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 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中标结果公示(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巧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
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ZC2024-C1-00645-YNDX-0050
二、项目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供应商名称:成都凤祥农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乐平五路43号
成交金额(万元):28.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8.5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名称: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
品牌: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每袋10克装
数量:4万
单价(元):1.8
货物类
标段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名称:40%丁香菌酯.戊唑醇悬浮剂
品牌: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每袋10克装
数量:4万
单价(元):3.55
货物类
标段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名称: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
品牌: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每袋10毫升
数量:4万
单价(元):1.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明,任彦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仕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下浮0.0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待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金额:0.66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
联系方式:13408846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13398707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芊含
电 话:133987073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昭通市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0: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明,任彦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仕标
总成交金额
¥28.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易芊含
项目联系电话
13398707313
采购单位
昭通市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0884630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98707313
附件:
附件1
玉米招标文件818.docx
附件2
HHI容 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项目编号:ZTZC2024-C1-00645-YNDX-005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巧家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9-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TZC2024-C1-00645-YNDX-00502、项目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0万元5、最高限价:¥30万元6、采购需求:按照购买主体要求,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采购工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完成玉屏街道、白鹤滩街道、金塘镇、大寨镇、东坪镇、崇溪镇、新店镇、药山镇、中寨乡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2.0万亩,统防统治率大于46%。(1)、采购10克装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4万袋。(2)、采购10克装40%丁香菌酯.戊唑醇悬浮剂4万袋。(3)、采购10毫升装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4万袋。7、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8、交货地点:巧家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3.2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3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供货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8-1900:00至2024-8-26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9-209: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9-209: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联系人:夏金福联系电话:134088463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联系方式:0871-65847248转6020、137594608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金福(采购人)、易芊含(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408846309、133987073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巧家县2024年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2采购人巧家县农业农村局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需求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交货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5交货时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7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出资比例100%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现场踏勘不组织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采购需求。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查询该项);1.2.2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2023年)内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成立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1.4.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2023年)内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成立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1.4.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3.2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3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供货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 ,投标时提供承诺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1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9-2 09:30;递交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7.1响应文件解锁时间2024-9-2 09:30分开始,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此次申请。18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9磋商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缴纳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时间满一年后无息退还。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2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出具证明文件,在评审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质量要求1.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实施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1.4.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下浮0.0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待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表如下:附录《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服务类型服务类型计价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计价金额费率费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0.7万元0.7万元50-100万元(含)1.5%1.5%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一5亿元(含)0.05%0.05%0.05%5亿元一10亿元(含)0.035%0.035%0.035%10亿元以上0.008%0.008%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需求;(5)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6)合同与协议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发出的时间距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内容。3.2报价3.2.1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自行计算和填报价格,报价为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中产生的工器具费、措施费、人工费、人员工资、加班费、交通费、保险、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提出的其它费用的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资料费、税费等已包含在中标采购价款内;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应当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3.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争失效。3.4保证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的相关要求,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依法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原件扫描件等。3.5.2“其他资料”应附与资格审查评审有关的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3.6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供应商承诺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实施时间、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按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需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章。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款、第4款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通知书7.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3合同的签订7.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3.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3.4采购人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3.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相关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期限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0.2质疑主体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0.3质疑函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投标人内部使用的业务章,下同。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0.4质疑函的递交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工联系方式:0871-65847248转6020、13759460867联系地址: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10.5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6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提供的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评审办法1.1本项目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1.2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磋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分四个阶段进行:①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②第二阶段为初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评审;③第三阶段为磋商,通过初步评审的方可进入本阶段,磋商顺序为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④第四阶段为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评审。1.4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人。2.评审原则2.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组应当根据本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2.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小组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4.磋商纪律4.1磋商小组的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2磋商小组的成员必须对磋商情况和磋商结果保密,不得向供应商等相关利害关系人泄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4.3磋商完成后所有磋商材料应如数交还。4.4磋商期间,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缺席,因公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征得同意。4.5与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对磋商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审程序5.1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组长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5.2采购人代表介绍项目背景情况。5.3磋商小组成员阅读和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5.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签字确认),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7供应商不得有下列串通磋商行为:(1)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2)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供应商事先约定成交者而联合采取行动;(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且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价格相差较大;(5)其他串通磋商报价的行为。5.8供应商不得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1)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资质证书、印鉴参加投标;(2)伪造或者虚报业绩;(3)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4)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5)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6)隐瞒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9供应商不得有下列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响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4)其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6.