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医疗废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凤县卫生健康局2024)
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凤县卫生健康局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HXHZ2024028ZC
二、项目名称: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森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金松大厦第1幢3单元18层31806号房
1,690,489.58元
90.0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
货物类(西安森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废水量100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污水池基坑开挖回填,排污管道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设置在线监测装置,修建设备间、库房各一间。
西安森德环保
对医技综合楼排出的医疗废水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后的污水必须达标排放。
1.00(项)
1,690,489.58
1,690,489.5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宗刚、白玲、陈丽萍、邓文茹、麻娟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
1.690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凤县医院)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18号
联系方式:0917-4762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大道18号城市枫景
联系方式:0917-3606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宏鑫慧中经办
电话:0917-3606962
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HXHZ2024028ZC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代理机构: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917-360696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XHZ2024028ZC项目名称: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废水量100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污水池基坑开挖回填,排污管道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设置在线监测装置,修建设备间、库房各一间。1(项)详见采购文件1,700,000.001,700,000.00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917-360696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新提升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3〕9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化投标,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同时发布。(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3)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4)网上报名: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进行网上报名。(5)文件下载: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6)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8)软件设施: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同时必须安装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投标人须自备配音耳麦,确保询标及报价环节能顺利进行。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签到。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评审未结束之前,投标人请勿离开开标大厅);(9)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10)为了保证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1)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12)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招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县医院地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18号联系方式:0917-47623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和谐路8号联系方式:0917-36069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陕西宏鑫慧中经办电话:0917-3606962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7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工程2项目编号SXHXHZ20240253项目地点凤县医院[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18号]4采购内容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废水量100立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5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7采购人名称:凤县医院地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18号联系方式:0917-4762325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鑫慧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和谐路8号联系方式:0917-36069629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资格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1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在账单上注明“保证金收纳账号后五位数字”。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以交易中心查询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02000142101980610314(1)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函必须注明:“保证金收纳账号后五位数字”[即:10314]。(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以交易中心查询的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3)投标人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保函)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4)投标人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宝鸡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我方(投标人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宝鸡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宝鸡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磋商;(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传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提供此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非监狱企业可以不提供此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非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有该承诺书)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2、投标人控股关系说明(1)投标人下属控股单位:(2)投标人上属被控股单位:3、投标人管理关系说明(1)投标人下属管理单位: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2)投标人上属被管理单位: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十一、其他材料1.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人,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资料等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工程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医疗废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