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4-0012

二、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阳花残疾人之家
52320192MJ5865061H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经久路88号新华七村居委会4楼
74
47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为大厂街道户籍、在大厂街道内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病情稳定且无肇事肇祸倾向,经精神科医生评估可以进行社区康复且有康复意愿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优先)。
服务目标: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得到回应和满足,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对符合康复条件且有意愿的社区康复服务对象建档立卡率达到100%。
3、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大于3100人次。
4、站内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总时长不低于480小时;人均月服务时长不高于16小时,单个服务对象年服务时长不高于160小时。
5、社区支持服务形成本土特色,有效回应重点家庭痛点难点问题,社区康复服务对象每月动态管理,形成畅通的进出机制,提升康复机构(站点)服务受众的绝对数量。
6、项目方在服务模式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回应家庭照顾压力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就业难等痛点问题,为南京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贡献经验和智慧。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唐悦、黄惠、夏晓颖(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按照中标金额的1.2%支付给代理机构,评审费按实际支出支付。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太子山路8号
联系人:刘雯婕
联系电话:025-5838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产业园F区1幢091号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15380829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工
电话:15380829334

十、附件

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4-0012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人单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邀请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等项目概况14第四章项目评审标准1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六章附件221.第一章邀请公告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4-00122.项目内容: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总预算为50万,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3.预算金额:50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实施周期: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5.1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5.2特殊资质要求:无。5.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8、文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730772454@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若有),通过审核后代理机构将会把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1)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日9:30分-10:00分(北京时间)评审时间:2024年9月2日10: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评审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8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科联系电话:025-58380523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8号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牛工联系电话:15380829334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33号二楼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制度1.1参照有关规定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2.2“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2.3“用户”是指直接使用或接受服务的单位、个人。3.相关费用说明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按照中标金额的1.2%支付给代理机构,评审费按实际支出支付。请供应商予以关注。账户名称: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支行帐号:32050159516200000170二、响应文件编制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响应时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将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2.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公制单位。2.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2.4响应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无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不退回。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5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2.7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响应文件的组成3.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3.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第一章邀请公告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3.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响应文件一览表》;(4)项目集成(实施)方案;(5)服务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3.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采购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培训、设备、物资等所有费用。本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计算监督检查费用。(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评审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响应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报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在响应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项目采购小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项目采购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应作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供应商认为必要的但在响应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3.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3.6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应填写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比选所需资料,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响应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采购须知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2.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均应使用中文,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单价计算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相关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5.响应文件应按照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项目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相关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评估报告等),未提供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8.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9.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0.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最好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密封不当,做无效响应处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相应递交地点。