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消防技术审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5252024CCS00120
二、项目名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牵头供应商: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2079号
报价:680000(元)
86.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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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泽州县范围内的政府投资或企业投资项目的特殊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改变用途、设计变更)房屋建筑类消防技术审查服务
服务成果符合《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服务时限在山西省住建厅第44 号文的规定时限内。
签订合同后12个月
服务成果符合《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服务时限在山西省住建厅第44 号文的规定时限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胖,王露霞,毋鑫鑫(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晋城市开发区吕匠路555号
联系方式:0356-3034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
联系方式:18903564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媛
电 话:18903564040

附件信息:

结果公开.docx15.8K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消防审查磋商文件.doc924.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1:40

评审专家名单
李小胖,王露霞,毋鑫鑫(第1包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媛

项目联系电话
18903564040

采购单位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晋城市开发区吕匠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6-303464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03564040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报价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享受价格折扣评审价备注1山西亚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680000无680000/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93600无693600/4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项目资格审查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山西亚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2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4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符合/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项目符合性审查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符合性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山西亚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符合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2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4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符合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按(财库【2015】124号)文件继续评审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专家评分情况表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1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77.075.061.071.0015.0086.02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2.049.049.050.0014.7164.7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5252024CCS00120项目名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采购人: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8月※温馨提示※尊敬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顺利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我们对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有关事宜,现将重要事项告知如下:一、标书制作方面1.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其他补充事宜”进行编制操作。请认真研读相关要求,避免由于制作失误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报价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及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进行制作。对于不允许在开标时进行补正的内容要特别注意,避免由于某一项内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而导致不具备投标资格。4.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制作。如果投标/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将导致投标无效。5.对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投标/响应文件中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的重点和关键,投报的相关产品必须提供与品牌型号对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二、电子投标方面1.为避免电子响应文件在递交时出现差错,各潜在供应商可以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过“采云直播”查看系统操作流程的视频,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2.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操作或技术问题,请致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解决,咨询电话:95763。三、其他事项方面1.磋商文件中标黑或加粗的位置及描述,为潜在供应商特别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请认真阅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2.获取磋商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文件中描述不清、理解不明以及存在疑义或认为需要修正的内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3.磋商文件、评标过程以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侵害到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时,可依法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4-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4-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8-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8-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252024CCS00120项目名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0000.00元;最高限价:700000.00元;采购需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技术服务采购,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中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名录内。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8月19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线上免费获取。1.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线上递交。1.5.五、开启1、时间: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开启。(现场地点: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2)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2、其他事项: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3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吕匠路555号联系方式:0356-30346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联系方式:0356-2131877、18903564040李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6-2131877、1890356404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是;(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中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名录内。2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政采云平台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2.纸质响应文件份数: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备注: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þ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 元。2、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受益人需为本项目采购人。3、退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退还。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项目预算:¥700000.00元最高限价:¥700000.00元8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9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10合同分包þ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 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市财购〔2022〕7 号文之规定享受15%(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招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 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8.本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 %的价格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5% 的扣除1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þ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1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1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15其它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7.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九部分相关范本6.2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7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2.8.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9.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9.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需要计取的所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4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5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6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5.7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8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2.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电子交易系统”内调整确认,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交易系统”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交易系统”中。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最后报价19.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19.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2.2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最后报价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进行提交,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0.综合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评审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磋商保密23.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5.采购项目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5.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2.10.六、关于成交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11.七、服务费28.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后收取中标服务费。成交通知书领取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请磋商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12.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13.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2、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1405252024CCS00120项目名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泽州县范围内的政府投资或企业投资项目的特殊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改变用途、设计变更)房屋建筑类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进行采购。二、商务要求1、服务标准:具备满足本项目地区消防验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的专家团队、能满足现场验收的服务时效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备注: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共计3年。)3、服务地点:泽州县4、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最终结算金额按成交单位实际服务的总工作量及出具的审查意见/报告数量及进行结算。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四、非实质性要求无。五、服务要求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设备、场地和专业化技术能力;2、审查单位出具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审查意见/报告,并对审查意见/报告结论负责,审查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山西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要点及规则》。3、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各类消防设施等涉及消防安全性的内容进行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4、依据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所有审查工作均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办理。