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中标结果公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1600号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陕西天耕农业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区欧亚创意设计园孵化中心五楼506室
报价:995600(元)
92.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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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 方案)编制、图件绘制、投资概算等,并通过有关部 门审查并获取批复。
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签订后14日历日。
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帅,聂忠梅,王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0%,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9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文化路 6 号
联系方式:18690316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17509067222、18699026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
电 话:17509067222、18699026580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8.16(1)(1).pdf739.6K

中小企业声明函77.5K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天耕农业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7人,营业收入为2627.5281万元,资产总额为2511.098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天耕农业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2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项目编号:[2024]1600号采购人(盖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孙旺电话:18690316297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石崇华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电话:17509067222、18699026580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文件编制:余宗键文件复核:张曼文件终审:田释月法律顾问:杜红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项目服务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合同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1600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96000.00最高限价(元):996000.00采购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图件绘制、投资概算等,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获取批复。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兽医/畜牧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0日--2024年08月27日(00:00时~23:59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领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磋商文件售价:0元4、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08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联系人:孙旺联系电话:18690316297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联系电话:17509067222、1869902658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孙旺联系电话:18690316297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电话:17509067222、18699026580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4项目编号[2024]1600号5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96000.00元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6服务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图件绘制、投资概算等,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获取批复。7报价方式磋商报价为二轮或多轮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超过上一轮报价,否则谈判或磋商无效,以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评审。8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9服务标准满足现行规范要求。10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11供应商资格要求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兽医/畜牧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12磋商保证金小写:9900.00元(大写:玖仟玖佰元整)一、磋商保证金缴纳: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3.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07675470537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延安路支行行号:104881006135二、磋商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递交至采购代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总则第15.5条。三、加盖公章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彩色扫描件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注: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4分包不允许/允许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将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商及时关注。)2、供应商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3、备注:(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17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8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18踏勘现场理。组织19磋商答疑会不召开/召开20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1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2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之日起60日历天。2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6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0%,由成交人支付。27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签订为准。28其他本项目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公布;29备注/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下载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磋商文件“磋商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下载了磋商文件并登记。4.磋商费用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报价、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响应文件格式(4)项目服务需求(5)评审办法(6)合同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13.2不可抗力的通知13.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3.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3.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设计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3.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13.3.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14.违约14.1承包人违约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承包人违约:(1)设计服务成果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2)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3)承包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服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承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1.2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承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4.2发包人违约14.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服务费用;(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服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服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承包人损失等。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5.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地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进行协商或接受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是对设计服务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关条款的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3设计服务1.1.3.1设计服务项目:1.1.3.2设计服务内容:1.1.3.4设计服务期限:1.3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技术规定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合同谈判备忘录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及投标文件的澄清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标文件及补遗、补充通知和答疑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发包人要求;(8)合同费用清单;(9)工作大纲;(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当上述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以此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1.6文件的提供1.6.1设计服务成果文件的提供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服务成果文件的期限: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的服务期限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服务正式成果文件的份数:20套,电子版1套,初稿和送审稿份数满足审查需要。