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中标结果公示(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10822024CCS00088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太原碧蓝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西街15号晋西建安公司院内
报价:549880(元)
94.1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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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内业测试1队
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负责测试外业调查1队采集的276个样品数据
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前完成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文红(第1包采购人代表),康江,王争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24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霍州市开元街永康路口
联系方式:0357-560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道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A座2407
联系方式:13834595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利亮
电 话:13834595377

附件信息:

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399.4K

中小企业声明函363.4K

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822024CCS00088采购单位:霍州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山西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6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6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0第七部分相关附件10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822024CCS000882.项目名称: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55400.00元5.最高限价:555400.00元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商务技术要求。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范围最高限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服务地点1内业测试1队负责测试外业调查1队采集的276个样品数据5554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前完成合格霍州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2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不收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上传)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2.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霍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霍州市开元街永康路口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57-56001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道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A座2407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357-5600123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先生电话:0351-609155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项目编号1410822024CCS000883采购内容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55400.00元响应报价超出各包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将被否决。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6服务地点山西省霍州市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前完成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6.响应保证金(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转账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 (3)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保函。*7.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特定资格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磋商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部分);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资料*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11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12响应保证金1、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保证金账户: 户 名:山西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太原阳光汾河湾支行帐 号:1405011058090000067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响应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 供应商交纳响应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可简写)。未按前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响应保证金及文件费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3响应文件封套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供应商联系电话:1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60分钟。1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请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未加密的、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使用制作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7磋商方式一轮磋商、二轮报价18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19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0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21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2项目所属行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24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视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3.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环保产品,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1-5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响应: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规定,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6-9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2.格式见第七部分25其他本次磋商采用网上开启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及电脑,远程解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4“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工程”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各项工程。2.6“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7“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8“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二包: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领队上岗证。三包、四包: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五包: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领队上岗证。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相关附件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或补充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评审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如需分册,各供应商可自行编排分册并在封面标注)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采用网上电子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上传。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装装订形式。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4磋商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评审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4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附件。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7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10.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2.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磋商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4开启响应文件14.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六十分钟(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4.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补存、修改的书面响应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1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在开启时间前提出,否则不予撤回。16、磋商及其有关事项16.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响应文件的拆封17.1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各自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查验,并签字确认。经查验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核实各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为保证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纸质文件在线下进行评审的情形,提交的纸质文件份数需符合前附表的数量要求,未按数量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17.2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17.3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纸质响应文件不得拆封。代理机构应将未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1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如有);(5)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如有)五、磋商程序和要求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19、磋商小组组成19.1磋商小组由采购方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人员总数的2/3。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9.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响应文件审查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0.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3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2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20.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20.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6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方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7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外(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9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10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磋商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21.3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内容、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2、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2.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2.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22.5、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符合性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1)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组长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仅适用于货物采购)2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本次采购,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标注※的为核心产品。本次采购,同品牌认定标准: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认定为同品牌。(仅适用于货物采购)24.4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4.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4.5.1本次磋商项目,由磋商小组按照24.2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并按照下列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5.2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磋商保密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交易系统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成交服务费30.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质疑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4.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4.5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4.6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4.11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12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十、供应商违规处罚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十一、相关政策要求38.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8.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8.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项目中含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38.3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的在评审中优先采购,优先采购。38.4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8.5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8.6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a)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规定,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b)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等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和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大、中型企业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5%的价格价格平舌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c)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1、资格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响应保证金(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转账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 (3)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保函(格式见第六部分)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特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为无效。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函的审核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报价无效。2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服务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报价无效;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报价无效;3.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的,报价无效;5.价格修正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9.4款规定。3商务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要求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4技术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注: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步详细评审。3、详细评审评定内容及标准1、商务部分(2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10分)2021年08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最多得10分。合同要求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章)盖章页为准。2.人员配备(10分)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人员要求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技术部分(70分)(由磋商小组独立认定)1.项目理解及分析(20分)(1)对项目现状、需求分析、项目目标、实施整体思路等熟悉程度高,对采购需求充分理解且分析详细,框架清晰、完整、合理的,得20分;(2)对项目现状、需求分析、项目目标、实施整体思路等熟悉程度较高,对采购需求充分理解且分析较详细,框架较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5分;(3)对项目现状、需求分析、项目目标、实施整体思路等熟悉程度一般,对采购需求充分理解有一定的条理性及合理性的,得7分;(3)对项目了解一般,对采购需求理解不透彻的,得3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2.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流程及措施(15分)(1)方案十分完整,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且方案的规范性、科学严谨性、重点突出的,得15分;(2)方案完整,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且方案较为规范,重点较为突出的,得10分;(3)方案有一定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有一定重点,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细节待完善的,得6分;(4)方案有一定内容,但不满足本项目需求,没有重点,没有针对性的,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3.质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2分)(1)计划及措施十分完整,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且方案的规范性、科学严谨性、重点突出的,得12分;(2)计划及措施完整,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且方案较为规范,重点较为突出的,得8分;(3)计划及措施有一定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有一定重点,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细节待完善的,得4分;(4)计划及措施有一定内容,不满足本项目需求,未有重点,科学性和严谨性细节没有针对性的,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4.设备投入(9分)(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投入(设备、工具、器械等)非常齐全、详细,完全合理可行的,得9分;(2)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投入(设备、工具、器械等)齐全、详细,合理可行的,得6分;(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投入(设备、工具、器械等)一般的,得4分;(4)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投入(设备、工具、器械等)较差的,得2分;(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服务体系(8分)(1)在项目实施期间按采购人需求保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供服务并交付成果,采购人需要调整随时配合采购人的,服务体系完整、详细具体、健全,完全满足要求的得8分;(2)服务体系完整、健全,基本满足要求的得5分;(3)服务体系不完整、不健全的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6分)(1)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全面完整、切实可行、合理科学、操作性强得6分;(2)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基本全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得3分;(3)不提供者不得分。3、响应报价部分(1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评标基准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得,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根据其书面材料作出判定,形成一致意见。若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拒绝提供成本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本文件未列出的节能产品,可在《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之外采购。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承接的服务,才享受货物或服务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核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55400.00元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前完成。四、服务地点:山西省霍州市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20%启动资金,按工期进度付至7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剩下的30%。六、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最终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对该项目进行验收。2.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负责验收3.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在履约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5.履约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七、服务标准:合格。八、服务内容:内业测试1队负责测试外业调查1队采集的276个样品数据;内业测试项目清单内容类型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内业测试1队耕地个2332100489300内业测试1队园地个21210044100内业测试1队林地个16100016000内业测试1队草地个610006000内业测试1队小计276555400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采购人法务人员审定为准)合同原则甲方(购买主体):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五)服务标准:(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二)结果应用(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响应保证金*7.中小企业声明函*8.特定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纳税记录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参加协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响应保证金(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3)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磋商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谈判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7.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8.特定资质(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二、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供应商企业简况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资料*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磋商函:(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供应商企业简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营业范围法定或机构代表人经济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曾获得的奖项其他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备注123………………………………注:按顺序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价 (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服务地点相关补充说明:注:供应商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①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②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③须提供分项目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内容类型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三包内业测试1队耕地个233三包内业测试1队园地个21三包内业测试1队林地个16三包内业测试1队草地个6三包内业测试1队小计276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序号名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偏离情况1234567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针对本项目情况,并结合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内容编制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序号拟任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拟任职务姓名证书名称证号备注以上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第七部分相关附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如不适用可不提供该项。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说明:如不适用可不提供该项。《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3、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如适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适用)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霍州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霍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太原碧蓝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645.03万元,资产总额为812.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原碧蓝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