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病理信息管理系统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4
二、项目名称:病理信息管理系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南街望江路街道办事处内
8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病理信息管理系统
病理信息管理系统
软件配置病例登记模块、取材模块、脱水模块、包埋模块、切片模块、染封模块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开始实施(合同签订之日)后90日(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项目软件功能的上线试运行,并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
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至项目验收合格。
89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易立铁、郑家瑶、杨旭丹(采购人代表)、周霜晨、蒋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3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38358[2024]06096; 2.监督投诉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3.监督投诉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028-87393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联系方式:028-8105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忠良
电话:028-81058218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相关附件:
评审报告等资料.pdf
8.7招标文件-病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pdf
#idc error#一、采购活动基本介绍(一)经四川省财政厅批准,四川省人民医院对病理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于2024年8月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二、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综合评分法。(二)评分因素: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三)评分标准及权值: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三、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成都市浦华商贸有限公司2四川省迪斯曼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妙纪科技有限公司4西安大医云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6四川中升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7四川金子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成都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四川中升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四川金子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五、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评标地点:虫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第2页共4页2024.829库抽取技术方面专家4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六、开标情况(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8月29日11时00分,在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05号)进行了公开招标。(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1时00分,一共收到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开标大会由陈玉涛主持,胡梦佳负责记录,张跃斌老师进行现场监督。(四)开标过程中,由陈玉涛对开标一览表进行了宣读,供应商签字确认报价。(五)开标过程顺利。七、评标情况及说明(一)评标过程情况1、资格审查小组成员:陈玉涛、吴娇、陈兰2、评审委员会成员:郑家瑶、易立铁、周霜晨、蒋琪、杨旭丹(业主代表)3、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4、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况:查(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四)有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四川中升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四川金子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序号无效投标人名称原因1//第3页共4页头20248.29八、评标结果序号投标人名称平均分汇总1四川中升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73.282四川金子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2.743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74.6九、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名单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名单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投标金额(万元)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89.2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中升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金子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7.5十、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的合理性说明:挫涂合设法,最高的为一中及迄人。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易立报燕V+十二、采购监督人员签字:+十三、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若没有不同意见则无需填写)第4页共4页2024.3.29评分汇总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4项目名称:病理信息管理系统开标日期:2024年8月29日评审因素投标人报价部分30%技术参数要求40%技术参数要求40%人员配置要求10%项目实施方案15%业绩5%合计名次四川中升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3035.1835.1808.1073.282四川金子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8635,1835,1808.7062.743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18.504040214.1O74.6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名谣名谣名谣名谣名谣名谣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病理信息管理系统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1444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数量投标报价(万元)1病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证名称:病理信息管理软件)病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证名称:病理信息管理软件)1套89.2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贰仟元整(人民币小写:89.2万元)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贰仟元整(人民币小写:89.2万元)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贰仟元整(人民币小写:89.2万元)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成都默可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2024年8月29日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4项目名称:病理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中国·四川(成都)四川省人民医院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2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九章附件HTGJ-GZ(2024)-124号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省人民医院委托,拟对病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4二、项目名称:病理信息管理系统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项目名称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病理信息管理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HTGJ-GZ(2024)-124号,1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30分-2024年8月29日11时00分)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人民医院地址:四川省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87393463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顾老师(项目咨询)何老师(文件发售)HTGJ-GZ(2024)-124号,2联系电话:028-81058218HTGJ-GZ(2024)-124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采购预算:90万元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收款单位:四川省人民医院开户行:采购人指定银行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交款时间:中标人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且服务期结束后,中标方向采购人提交请款资料(付款申请、收据、合同复印件等),采购人在50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9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及时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中标通知书领取的事宜。中标通知书领取:028-81058218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2供应商询问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1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028-81058218递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相关格式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6招标服务费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下浮20%(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标准收取)并扣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后计取,若代理费不足以扣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则不计取代理费。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2.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浆洗街支行(3)银行账号:8111001013300140397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注:1、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扣除标准按采购人实际支付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以及进入了专家评审程序的包件平均分摊计算。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包件是指满足开标条件且满足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包件。若包件废标,下次重新招标时,按照采购人为该包件实际支付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自动调减限高价。2、因项目性质(如报单价的项目)不适合调减限高价的项目,不调整限高价。计算规则示例:某项目5个包,第一次开标每个包均进入了专家评审程序,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际支付5000元,则中标/成交的包件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1000元;若某包件废标,则该包件下次重新招标时限高价减1000元。17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1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8包装方式及运输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9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HTGJ-GZ(2024)-124号,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政局文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一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0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理信息管理系统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