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操场排危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2024)
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操场排危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L-CGZB-202407-08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4-2024-01531
三、项目名称
操场排危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如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西路120号4幢3层26室
中标(成交)金额:41.15(万元)
综合评分法:80.67(分)
工程类
名称:操场排危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林志 执业证书信息:鄂 242070806575
五、评审小组成员
易晖(包1组长)、高智山(包1采购人代表)、黄晓琴(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29
2、评审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2幢1905-1907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0.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
地址:硚口区集贤村1号
联系方式:15071366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2幢/单元19楼05-07号房
联系方式:027-8580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颖、李莎、杨淇毅、周晓鹏
电话:027-85809188
相关下载
【8.16定稿】080-操场排危改造工程-机关幼儿园-磋商文件.pdf
080-1-操场排危改造工程-机关幼儿园-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ZL-CGZB-202407-080-01项目名称:操场排危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一、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参加竞标之前,供应商应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并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竞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二、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供应商使用其CA数字证书(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三、由于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若因潜在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其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五、★号条款均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负偏离,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六、在供应商最终报价后,若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未低于成本。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七、供应商应按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如未按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八、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的项目,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九、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十、本公司为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一、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目录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一、磋商须知二、磋商程序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4.磋商过程5评标结果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磋商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如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资格证明材料7.1资格条件承诺函7.2无采购回避事项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3“★”号条款响应承诺函7.4资料真实性承诺8、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9、技术方案10、偏离说明表11、其他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操场排危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L-CGZB-202407-08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4-2024-015313、项目名称:操场排危改造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42万元6、最高限价:42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7、采购需求:操场排危改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含违约经济处罚;(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7/#/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本项目将在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文件制作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3、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4、政府采购保函:(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地址:硚口区集贤村1号联系方式:15071366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2幢1905-1907室联系方式:027-85809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颖、李莎、杨淇毅、周晓鹏电话:027-85809188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监督管理部门硚口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4项目属性工程类5项目内容为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提供操场排危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应提供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成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9集中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0成交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提疑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如有)12答疑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如有)1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42万元。最高限价:4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14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15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各章及其他文件资料相关内容(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的,可能被判定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须提交磋商保证金。17磋商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响应文件的盖章与签字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响应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格式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按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0响应文件的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只需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硚口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如采购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7、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四章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中列明的内容、顺序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其中《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按所附格式及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1、资格条件承诺函;2、无采购回避事项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号条款响应承诺函;4、资料真实性承诺。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7.1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致:(采购人)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投标,现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2无采购回避事项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投标,现声明:一、我单位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二、我单位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声明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声明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3“★”号条款响应承诺函供应商提供对采购文件中“★”号条款响应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4资料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1)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日期委托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主要内容123456789…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审中不予计分。9、技术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评分标准内容编制技术方案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0、偏离说明表序号采购需求报价响应偏离说明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123……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23……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条款要求123……说明: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申明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如全部无偏离,请填写“全部无偏离”;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其他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1)除以上要求外,在第二章磋商须知中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和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操场排危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操场排危改造工程采购单位: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编制单位: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编制时间:2024年07月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操场排危改造工程(二)预算金额:42万元(三)最高限价:42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四)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完成操场排危改造工程。(无)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2万元,未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用开展需求调查。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为操场排危改造工程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用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四、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操场排危改造工程B02139900项1否否是是★(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操场排危改造工程2、项目编号:HBZL-CGZB-202407-080-013、预算金额:42万元4、最高限价:4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6、工期延误处罚:不低于3000元/日历天。7、质保期:装修两年,防水五年,其他符合国家标准规定。8、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9、安全目标要求:合格。10、文明施工目标要求:合格。11、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的资金安排计划具体约定。12、验收标准:中标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否则不予通过验收。(提供书面承诺函)。(三)工程内容1、见采购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2、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四)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为依据进行报价,材料参考最近一期市场信息价。各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2、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工程施工(含临时工程、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等)、检验检测(含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有检验、检测要求的工程系统和部分特殊工程项目)与工程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供应商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费用。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府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及施工外部协调费用,也应包括在供应商要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中。(2)按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计算单价、合价及各种费用。(3)各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风险自担。(4)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等采购文件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使用。(5)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实施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3、报价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为:(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2)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3)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4)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5)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6)其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响应供应商按规定必须全额计入投标报价。文件要求的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和赶工措施费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响应供应商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4、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进行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包括税费、运输费、管线费、辅材等一切费用,不外在增加任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进行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包括税费、运输费、管线费、辅材等一切费用,不外在增加任何费用。(五)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工程竣工后,如达不到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对响应供应商工程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基本要求1、本项目报价采用货币为人民币;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报价中应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及办理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各种手续费用、装修材料消防检测验收等费用;3、响应文件中应附主要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4、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5、响应文件中应说明施工工期及保证措施;6、响应文件中应说明施工质量等级及保证措施;7、响应文件中应说明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8、响应文件中应说明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9、响应文件应对质保期内容、时间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10、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11、工程量清单发出后,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发现清单中的工程量与现场不符,供应商应在清单发出之日起三天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出疑异或未完成核对,则视同供应商完全认可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现场完全一致。