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350623]FJZZ[CS]2024001
二、项目名称: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9,100.00元
96.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
工程类(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审核价2063535元,下降预算审核价的10%作为最高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为:1857181.5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工期120天
批
温兆萍
闽1352019202003507
1,809,1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许伟强
评审专家:
王德成 、 庄素华 、 徐云 、 汪建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7%)收取。 专家评审费按系统结算为准,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以转账、电汇或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 帐号:162060100100216789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1.566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资格性进行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
地址:赤土乡新源街1号
联系方式:139601208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假日新天国际二期10号楼102店面
联系方式:0596-317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燕婷
电话:0596-3171271
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附件.zip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漳浦县朝阳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464万元,资产总额为347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02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申明。供应商名称福建瑞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09月02日※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渠水利设施灾后恢复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