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喷防作业 喷防作业中标结果公示(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8812024CCS00128
二、项目名称: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农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长子县丹朱镇鲍店村村委南10米
报价:6.74(元)
88.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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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
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
10万亩玉米统一喷防作业
喷洒作业应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本项目喷防作业服务应均匀喷雾,严禁漏喷、重喷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喷防作业
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建芳,张改姣,雷世民(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济市涑水西街135号
联系方式:0359-802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伟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济市西厢路14号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359-8679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生
电 话:0359-8679052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349.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74.1K
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永济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伟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34第四章合同原则36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40第六章相关附件60第一章磋商公告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8812024CCS00128项目名称: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0000元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需求:玉米统一喷防作业,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喷防作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须提供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喷防作业人员须具有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员合格证书或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且人员数量不少于十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00:00时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永济市西厢路14号办公楼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永济市涑水西街135号联系人:任先生电话:0359-80222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伟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济市西厢路14号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9-86790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9-8679052特别注意:电子招标1、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单位应安装“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理供应商入驻;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标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标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开标时间起40分钟内投标单位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如因投标单位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后果自负。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招标。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是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2“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公告第“3”点所要求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1“企业”是指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2.3“授权委托”是指法定代表人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被委托人行使供应商有限权利的活动。被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2.3“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伟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6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单位均可参与。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因供应商登记数据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原则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相关附件6.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6.3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代理机构/采购人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够5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开标时间6日前提出。7.2如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延期公告。7.3更正(变更)公告或延期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后,政采云系统将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7.4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进行或召开,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及答疑会。7.5采购人在组织磋商现场对采购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三部分。响应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提供的工程(或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及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证明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启会议,则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3、★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4、★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8、★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2)商务技术部分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2、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3、★响应保证金提交凭证;4、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5、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6、近三年内(从开标之日起计算)在国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7、实施方案;8、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材料。(3)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9.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目录,编排页码,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制作。9.4响应保证金9.4.1供应商响应保证金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交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账户信息:帐户:山西伟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济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永济市支行行号:105181217056帐号:14050172740800000193备注:除电汇形式提交外,其余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接收函》。办理程序:截止时间前将其余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电子版及提交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邮箱(yjghx2008@126.com)并电话确认,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接收函回复至投标人邮箱。如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9.4.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9.4.3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5.1开标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9.5.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9.5.3违反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9.5.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9.5.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9.5.6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9.5.7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5.8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9.5.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9.6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组织、设备、管理工作及人员工资、车辆使用、燃油、保险、方案成果等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商务报价内容,如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将视为报价无效。(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内容,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10.电子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jmbs格式)。10.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10.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40分钟)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0.4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若因为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解密异常情况时,将由代理公司在解密时间过后上传此供应商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bfbs格式)。注意: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1.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1.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均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五、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用两轮报价、一轮磋商,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17.第一轮公开报价17.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参加。17.2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完成线上签到。17.3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概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7.4供应商按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17.5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8.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9.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部分证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如未提供所要求证件,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供应商需须提供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喷防作业人员须具有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员合格证书或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且人员数量不少于十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查询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审查(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则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3、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20.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内容内容齐全,本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组成投标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4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质量标准本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投标报价本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21.第一轮磋商(商务、技术磋商)21.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21.2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商务、技术方案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将技术方案、企业业绩、公司实力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商务、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3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22.1各供应商以商务、技术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22.2最终报价通过政采云系统--电子方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报出。22.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报价的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供应商可事先准备证明资料,包括同类型项目近一年的发票、合同,以备必要时向评委提供说明)24.综合评审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24.2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报价部分(10分)1报价得分10分有效供应商中最后磋商价格的最小值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保留2位小数)商务部分(30分)1同类型业绩15分类似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年度)自身签署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合同,得3分,最多得15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2项目人员配备0-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持有操作合格证书的无人机作业人员,超出10人部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3设备配备0-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每提供一台购机发票以及飞机合格证的得1分,每提供一台租赁合同以及飞机合格证的得0.5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0分)1整体作业方案计划。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①项目目标、②详细的实施步骤、③完善的管理制度、④解决关键性问题的方案得描述。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每项内容3分,共12分,不提供不得分。0-12分2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至少包含(①前期调查工作、②人员职责及分工、③工作流程、④进度计划)的描述。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每项内容3分。共12分,不提供不得分。0-12分3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至少包含(①药物用量、②药物的混配、③药物的喷施、④喷洒质量保障措施)的描述。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每项内容3分,共12分,不提供不得分。0-12分4安全防护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使用农药、化肥过程中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及安全制定相应的预防和防护、防治措施及使用建议进行综合评分。每项内容3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0-6分5应急保障措施。