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长子县交通运输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4282024BCS001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乾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A座Q666号
报价:99(%)
81.77
2
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北环西街99号
报价:99.4(%)
85.43
3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龙山东路34号
报价:99.1(%)
78.7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采购包1
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
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郭佩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202153049
2
采购包2
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
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郭磊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晋2142013201745439
3
采购包3
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
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李闯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7799041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苏平,刘丹丹,王振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及采购代理协议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8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治市长子县南大街368号
联系方式:0355-833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麟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904号
联系方式:0355-3728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5-3728266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x145.3K
中小企业声明函528.2K
中小企业声明函601.3K
中小企业声明函361.8K
第七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子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乾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7人,营业收入为3432.359431万元,资产总额为575.01936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乾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8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七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子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8人,营业收入为30837.624146万元,资产总额为5853.88580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8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查查查下开通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用·企业套餐会员Occ.com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续企查分:1014分L-12-报告笔记关注4万+2天前更新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599875291R电话:0355-2253568更多2企查查行业:建筑装饰法定代表人:杨保庆邮箱:453260154@gq.com更多4企业规模:M中型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官网:-员工人数:28(2023年)成立日期:2012-07-18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北环西街99号附近企业简介①: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7-18,法定代表人为杨保庆,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100599875291R,企业地址位于山展开招投标建筑工程企业财产线索股权穿透图企业图谱e周2黑H0中标617招采2从业人员132四库业绩0线索630预估价值挖掘深层股权结构企业信息一图掌控动态2024-08-19新增投标: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忻州欣园项目-外墙涂料工程-专业分包成交候选人公示查看动态企业PK目发票抬头数据纠错险自身风险关联风险历史信息提示信息分深度风险分析债务/债权风险关系合同违约竞争风险合作风险描0431080析四基本信息49法律诉讼10经营风险经营信息999+企业发展4知识产权4行业信息470历史信息查查图谱工商信息股东信息2主要人员2对外投资控制企业变更记录11分支机构9财务数据企业年报11最终受益人实际控制人协同股东0疑似关系9同业分析境外投资0北京铜全企业实际控制人投资机构团公司控投躲京股东对外投资,企业实程人受益人受益服份事长企业上海企业企总经理高投资机构企业企业企业企的%企业金业历史股系历更法人广例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购8团E国企业图谱股权结构图股权穿透图关系图谱实际控制人企业受益股东企业股权分布关联方认定图企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续企查分:1014分L-12-报告笔记关注业企查分:1014分L-12-主4万+2天前更新责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599875291R电话:0355-2253568更多2企查查行业:建筑装饰建筑法定代表人:杨保庆邮箱:453260154@gq.com更多4企业规模:M中型责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官网:-员工人数:28(2023年)成立日期:2012-07-18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北环西街99号附近企业简介①: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7-18,法定代表人为杨保庆,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100599875291R,企业地址位于山展开招投标建筑工程企业财产线索股权穿透图企业图谱周黑H0e2H0中标617招采2从业人员132四库业绩0挖掘深层股权结构企业信息一图掌控线索630预估价值挖掘深层股权结构企业信息一图掌控动态2024-08-19新增投标: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忻州欣园项目-外墙涂料工程-专业分包成交候选人公示查看动态企业PK目发票抬头数据纠错险自身风险关联风险历史信息提示信息分深度风险分析债务/债权风险关系合同违约竞争风险合作风险描1043析1008000四基本信息49法律诉讼10经营风险经营信息999+企业发展4知识产权4行业信息470历史信息查查图谱工商信息股东信息2主要人员2对外投资控制企业变更记录11分支机构9财务数据企业年报11最终受益人实际控制人协同股东0疑似关系9同业分析境外投资0股东对外投资北京铜全企业,企业实际控制人实程人受益人受益服份投资机构团公司控投躲京企事长高企业投资机构上海企业EO企业企业企业企的%企业金业总经理历史股系历更法人广例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购8团E国企业图谱股权结构图股权穿透图关系图谱实际控制人企业受益股东企业股权分布关联方认定图附件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适用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不适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提供证明材料(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左右),并且安量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不适用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子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30人,营业收入为11031万元,资产总额为7201.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项目编号:1404282024BCS0010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长子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麟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5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3第七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282024BCS00103项目名称: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10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70万元、第二包70万元、第三包70万元采购需求: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主要内容有公路应急维修、桥涵应急维修、排水应急维修、汛期应急处理、应急除雪、落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公路抢修等养护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807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其他事项: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子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长治市长子县南大街368号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式:0355-8332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麟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904号联系人:李女士方式:0355-37282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55-37282664.技术支持热线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090058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编号1404282024BCS001032采购单位名 称: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治市长子县南大街368号联 系 人:郭女士联系方式:0355-8332323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麟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904号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55-37282664项目名称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5采购需求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主要内容有公路应急维修、桥涵应急维修、排水应急维修、汛期应急处理、应急除雪、落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公路抢修等养护项目。5.1单价有效期此单价有效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5.2其他说明1、投标单价为可调单价,根据实际的项目单价分项组成及材料价格浮动(上下浮动超过10%)等因素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调整。2、每包成交金额为结算上限,含预算100章及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具体费率详见磋商文件),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增补平衡,总量不变的原则,可适度调整项目之间得投资额度,调整幅度在10%以上的需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7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9是否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0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采购单位发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12偏离不允许允许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15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1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90天17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支票、银行保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7000元第二包:7000元第三包:7000元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全 称:山西麟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保宁门支行银行账号:5033965050012行 号:3131640003132、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注:1.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按递交方式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8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电子签章19响应文件纸质标书份数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无异议后,自行打印胶装4套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标书文件一致),打印胶装后邮寄至代理机构,供应商无需到场。20响应文件打印及盖章要求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盖章后的电子版报价文件即可,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下方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实体章。2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是2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807号24磋商方式一轮磋商,两轮报价。25磋商程序(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2)宣读会场纪律;(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供应商解密报价文件;(5)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6)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7)开始评标。26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0名采购人代表和3名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评委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27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方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2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及采购代理协议规定收取,由成交方支付。29其他事项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政策性因素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1. 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16(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报价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2.