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 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智能审核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158-GXRZ
二、项目名称: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单项合价(元)③=①×②:182700(元)
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78号519室

2
单项合价(元)③=①×②:545000(元)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3
单项合价(元)③=①×②:226500(元)
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语城8号楼十六层1607号办公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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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宁市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维护采购
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
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监管系统维护采购
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
车管所机动车远程监控中心系统维护采购
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霞(自行抽取),彭杰伟(自行抽取),邓映辉(第1、2、3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 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不足5000.00的,按5000.00收取。1分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分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捌仟壹佰柒拾伍元整(¥8175.00);3分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1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媒体及日期: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 2024年9月2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联系方式:0771-289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0楼
联系方式:0771-5800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志豪
电 话:0771-5800675

附件信息:

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采购文件.doc763.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7: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霞(自行抽取),彭杰伟(自行抽取),邓映辉(第1、2、3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总成交金额
¥95.4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志豪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800675

采购单位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1-2890030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1-5800675

南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158-GXRZ采购计划文号:NNZC[2024]5193号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本级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8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34一、总则34二、磋商文件3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37四、评审及磋商39五、成交及合同40六、验收43七、其他事项4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5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45第二节评标报告59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5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0第一节封面格式61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2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70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84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9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90第六章合同文本92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10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158-GXRZ(采购计划文号:NNZC[2024]5193号)2.项目名称: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65500.00元(其中:1分标:183000.00,2分标:552500.00,3分标:230000.00)5.最高限价(如有):965500.00元(其中:1分标:183000.00,2分标:552500.00,3分标:230000.00)6.采购需求:1分标:南宁市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维护采购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分标预算金额(万元)1南宁市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维护1 项详见采购文件18.32分标: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监管系统维护采购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分标预算金额(万元)1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维护1 项详见采购文件15.742机动车查验智能审核系统维护1 项详见采购文件19.913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维护1 项详见采购文件19.63分标:车管所机动车远程监控中心系统维护采购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分标预算金额(万元)1车管所机动车远程监控中心系统维护1 项详见采购文件23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两年服务),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日9:30(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日9:30后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kwLLorOFIOTFDjucg5ljZA==3.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公开查询;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联系方式:0771-28900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联系方式:0771-58006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志豪电话:0771-58006754.