12、成交后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以书面形式为准),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增项、变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3、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安装或施工前必需先提交与响应文件主材表一致的拟选用材料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出厂合格证)的复印件和产品样品,供采购人及现场监理预检、签字通过后方能施工。14、中标后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以书面形式为准),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增项、变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工程量清单说明本“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表系为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而提供的示范格式,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一并发出。1、本工程量清单系按分部分项工程提供的。2、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计量规范”或“计价计量规范”)、鄂建办[2018]27号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文〔2019)9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3、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本采购人估算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付款时以由成交供应商计量、由采购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4、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工程规范一起使用。5、本工程量清单所有单价、合价及表格等均由成交供应商填写,投标总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载各项目内容所报的单价和合价来确定。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与合价,除另有规定外,均已包括了本合同工程以及其他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提供工程材料、施工耗用材料、场内和场外运杂费、公路过路费、船运货运港费、劳务、管理、安装、拆卸、实验与调试、检验、验收、维护协调与配合、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已含的风险、义务和责任等。合同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包括在有关的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别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7、无论工程量是否列明,具有标价的工程量中的每一项均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的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8、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计算错误,采购人将按下述原则予以调整。(1)如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2)当数量与单价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调整单价。(3)当数量与单价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4)当各子目合价之和大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5)当各子目合价之和小于总价时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9、所有工程量的变化丝毫不会使合同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承包按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10、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均以人民币(元)报价,其中单价保留小数二位。11、成交供应商应将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附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一并提交。12、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使用。13、采购人所提供给成交供应商清单电子文档,如果该电子文档中的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不符时,以磋商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为准。五、采购实施计划(一)合同订立安排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2万元最高限价:42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序号任务内容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天数计划完成时间1(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302(二)采购需求形成时间(包括采购需求调研、审查)103(三)采购文件编制时间54(四)采购公告计划发布时间15(五)开标时间16(六)评标时间17(七)定标时间18(八)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19(九)合同签署时间510(十)政府采购合同备案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为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没有需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品目清单产品类别。(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落实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进口产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为操场排危改造工程,不采购其他进口产品设备。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1)集中采购(2)委托代理机构: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合同不允许分包。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分包要求11操场排危改造工程B02139900项1否不分包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含违约经济处罚;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7、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其他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需要,报批安排:8、竞争范围☑公开方式□邀请方式,依据:9、评审规则□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服务。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分值(分)权重(%)乘权重后分值响应报价10030%30(分)技术部分10016%16(分)商务部分10054%54(分)评分细则: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价格部分(30分)价格评议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竞标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0商务部分(16分)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承接的类似业绩,每个项目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首页、签章页、项目服务等关键内容)8商务部分(16分)误期处罚措施有工期误期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的2分,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部分(16分)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及承诺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目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扣2分,扣完为止。6技术部分(54分)重难点分析及措施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就项目重难点分析及措施提供方案进行评分。1.施工重点分析;2.施工难点分析;3.措施及解决方案。评审标准:根据上述3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内容全面、详细、完善的,得6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的,得3分;内容缺乏合理性、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6分,满分18分)18技术部分(54分)工程投入计划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制订的工程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2.施工机械计划。评审标准:根据上述2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内容全面、详细、完善的,得3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的,得2分;内容缺乏合理性、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分6分)6技术部分(54分)劳动力计划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制订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进行评分。1.劳动力安排计划;2.劳务分包情况。评审标准:根据上述2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内容全面、详细、完善的,得3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的,得2分;内容缺乏合理性、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6采购环节适用主体风险点相关政策规定防范措施2.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权责不清。《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三、主要措施明确委托代理权利义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需求的编制未遵循合规、完整、明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1.采购人切实加强采购需求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市场调查、专业论证(咨询)、征求意见和内部会商等程序,合规、完整、明确地确定采购需求;2.认真落实采购项目的功能目标、行业标准、技术规格、质量安全、验收条件等采购要求;3.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要采购。5.举办政府采购培训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如何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采购环节适用主体风险点相关政策规定防范措施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2.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供应商反映的问题;3.规定除协议采购定点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名录、库、资格库、备选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市场。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只选取一家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举办政府采购培训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如何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提醒警示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不能只选取一家供应商,按规定应选取三家以上。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合同文本要素不全。5.履约验收方案不完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四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在年度政府采购培训和对部门单位的专门培训中,将合同文本签订环节纳入培训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提醒警示。对如何履约验收做出清晰明确的规定。采购环节适用主体风险点相关政策规定防范措施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1.采购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2.规定采购人依托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3.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对主管预算单位提醒警示;4.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公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1.从2022年起,采购人应将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在规定网站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抽取评审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九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59.9号)第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2.通过培训、政策解释等多种方式,告知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代表向评审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影响采购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采购人代表不得向评审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影响采购结果;2.通过培训、政策解释等方式广泛宣传采购人禁止性行为。采购环节适用主体风险点相关政策规定防范措施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59.9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对评审专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提高评审专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素养和能力;2.评标前评审专家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按照客观、工作、审慎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3.“专家不专”,评审质量得不到保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59.9号)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对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料通过电话查证、网络查证和函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查验核实。经核验证书为假证的,停止评审资格。开标评标定标和公告采购人、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中标、成交公告;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签订合同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人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1.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2.告知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予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定标和公告采购人、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中标、成交公告;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定标和公告采购人、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专题培训,宣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告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权利与义务及违法后果。履约验收采购人采购人未制定科学、合理的验收方案,缺乏专业验收人员,验收组织不得力,甚至不重视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通过发文、培训、编印资料汇编、政策解答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包括履约验收在内的采购人应尽的主体责任,提醒其应履职尽责,警示履职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1.归口管理不明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2.岗位设置未分离。《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3.回避规定不到位。《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4.制度建设不健全。《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档案管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文件资料保管管理规定未落实到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保存期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在保存期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采购文件。5.4其他:无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经审查项目采购符合预算、资产、财务制度规定,能实现采购目标。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经审查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完整、科学,能够实现采购目标。预算单位(盖章):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2024年07月10日(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单位名称)的操场排危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操场排危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如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853.09万元,资产总额为947.8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作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方元,资产总新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开,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如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排危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