凡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均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须按最新一期采购清单的要求执行。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采购只列入一个清单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 3 .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4. 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17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落8.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文件,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要发挥管理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食堂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重,每年从贫困地区采购部分农副产品。在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评分上给予贫困地区供应商和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物业优先采购的评分因素和报价优惠。 8.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3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依据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规定,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 32电子报价、远程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3、电子签到超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投标撤回。4、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6、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lenc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7、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8、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山西省内非长治地区办理的CA数字证书,请提前在本公司账号综合管理页面进行CA数字证书申请及个人数字证书申请,以免影响正常签到)。9、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10、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完成签到。11、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33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34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为方便后续成中标/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中标人/成交人尚未完成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的流程,导致中标/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成交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35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6备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工程(以下称工程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工期和项目地点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进行磋商。1.3.2工程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1.3.3工程的计划交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工程采购能力。(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参加磋商。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供货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6)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1.4.4信用承诺(长财采【2023】16号文件相关规定)1.4.4.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1.4.4.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5.8格式),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在会议期间澄清。1.9.3预备会后,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转包1.10.1本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响应文件格式;(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3.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2.3.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提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1.1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凭证5.资格审查资料6.施工组织设计7.其他资料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通知,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资格审查资料3.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材料的扫描件。3.4.2“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工程合同情况”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等)。3.4.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近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本单位的声明。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3.5.3.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3.5.3.2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编排顺序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制作。4.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4.1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但应当对修改后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上传。新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覆盖原响应文件。4.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委托代理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的,采购人将拒绝其签到。5.3实行网上投标的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签到。5.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到的,其报价将被拒绝。6.磋商程序6.1公布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2)参会人员进行电子签到;(3)宣读会场纪律;(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6)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7)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8)开始评标。6.2响应文件有效性6.2.1磋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评标:(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操作规范加密的或不能成功解密的;(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操作规范进行电子签章的;6.3磋商办法6.3.1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2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7.新增加的条款项7.1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应按采购操作要求签署;否则,响应文件无效。7.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操作要求对响应文件加密,并成功解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7.3响应文件应当按已划分的标包上传。供应商上传的标包响应文件实际包含了多个标包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与该标包的招标范围不一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7.4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的,该响应文件无效。8.重新进行磋商8.1重新进行磋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间之前无供应商参加磋商、或磋商的最终结果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或最终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单位所能接受的价格时,采购单位应重新进行磋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采购单位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9.3对磋商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磋商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磋商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保密和披露10.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0.2披露10.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0.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1.询问和质疑11.1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1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1.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5供应商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11.6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1.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3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1.1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11.15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十二、违约处罚12.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十三、政策性因素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3.1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16(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报价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13.2凡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均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须按最新一期采购清单的要求执行。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采购只列入一个清单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13.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13.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3.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1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17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7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文件,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要发挥管理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食堂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重,每年从贫困地区采购部分农副产品。在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评分上给予贫困地区供应商和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物业优先采购的评分因素和报价优惠。13.8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十四、项目验收14.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代理机构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的,采购人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14.2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2)制定验收方案;(3)开展验收活动;(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磋商前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基本资质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二)符合性审查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商务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商务响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3商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控制总价5技术计划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正文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1.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评审2.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作出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与发生特殊情况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2.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3.磋商3.1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3.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3.3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4.最终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4.4提交的最终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3.6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6.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6.1综合评分原则6.