监督部门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2189092附件: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8月20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所有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采购预算,各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对应的分项采购预算。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需求一览表1分标:南宁市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维护采购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分项预算合价(万元)1南宁市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维护1项▲1.按照采购人要求根据实际应用情况,按需对现有平台模型进行调整以符合业务需求。提供数据统计和筛查服务,并对平台现有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进行优化。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服务器(虚机)运行状态维护,定期巡检和维护服务器运行状态。3.数据源同步任务监控:定期巡检ETL数据源同步任务执行状态,保障数据正常同步。4.智能预警功能维护:巡检模型逻辑执行引擎运行状态,保障正常运行,预警相关回溯正常。5.业务统计分析维护:统计报表服务监控维护,后台数据同步监控,统计报表展现结果巡检核查。6.模型管理:模型中心,模型配置,模型监控等功能维护,保障模型相关配置可正常设置以及模型可以正常发布,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不少于10个新预警模型。7.OCR图文识别比对: 自动把注册登记业务采集的车辆识别代号、合格证与生产厂家的车辆识别代号字母数字样式、合格证样式比对,不符则产生预警;自动把最新业务采集的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与上一次业务提交的证件比对,不符则产生预警。8.嫌疑车和重点车管理功能维护:确保功能正常运行。9.数据统计服务:按需提供数据统计分析服务。18.3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两年服务),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3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如因财政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期限顺延)。六、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运维服务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七、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期内需提供 7*24小时标准售后服务、30分钟内远程的服务请求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的服务请求响应,以及24小时内故障解决的运行维护;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加检查,故障处理。提供在线技术支持服务,解答用户在日常操作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八、其他要求: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制定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分工职责。2分标: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监管系统维护采购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分项预算合价(万元)1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维护1项▲一、维护服务内容(一)AI图形处理系统维护AI图形处理系统负责分析、识别、比对站点上传相关照片、视频,具体模块如下:1.车身外观识别比对:分析车辆外观照片(左前方45度照片、右后方45度照片),识别号牌号码、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车辆品牌、车辆型号等车辆信息,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识别三角架、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存在;与最近一次的机动车业务档案照片比对车辆行李架、侧防护拦、前保险杠、车灯、排气管等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嫌疑。2.车辆识别代号照片:识别车辆识别代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识别车辆识别代码的字体类型、字符间距、字符比例与VIN库进行比对校验,判断字形与标准VIN档案是否一致;车辆识别代码图片与拓印膜档案图片相似度比对,能准确判定VIN图片与拓印膜图片字体类型、字符间距、字符比例是否一致;车辆识别代码图片与历史档案车辆识别代码图片相似度比对,能准确判定VIN底色、字体比例、VIN前后字符形状是否一致;车辆年份代码识别比对。3.发动机识别比对:识别比对发动机号,发动机号码不易见则识别人工检验单是否有发动机号码不易见备注。4.驾驶人汽车座椅安全带识别分析:根据检验车辆驾驶室内图片,能定位方向盘、安全带,识别判断主驾驶位安全带是否处于紧扣状态,返回结果。5.行驶证识别比对:通过分析检验车辆行驶证图片,识别号牌号码、车架号、发证日期、行驶证(证芯)编号、车辆类型,将上述信息与原始档案信息进行匹配,返回结果。6.交强险保单识别比对(含电子保单):通过电子保单接口数据自动判别保单数据的真伪,识别比对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调取无电子保险的情况下则识别牌证申请表是否有检测站核对交强险盖章、签字。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识别比对号牌号码及车辆识别代号,是否有CMA盖章,检测站公章盖章,检验员签字。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识别分析:识别比对号牌号码及车辆识别代号,是否有CMA盖章,检验结论合格签字,授权签字人签字,检测站公章盖章,检验项目结果判定全部合格。9.牌证申请表识别比对:识别比对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有签名,调取无电子保险则识别是否有检测站核对交强险盖章、签字,识别本地车在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外地车在登记地意外车管所申请。10.尾气检验合格报告识别分析:识别比对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检验合格盖章、CMA盖章、检验员签字、检测站公章盖章、外观检验结果合格打勾。11.左右灯光工位: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判定前照灯是否开启;识别是否在灯光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要求;左右灯光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2.侧滑工位: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识别是否在侧滑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侧滑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3.一轴制动平板工位: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判定尾灯是否开启;识别是否在平板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一轴制动平板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4.二轴制动平板工位: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判定尾灯是否开启;识别是否在平板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二轴制动平板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5.一轴制动滚筒工位: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判定尾灯是否开启;识别是否在滚筒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一轴制动滚筒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6.