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公示(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关于【阳山县思贤路与江滨路连接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测绘、勘察、预算编制)】采购失败项目的公示
项目业主: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
选取机构中介服务方式:
直接选取
失败类型:
中选结果取消
失败原因:
因原合同的项目名称已更改、投资概算变动够大,资金来源有变动,决定终止原合同的履行。
采购失败时间:
2024-08-30
公示附件:
doc00744320240830095056_2.pdf
合同终止协议甲方: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邓伟雄乙方: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小华鉴于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2日《阳山县思贤路与江滨路连接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测绘、勘察、预算编制)》(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合同,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终止原因因原合同的项目名称已更改、投资概算变动够大,决定终止原合同的履行。二、合同终止时间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三、双方权利义务1.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双方不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2.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2年8月30日乙方(盖章):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刘小签订日期:202年8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接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