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中标结果公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莱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83000202402000180
采购项目名称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项目名称: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约计52.8万元 最高限价:33元/枚,报价超过经评审的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1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只有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废标。采购人又于2024年7月23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第二次发布了公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然只有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再次废标。经审核本项目磋商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要求,采购预算合理。为确保新开办企业尽快享受到免费刻制企业印章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抓紧提供服务。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文泉东街13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4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 2、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执行《烟台市财政局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8.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2.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采【2020】28号)13.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14.《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 联系人:刘晓娜 吕亚男 联系方式:0535-2092767 2.财政部门: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 联系电话:0535-2170018 3.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长鑫 张瀚方 联系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联系电话:0535-2171775 4.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发布人: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日
9.11单一来源文件-电子标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pdf 采购公告.pdf 3采购需求-电子标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1).pdf
莱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电子标-“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402000180项目名称: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盖章):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九月第1页共61页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单一来源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2、为保证CA证书可以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按要求配置电脑环境,及时下载相关驱动并安装(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驱动,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305.jhtml)。3、电子标交易大体流程:下载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YTZF)→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版)→同步项目→供应商在线签到→公布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束→评标。单一来源采购不同于公开招标,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第二轮报价步骤:采购小组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报价结束。4、下载单一来源文件:潜在供应商可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YTZF)。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308.jhtml)。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供应商专场”(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7574第2页共61页-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也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23302.jhtml)进行学习。6、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7、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请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10、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11、对单一来源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联系电话:0535-2171775谢谢合作!第3页共61页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附2: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56附5: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附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4页共61页第一部分邀请函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委托,就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402000180二、采购内容: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号采购标的采购预算所属行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A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52.8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3)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24年7月11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只有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废标。采购人又于2024年7月23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第二次发布了公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然只有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再次废标。经审核本项目磋商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要求,采购预算合理。为确保新开办企业尽快享受到免费刻制企业印章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第5页共61页采购的”的规定,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抓紧提供服务。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五、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文泉东街1398号六、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七、刻制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印章刻制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一套(四枚)印章刻制,并送交出件窗口。八、刻章单位选定数量:选定1家单位入驻。九、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价的10%,每季度末乙方应给甲方报送本季度实际刻章明细及数量,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扣除预付款后付清当季度刻章款(无息)。备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不构成违约事项。如遇财政拨付款项延误,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或中断提供服务。十一、招标控制单价:回墨印章33元/枚,回墨印章包含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政府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一套四枚印章,企业自费刻制的其他印章参照本文件招标控制单价执行),报价超过经评审的控制单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十二、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按成交金额总价计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额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报价截止时间。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第6页共61页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供应商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审小组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单一来源议程安排1、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时间:自单一来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无需报名,凭数字证书(CA)均可免费获得单一来源文件参与报价。2、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方式:(1)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分别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用户信息,请务必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2)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潜在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均可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找到本项目点击“文件下载”,免费下载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3)请各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时下载单一来源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4、报价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3号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为完善项目档案,请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将纸质响应文件1套快递给招标代第7页共61页理公司,拒收所有到付件。快递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22室收件人:王长鑫,电话0535-2171775,0535-2179068十五、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联系人:刘晓娜吕亚男联系方式:0535-2092767十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开户名称: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烟台莱州支行账号:376899991013000146730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联系电话:0535-2171775邮箱:ythzzbdl@163.com十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第8页共61页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共1个包,拟选定1家供应商入驻服务中心从事刻章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二、采购内容:序号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注1刻制回墨印章33元/枚备注:1、拟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05室(莱州市为民街598号)实地查看回墨印章实物样品,按照采购人提供样品的款式及材质参与投标报价。2、以上样品仅供参考,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或品牌的,均不作为对报价产品的特定要求,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3、供应商递交样品的要求:(1)样品递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样品递交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5楼样品室(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样品递交数量:回墨印章4枚(企业公章1枚、财务专用章1枚、法定代表人名章1枚、发票专用章1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不得低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标准。(4)样品刻字内容:企业公章: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样印财务专用章: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样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法人样印发票专用章:汉字: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样印发票专用章;数字:000000000000000000样品需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5)样品递交要求:供应商可将4枚印章装在一个包封内,注明单位名称(是否密封均可)方便递交,报价结束后,未成交的供应商样品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人的样品按采购人指第9页共61页定地点进行封存(6)递交样品联系电话:0535-2171775,未送达接收地点的样品将不予接收。三、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不得从事与刻章服务无关的服务,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强买强卖。2、所开展的刻章服务工作须接受采购人监管。四、刻制时间要求企业注册申请材料网上提报预审通过后,可自行选定刻章服务企业。刻章服务企业接到印章刻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将刻制好的印章送到出件窗口,如有投诉等相关问题发生,按相关规定处理。企业在领取印章时,需填写《领取印章登记表》,并签字确认。五、质量要求1、制作的印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门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刻制的印章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在使用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任何方面指控均由供应商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单位和印章使用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保证所刻制的印章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3、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枚印章的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原因的损坏,应免费维修或换新。4、在质保期内,如果印章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证实印章存有质量缺陷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并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解决办法,并纳入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所刻制印章的售后服务。5、所有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刻章所用材质的质量,保证所有印章外观、尺寸的统一。六、其他要求1、制作过程中,不得将印章内容和相关信息外泄。2、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间乙方被投诉次数超过三次及以上或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1个、办公室1间、刻章室1间。租赁费按照财政部门评估底价缴纳(窗口租赁费为每年10200元,办公室及刻章室租赁费每年合计21600元)。