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2024)
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09105-XM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07.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创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13层1-1302
中标金额:607.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创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13层1-1302
91110105MA019PJ141
607.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5.0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创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607.8万元
607.8万元
采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快捷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和管护中心的报修诉求,确保实现接听热线电话后10分钟之内完成派单响应、2小时上门、4小时完成维修,实现正常取暖维修诉求响应率100%、解决率100%、满意率90%以上,其他政策类诉求、收费类诉求、尽快实施“煤改电”等方面诉求响应率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霞、李绍刚、常瑞、汪纯宏、高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85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西街2号
联系方式:高立,6914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联华大厦412室
联系方式:赵飞,18518697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
电 话: 185186971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6:04
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霞、李绍刚、常瑞、汪纯宏、高立(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0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欢欢
项目联系电话
18518697119
采购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西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9140357
代理机构名称
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联华大厦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518697119
附件:
附件1
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x
附件2
长效管护(创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京财采购〔2023〕1528号附件1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09105-XM001采购人: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1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09105-XM0012.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608.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608.4万元4.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608.41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7)《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2)《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北京市延庆区西街2号联系方式:高立010-691403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联华大厦412室联系方式:赵飞185186971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飞电话:1851869711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元。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账户名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电子城支行账号:0134014210004058(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3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U盘2个(格式为不加密WORD版)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 赵飞;联系电话:1851869711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联华大厦412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收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7采购需求标准5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7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141.1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要求签字处均为手签字。142.2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应编写页码。商务技术文件一册,资格证明文件一册,采用左侧胶装的方式装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开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单独密封提交。152.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153.3所有密封袋上均应:15.3.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15.3.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3.3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5.3.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162.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183.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4.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5.5投标人需分别准备所投对应标的的授权委托书,并分别注明标的名称。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23.3.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5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6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6.6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6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7.7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7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7.7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7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商务部分(36分)12分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过的同类居民清洁能源改造综合治理服务或长效管护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得2分,最多得12分。注:至少应包含甲乙双方信息、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对应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中标/成交公告链接。1商务部分(36分)18分供应商专业技术能力①为确保服务保障能力,供应商具备清洁取暖数字化管理相关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项符合要求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满分为12分。②供应商提供供暖设备或暖通空调设备相关的安装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商务部分(36分)6分项目人员保障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构成、经验、水平及案例等进行评价。工作团队均具有5年(含)以上同类工作服务经验,项目人员安排具有优秀的专业性、协调沟通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的,得6分;工作团队均具有3年(含)以上5年以下同类工作服务经验,项目人员安排具有优秀的专业性、协调沟通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的,得4分;工作团队均具有2年(含)以上3年以下同类工作服务的经验,项目人员安排具有良好的专业性、协调沟通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的,得2分;工作团队同类工作服务经验不足2年,项目人员安排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协调沟通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的,得1分;完全不满足要求或无此项内容0分。注:要求提供岗位安排方案、对应人员信息、工作履历证明、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及专业能力证书(如有),如果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本项得0分。2技术部分(54)10分项目目标、服务范围、内容的分析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目标及服务工作范围把握精准度、服务内容的理解进行评审:对服务项目整体的理解表述完整清晰,理解全面、分析透彻、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对服务项目整体的理解表述较为完整清晰,理解较全面、分析得当、符合实际,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对服务项目整体的理解表述清晰,理解得当,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对服务项目整体的理解表述清晰,分析不够全面,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对服务项目整体的理解表述欠合理或内容片面,不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无此项内容0分。2技术部分(54)5分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相关解决方法及措施科学、可实施性强,得5分。重点、难点分析较合理,具有针对性,相关解决方法及措施科学、具有可实施性,得3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性和针对性一般,相关解决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也一般,得2分;重点、难点分析不清,相关解决方法及措施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2技术部分(54)5分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定:充分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的服务承诺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充分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的服务承诺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分;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的服务承诺合理,针对性一般,得3分;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的服务承诺较合理,针对性一般,得2分;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理解不充分,提供的服务承诺基本合理,得1分;无此项内容0分。2技术部分(54)24分总体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要求包含①管护服务手段、②技术路线及技术措施、③运维管理、④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审,每一个分项方案占6分,满分24分,针对每个分项方案评审细则如下:(1)方案清晰完整,全面具体得2分;方案完整,措施细化不足得1分;存在缺项漏项得0分。(2)方案科学可行,充分保障采购需求得2分;方案可行,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0分。(3)内容措施准确,针对性强,完全符合本项目得2分;内容措施针对性不足,部分适用得1分;内容措施不具备针对性得0分。