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 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 操场中标结果公示(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4)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2146042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2146042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03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9-0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5320412

招标人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大路8-3号

联系人

李旻、周权

电话

024-25347159

邮箱

10940132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室

联系人

刘烁

电话

024-00722298

邮箱

wxzb2005@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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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0
216000.00元
合格
15

2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0
205000.00元
合格
15

3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0
211500.00元
合格
1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陈巍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2101044)

2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林相鹏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92101516)

3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袁晖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110568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2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3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010092146042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项目编号202421010092146042202421010092146042202421010092146042标段(包)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沈阳市第五十二中学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标段(包)编号202421010092146042001202421010092146042001202421010092146042001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9月03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9月06日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刘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24-25320412招标人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邮箱1094013269@qq.com地址沈大路8-3号沈大路8-3号沈大路8-3号联系人李旻、周权电话024-25347159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wxzb2005@163.com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室联系人刘烁电话024-00722298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1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4.83216000.00元合格152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91.60205000.00元合格153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8.91211500.00元合格15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陈巍[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2101044)2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林相鹏[一级注册建筑师](20192101516)3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袁晖[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1105680)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2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3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设计 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 操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