二轴制动滚筒工位: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判定尾灯是否开启;识别是否在滚筒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二轴制动滚筒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7.驻车制动: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判定尾灯是否开启;识别前后车轮是否位于制动(滚筒或平板方式)工位区域内,双灯牌是否有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要求;驻车制动工位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底盘动态开始和结束: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底盘动态开始和结束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18.底盘部件地沟:识别号牌号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底盘部件地沟视频审核,当图片审核不合格时,以视频审核结果为智能审核结果。▲维护AI图形处理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查其运行状态;▲及时解决AI图形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如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系统运行速度慢等;▲定期收集、分析系统日志,发现系统可能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性方案。(二)智能审核web管理系统 提供AI图形处理系统的web管理界面系统,分为以下三大模块:1.业务管理模块:可按整车、照片种类、照片单项、整体情况查询统计车辆智能审核详细数据及合格率。2.自动审核抽查功能:抽查自动审核通过车辆功能;可分审核时间、抽查人、未抽查、抽查合格、抽查不合格查询统计展示,列表展示车辆相关信息、审核时间、抽查人、抽查时间;检验照片与最近一次的机动车业务档案照片并排展示;记录抽查操作、抽查人、操作时间、操作电脑ip地址。3.配置管理模块: 可按功能配置系统功能菜单;按数据字典配置 审核车辆类型、号牌种类、检验类别;按系统配置照片数量比对、照片种类比对、照片种类细项、视频比对参数配置识别参数。4.系统管理模块: 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5.审计管理:记录接口日志、管理日志、操作日志。6.安全管理:记录安全日志、终端管理、当前登录用户管理、安全策略管理。▲维护智能审核条件,根据车管所要求设置,包括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使用性质、号牌种类、照片种类等;▲维护智能审核通过率不足的照片种类,分析原因附解决办法并生成汇报;▲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数据分析及统计工作;▲维护智能审核web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保证系统工作时间不间断的正常运行。(三)自动评判审核系统关联检验智能审核系统,针对检验照片、视频全部智能审核通过车辆自动关联跳出审核界面并模拟人工审核通过。▲维护自动评判审核条件,根据车管所要求设置,包括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使用性质、号牌种类等;▲维护自动评判审核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保证系统工作时间不间断的正常运行。(4)针对社会化服务平台升级 ▲针对新社会化服务系统更新对智能审核系统进行相应更新与维护升级; ▲匹配社会化服务系统更新审核数据查询功能,匹配审核中心要求改进查询统计项目; ▲增加智能审核统计结果及分析结果表格一键导出功能。(5)检验机构三色预警系统功能开发及系统维护按车管所审核中心要求协助开发社会化服务平台三色预警系统,该系统主要为辅助审核中心对于全市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情况分析,对检验机构占比率数据及检验审核不通过情况进行预警,通过检验合格率、一次审核通过率、复检率偏低等数据统计分析检验机构业务情况,对检验机构业务检验审核不通过原因按一、二、三类逐级扣分,建立审核中心更精细化评判标准,便利审核中心业务监管与对社会化机构的评估。▲制定检验机构统一上传数据接口协议,根据上传的数据开发对应系统功能;▲协助监管部门做好系统逻辑建设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新系统数据分析工作,按要求改进功能;▲对系统功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确正常地运行。(6)oracle数据库系统维护 Oracle数据库系统为业务系统数据存储基础软件,为保障数据库系统平稳、高速运行要求如下:▲每天对数据库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查其运行状态;▲及时解决数据库系统出现的故障或性能瓶颈;▲定时清理临时、过期无用数据及日志文件;▲监控数据库表空间使用情况,及时扩展数据表空间;▲做好数据库优化工作,保证系统运行速度;▲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定时备份监管系统数据,制定定时备份计划。(7)智能审核系统服务器维护协助硬件维护人员做好对服务器的性能监测和维护:1.及时协助解决服务器出现的问题及故障;定时检查各服务器运行状况及性能。2.系统服务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AI服务器等,定时检查各服务器运行状况及性能;收集、分析服务器系统日志;提出服务器性能优化建议及方案。定期(每周)检查各服务器性能指标,并形成记录文档,包含以下内容:▲CPU使用情况;▲内存使用情况;▲硬盘利用情况;▲服务器电源、风扇的状态;▲服务器各硬盘状态;▲服务器网卡、阵列卡等硬件状态;▲服务器系统日志。(8) 建立维护档案,提交维护报告要求维护人员建立系统维护服务档案,记录系统配置、人员信息、系统日常维护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信息,应月底提交月度维护报告。(9)病毒防护工作为保证查验监管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保证查验数据安全性,需做好病毒防护工作。为各服务器安装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及病毒库。15.742机动车查验智能审核系统维护1项▲一、维护服务内容(一)AI图形处理系统维护AI图形处理系统负责分析、识别、比对站点上传相关照片、视频,具体模块如下:1.车身外观识别比对:分析车辆外观照片(左前方45度照片、右后方45度照片),识别号牌号码、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车辆品牌、车辆型号等车辆信息,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识别三角架、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存在;与最近一次的机动车业务档案照片比对车辆行李架、侧防护拦、前保险杠、车灯、排气管等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嫌疑。2.车辆识别代号照片:识别车辆识别代码,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识别车辆识别代码的字体类型、字符间距、字符比例与VIN库进行比对校验,判断字形与标准VIN档案是否一致;车辆识别代码图片与拓印膜档案图片相似度比对,能准确判定VIN图片与拓印膜图片字体类型、字符间距、字符比例是否一致;车辆识别代码图片与历史档案车辆识别代码图片相似度比对,能准确判定VIN底色、字体比例、VIN前后字符形状是否一致;车辆年份代码识别比对。3.车辆发动机照片:通过图像分析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标牌或发动机号照片,能准确识别发动机(驱动电机)号和出厂编号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比对,结果一致系统会返回结果;可判断是否有发动机不易见备注。4.车辆名牌照片:通过识别车辆铭牌照片,识别车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通过与档案信息比对判断车辆信息是否一致。▲维护AI图形处理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查其运行状态;▲及时解决AI图形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如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系统运行速度慢等;▲定期收集、分析系统日志,发现系统可能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性方案。