合同约定设计服务成果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_14_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服务资料的内容:_/。_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服务资料的份数:_/。_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服务资料的期限:_/。_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指定的地点和接收人如下:_________发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地点:发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接收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承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地点:_________承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接收人:承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1.8转让本合同不允许转让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转移给第三方。1.10知识产权1.10.1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服务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1.12发包人要求1.12.1发包人要求需要修改或存在错误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延长周期。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服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尊重承包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2.5提供设计服务资料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的基础资料,以及应由发包人确定的涉及本工程勘测设计所需的、非承包人负责的其它基础资料。2.6其他义务(1)协助承包人处理因开展现场勘测设计工作牵涉到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其它承包商的有关事宜。(2)协助承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报批设计成果和取得批文工作。(3)建立与承包人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阶段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或检查。(4)根据项目设计进度情况和前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决定要求承包人加快或暂缓合同项目某阶段的工作,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决定,并组织各方面资源予以配合。(5)组织对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内部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可邀请咨询机构或专家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咨询评审,并提出咨询意见。(6)参加承包人组织安排的本工程项目各专题评审、咨询会议。3.发包人管理3.1发包人代表3.1.1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的期限:/3.2发包人的指示3.2.1承包人除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外,还可从/处取得指示。3.3决定或答复3.3.1发包人对承包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的时间:_14天_4.承包人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勘测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4.1.4其他义务(1)承包人自行获取设计和研究需要的现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地**府相关政策等资料,并对获取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本工程咨询工作。(2)承包人负责进行必要的协调、联系、协作,收集和调查获取本项目分析研究所需的社会经济和发展规划等方面准确、完整的资料。(3)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参考资料进行验证和校验,不得以查勘现场时误解为理由,也不得以发包人或其它方面提供不正确、不完善的资料或其本身未取得准确、充分的资料为借口而要求追加费用,承包人亦不能以上述理由可能或实际上已经影响本合同项目任务正常履行,或无法预见等种种情况为理由,而免除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和风险。(4)对于发包人或发包人根据其它咨询单位提出的未超出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程、规范的合理要求或合理化建议,承包人应及时进行研究并反馈发包人。(5)承包人外委专业项目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承包人应对其外委成果向发包人负责,并按本合同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发包人就本合同项目向承包人发布指令、指示、通知等而不直接与分包单位联系,但发包人有权到分包单位检查和参加会议或了解情况与索取资料。(6)当发包人对某些重大的问题提出疑问时,承包人应及时提交有关设计资料(含计算过程和成果),供发包人查阅。(7)在设计成果、专题报告送审前,应提交发包人进行内部评审或发包人组织的咨询评审,密切配合发包人组织对设计成果内部评审和外部咨询评审,负责会议技术材料准备及汇报工作,并根据发包人内部评审和外部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8)承包人应对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但不得指定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4.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的约定:合同生效日期至设计服务成果通过评审或通过双方验收且承包人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止。4.3分包和不得转包4.3.2关于分包的约定:部分非主要、非关键性专业性工作可分包;分包人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作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3.5分包人的设计服务费用的承担:/4.5项目负责人4.5.4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的职责:/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2主要承包人人员包括:/作业人员包括:/5.设计服务要求5.1一般要求5.1.5承包人完成设计服务工作所应遵守的其他规定:/5.2设计服务依据本工程的设计服务新增依据包括:___(1)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各阶段审查、审批成果。5.3设计服务范围5.3.1工程范围:5.3.2阶段范围:5.3.3工作范围:6.开始设计服务和完成设计服务6.1开始设计服务6.1.1开始设计服务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签订即为设计服务开始。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延长服务期限并增加设计服务费用的具体方法: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延长对承包人成本增加无实质性影响,发包人只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顺延,而不承担此项费用补偿。6.3承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逾期项目合同金额的1咖计。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6.5完成设计服务6.5.3设计服务成果文件的形式:附有专用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设计服务成果文件各种形式的份数和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1.6.1条规定。6.6提前完成设计服务6.6.1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设计服务费用增加或减少部分的承担:/。6.6.3由于承包人提前完成设计服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奖励:无8.设计服务成果文件8.1设计服务成果文件接收8.1.3设计服务成果文件内容:按招标范围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全部内容等。设计服务成果文件提交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专用合同条款、主管部门等要求,设计成果报告通过发包人组织的评审;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审查,并取得审批意见。8.2发包人审查设计服务成果文件8.2.1发包人审查设计服务成果文件的具体范围:按规范。_审查明细内容:按规范。审查费用分担:均由承包人承担。8.2.2发包人审查设计服务成果文件的期限要求:承包人书面提交设计服务成果文件后15天内。11.合同变更11.1变更情形11.1.1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服务费用的调整方法:除合同范围外新增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费用调整,其他费用不予调整。11.2合理化建议11.2.2发包人给予的奖励:无12.合同价格与支付12.1合同价格12.1.1本合同价款确定方式:_按中标价格。调整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物价、政策等因素变化,本合同价格均不作任何调整。风险范围划分:/12.1.3合同价格包括内容:本合同总价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等全部成本、合理利润及税费等费用,并包括除合同另有规定以外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风险所需全部费用。12.1.4承包人为完成合同工作进行的外出考察、勘察(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12.2定金或预付款12.2.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_不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支付方式:/定金或预付款抵扣方式/12.3中期支付/。12.4费用结算12.4.1合同阶段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服务费用结算申请的要求、份数和期限:承包人完成合同任务后可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对付款申请进行验收或审查,发包人在通过承包人付款申请审查后28天内完成支付。12.4.2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13.1.1属于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4.违约14.1承包人违约14.1.2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承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发生通用条款14.1.1(1)项违约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要求修改成果文件,直至满足相关约定,且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发生三次以上该类违约行为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2)发生通用条款14.1.1(2)、(4)项违约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按照签约合同金额的30%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3)发生通用条款14.1.1(3)、(5)项违约,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视损失情况向承包人收取合同签约金额的5%-20%的违约金。14.2发包人违约违约责任(1)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服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承包人损失等。(2)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性原因等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作的合同费用(包括承包人已投入的成本及合理利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