不接受电话、电报、邮寄、传真。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响应文件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不得撤回,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不予受理;如果撤回的,两年内不得承接采购方购买服务项目。13.供应商应对响应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服务)说明,如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响应文件中清楚地注明。四、采购程序1.评审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和评审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评审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6.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6.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2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实施方案、服务、风险管理、业绩、履约能力、执行团队、信誉、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6.3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7.确定成交供应商7.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成员票决。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单位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信息公告将发布在媒体上,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7.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7.5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7.6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五、关于评审1.代理机构将组织评审工作。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须签名报到。2.评审时,代理机构将邀请评委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3.评审小组将就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代表陈述有关内容进行质疑,供应商代表应如实应答。4.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由代理机构负责组建评审小组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直接确定成交单位;(4)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6.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有关专家、业内代表等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7.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项目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响应的计划服务总指标量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限量);(4)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响应;(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项目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项目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用“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要求。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2)因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力原因,采购任务取消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原则上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由项目采购文件确定。13.经采购单位同意,可采用其他评分方法。六、关于确定成交单位或成交候选单位1.按照项目评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单位或成交候选单位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候选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方活动。3.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4.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审。5.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七、签订合同1.成交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单位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4.合同履行中,项目有关经费使用应参照南京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审计。采购单位需追加金额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成交单位项目执行最终金额超过采购金额,超出部分资金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予追加经费。5.合同履行中,成交单位应与采购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6.未经采购人批准,供应商不得将监督检查任务以任何方式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进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7.成交供应商承担的监督检查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八、咨询和诚信1.询问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诚实信用2.1供应商之间、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2.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采购流程、评审纪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其他规定事项,扰乱评审、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2.6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评审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九、其他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视同确认并接受以上内容。2.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响应服务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3.关于项目的未尽事宜由采购联系人负责。3.第三章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等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4-0012项目预算: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总预算为50万项目期限:项目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二、服务对象为大厂街道户籍、在大厂街道内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病情稳定且无肇事肇祸倾向,经精神科医生评估可以进行社区康复且有康复意愿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优先)。三、服务目标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得到回应和满足,满意率达到85%以上。2、对符合康复条件且有意愿的社区康复服务对象建档立卡率达到100%。3、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大于3100人次。4、站内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总时长不低于480小时;人均月服务时长不高于16小时,单个服务对象年服务时长不高于160小时。5、社区支持服务形成本土特色,有效回应重点家庭痛点难点问题,社区康复服务对象每月动态管理,形成畅通的进出机制,提升康复机构(站点)服务受众的绝对数量。6、项目方在服务模式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回应家庭照顾压力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就业难等痛点问题,为南京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贡献经验和智慧。四、服务流程承接服务项目的机构须使用南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并按照人员转入、登记建档、入站评估、提供针对性康复服务、阶段性评估、人员转出及特殊情况处置等工作流程开展服务。五、服务内容大厂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针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需求,以个案、小组(不少于6名服务对象参与)、活动(不少于10名服务对象参与)的形式开展服务:(一)基础服务具体包括:建档、分级分类、转介、社会资源建设、资源储备和机制保障、成立家属互助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家属互助会,总服务至少60人次。(二)站内服务1.服务对象:一类(绿色)、二类(黄色)中有意愿在康复服务机构(站点)接受康复服务的民政保障对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当地政府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中有康复需求且经评估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不少于30人。2.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服务开展须有服务方案、服务记录、签到、影像等。机构每月站内服务总时长不低于480小时;人均月服务时长不高于16小时,单个服务对象年服务时长不高于160小时,超出部分原则上不计费。(1)康复准备。