租赁费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第10页共61页附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第52页共61页(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53页共61页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54页共61页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第55页共61页附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56页共61页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第57页共61页附5: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平台简介: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并建设运营的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重点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中征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于2019年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以及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为广大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了畅通的线上渠道。1.联系方式:0535-3577872(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2.官方网站:https://www.crcrfsp.com/3.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二区4号楼4.微信二维码:第58页共61页公司简介: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为畅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更具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依托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集政务信息、整合市内外金融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搭建公益性金融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可在平台发布融资信息,直接点对点与金融机构对接,同时,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平台定期举办线上线下银企对接会,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信用增信等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1.联系方式:0535-68835852.官方网站:www.ytjf.com,www.yantaicredit.com3.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79号烟农发展大厦18楼4.微信二维码:第59页共61页公司简介: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烟台市融资担保业的龙头企业,已加入国家和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开展“二八分险”基础上的全面合作,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风险分担。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聚焦“服务小微三农,助力经济发展”普惠金融为主责主业,引导更多银行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发展,集团借力享受各级政府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1.联系方式:0535-66110050535-66110022.官方网站:http://www.ytdb.cn/3.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41号金融大厦12楼、13楼4.微信二维码:第60页共61页附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制作响应文件请使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308.jhtml。2、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之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并绑定CA数字证书,请务必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3、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其中绑定的图片(包括word文件中嵌入的图片)大小不得超过系统规定字节,绑定的word文件不得超过系统规定字节。4、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5、交易平台开标操作步骤为:同步项目→公布供应商名单→在线解密→开标结束→评标。6、在线解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解密时间一般为20分钟(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供应商需在解密倒计时内,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出解密时间,供应商将不能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点击【解密】按钮。供应商完成上述工作后,系统将根据所有供应商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第二轮报价步骤:采购小组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报价结束。8、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第61页共61页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1、采购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项目名称: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约计52.8万元最高限价:33元/枚,报价超过经评审的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4年7月11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只有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废标。采购人又于2024年7月23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第二次发布了公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然只有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再次废标。经审核本项目磋商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要求,采购预算合理。为确保新开办企业尽快享受到免费刻制企业印章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抓紧提供服务。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o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莱州市东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文泉东街1398号三、公示期限2024年9月4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四、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2、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执行《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8.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2.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采【2020】28号)13.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14.《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联系人:刘晓娜吕亚男联系方式:0535-20927672.财政部门: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联系人:王科长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联系电话:0535-21700183.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联系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联系电话:0535-21717754.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发布人: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9月3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单位: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编制时间:2024年7月11日第1页共7页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背景、基本情况及预算安排:本项目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52.8万元。2、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1)前期调研:已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前期调研。(2)组织论证: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清楚明了、表达规范、含义准确、落实并体现了政府采购政策。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涉及该项目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且至少须达到合格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执行《******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第2页共7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采【2021】17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三、项目联系方式:1.名称: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联系人:刘晓娜吕亚男联系方式:0535-2092767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电话:0535-2171775附件一: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附件二:采购实施计划第3页共7页附件一: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一、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为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共1个包,拟选定1家供应商入驻服务中心从事刻章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二、采购内容:序号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注1刻制回墨印章33元/枚备注:1、拟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05室(莱州市为民街598号)实地查看回墨印章实物样品,按照采购人提供样品的款式及材质参与投标报价。2、以上样品仅供参考,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或品牌的,均不作为对报价产品的特定要求,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3、供应商递交样品的要求:(1)样品递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样品递交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5楼样品室(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样品递交数量:回墨印章4枚(企业公章1枚、财务专用章1枚、法定代表人名章1枚、发票专用章1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不得低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标准。(4)样品刻字内容:企业公章: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样印财务专用章: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样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法人样印发票专用章:汉字: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样印发票专用章;数字:000000000000000000第4页共7页样品需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5)样品递交要求:供应商可将4枚印章装在一个包封内,注明单位名称(是否密封均可)方便递交,报价结束后,未成交的供应商样品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人的样品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6)递交样品联系电话:0535-2171775,未送达接收地点的样品将不予接收。三、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不得从事与刻章服务无关的服务,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强买强卖。2、所开展的刻章服务工作须接受采购人监管。四、刻制时间要求企业注册申请材料网上提报预审通过后,可自行选定刻章服务企业。刻章服务企业接到印章刻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将刻制好的印章送到出件窗口,如有投诉等相关问题发生,按相关规定处理。企业在领取印章时,需填写《领取印章登记表》,并签字确认。五、质量要求1、制作的印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门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刻制的印章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在使用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任何方面指控均由供应商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单位和印章使用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保证所刻制的印章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3、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枚印章的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原因的损坏,应免费维修或换新。4、在质保期内,如果印章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证实印章存有质量缺陷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并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解决办法,并纳入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所刻制印章的售后服务。5、所有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刻章所用材质的质量,保证所有印章外观、尺寸的统一。第5页共7页六、其他要求1、制作过程中,不得将印章内容和相关信息外泄。2、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间乙方被投诉次数超过三次及以上或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1个、办公室1间、刻章室1间。租赁费按照财政部门评估底价缴纳(窗口租赁费为每年10200元,办公室及刻章室租赁费每年合计21600元)。租赁费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4、甲方为乙方提供餐厅就餐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搭伙费,搭伙费每年6000元,允许1人用餐,餐费自付。搭伙费按年支付,如需增加就餐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加收搭伙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窗口水电暖费用(经营性用电设备另行约定付费)。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有效证明材料。第6页共7页附件二采购实施计划1、项目名称: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2、采购预算:33元/枚3、采购项目的类别:服务类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6、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8、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参考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依据项目特点编制。9、履约验收方案: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文件,根据项目特点依法依规验收。10、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1)采购意向发布时间:公开时间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之前30日。(2)公告发布时间:根据采购意向发布时间及评审时间依法依规确定。(3)开标时间:依法依规确定。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9月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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