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WS-2024-0702(招标文件编号:HBWS-2024-0702)
二、项目名称: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保定市第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保定市三丰中路1261号
中标(成交)金额:21.7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保定市第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该项目新建DN500给水管线652米、DN800-DN10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线640米,DN5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污水管线508米、2×3七孔梅花管和1×3PEФ110电信管线629米,电力管线12x200MPP电力管630米等,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及生态修复,同时建设配套设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淑艳(组长)、史可敬、陈艳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5%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26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        
联系方式:褚彦齐 0312-489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E座2716            
联系方式:尹伟玮 15130221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伟玮
电 话:  151302213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涞水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5: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淑艳(组长)、史可敬、陈艳东(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1.7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伟玮

项目联系电话
15130221316

采购单位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褚彦齐 0312-489981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E座27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伟玮 15130221316

附件:

附件1
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WS-2024-0702采购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申请函及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监理大纲五、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其他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表:二次报价一览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项目概况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1325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WS-2024-0702项目名称: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3400元采购需求:该项目新建DN500给水管线652米、DN800-DN10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线640米,DN5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污水管线508米、2×3七孔梅花管和1×3PEФ110电信管线629米,电力管线12x200MPP电力管630米等,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及生态修复,同时建设配套设施。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1325号售价:0元方式:携带符合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涞水县住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涞水县住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联系人:褚彦齐电话:0312-4899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联系方式:0312-30183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伟玮电话:0312-30183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联系人:褚彦齐电话:0312-489981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联系人:尹伟玮电话:0312-30183121.1.4项目名称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1.1.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1.3.2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3.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10.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2.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文件澄清1日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3.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3.6.4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标注磋商单位的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标注连续页码加盖骑缝章,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有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的专家2人组成。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10.1最高限价10.1最高限价10.1.1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肆佰元整(¥223400元)。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过上述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0.4相关费用10.4相关费用10.4相关费用10.4.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10.5成交公示10.5成交公示10.5成交公示10.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6知识产权10.6知识产权10.6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同义词语10.7同义词语10.7同义词语10.7.1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采购人”和“承包人或供应商”,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采购人”和“承包人或供应商”,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8监督10.8监督10.8监督10.8.1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10.9解释权10.9解释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9.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0付款方式10.10付款方式10.10付款方式10.10.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和同额3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工程完工支付至总合同额80%;剩余20%合同款待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和同额3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工程完工支付至总合同额80%;剩余20%合同款待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及数量、服务期限和质量目标1.3.1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等投标事宜,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二)近年财务状况(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内容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1.企业填写此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正在承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内容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1.企业填写此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六)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得类似项目参加过得类似项目参加过得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委托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每个人应分别填写。五、监理大纲工作方案(格式、内容自拟)。六、其他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5、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二次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项目名称: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项目编号:HBWS-2024-0702序号项目类别承诺内容1投标总价(元)小写:大写: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标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报价表’为磋商结束后递交(不编制到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来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涞水县泰平路、泰安路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承接企业为保定市第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0人,营业收入为_3125万元,资产总额为28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保定市第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02日.发45产一年有报,光一文业可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