对本项目提供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风险预防措施、应急协调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每项内容3分,共9分,不提供不得分。0-9分6后续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服务响应时间、②服务人员安排及质量保证、③档案信息管理等内容。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 每项内容3分,共9分,不提供不得分。0-9分注:(1)资格性审查评审因素及标准、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及标准、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及标准以电子评标中评标办法为准。(2)同类业绩认定2.1同类型项目指与项目内容类似的业绩,不区分规模。以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事项、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2.2近三年日期是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往前推三年日期(不含开标当日);(3)除投标报价外,评分标准如有缺项可计零分。商务部分评审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技术部分评审时,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比较与评价,予以打分。(4)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技术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部分得分。(5)如出现得分相同,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仍相同,商务部分得分高者优先。(6)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预留采购份额,不再对其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单位须提供《XX企业声明函》原件,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认定为准。3)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响应文件中附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的否决投标资格,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25.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5.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6.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6.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响应保证金,包括交纳保证金的金额、时间和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26.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26.3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26.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6.5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6.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6.7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6.8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6.9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26.10磋商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26.11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项目名称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6.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6.13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6.1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6.15磋商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法律责任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项目名称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3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28.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2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及时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2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8.2.1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至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28.2.2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并且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号码将答复内容发送给供应商,或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布澄清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3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8.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8.5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8.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活动同一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2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质疑函指定格式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会议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8.8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质疑29.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投诉30.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财政局投诉。十一、授予合同31.资格最终审查31.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审查成交供应商的实力、技术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2成交公告发出届满之日起的法定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投诉情形的,采购人应暂缓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3.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项目所在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代理机构同意,补充合同交项目所在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及代理机构备案。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特殊情况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成交金额、工期、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磋商内容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同时,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35.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5.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联合体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投标人提供的《XXXX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2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5.3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5.4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5.5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5.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5.7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商务、技术要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商务、技术要求标准(试行)》。十三、其他事项36.解释权36.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代理机构。36.2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7.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是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审查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8.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柒仟叁佰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2、项目规模:10万亩玉米统一喷防作业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喷防作业。5、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6、项目预算:700000元(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除药剂外的所有费用)7、最高限价:7元/亩;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予以拒绝。8、作业药剂:用于玉米“一喷多促”所需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的混配和喷施,包括氯虫苯甲酰胺、唑醚·戊唑醇、24-表芸苔素内酯、有机水溶肥料。9、验收标准:每次喷防结束后,由农业农村局组织防治效果验收,未达标准的,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要求重新补防,直到防治效果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10、付款方式:最终以实际作业面积付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二、技术标准1、作业标准作业高度:离作物叶尖3.5-4.5米作业速度:5米/秒-8米/秒作业喷幅:7-9米亩用药量:大于等于2升2.药剂喷洒作业应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本项目喷防作业服务应均匀喷雾,严禁漏喷、重喷。3.定点配肥配药:正式作业前物资到达指定地点,定点定时配药,当天配当天用。4.人员配备操控手、辅助作业人员应满18周岁,必须进行岗前技能和农药安全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应配有辅助人员,负责农药配制和添加、检查地面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隐患、飞行的区域是否正确、现场喷雾、沉降、漂移等是否符合标准等,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执行。所有人员不得带病、疲劳、饮酒上岗作业。喷防作业人员须具有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员合格证书或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且人员数量不少于十名。4.质量、安全责任作业开始时应及时检查作业地块和周边障碍物情况,确保没有飞行安全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质量责任、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第四章合同原则(项目名称)合同书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签订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项目服务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2.要求:。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工作:(1);(2);(3)。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项目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2);(3)。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项目服务报酬总额为:元整。2.项目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期限:。泄密责任:。乙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保密期限:。泄密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项目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2.项目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项目服务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项目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响应文件格式及排版顺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启会议,则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4、★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供应商需须提供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喷防作业人员须具有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员合格证书或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且人员数量不少于十名。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采云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资格审查评审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各供应商需上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等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如发现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采购人可视我方投标无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1.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2.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此声明,若无关联企业,则在上述名单中写“无”,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商务技术部分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2、诚信响应承诺书;3、★响应保证金提交凭证;4、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5、商务、技术偏离表;6、近三年内(从开标之日起计算)在国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7、实施方案;8、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材料。响应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要求。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电子版。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开标后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报价无效。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9、保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0、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或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或服务。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开标后撤回响应文件的;(5)在评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诚信响应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3、不出借、转让,不让他人挂靠响应,不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4、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7、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8、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9、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10、如在采购活动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响应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且对本承诺真实性负全责,若有不实或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响应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序号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参数偏离情况备注说明:1.“偏离”是指对“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中相应条款的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货币:人民币投标报价(单价) 元/亩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服务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永济市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名称)的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永济市2024年玉米“一喷多促”喷防作业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农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487.909566万元,资产总额为1199.1660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农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声明函(无)(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等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米喷防作业 喷防作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