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狱大宗物资 麦粉 二级籼米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五里北路2626号中国供销社(庐江)农产品物流园7#幢122房
    中标(成交)费率: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家禽类(冷 鲜鸡)
盛大
散称/件
68500kg
/

2
家禽类(冷 鲜鸭)
永鑫
散称/件
62500kg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庆龙,高俊娥,张国庆,陈进,王飞,刘念,王圣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36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66223249、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4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8-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路桃园山庄1-502室
    中标(成交)费率:6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冷鲜白条鸡
六福
散称/件
30000kg
/

2
冷鲜白条鸭
双木源
散称/件
18000kg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庆龙,王飞,张国庆,陈进,高俊娥,刘念,王圣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16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66223249、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8-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五里北路2626号中国供销社(庐江)农产品物流园7#幢122房
    中标(成交)费率:6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家禽类(冷 鲜鸡)
盛大
散称/件
23000kg
/

2
家禽类(冷 鲜鸭)
永鑫
散称/件
23000kg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国庆,王飞,高俊娥,陈进,张庆龙,刘念,王圣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66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66223249、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8-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吟吟乐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串河村山岗村民组3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伍拾伍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大写)(1554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一级大豆油
皖岳
20L/桶
10160 桶
153 元/桶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庆龙,高俊娥,张国庆,陈进,王飞,刘念,王圣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687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66223249、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3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8-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壹万玖仟元整(大写)(111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一级高筋小 麦粉
元宝
25kg/包
373000 Kg
3.00元/Kg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俊娥,张国庆,张庆龙,王飞,陈进,刘念,王圣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304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66223249、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3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8-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麦好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申山村山尾组6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叁拾壹万肆仟捌佰柒拾元整(大写)(43148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二级籼米
餐餐盼
25kg/袋
461500 kg
3.78元/kg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飞,高俊娥,张庆龙,张国庆,陈进,刘念,王圣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4.117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66223249、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3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8-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家禽类(冷鲜鸡)盛大散称/件68500kg68%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家禽类(冷鲜鸭)永鑫散称/件62500kg68%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45......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阿商致限公门日期:2024年8月26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6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95.14/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5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4.85/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冷鲜白条鸡六福散称/件30000kg//2冷鲜白条鸭双木源散称/件18000kg/13//////4/1////5117///......111///投标人电子签章: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4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94.71/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直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相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6日第7页共292页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6包适用)(须完整填写,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家禽类(冷鲜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山东盛大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1981.1万元,资产总额为175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家禽类(冷鲜鸭),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沂南县永鑫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702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miit.gov.cn/)3上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4上述经的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第278页共292页九、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6日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1九成监狱罪犯食堂冷鲜鸡鸭采购冷鲜鸡鸭已完成2蚌埠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冷鲜鸡鸭已完成3庐江监狱第三季度冷鲜鸡鸭采购冷鲜鸡鸭已完成4青山监狱第三季度冷鲜鸡鸭采购项目冷鲜鸡鸭冷鲜鸡鸭已完成5......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第29页共292页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家禽类(冷鲜鸡)盛大散称/件23000kg68%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家禽类(冷鲜鸭)永鑫散称/件22500kg68%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45......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6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车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第277页共292页十、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一级大豆油皖岳20L/桶10160桶153元/桶2345投标人申子签章:安徽省吟吟乐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3安徽省吟吟乐食品有限公司92.74/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安省吟吟乐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20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一级大豆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合肥丰盛工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81.89万元,资产总额为336.6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安徽省吟吟乐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九、投标业绩承诺函A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安傲省吟吟乐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是否已完成备注2安徽省铜陵监狱2024年第二季度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大豆油是3安徽省宿州监狱2024年第二季度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大豆油是5安徽省女子监狱2024年第二季度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大豆油是6安徽省巢湖监狱2024年第二季度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大豆油是7安徽省九成监狱分局2024年第二季度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大豆油是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一级高筋小麦粉元宝25Kg/包373000Kg3.00元/Kg2345......投标人电子签章: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2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95.12/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麦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8月28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包)(须完整填写,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二级籼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盘中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15184万元,资产总额为386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二级粳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盘中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15184万元,资产总额为386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发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y.cn/)九、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地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麦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28日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1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第二季度18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大米941500kg已完成2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第四季度18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大米、小麦粉、大豆油)大米903000kg已完成3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3年第二季度20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大米1047900kg已完成4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3年第二季度20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大米)二级籼米61000kg已完成5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3年第二季度20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大米)二级粳米65000kg已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1合肥麦好商贸有限公司94.22/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kg)单价(元/kg)备注1二级籼米餐餐盼25kg/袋4615003.78/2二级粳米餐餐盼25kg/袋6800003.781345......投标人电子签二合肥专好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8月28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勇好商贸有限公业日期:2024等8月23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6包适用)(须完整填写,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家禽类(冷鲜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山东盛大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1981.1万元,资产总额为175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家禽类(冷鲜鸭),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沂南县永鑫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702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勇阿时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九、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合阿好商贸有司日期:262428月26日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1九成监狱罪犯食堂冷鲜鸡鸭采购冷鲜鸡鸭已完成2蚌埠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冷鲜鸡鸭已完成3庐江监狱第三季度冷鲜鸡鸭采购冷鲜鸡鸭已完成4青山监狱第三季度冷鲜鸡鸭采购项目冷鲜鸡鸭冷鲜鸡鸭已完成5+.++.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和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宿州市领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6包适用)(须完整填写,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20所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家禽类(冷鲜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开封市程氏冷冻食品厂(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675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家禽类(冷鲜鸭),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菏泽同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526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投标人电子签章: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九、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投标人电子签章:宿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1年08月28日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1安徽省巢湖监狱冷鲜鸭12000kg已完成2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冷鲜鸡6250kg冷鲜鸭7500kg已完成3安徽省宿州监狱冷鲜鸡14000kg冷鲜鸭13000kg已完成4安徽省女子监狱冷鲜鸡6000kg冷鲜鸭1500kg已完成5////1/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包)(须完整填写,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监狱理吨的(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狱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一级高筋小麦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益海嘉里(合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17865万元,资产总额为77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意:中科田宏农业有限公司日B2024年08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九、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明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8日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农副产品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安徽晟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销售方):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销售方):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销售方):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销售方):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安徽长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乙方(销售方):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狱大宗物资 麦粉 二级籼米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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