(二)智能审核web管理系统 提供AI图形处理系统的web管理界面系统,分为以下四大模块:1.审核管理模块: 审核通过车辆列表、审核不通过车辆列表,按照片种类、识别项分别查询已审核数据,可以查看到该照片对应的具体的识别项内容。2.查询统计模块: 按识别项、照片种类、整车分别统计合格率。3.后台管理模块: 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日志管理、审核条件设置、机构管理。▲维护智能审核条件,根据车管所要求设置,包括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使用性质、号牌种类、照片种类等;▲维护智能审核通过率不足的照片种类,分析原因附解决办法并生成汇报;▲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数据分析及统计工作;▲维护智能审核web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保证系统工作时间不间断的正常运行。(三)针对社会化服务平台升级 ▲针对新社会化服务系统更新对智能审核系统进行相应更新与维护升级; ▲匹配社会化服务系统更新审核数据查询功能,匹配审核中心要求改进查询统计项目; ▲增加智能审核统计结果及分析结果表格一键导出功能。(四)oracle数据库系统维护 Oracle数据库系统为业务系统数据存储基础软件,为保障数据库系统平稳、高速运行要求如下:▲每天对数据库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查其运行状态;▲及时解决数据库系统出现的故障或性能瓶颈;▲定时清理临时、过期无用数据及日志文件;▲监控数据库表空间使用情况,及时扩展数据表空间;▲做好数据库优化工作,保证系统运行速度;▲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定时备份监管系统数据,制定定时备份计划。(五)智能审核系统服务器维护协助硬件维护人员做好对服务器的性能监测和维护。1.及时协助解决服务器出现的问题及故障、定时检查各服务器运行状况及性能。2.系统服务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AI服务器等,定时检查各服务器运行状况及性能;收集、分析服务器系统日志;提出服务器性能优化建议及方案。定期(每周)检查各服务器性能指标,并形成记录文档,包含以下内容:▲CPU使用情况;▲内存使用情况;▲硬盘利用情况;▲服务器电源、风扇的状态;▲服务器各硬盘状态;▲服务器网卡、阵列卡等硬件状态;▲服务器系统日志。(六)建立维护档案,提交维护报告要求维护人员建立系统维护服务档案,记录系统配置、人员信息、系统日常维护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信息,应月底提交月度维护报告。(七)病毒防护工作为保证查验监管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保证查验数据安全性,需做好病毒防护工作。为各服务器安装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及病毒库。19.913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维护1项▲一、维护服务内容(1)查验过程音视频系统维护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要求5.6规定,服务站查验机动车时应通过视频录像和拍摄照片等方式记录查验过程。查验过程音视频外挂系统,能实现查验视频监管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展示机动车查验数据、查验过程信息,进行视频关联回放,使车管所审核中心对查验过程实时监管,实时有效地监督指导查验区查验行为:▲对查验过程音视频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解答查验过程音视频相关问题;▲针对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系统功能,匹配新系统所使用浏览器进行优化,确保查验过程音视频的正常回放。(2)查验报废监销视频监管功能 查验报废监销视频监管外挂系统,依托查验过程音视频系统,对监销报废企业进行的监销报废查验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管。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要求5.3规定,查验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与执法记录仪功能相同的视音频记录装置,查验报废监销系统已实现执法记录仪的接入与视频回放,已满足车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使其“身临其境”式直观、高效地开展查验监销报废车解体业务。▲对注销查验业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配合监管部门完善监销业务流程;▲对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使其正常开展查验监销业务;▲升级回收企业站段使用APP查验过程音视频截取程序,匹配社会化服务系统回放功能。(3)查验检验业务辅助系统监管平台辅助数据统计、问题处理系统,高效对监管平台数据进行归纳统计,满足监管部门对查验、检验监管部门的业务量统计,对审核员审核业务情况直观展示,对平台业务车辆业务类型、退办次数进行数据上的综合分析,辅助监管部门推进大数据数字化监管的现代化车管进程。匹配社会化服务系统更新查询功能,匹配审核中心要求改进、增添社会化服务系统相关统计功能如检验业务量统计、检验合格率统计、审核通过率统计、智能审核统计及查询结果表格一键导出功能。(4)查验监管业务系统资源统计定期(每月)对现有的查验监管业务系统基础资源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查验监管业务系统资源现状和配置信息,反映查验监管业务系统资源的可用性情况和健康状况,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系统环境,从而保证查验监管业务系统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查验监管业务系统资源需包含以下方面的关键状态及参数指标:▲运行状态、故障情况;▲系统配置信息;▲硬件可用性情况及健康状况性能指标;▲硬件设备型号、数量、版本等信息统计记录;▲软件产品型号、版本和补丁等信息统计记录;▲存储产品型号、版本和性能等信息统计记录;▲网络结构、网络路由、网络IP地址统计记录;▲其它附属设备的统计记录。(5)监管系统服务器维护协助硬件维护人员做好对服务器的性能监测和维护:1.及时协助解决服务器出现的问题及故障;定时检查各服务器运行状况及性能。2.系统服务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3台)等,定时检查各服务器运行状况及性能;收集、分析服务器系统日志;提出服务器性能优化建议及方案。定期(每周)检查各服务器性能指标,并形成记录文档,包含以下内容:▲CPU使用情况;▲内存使用情况;▲硬盘利用情况;▲服务器电源、风扇的状态;▲服务器各硬盘状态;▲服务器网卡、阵列卡等硬件状态;▲服务器系统日志。(6)存储系统维护查验监管音视频数据存储维护要求日常检查存储设备的运行情况、空间使用状况、硬件设备检查、运行日志检查、故障排除等。定期(每周)检查各服务器性能指标,并形成记录文档,需包含以下内容:▲空间利用情况;▲存储设备电源、风扇的状态;▲存储各硬盘状态;▲存储网卡、控制器等硬件状态;▲存储系统日志。(7)oracle数据库系统维护 Oracle数据库系统为查验监管业务系统数据存储基础软件,为保障数据库系统平稳、高速运行要求如下:▲每天对数据库系统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查其运行状态;▲及时解决数据库系统出现的故障或性能瓶颈;▲定时清理临时、过期无用数据及日志文件;▲监控数据库表空间使用情况,及时扩展数据表空间;▲做好数据库优化工作,保证系统运行速度;▲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定时备份监管系统数据,制定定时备份计划。(8)建立维护档案,提交维护报告要求维护人员建立系统维护服务档案,记录系统配置、人员信息、系统日常维护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信息,应月底提交月度维护报告。(9)病毒防护工作为保证查验监管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保证查验数据安全性,需做好病毒防护工作,为各服务器安装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及病毒库。19.6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两年服务),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3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如因财政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期限顺延)。六、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运维服务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七、维护服务要求(一)要求1名驻场人员1. 