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6.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6.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6.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6.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6.2.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6.2.5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磋商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6.2.6如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6.2.5规定处理。7.确定成交供应商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进行综合评审。7.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7.1.3.1按评审后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7.1.3.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7.1.3.3综合得分且磋商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7.1.3.4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组长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1.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3.4规定处理。7.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2.1本次磋商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甲方确定。8.编写评审报告8.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8.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评审复核9.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9.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9.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10.磋商过程保密10.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10.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0.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10.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0.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11.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1.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12.磋商项目终止1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12.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13.签订合同13.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3.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3.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13.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4.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10分1企业业绩6分供应商近3年每承担过一项与拟工程同类型工程得3分,最高6分。2项目经理业绩4分项目经理近3年承担过一项与拟工程同类型工程得4分,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副经理的得2分。备注:近3年是指2021年8月至今;同类型类似工程是指公路养护工程,不分规模,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项目,业绩不得重复计分。二、技术部分60分1施工组织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1、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13-15分;2、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9-12分;3、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4-8分;4、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0-3分。2进度保障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1、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8-10分;2、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7分;3、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4分;4、关键思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0-1分。3安全文明施工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1、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最强的,得8-10分;2、对相关风险理解较透彻,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7分;3、对相关风险理解一般,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较差的,得2-4分;4、对相关风险理解不明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最差的,得0-1分。4质量控制措施9分1、针对本项目质量的保证措施具体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7-9分;2、针对本项目质量的保证措施有规划,合理可行得3-6分;3、针对本项目质量的保证措施规划模糊,可行性一般,得0-2分5重点难点施工措施9分1、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7-9分2、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7分3、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4分4、关键思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0-1分6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4分根据拟投入人员的数量、专业情况和职能分工架构进行评定,分3-4分、1-2分、0-1分三个档次。7机械设备配置 3分报价人需编制机械设备配置表及保证措施,方案全面并切实可行最高得3分;方案全面最高得2分;有缺项或方案一般最高得1分。三、报价部分30分1报价得分30(一)报价方式报价人需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清单单价为基础,对清单内所有单价按照统一费率报价,报价格式为n%(n%=费率,n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二)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费率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格得30分,其它有效报价按(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实际以签订合同时为准)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工程单价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项目经理委托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六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七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制订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丙方”)为了促进(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资金管理的内容(1)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2)甲方应将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名称);(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甲方的权责(1)按照(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3.乙方的权责(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4.丙方的权责(1)成立(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转告甲方;(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经办银行:(盖单位章)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二、预算金额:210万元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子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主要内容有公路应急维修、桥涵应急维修、排水应急维修、汛期应急处理、应急除雪、落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公路抢修等养护项目。由于所涉项目的项目量不能确定,根据农村道路规模、路面缺陷的排查、自然灾害的预估及以往的养护经验等因素,确定了养护的预算上限总额,并对所有养护项目单价进行采购,报价人对发布的单价控制价进行费率报价,实际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成交金额。本项目按照3个包进行采购,具体实施地点以实际为准。四、商务要求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五、工程单价清单(另附)1.工程单价清单说明1.1本工程单价清单是根据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单价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单价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单价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单价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单价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单价清单内,在给工程单价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单价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单价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单价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单价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单价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按照所报折扣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单价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单价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单价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单价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单价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单价清单的单价之中。2.6工程单价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8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9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计日工说明3.1总则(l)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单价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4)计日工不调价。3.2计日工劳务(l)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3.3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3.4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4.其他说明报价人需严格按照发布的工程单价清单中所有表格进行报价,不得改变其格式和价格组成,工程单价清单包括“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单价清单最高限价表”、“总预算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报价人按照“2024年长子县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单价报价表”提供的格式进行折扣报价,其余表全部附于“2024年养护工程单价清单报价表”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包号)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报价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1.1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凭证5.资格审查资料6.施工组织设计7.其他资料1.磋商函致:(采购单位)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我方同意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项目名称、包号)的磋商,并已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作为本次工程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工程。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质量目标,工期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将严格执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单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的响应文件作废。(后附报价一览表)。报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报价报价费率(n%):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本表后附项目单价表投标人应该按照发布的预算格式填写。(详见项目单价清单)除单价清单报价表外,其余表格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发布的清单格式填报。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4.磋商保证金凭证5.资格审查资料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资格文件部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2近三年完成同类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地址采购单位电话合同价格交工起始日期最终交工日期项目描述备注5.3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工程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地址采购单位电话签约合同价交工起始日期最终交工日期项目描述备注5.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量主要项目名称5.5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明资料5.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等证明资料附件:5.7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施工组织设计7.其他资料第7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提供证明材料(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左右),并且安量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