按照康复流程开展康复服务,完善出入站评估(基线评估小组人员中至少包括1名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及1名社工,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评估人员应接受过岗前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及评估能力培训。)入站协议、服务协议、安全协议、康复评估、个体康复计划、日常康复活动记录、一人一档康复档案等。(2)过程评估。每季度开展一次过程评估,回顾总结前阶段康复情况。根据评估情况调整康复类别,提出新的康复目标、制定新的康复措施和计划或修正原康复计划、调整康复目标和康复措施。(3)康复训练。开展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康复服务训练。按照康复计划每天至少开展1次康复活动,每周开展至少3项康复服务。(4)个案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按照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等个案服务流程,须有个案工作文书记录,行政程序、服务流程及社工伦理规范。每次个案服务时间宜在45min-60min,每周至少1次,每个个案服务次数至少10次(具体次数根据服务目标达成情况确定)。一年项目周期内,开展至少20人(保障对象,可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确定数目,下浮不得高于10%),总服务次数不低于300次,个案结案率达90%及以上。(5)小组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按照准备阶段、开始阶段、中期转折阶段、后期成熟阶段和结束阶段等小组服务流程开展服务,须有小组工作文书记录,行政程序、服务流程及社工伦理规范。小组人数宜在6-12人,每次小组活动宜60min-120min,每个主题小组服务次数宜为8-12次,每周至少一次(具体次数根据服务目标达成情况确定)。一年项目周期内,开展主题小组活动至少10个(保障对象,可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确定数目,下浮不得高于10%),同一服务对象每年参加主题小组数量不高于3个。(6)职业康复服务。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业调查和评估、职业规划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项目、公益庇护性岗位、就业对接会、就业心理支持服务、就业后跟进辅导服务、维护服务对象就业创业合法权益、创业咨询和支持、经验分享等。一个项目周期内职业康复服务人次不少于600人次,实现至少1名辅助型就业或独立性就业人员。链接爱心企业或社会团体等提供的职业康复岗位不少于2个,并将其纳入社会资源建设库。(7)其他特色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站点特色服务。当年新建康复机构(站点)不作要求,其他康复机构(站点)至少开展一项特色服务,每年跟进并形成成效汇报项目采购方。(三)站外服务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一类、二类、三类中有意愿在社区接受康复服务的服务对象。2.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服务开展须有服务方案、服务记录、签到、影像等。(1)服务准备。完善服务协议、康复评估、康复服务方案、康复服务记录,定期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康复类别,提出新的康复目标、制定新的康复措施或调整原有康复目标和康复措施,实施动态管理。(2)大型活动。一年项目周期内,依据节日或主题至少开展10次大型集体活动,参与人次不少于800人次。主题必须包括传统节日、精神卫生日等,可开展亲近自然外出主题活动、精神健康运动会、精神卫生健康宣教等活动。(3)社区服务。一年项目周期内,组织康复服务对象开展至少1项社区服务项目,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指引、社区志愿者、便民服务、精神健康科普宣教等。(4)居家服务。服务人数不少于20人,每月每人至少2次上门服务。居家服务对象不能与站内服务对象重复。提供生活技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和心理咨询及疏导;开展家属支持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电话随访、线上服务和发展同伴支持辅导员;引导参加志愿服务、参与就业宣传和经验分享等。4.就业指导服务。为有就业指导需求的康复服务对象通过组建微信群、电访通知、走访宣传、志愿者上门送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就业调查和评估、职业规划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项目、就业对接会、就业心理支持服务、就业后跟进辅导服务、维护精神障碍康复对象就业创业合法权益、创业咨询和支持、经验分享等。5.其他特色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特色服务。当年新建康复机构(站点)不作要求,其他康复机构(站点)至少开展1项特色服务,每年跟进并形成成效汇报项目采购方。(四)动态关爱为本街道经评估为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危险性评估为0-2级,无意愿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及经评估为病情不稳定,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动态关爱。须有跟进记录,包括询问服药情况、睡眠情况、近期重大生活事件、危险等级评估等,对服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危险性评估为0级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通过电话或面访的方式跟进1次,每年至少有2次面访;危险性评估为1级的精神障碍患者,每季度通过电话或面访的方式跟进1次,每年至少有1次面访;危险性评估为2级的精神障碍患者每半年通过电话或面访的方式跟进1次,每年至少有1次面访;针对3-5级精神障碍患者,每年通过电话或面访的方式摸排1次。六、承接单位服务规范要求(一)资质要求1.依法设立,具有福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承接服务机构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3.能使用南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有效管理评估全程的相关文件和档案,正式完成记录评估信息。承接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利用本项目的保密信息数据为其他单位(包括自办单位)或项目服务。4.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试行专款专用,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向大厂街道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5.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6.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7.定期会议研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服务工作研讨会,主要对重点、难点服务对象的服务资格评定、需求评估、服务计划制定、资源链接等问题进行讨论,开展个案讨论研究,对团体训练、外出服务等重难点项目的内容设置、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研究,可通过集体会议的方式形成集体决定,最大限度保障服务专业性和资源配置合理性。8.开展服务培训。服务承接机构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使其了解开展精神康复工作的知识和技术,包括本土经验与模式,特别重视与社区康复精神障碍患者实际生活相关的政策与办理途径。新上岗的康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关业务的培训或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二)服务原则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等有关职业道德要求。1.坚持个别化原则。尊重服务对象差异性,重视服务对象独特性,了解服务对象个性化需求,有针对性、差别化开展服务工作。2.坚持自愿参与原则。所有服务必须事前征求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同意,并告知可能风险及注意事项,方可开展,不得违背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意愿强制开展服务。3.坚持保密原则。对服务对象信息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透露服务对象及其家庭信息;需要提供信息时,应告知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并与相关机构共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信息不会对外泄露。(三)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参加遴选的机构需要配备一支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该项目需配备不少于2名全职社会工作者,5名专职人员。(1)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没有被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承接项目后,必须接受每年不少于2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业务培训。(2)社工。至少配有2名及以上全职专业社会工作者,每多承接1个项目,至少增加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工专业或持证社工)。至少包括1名专业督导(高级社工师、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已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满3年的社会工作师;可兼职,定期督导每月不少于一次)。(3)承接机构应建有志愿者队伍参与志愿服务。七、服务评估1、社区康复站点需建立考勤制度,每月数据由乙方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作为中期和结项评估的重要依据。2、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进行中期和结项评估。评估组织必须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民事〔2024〕56号)的要求。3、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八、监管要求(一)监管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街道共同监管。(二)监管内容承接机构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核实查处,大厂街道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的;5.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的;6.不按要求制作保管服务档案资料的;7.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8.不按规定使用购买服务经费的;9.