驻场人员须从事机动车查验、检验行业且具有一定经验,熟悉掌握查验、检验行业设备、软件、各系统架构、运行模式及业务流程。2. 驻场人员须对软件系统、网络架构、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脑设备、存储设备比较精通,能处理各类设备问题。3. 驻场人员须熟悉南宁查验监管业务系统运行环境、运行模式、网络结构、系统架构,熟悉南宁查验监管业务系统操作流程,能快速处理南宁查验监管出现的问题及故障。4、驻场人员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到达现场并能胜任上述工作。(二)服务时间在非工作时间,设置有专人 7*24 小时接听的移动电话热线,用于解决客户的技术问题以及接听。(三)行为规范1. 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用户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2. 与用户运行维护体系其他部门和环节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3. 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4. 到现场技术支持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5. 遵守保密原则,对被支持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四)维护服务要求每月提交《机动车查验监管业务系统软件运行状况记录表》、《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软件运行状况记录表》、《机动车查验智能审核系统软件运行状况记录表》,并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整体维护。每一次维护服务均有详细的服务记录。 (五)其它要求1.建立用户维护档案,定制用户服务计划书乙方为本项目建立有详尽的系统维护服务档案,记录有系统配置、双方人员信息、系统维护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信息。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定制有详细的服务支持计划。同时对于该档案我们会及时更新以保证其资料的实时,准确。2.定期预防性维护防范于未然,乙方定期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及远程监控,并将根据制订好的支持计划书每月 1 次对系统进行正规的定期预防性服务。预防性维护的内容包括:(1)系统故障记录的分析(包括软件和硬件),排除故障隐患;(2)网络环境的检查、测试;(3)按需要安装补丁程序;(3)操作系统健康检查;(4)系统基本的性能分析;(5)技术问题的咨询和辅导。3分标:车管所机动车远程监控中心系统维护采购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分项预算合价(万元)1车管所机动车远程监控中心系统维护1项▲一、维护设备列表1. 一楼办证大厅门口走字屏(1)户外LED条屏 P10 9.6*0.6=5.7m²(2)LED模组 电源模块 接收卡2. 二楼审核中心LED大屏(1)LED大屏 P1.5 箱体6*25共150个箱体 2.88*12=34.56m²(2)DSCON3000-7U*1台(3)LED发送盒 10台3. 四楼监管中心LCD液晶拼接屏(1)LCD液晶拼接屏 55寸 拼缝1.7 2*4共8块(2)DH-NVD1205-4I-4K解码器 1台(3)无线投屏器 1台4. 监控应用服务器(1)H3C RG4900 G2 3台(2)DELL SC460 1台二、维护要求(一)LED、LCD屏显系统维护需求▲1.提供一年7*24小时维保服务,在维保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不额外收取费用;在维保期内,保证维修时所更换配件及易耗品系原厂配件。2.提供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健康检查服务,巡检设备包括LED大屏配套系统设备,分析系统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3.负责LED、LCD显示系统的不限次数叫修服务,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上门服务。4.提供对LED、LCD显示屏设备清洁、除尘,使设备处于一个安全干净的工作环境。5.提供对设备的线路及工作模块(如电源模块、控制模块、显示模块等)进行排查和维护,对各种线路进行排查和维护。6.每半年对LED显示屏体控制系统参数进行优化设置、备份。7.当屏显示系统发生部件故障损坏时,应立即使用现场储备备件进行更换,优先确保显示系统正常运行,故障解决后及时补充已替换的部件。8.提供对涉及钢架结构的设备进行防锈处理,提高设备的美观程度和安全性。9.在重大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针对设备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并提供重大活动的现场支持。10.服务成果:提交《巡检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单》、《年度服务总结》等相关服务单据。(二)监控应用服务器维护要求▲1.提供一年7*24小时维保服务。▲2.在维保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不额外收取费用;在维保期内,投标人须保证维修时所更换配件及易耗品系原厂配件。 ▲3.提供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健康检查服务,检查系统运行状态,检查系统错误记录、系统日志文件、以及系统资源使用率等,分析系统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要求操作人员精通Windows和Linux操作系统的安装维护和安全策略设置。4.当系统有新的版本、补丁、微码发布时,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做好系统的快照及回滚测试后进行升级安装。5.定期对基础系统安全漏洞,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及时修复。6.定期分析系统性能,根据检查及分析结果,对系统的参数进行调整。 7.定期对设备(含机柜、设备相关配件)进行清洁等例行工作。8.协助管理员加强口令管理,使用高强度口令,删除系统默认账号口令等。9.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提出对系统资源分配的合理优化的建议,定期检查操作系统中的系统设置和系统日志,以确认系统是否在正常的状态下运行,同时对系统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文件和日益膨胀的日志文件进行清理;如果系统运行出现异常,应协助对服务器进行系统性能调整和系统优化,提高系统效率和安全性。10.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预防性巡检,及时发现故障的前兆。11.在重大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针对设备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并提供重大活动的现场支持。12.搭建和配置Windows操作系统补丁升级服务器,定期更新补丁库,对操作系统版本升级计划提供建议。三、一体化监控服务要求▲(一)监控服务要求提供基于Zabbix的定制运维监控管理服务,对现有IT设备进行全面的监控,基于硬件、软件、业务运维需求出发点,以服务器硬件、存储硬件、应用软件、业务为中心,综合监控为基本手段,建立起运维的专业体系,为硬软件设备高效、稳定运行提供最有效的保障,进一步提高系统的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并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二)监控优化改造服务内容1.日常巡检:日常巡检能通过监控平台管理IT资源,查看各个IT设备的各项指标监控数据,掌握IT设备运行状态。2.监控系统运维:日常添加监控实例能实现通过分组、模板添加、批量处理、设置告警策略等智能化运维手段管理设备实例、提高运维效率。3.监控平台优化:针对现有监控平台架构进行合理性改造,设计高可用性,高稳定性的监控平台架构,优化后台数据库,保障监控平台稳定运行。4.告警通知功能:定制开发提供各种告警通知功能,能实现统一告警平台集成,提供告警通知记录功能,针对告警标题、接收方式、接收人、消息内容、发送时间、发送结果和失败原因进行记录和统计。四、业务系统部署服务▲1.分析当前业务系统运行情况,梳理业务系统逻辑架构,提供必要的虚拟化云平台,重新部署国产化虚拟业务应用环境。▲2.对3台服务器和2台FC存储交换机系统进行分布式虚拟化部署。要求采用FC SAN架构部署。3.配置3台服务器为虚拟化集群;实现命令行和WEB管理界面,支持虚拟机的创建、在线迁移、快照;支持网络的vlan划分;在线添加CPU和内存等。4.配置虚拟化集群,配置网络可用性、配置SSH/RSH无密码登陆、停止系统无用服务、配置NFS、同步集群时间、同步集群用户等。5.虚拟化集群要求支持高可用,在物理服务器故障后,虚拟机能够自动切换到别的服务器上运行。6.