2技术部分(54)5分应急保障方案针对投标文件所描述的应急方案或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审:应急措施全面完整,可实施性强,得5分; 应急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强,得4分;应急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应急措施不全面,可实施性差,得2分;应急措施不全面,可实施性极差,得 1分;无此项内容0分。2技术部分(54)5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含保密管理),按照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保障措施全面完整,清晰、内容详细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 保障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强,得4分;保障措施基本全面,较为清晰,条款较为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保障措施不全面,条款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保障措施不全面,可实施性极差,得 1分;无此项内容0分。3报价部分(10分)1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工作目标健全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后期管护体系,完善后期管护机制,实现对“煤改电”“煤改气”设备运行维护,保障清洁取暖用户冬季正常取暖,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采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快捷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和管护中心的报修诉求,确保实现接听热线电话后10分钟之内完成派单响应、2小时上门、4小时完成维修,实现正常取暖维修诉求响应率100%、解决率100%、满意率90%以上,其他政策类诉求、收费类诉求、尽快实施“煤改电”等方面诉求响应率100%。二、工作范围及对像对已整体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的村庄涉及住户、公共服务设施及籽种设施农业,政策范围内的设备分别按照设备质保期内、质保期外不同渠道开展后期管护,有效保障设备巡检和在取暖季的日常维修维护,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确保取暖设备正常使用。三、管护范围1、质保期内设备管护工作:设备售后管护工作(包含设备巡检及维修服务)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质保期内设备管护,不收取用户费用。2、质保期外设备管护工作:建立集调度、派单、维修、督导于一体的长效管护服务体系,明确统一配件收费标准。由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完善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设备类型、品牌数量和分布区域,划分责任区域,配备维修人员,加强技术和服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中标人负责巡检、接单、派单、维修、回访、督导、考核全闭环管理,保障用户取暖季的正常安全取暖。质保期外设备管护,只收取用户更换的配件费用。3、实现清洁取暖改造村庄全覆盖、住户全覆盖。实现接诉即办、服务专业、高效便捷和可持续发展,力争实现未诉先办,不断提升百姓满意度和管理效率,针对农村住户报修诉求和12345热线诉求,实现接到诉求后10分钟之内完成派单响应、2小时上门和4小时完成维修的工作要求,保证用户取暖季的正常安全取暖。4、中标人和后期管护中心必须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按乡镇科学设置管护服务网点。要求在乡镇级管护服务中心或企业管护服务网点存放主要零部件和应急备用机,确保用户使用中发生的故障均可快速解决。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登记编号: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长效管护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承诺完全按投标文件中的要求履行义务。现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1)采暖期设备的日常巡查、检查、维修管护、更换正常损坏所有配件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2)设立统一的电话专线,取暖季24小时接听百姓诉求,7*24轮班值守;结合数字化管理及物联网技术建立多渠道接受途径(专线电话、小程序、APP一键报修、短信微信、用户上门等)。利用热线电话、网络渠道,解答农户的政策咨询、疑难问题,保障群众报修、投诉电话及时接听,及时维修处理;12345市民热线调度管理及工单处理;服务中心通过物联网数字体系建设,对辖区统一进行智慧化维修与服务资源调度、调配;对乡镇清洁取暖的相关工作定期进行工作评定;对服务的用户进行回访,并记录回访结果与客户满意度;定期组织培训,对主管部门及企业平台小程序操作应用予以支持和指导;利用数字化监管大数据系统及时精确的出具各项百姓诉求与服务质量的数据分析报告;利用数字化及线下手段对便民政策进行上传下达,定期便民宣传、培训等工作。根据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做好煤改清洁能源宣传工作。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本项目服务费用含税总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收取(总价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准)。(二)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5日内,取得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首付款,即:元。②2024年冬季取暖季结束,待项目初步完成阶段任务,提交下一步工作方案并通过审核,甲方支付合同额40%的进度款,即:元。③本项目服务期满,乙方提交全套项目资料及成果报告,并由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剩余10%的合同尾款,即:元。④如乙方最终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经整改后仍未通过,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尚未履行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除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额外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补足。⑤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三、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要求乙方提供合理化服务。2.有权对本服务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3.有权对乙方的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鉴于乙方为专业公司,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4.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乙方工作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在三天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完全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6.有权对乙方的长效管护服务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提供服务质量验收标准、流程等相关文件并由甲方确认。2.乙方负责建立2024年取暖季长效管护维护体系,通过信息化系统对所辖区域内清洁能源设备故障信息实时接收并及时对全区清洁取暖运维团队及人员进行调度;负责监督辖区内服务人员工单处理情况及对上门服务人员的服务时限与服务质量;定期对服务人员予以支持和培训、及时准确出具各项百姓诉求与服务质量的数据分析报告等。3.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具体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服务,保证不发生问题。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或调整,使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6.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所服务的内容,都要给予保密,做到服务内容不外传。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7.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相关服务经验和专业能力,并保证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服从甲方安排。8.如因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10.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11.全面负责后续用户使用设备过程中的包含但不限于检修、维修、更换零部件等事宜,保证用户购买的设备能够满足冬季取暖的原则。六、违约责任及处罚1.乙方未与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逾期不超过15日(含15日),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服务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但尚未履行的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服务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2.甲方未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合同款的,逾期不超过15日(含15日),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服务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继续追偿。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的,应按照甲方通知期限自行纠正,逾期未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也可选择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替代,由此产生的替代履行费用、公证费、鉴定费、取证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5.甲方可自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中自行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为维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等费用,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接收并解决用户的诉求,导致用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甲方有权自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中自行扣除5000元/次,上不封顶。乙方未能履行自身义务,导致用户对甲方失去基本信任,造成的用户上访或集体上访,甲方有权自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中自行扣除50000元/次,上不封顶。七、验收方式甲方自行组织验收。八、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二)种方法解决。(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解释: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名称上加盖公章)乙方:(名称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1)本表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2、______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注:1.投标人应另外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文件时单独递交。2.“开标一览表”中如果存在未签字或盖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未有报价或报价丢落项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应自行手持“开标一览表”,以便在开标现场方便对开标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实质性格式)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注: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公间北京创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创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1301万元,资产总额为29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7扫描全能王C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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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效管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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