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其他情况。九、付款要求1、本次项目经费共分为三期拨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一期经费,付至合同总额的30%;第二次为中期评估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期经费,付至合同总额的60%;第三次为结项评估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100%;2、每次付款前五日,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十、特别说明1、本章所有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所有实质性要求在竞争性磋商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允许进行实质性变动。3、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45.第四章项目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102.1履约能力(15分)供应商有配备医疗机构的,配备护理院的得5分;配备护理中心得3分;配备医务室或者护理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92.2履约能力(15分)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63.1人员配备(2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构成及合理性安排、职责分工、工作经验等内容)进行评分。项目组人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从业经验丰富的得10分;项目组人员配备较为齐全、职责分工较明确,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得7分;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明确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3.2人员配备(20分)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具备医疗、护理、康复、社工等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人,最多得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4陈述答疑(10分)供应商进行现场阐述与答疑,就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服务方案进行阐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根据供应商的阐述与答疑情况进行评分。供应商的阐述全面合理,方案计划完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思路清晰,语言简练流畅的得10分;供应商的阐述较全面合理,方案计划较完善、较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思路较清晰,语言较简练流畅的得7分;供应商的阐述基本合理,方案计划基本可行,思路基本清晰,语言基本简练流畅的得4分;未阐述不得分。105.1服务方案(4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服务内容的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描述准确性,对实施任务、内容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性等)进行评分。对实施任务现状理解清晰、内容描述准确性较高且重点难点分析到位的得5分;对实施任务现状理解较清晰、内容描述准确性较高且重点难点分析较到位的得3分;对实施任务现状有一定理解、内容描述及重点难点的分析具一定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5.2服务方案(4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 10分;方案较为切实可行,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得 7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措施有一定针对性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105.3服务方案(4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反馈制度、服务考核奖惩、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进行评分。 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操作性强得 10分;各项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合理、较能符合实际需求,操作性较强得 7 分;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5.4服务方案(4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测及应对方案进行评分。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全面预测,并有合理可行、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响应速度快、实施效率高的得 10 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合理预测,且提供较为合理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的得 7 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一定程度了解,风险应对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105.5服务方案(4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护理、康复等专业知识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护理、康复、消防、食品卫生培训、服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方案合理有效,专业性、计划性强,5分;培训方案较为合理有效,专业性、计划性较强,3分;配备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培训方案,1分;未提供不得分。55.6服务方案(4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人的对接机制、协调方案进行评分。相关方案全面、科学、操作可行的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科学、操作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说明:1.评审分值以百分为算,评审标准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成交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成交单位: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甲方)采购号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对项目资金及绩效审核活动。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采购文件中各项承诺要求。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年月日前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3.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代理机构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后续页为签章页)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7.第六章附件封面格式正/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应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应答人地址:日期:年月日一、申请及声明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大厂街道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项目名称)JSZC-320192-ZJDL-C2024-0012(项目编号)采购文件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项目名称:。3.遵从本应答有效期为90天。4.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为元人民币。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9.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报价表序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有 无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人民币与美元汇率10:X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在“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目录四、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总价小计: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经评审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目录五、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目录十二);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目录十一);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7.采购文件要求的特殊资质要求;8.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采购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服务方案参考“第四章项目评审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目录九、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目录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业绩文件及合同复印件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合同买方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采购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目录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十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