分布式存储部署关键数据存储采用多副本方式保存,实现任意节点故障,不影响整体系统,不发生数据丢失;节点重新启动后,自动实现数据恢复,并且实现增量数据快速恢复。7.分布式存储并行集群文件系统,可以多节点上同时读写文件。可以对文件进行上传、打开、复制、粘贴、重命名、打包、删除和下载等操作。▲8.在虚拟化平台上部署国产应用环境,包含麒麟系统、统信系统、华为Euler系统及配套的国产数据库、中间件。▲9.协助在在虚拟化平台上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国产化环境适配测试。五、系统及数据支撑服务▲1.数据库运维(1)提供数据库日常维护、性能调优、运维咨询、应急事件处理;(2)数据库运行状态检查:检查数据库有无挂起、数据库连接数信息、数据库监听是否正常、有无数据库宕机,数据丢失等问题;(3)检查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软件文件系统空间、数据库数据文件系统空间、归档文件所在文件系统的剩余空间、表空间等是否接近预设的风险值;(4)检查数据库最后一次启动的时间,进而判断数据库有无异常从启等;(5)检查在线日志的切换频度、检查连接到数据库的会话总数、检查数据库服务redolog信息、检查数据库当前的等待事件等信息是否正常;(5)通过对上面数据库项的查询,提前发现数据库运行状态及性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有宕库等严重问题,启动突发事件处理流程;(6)检查数据库的备份方式,是否有完整的数据库备份,以及备份策略是否满足当前的数据保护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完善备份措施。▲2.Linux操作系统运维(1)提供Linux系统日常维护、性能调优、运维咨询、应急事件处理。提供电话和邮件技术支持服务,接听任意管理维护的咨询电话,远程协助管理和配置;(2)当Linux主机出现故障后,帮助采购方寻找故障原因,分析解决问题,提供故障处理报告;(3)提供日常检查和清理,删除垃圾文件,定制安全策略,升级病毒库和系统补丁,系统优化提速;(4)协助安装配置Linux双机高可用性集群(HA)软件,或者负载均衡软件。能够让两台主机实现失效切换或者负载均衡。集群服务器运行的主要应用软件可以是 web/mail/file/database服务器中的任意一种。负责解决集群系统的系统安装、硬件驱动、软件配置、时钟同步、数据备份、内核编译、兼容性等一切问题,直到顺利实现集群的功能;(5)对Linux系统中应用程序的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及恢复支持服务;(6)对于复杂的故障、项目交流或重大业务线、重大节假日,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支持;(7)为了避免和防范Internet安全漏洞、网络病毒、黑客攻击造成的数据被损坏、截取和修改,根据网络安全要求,提供加固服务(如定期更换密码口令、安全配置调整加固等)。▲六、移动数据卡 提供4张移动数据卡,能够接入南宁交警视频专网 vpn系统、不限流量,实现车驾管业务远程移动监控。23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两年服务),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3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如因财政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期限顺延)。六、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运维服务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七、维护服务要求(一)服务时间设置有专人 7*24 小时接听的移动电话热线,用于解决客户的技术问题以及接听。(二)行为规范1. 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用户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2. 与用户运行维护体系其他部门和环节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3. 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4. 到现场技术支持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5. 遵守保密原则,对被支持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三)其它要求1.建立用户维护档案,定制用户服务计划书乙方为本项目建立有详尽的系统维护服务档案,记录有系统配置、双方人员信息、系统维护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信息。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定制有详细的服务支持计划。同时对于该档案我们会及时更新以保证其资料的实时,准确。2.定期预防性维护防范于未然,乙方定期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及远程监控,并将根据制订好的支持计划书每季度 1 次对系统进行正规的定期预防性服务。预防性维护的内容包括:(1)系统故障记录的分析(包括软件和硬件),排除故障隐患。(2)网络环境的检查、测试。(3)按需要安装补丁程序。(3)操作系统健康检查。(4)系统基本的性能分析。(5)技术问题的咨询和辅导。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11A020619照明设备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15★A060805便器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15★A060805便器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件3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项目廉政告知书致所有潜在中标人及供应商:我支队拟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投标),为加强政府采购及工程领域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政府采购项目中腐败现象,确保采购及项目建设质效,现对采购及建设项目廉政要求及事项告知如下:1、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及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和项目建设,严禁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向我支队相关人员打听标底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活动。2、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及供应商严禁以回扣、劳务费、咨询费、服务等名义向我支队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现金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为我支队相关人员安排、组织宴请、旅游、出国(境)、娱乐、健身等活动,或为上述活动支付费用。严禁为我支队相关单位及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支付摊派费用或借用有关车辆等。3、若贵公司有幸中标,请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相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与供货质量,确保按既定工(供)期履行。4、若贵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我支队反映。5、为确保在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请慎重研究我支队相关规定。若自愿遵守有关承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则需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廉政承诺书。并承诺在政府采购项目终验阶段,向支队递交廉政履行情况。若拒绝作出廉政承诺,将取消竞标资格或认定为项目终验材料不全。举报电话:0771-2890050举报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特此告之。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月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截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截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4.