初审时限: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5个工作日;规模超大、技术复杂的项目(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复审时限: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3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2个工作日;规模超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5、在消防审查技术服务的过程中,要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协作与沟通,做好建设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纽带,积极沟通解决审查中的技术问题。六、验收标准服务成果符合《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服务时限在山西省住建厅第44号文的规定时限内。七、服务需求书服务需求书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需求描述单位数量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一、消防设计审查服务内容包括:1、建筑工程类别和耐火等级。2、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防火分区和建筑防火构造。4、安全疏散设施、灭火救援设施、消防电梯设置。5、消防前室尺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6、消防电源、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是否满足规范要求。7、消防给水、消防设施、通风和空调系统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是否满足规范要求。9、建筑装修、保温材料防火、建筑防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0、设计选用的消防产品、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是否满足规范。11、需要提供特殊消防设计要求的设计文件、需提供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12、是否按规定在图纸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必须审查的内容。★二、审查依据1.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消防法律法规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4.《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三、成果体现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出具施工图审查具体技术意见书,具体意见书应包含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的具体审查条文,各审查专家的姓名,单位的公章和审查专用章。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意见书应包含项目的工程概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等消防内容,审查人员签字,审查单位法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查单位盖章。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对审查合格的图纸、消防专篇、防排烟计算书等加盖消防审查专用章。服务成果符合《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服务时限在山西省住建厅第44 号文的规定时限内。★四、技术人员每个审查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审查专家8人,审查专家应在山西省住建厅公布的消防设计审查名单内,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资格,能满足消防设计审查服务时效。平方米680000(暂估)备注:1.上述技术服务事项的面积(数量)为预估数(参照2023年工作实际发生数预估),磋商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投报出服务项目的单价和总价。2.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明确成交单价及合同总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服务项目实际发生数进行据实结算,未超过2000㎡的项目按2000㎡合同价格标准执行。说明: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磋商供应商所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磋商供应商所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2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八部分)(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8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中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名录内10磋商主体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服务需求的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需求书”中标★项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评审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3、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5、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晋财购【2020】28号《财政厅司法厅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通知》中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按规定享受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1、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3、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8分) 1、业绩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报价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2、响应文件制作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2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0.5分(包括响应文件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响应文件不清晰、内容不全等不构成重大偏离的情形)。二、服务人员素质(10分)1、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文化水平、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满分4分。准确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得1分;每有一个近三年业绩(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作为证明,不与供应商业绩重复计分)得1分,最高得3分2、依据各报价人拟派项目队伍(除拟派项目负责人)配备情况进行打分,满分6分。(包括但不限于分项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服务队伍中业务骨干人员(管理服务人员);相关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等。)队伍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架构合理的为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三、技术服务部分(67分)1、总体方案(20分)①有明确的服务定位与目标(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②完整的实施及专项服务安排(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③合理的应对措施或改进措施(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④特色创新管理方式(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⑤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2、具体实施方案及服务方案(18分)①有完善的实施及服务方案(5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②合理的时间安排(5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③高水平的质量控制(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④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4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3、项目技术服务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18分)①有完善的组织架构(3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②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3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③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3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④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3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⑤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3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⑥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3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5、服务承诺(6分)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特别是现场验收服务时效、出局报告时效、信息保密、结果异议处理等承诺。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打分,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6、质量承诺(5分)质量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特别是严格执行检验标准依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等承诺。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四、价格分(15分)价格分值为15分,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注:1、打分按整数计取。2、磋商文件内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综合得分=商务部分+服务人员素质+技术部分+价格部分4.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服务合同草案甲方:乙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后,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六、交付1、服务期限:2、交付标准:七、交验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3、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4、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免费使用。5、甲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相关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5、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6、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5.1.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5.2.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页码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页码5、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页码6、联合体协议书页码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3、对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格式页码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页码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页码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页码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页码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说明:以上目录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所制作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元(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三、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五、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六、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项目采购-采购组织机构_7]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小写:总报价大写:总报价单价: 元/平方米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面积暂定为68万平米合同履行期限报价说明后附《报价明细表》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分项内容分项报价人员工资人员保险日常耗材管理费税 金其他费用总报价(大写):¥:(小写)说明:1.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金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3.报价一览表“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创新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代理创新产品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的话)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采购活动中,所磋商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证明文件附后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签署日期:年月日5.2.1.1.1.1二、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商务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偏离情况注: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对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5.3序号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5.4四、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若涉及以下格式资料内容,请按内容填写;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非实质性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注: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填写响应内容所在页码(如:见页)。五、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服务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成交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2、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5服务需求书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需求书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序号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响应文件服务需求响应偏离情况备注序号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响应文件服务需求响应偏离情况备注②磋商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书中指标的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磋商小组有权视其为负偏离;③请磋商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服务方案附后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5.5.0.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说明: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设计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七、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123……①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②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八、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第九部分相关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消防技术审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