评审标准6.1资格审查,经审查只有符合下列所有评审因素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初步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资格要求”备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解释。6.2初步评审,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1、磋商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3、磋商后,经磋商小组审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函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签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实施时间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5)对服务质量无承诺或服务质量承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7)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8)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磋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行贿行为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10)供应商提供的原件资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原件扫描件不一致的;6.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4详细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将对各有效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三)详细评审(1)价格部分F1评分标准(满分1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价格部分F1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评分(满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计算公式= 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审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磋商报价。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7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采购标的(农药)质量评审(满分20分)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优于或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技术规格参数的,在供货时提供供货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 ,投标时提供承诺书的,得20分;2、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技术规格参数的,在供货时提供供货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 ,投标时提供承诺书的,得14分;3、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部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的,在供货时提供供货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 ,投标时提供承诺书的,得7分。4、未提供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供货方案(满分20分)1、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合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得20分;2、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基本合理、符合实际,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4分;3、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简单、基本合理、符合实际的得7分;4、无供货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违约承诺(满分15分)1、保证措施方案切实可行,内容详尽,措施及细节周全,对本项目服务有极佳的质量保障,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5分;2、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可行,能对主要细节做出安排,对本项目服务有一定质量保障,有相关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0分;3、保证措施方案一般,未能体现对本项目服务的质量保障,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分;4、无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1、承诺对产品全使用周期的质量负责,对问题产品有具体的应急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详尽,完全满足采购人对售后服务需求及保证措施完善具体,有针对性的得15分;2、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采购人对售后服务需求及保证措施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10分;3、售后服务承诺不能满足采购人对售后服务需求及保证措施缺乏针对性的得5分;4、无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三、附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分别独立评分,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最后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然后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相加得出总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综合得分B=F1+F2F1、F2分别为价格部分评分、技术部分得分。2、关于中小企业: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同时投标货物有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都必须提供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按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如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将不视为中小企业,并不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关于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按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如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将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不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5.1按最新规定执行。第4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需提高病虫害防治效率、防治效果和防治效益,确保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田生态环境安全,以及实现秋粮丰产丰收。从多个方面综合防控玉米病虫害,确保玉米的健康生长,最终实现秋粮的丰产丰收。2、通过项目实施,以“阻杀境外迁入虫源、控制迁出虫源和控制疫病蔓延”为重点,做到虫情虫害及病害能及时发现,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有效遏制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在玉屏街道、白鹤滩街道、金塘镇、大寨镇、东坪镇、崇溪镇、新店镇、药山镇、中寨乡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2.0万亩,统防统治率大于46%。(1)、采购10克装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4万袋。(2)、采购10克装40%丁香菌酯.戊唑醇悬浮剂4万袋。(3)、采购10毫升装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4万袋。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相关政策。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万)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备注1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4袋每袋10克装240%丁香菌酯.戊唑醇悬浮剂4袋每袋10克装3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4袋每袋10毫升装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4万袋;40%丁香菌酯.戊唑醇悬浮剂4万袋;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4万袋。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地点:巧家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购买主体要求,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采购工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完成玉屏街道、白鹤滩街道、金塘镇、大寨镇、东坪镇、崇溪镇、新店镇、药山镇、中寨乡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2.0万亩,统防统治率大于46%。(1)、采购10克装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4万袋。(2)、采购10克装40%丁香菌酯.戊唑醇悬浮剂4万袋。(3)、采购10毫升装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4万袋。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采购需求(提供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一次性验收合格。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农药的运费、技术资料费、税费等已包含在中标采购价款内;用于米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农药应当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部分响应文件磋商函部分(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经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和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报价见“磋商报价一览表”且悉知本项目结算方式。我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响应性文件,其中包括: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性文件;2、其他资料。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由响应性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保证按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承诺的提交成果时限要求完成相应的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性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第二部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磋商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1磋商报价总价: 万元;大写:人民币2合同履行期限3服务质量承诺4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应装订一份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标的(农药)质量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2)供货方案(格式自拟)(3)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违约承诺(格式自拟)(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序号本项目岗位姓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备注注:相关人员附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信息附件。无资料或者资料不明确的,不予认可。类似项目业绩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类似项目业绩名称用户单位联系人电话合同金额(万元)备注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第四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经济类型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技术负责人姓名职 务工商登记登记机关: 注册资本金:工商登记执照号: 上年审验:税务登记登记机关: 税务号:经营范围企业详细地址公司本部: 省 市 区 路 号通信联系企业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通信联系业务联系人: 电话:注:附依法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原件扫描件。(二)《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在供货时提供供货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查询该项);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2023)内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成立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②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2023)内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成立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说明函]。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8、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说明函)(七)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注: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注: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承诺书(按需提供)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承诺,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单位提供的(产品名称)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并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甲、乙方双方协商后签定的合同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如下清单的要求提交货物(表格不够填写,另附清单):产品名称品牌技术规格或型号数 量单 价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二、供货时间: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后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承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三、质量标准: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四、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五、验收:由乙方交货完毕后,甲方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六、异议期: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货物质量及其它方面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七、付款条件及方式:货款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售后服务:按厂家服务承诺和采购文件的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若有甲方投诉乙方售后服务不到位,经核实,除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溯有关责任外,采购管理机构有权取消乙方一至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第三方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3、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十、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承诺函件等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采购管理科及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 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性液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