供应商财务报表复印件: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人情况介绍;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组织服务方案;3.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5.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2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2 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71-5800675,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 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 15 时00分到 18 时 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电话:0771-218909233采购代理费1.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 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不足5000.00的,按5000.00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4.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新城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255050508162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线下渠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货物中心专栏信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文(文件公开网址详情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AutonomousRegion/9830442.html)。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标准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分标: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满分1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分0~102技术分(满分72分)运维技术方案(满分40分)一档(10分):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中(系统现状了解程度、前期平台运行情况、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内容)不少于3项的,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列明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具体工作职能);二档(20分):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中(系统现状了解程度、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内容)不少于6项的,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8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列明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具体工作职能),技术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三档(30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的(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现状了解程度、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内容),提供有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质量把控和培训方案,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列明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具体工作职能),技术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四档(40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情况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的(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现状了解程度、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质量把控和培训方案的进行详细阐述,并提供公安交警业务综合监管平台软件系统软件产品证书的。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列明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具体工作职能),整体方案完善并优于项目需求。注:不满足最低档次要求的不得分。0~402技术分(满分72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32分)一档(10分):方案内空包括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响应时间、应急预案、故障解决、培训计划等方面内容,整体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二档(28分):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响应时间、用户回访、保密承诺、应急预案、故障解决、培训计划、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等,整体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三档(32分):方案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响应时间等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提供用户回访、保密承诺、应急预案、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清晰详细;培训计划或方案能够结合当前先进技术,培训内容详实,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优化,可以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整体方案明显优于项目需求的。0~323商务分(满分18分)信誉业绩(满分18分)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符合《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外挂软件安全管理规定》接入安全要求的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软件安全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内提供招标公示之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执法办案监督类、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交管业务异常感知管理)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招标文件公示之日前取得的且有效期内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近3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1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符合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1分;6、投标人具有CS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7、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1分。0~184诚信分(-6~0分)供应商在截标日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3分,最高扣分6分扣完为止。-6~0分总得分=1+2+3+4。