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2024)
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机关 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TJHX-2024-D-0084)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TJHX-2024-D-008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8号第13层
911200006661160428
022-23371188
346
97.6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46
97.63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305.4542
81
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52
76.28
4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52.8
74.26
5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350
72.33
6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51
69.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任志华,邱菊颖,陈凤,田立军
采购人代表:刘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桥西街9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832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联系方式:022-2327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老师、崔老师
电 话:022-232782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TJHX-2024-D-0084-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最终版】.docx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
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JHX-2024-D-0084)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4.08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二)项目编号:TJHX-2024-D-0084二、项目内容第一包:2024年度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目预算第一包:3528000元(人民币)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证书扫描件。(二)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三)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投标。(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开标时间及方式(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8月30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邮编:300220)(三)联系人:崔老师、康老师(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2.采购文件咨询:022-232782273.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1764.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耳环路92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320599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3.联系人:康老师4.联系方式:022-23278227(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2024年8月9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保险费、人员工资、福利、社险、公积金、延时加班费等人工费用,办公费,交通费,服装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投标人必须列明所能提供的报价,包括:保额、保费、免赔额、赔付比例。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5.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服务期起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支付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40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评价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服务内容。B.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印章)。C.提供上述合同服务期限内至少一个月的服务方开具的发票凭证原件扫描件。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92投标人偿付能力评价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偿付能力情况,需提供所属法人企业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书面材料扫描件, 否则不予认定得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0%的,得 5分;3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 得 3分;2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 得 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 0 分。53供应商承诺评价(1)承诺制订的宣传工作方案:①宣传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融媒体宣传、印制社区宣传广告和彩页、印制保险卡(明白纸)合计75000张等宣传方式;②针对河西区14个街道、150个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每年总计不低于100场(次)。③对项目宣传团队制定了长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方案如实落实,确保河西区老年人全面了解意外险保险政策:得2分;(2)承诺理赔服务程序设置,对本市全民意外保险与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服务,没有“先全民意外,后商业保险”理赔先后顺序的硬性规定:得2分;(3)承诺建立完备的政企沟通机制:得2分;(4)承诺按月、季度、半年、年度,或者投保人的临时需求汇总承保和理赔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投保人,便于投保人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开展的进度以及理赔服务的整体情况:得2分;(5)承诺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理赔应急响应机制,可以按照应急程序进行预付理赔:得2分;(6)保险公司在项目承办期间,积极应对服务投诉和理赔争议并向政府部门做出兜底解决承诺:得3分。分别提供上述(1)—(6)项,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34服务人员配备评价拟投入专职服务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专职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或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投标人单位转移审批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正式员工45人及以上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正式员工40人至44人的,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正式员工39人至35人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分。55非“★”条款响应性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8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8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1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8条的,本项得0分。8第三部分 主观分(50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总体实施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的专业化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对项目整体情况的认知(目标设定)、服务标准、管理方式、完善服务、项目重点和难点的分析等全项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2人员培训方案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及措施合理的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资料、培训目标、培训成效等全项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3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及措施合理的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风险因素的分析预警、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事后评价机制、善后恢复措施等全项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4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接受投诉流程、解决投诉流程、投诉意见反馈渠道、定期满意度调查、完善预防措施等全项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5业务流程设计评价业务流程设计包括:(1)承保流程图及说明及特殊情况处理措施;(2)理赔流程图及说明及特殊情况处理措施;(3)理赔争议调解机制;(4)理赔争议处理办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6理赔申请渠道评价理赔申报渠道贴近老年人特点,出险理赔申报渠道涵盖线上、线下方式:(1)客服电话和手机APP;(2)微信公众号;(3)困难及特殊人员上门服务;(4)邮寄等方式。(5)上述以外的其他贴近老年人特点的特殊申报渠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7保险责任项目丰富化评价(1)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覆盖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食物中毒身故、食物中毒医疗费用、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费用、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2)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众责任险。参照河西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标准对对河西养老服务中心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以出险日期为准)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提供赔偿保障。(3)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托养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对区内全部养老机构年满60周岁及以上(以出险日期为准)人员住养老年人提供医疗机构上门服务产生的医疗事故提供赔偿保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9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6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98增值、特色服务及保障方案评价(1)向本项目参保老年人赠送的增值服务项目,且未设置享受条件,每个参保老年人都能够普遍享受;(2)在保险方案中设有创新特色项目,且未设置享受条件,每个参保老年人都能够普遍享受;(3)组织机构保障(含设置专门从事调解工作的调解室);(4)服务人员投入计划保障(含配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调解接待工作人员)。(5)可实现与医院直赔服务。(6)投保人遇特殊原因,未按约定支付保费,保险人不因此影响参保老年人保险利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9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团队考核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培训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保密制度、财务制度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的:4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的: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合计100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需求书一、服务人员范围天津市河西区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出险日期为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享受服务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出险日期为准)。二、项目服务内容天津市河西区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出险日期为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享受服务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出险日期为准)提供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服务保障。本项目属于金融业。三、项目服务要求(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投保方式:本项目投保方式为无清单大保单统保。2、被保险人:户籍所在地为河西区,并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出险日期为准)的老年人,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老年人出险报案时凡符合户籍、年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3、保险费用:服务期内,被保险人人数如有减少不予退费;新增人员自动纳入被保险人范围,不予增加保费。★4、保险方案: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食物中毒身故、食物中毒医疗费用、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费用、意外伤害救护车保险。在常规保险责任以外,中标供应商能够向本项目被保险人赠送增值服务项目,并且没有设置享受条件,使每一位被保险人都能够普遍享受。中标供应商的保险方案应当能够体现创新特色。5、项目宣传:在本项目保险责任生效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并长期运行本项目专属宣传服务队伍,有包街道、包社区长期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深入河西区各个街道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保险宣传、咨询、投保、理赔等社区服务。