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设备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超声治疗仪中标结果公示(宿松县中医院2024)



宿松县中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H7QT24H020077





项目名称:

宿松县中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晟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

767号机电产业园15栋305室

中标

金额:

1402000

.00

供应商的评审价:

140200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品牌:普门医疗

规格型号:

T60B

数量:

1台

单价:

234000.00



名称:超声治疗仪

品牌:普门医疗

规格型号:

UltraPower 300

数量:

1台

单价:

4

6

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剑平

、程松芽、郑锐、张淑琴、束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

19422

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松县中医院



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99 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138 6517 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

410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女士



话:

133 3556 05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开评标

一览表

3.

得分业绩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肤科设备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超声治疗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