1.1.1.2分标:总得分=1+2+3+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满分1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分0~102技术分(满分66分)技术研发(满分8分)1.投标人具有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软件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颁发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合社会化服务系统外挂系统(接入安全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软件测试报告的,得1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颁发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合社会化服务系统外挂系统(接入安全要求)-机动车查验监管图片智能识别系统软件测试报告的,得1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颁发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合社会化服务系统外挂系统(接入安全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软件测试报告的,得1分;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颁发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合社会化服务系统外挂系统(接入安全要求)-机动车查验管理系统软件测试报告的,得1分;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颁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软件测试报告,得1分;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颁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软件测试报告,得1分。注:相关证书的取得日期在招标公示日期之前取得有效。0~8运维技术方案(满分40分)一档(10分):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中(系统现状了解程度、前期平台运行情况、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内容)不少于3项的,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二档(20分):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中(系统现状了解程度、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内容)不少于6项的,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8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技术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三档(30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的(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现状了解程度、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内容,提供有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质量把控和培训方案)不少于11项的,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技术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四档(40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技术方案内容包含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情况及南宁市现有自建的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建设的(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现状了解程度、系统业务流程、系统界面、网络架构、数据分布、系统业务量、数据量、软硬件运行环境配置等);可对检验机构三色预警系统功能开发及系统提出针对性维护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质量把控和培训方案的进行详细阐述。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整体方案完善并优于项目需求。注:不满足最低档次要求的不得分。0~40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8分)一档(6分):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响应时间、应急预案、故障解决、培训计划等方面内容,整体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二档(12分):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响应时间、用户回访、保密承诺、应急预案、故障解决、培训计划、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等,整体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三档(18分):方案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响应时间等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提供用户回访、保密承诺、应急预案、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清晰详细;培训计划或方案能够结合当前先进技术,培训内容详实,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优化,可以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整体方案明显优于项目需求的。0~183商务分(满分24分)信誉分(满分18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符合GB/T23001-2017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效期内的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及设备)、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及设备)、GB/T 24001—2016/IS0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及设备)、ISO/IEC 20000—1: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ISO/IEC 27001 :202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及设备),每提供一类得1.5分,满分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投标人具有效期内的GB/T 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4.投标人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具有***门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需附于投标文件中。0~18业绩(满分6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合同扫描件且所提供业绩中标单位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0~64诚信分(-6~0分)供应商在截标日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2分,最高扣分6分扣完为止。-6~0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满分1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管理所业务系统运维服务 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查验智能审核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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