中标供应商当制订本项目宣传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在宣传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融媒体宣传、印制社区宣传广告和彩页、印制保险卡(明白纸)等宣传方式。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宣传团队的制定了长效考核管理办法。6、理赔服务:★(1)条件项保险责任的保额:意外伤害身故保额1.5万元/人、意外伤害残疾保额1.5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0.3万元/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额0.36万元/人(40元/日)、食物中毒身故保额1.5万元/人、食物中毒医疗费用保额0.15万元/人、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费用保额0.05万元/人、意外伤害救护车保额0.1万元/人保险。(2)一般条件项保险方案应体现河西区特色和创新精神,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含住院和门急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附加食物中毒身故、附加食物中毒医疗、附加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附加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服务应当能够体现简易方便,符合老年人群体特点。中标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电话、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线下实体网点客服柜台、困难人群上门服务、邮寄等方式。理赔服务程序设置,对本市全民意外保险与河西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服务,没有类似“先全民意外,后商业保险”理赔先后顺序的硬性规定。7、专业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具备丰富的民生保障服务项目承保经办服务经验,与本市及本市各区政府部门在民生保障服务项目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8、政企沟通机制: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较为完备的政企沟通机制。中标供应商按月、季度、半年、年度,或者按照投保人的临时需求汇总承保和理赔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投保人,便于投保人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开展的进度以及理赔服务的整体情况。9、应急响应机制: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理赔应急响应机制,并可以按照应急程序进行预付理赔。10、投诉与融通: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承办期间及期后,积极应对服务投诉和理赔争议。对向政府部门投诉、上访的老年人及家属做好疏导安抚工作;对河西区所有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产生的信访事件向政府部门做出“零上访”兜底解决承诺。11、验收与考核:中标供应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报险老年人满意度调查。根据意外伤害保险报案赔付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率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和考核。如中标供应商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二)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众责任险。对河西养老服务中心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以出险日期为准)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提供赔偿保障。1、投保方式根据投保人提供被保险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每个被保险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出具保单。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保险费服务期内,被保险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有减少不予退费;新增被保险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动纳入被保险人范围,不予增加保费。★4、保险方案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年人(不限定河西户籍)人身安全,为每个服务中心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包括在服务中心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服务中心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每个服务中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万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5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免赔额100元。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扩展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附加火灾、爆炸扩展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三)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托养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对区内全部养老机构年满60周岁及以上(以出险日期为准)人员住养老年人提供医疗机构上门服务产生的医疗事故提供赔偿保障。1、投保方式根据投保人提供被保险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各医疗机构)清单,出具保单。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提供上门服务的各医疗机构。3、保险费服务期内,以投保人列明的被保险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各医疗机构)清单,总数量不超过15家医疗机构测算保费。★4、保险方案为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托养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全部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险。保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诊疗科目、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按照每一医疗机构,每人赔偿限额2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免赔额100元。备注:1、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无效投标处理。2、其中(二)、(三)项在责任险项下,对60周岁及以上(以出险日期为准)人员无户籍要求,如限定户籍范围即做无效投标处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需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21.3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D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2.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23.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23.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2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中《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23.3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2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E开标和评标26.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26.1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26.2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26.3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6.4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26.5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6.6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7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不同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其投标(响应)无效。(10)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中标供应商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34.中标通知34.1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6.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7.履约保证金37.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7.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8.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合同分包39.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9.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TJHX-202-)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时间:20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货物(或工程、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代表人姓名: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报价:¥元(人民币),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8.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9.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2.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选择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备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价格分项组成报价1人员费用2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3……4567合计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2.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3.上表中人员费用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4.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5.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6.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1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2★(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3★(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4. 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2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岗位名称投入人数人员情况简介是否退休工作时间备注合计人数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中标,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7-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注:1.中标(成交)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8-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8-2: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名称)授权(分支机构名称)作为投标人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包括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询标、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可选、也可增加或减少授权事宜)有关事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该分支机构可使用法人企业的资质证书。若(分支机构名称)获得中标(成交),我单位对(分支机构名称)在本项目中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必要支持。(法人企业名称)不再授权其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法人企业公章:年月日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扫描后放入电子响应文件。附件8-3:授权代表授权书致:(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8-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和处罚,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信用承诺制,如不提供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如选择采用信用承诺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信用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附件9管理大纲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自行编排序号。投标人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0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联系电话 所获证书及编号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年限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地 点单 位职 务主 要 工 作曾担任的项目时 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备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