2762-2022国家标准,且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相关执行标准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标的名称:油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符合GB/T 1536-2021《菜籽油》质量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国家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2、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标的名称:禽蛋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禽蛋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禽类组织异物。2、按照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执行。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3、配送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标的名称:奶及奶制品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按照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执行。2、奶及奶制品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3、新鲜、口感好,具有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标的名称:水果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感官要求:①新鲜度要求:水量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②机械伤: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③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④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新鲜,正常色泽,果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失水枯萎。2、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标的名称:蔬菜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3、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4、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5、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相关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标的名称:干杂调料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2、酱油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食醋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3、香辛料符合GB/T15691—2008《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定型包装类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的名称:肉类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包括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鹅肉及其他畜禽肉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品种、数量提供,应为非预包装类的生鲜或冷鲜肉。2、鲜猪肉符合GB/T 9959.1-2019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3、猪肉产品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4、肉类质量标准符合G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中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5、鲜畜肉类:应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6、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无病,肉质色泽正常、无内脏、无异物。标的名称:水产品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至少包括养殖生产的鱼、虾、蟹、贝、蛙类鲜活品。水产须保证鲜活、当批次送货的同类产品大小基本统一。为非预包装类产品。2、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项目要求★1、日常食材的配送具体品种和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配送的所有食材均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强制性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提供的食材不得为转基因食材。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2、如产品涉及预包装,包装及标注均应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包装及标注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3、采购人将于需配送前一日告知供应商具体配送清单,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段将所需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应急配送,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须负责完成配送。食材送出前,应完成食品安全自检。供应商安排的配送人员数量由供应商根据当日出车数量及供货量综合考虑。★4、供应商建立食品溯源体系。配送时供应商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接到采购人反映质量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做出响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向采购人配送携带病毒的食材。如发现不合格食材,供应商须负责销毁。★5、猪肉生产厂家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在每次配送猪肉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配送其他畜肉类、禽肉类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其他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两辆配送车辆,车辆为厢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车辆,且其中至少包括一辆冷藏车辆。如因实际配送量导致配送车辆数量不足时由供应商自行增加配送车辆。★7、供应商应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做好消毒记录,车辆采用专人管理。食材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应无犯罪、吸毒史,且定期体检、身体健康。★9、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因食材质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0、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合同签订时交采购人查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1、如遇定期或不定期的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1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发生采购人拒绝收货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拒收货物后1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完成交货所缺资料的补充。★13、收货时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供应商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对配送食材进行补正。★14、一个月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采购人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2相关服务要求▲1、需确定专人联络配送事宜,如需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负偏离)▲2、配送人员应着工作服开展配送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负偏离)▲3、应急配送应在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负偏离)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2★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及新都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采购人按月支付供应商月结算金额,采购人确认结算金额后支付上个月结算费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支付的预付款将先进行扣回,即:月结算费用先从已支付的预付款中抵扣,预付款全部抵扣完后正常支付月结算金额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文件的项目质量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主体为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验收方式为单位内部验收,项目交货时进行日常验收。采购人成立日常验收小组,在每批次产品到货时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作好验收记录。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验收,未经验收的货物不纳入每月结算。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产品保质期要求:存在保质期的产品:保质期总天数≤3天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3天<保质期总天数≤7天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总天数>7天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二。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补足。 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收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拒收货物后1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完成交货所缺资料的补充。收货时发现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对配送食材进行补正。同时,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当月应付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3、一个月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甲方要求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应商配送资格,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签约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不予支付乙方当月费用。 5、甲方如对乙方配送的某批次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存在食材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不予支付乙方该批次货物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10%的违约金。如执法部门抽检发现乙方配送的任意一批次食材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不予支付乙方该批次货物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10%的违约金。 6、甲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而乙方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10%的违约金。 7、如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注: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一、其他商务要求:★1、付款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按月支付供应商月结算金额,采购人确认结算金额后支付上个月结算费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15日内进行费用支付。支付的预付款将先进行扣回,即:月结算费用先从已支付的预付款中抵扣,预付款全部抵扣完后正常支付月结算金额。(注:因系统固化格式原因,本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本项其他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的要求为准)★2、结算方式(各类配送的食材均分别按以下方式结算):(1)结算金额=基准价×百分比×实际配送量;(2)基准价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与市场询价完成基准价的确定。每月询价一次确定当月食材平均零售价,询价地点为新都区军屯镇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单项食材每次询价不少于三个价格,价格取平均值。★3、采购人如对供应商配送的某批次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存在食材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包括配送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日常配送人员安排、项目配送流程、运输安全保障措施、产品退换货措施;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包括食品卫生及安全检查措施、食品留样管理措施、食品溯源方法及措施、不合格食材销毁措施;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库存管理制度、配送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团队设立、项目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健康保障措施;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配送安排、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措施。★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技术、服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知识产权的声明函》《产品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所有报价内容(标的名称)均按照相同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不同的报价内容不得出现不同的百分比报价。注释:本项目第三章中的▲要求为评分项,不满足则作扣分处理。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未自行明确进行声明或承诺的,均以偏离表中应答情况作为评标依据,如偏离表中未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满足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已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应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未自行明确进行声明或承诺的,以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函》中“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即视为已逐一响应。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未自行明确进行声明或承诺的,均以偏离表中应答情况作为评标依据,如偏离表中未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满足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已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应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未自行明确进行声明或承诺的,以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函》中“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即视为已逐一响应。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的声明函 产品基本情况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技术、服务偏离表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表3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的声明函 产品基本情况表 投标文件封面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技术、服务偏离表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务偏离表 知识产权的声明函 产品基本情况表 投标文件封面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技术、服务偏离表5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实质性要求)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产品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单项产品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表6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务偏离表 技术、服务偏离表7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不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实质性要求)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务偏离表 知识产权的声明函 产品基本情况表 投标文件封面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技术、服务偏离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服务配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配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号要求得15分,每有一项▲号要求负偏离(不满足)扣5分。(注:本项目共三项▲号要求)15.00客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食材配送类项目)得3.5分,最多得7分。(注: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7.00客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配送方案投标人编制的配送方案包括“日常配送人员安排”、“项目配送流程”、“运输安全保障措施”、“产品退换货措施”,且四项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扣3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指存在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仅有框架或标题、方案内容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扣1.5分,扣完为止。12.00主观项目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投标人编制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包括“食品卫生及安全检查措施”、“食品留样管理措施”、“食品溯源方法及措施”、“不合格食材销毁措施”,且四项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扣3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指存在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仅有框架或标题、方案内容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扣1.5分,扣完为止。12.00主观项目方案项目管理制度投标人编制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库存管理制度”、“配送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团队设立”、“项目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健康保障措施”,且六项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1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扣3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指存在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仅有框架或标题、方案内容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扣1.5分,扣完为止。18.00主观项目方案应急预案投标人编制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配送安排”、“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措施”,且两项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扣3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指存在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仅有框架或标题、方案内容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扣1.5分,扣完为止。6.00主观项目方案价格分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有效报价百分比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百分比×本项分值。3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产品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知识产权的声明函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偏离表详见附件:商务偏离表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军屯政府食材采购-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文本.docx版本号:240802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89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02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891.2.采购项目名称: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提供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食堂日常所需的食材。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描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第2页-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金府路88号邮编:610509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83901469代理机构: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3页-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邮编:6105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60327860-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代理费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支付。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和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人民政府。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第6页-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第7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8页-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蔬菜 干杂调料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