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案管室装备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294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奥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商贸路102号1层附2号
9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奥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379900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详见以下“(一)采购标的”
华为等
HUAWEI IdeaHub Pro 65等
1(批)
91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莹(采购人代表)、徐勋前、王洪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视频会议集成终端”;规格型号:HUAWEI IdeaHub Pro 65;品牌:华为
2、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155号
联系方式:0831661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
联系方式:0831-589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31-5892208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294项目名称: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合同包一批,917250.00元,元,总价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无相关关联格式模板,请将其他证明材料传至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处。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报价明细表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产地品牌规格厂家单价合计总价:小写: 大写: 版本号:240731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294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12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委托,拟对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市本级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2941.2.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1.3.谈判项目简介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拟对案管室装备建设进行采购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第2页-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155号邮编:644000联系人:黄阳波联系电话:08316613678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邮编:644000-第3页-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831-589220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17,2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和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6页-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该响应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7页-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在线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第8页-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完成安装验收后,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第9页-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第10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第49页-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2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对技术和服务的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3商务要求对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商务应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第50页-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第51页-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按照排名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第52页-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价格权重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合同包一100.00%1、评审价格=响应报价。2、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3、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经谈判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评审系数。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谈判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53页-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5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第55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56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57页-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58页-版本号:240731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294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12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委托,拟对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市本级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2941.2.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案管室装备建设采购项目1.3.谈判项目简介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拟对案管室装备建设进行采购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155号邮编:644000联系人:黄阳波联系电话:08316613678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邮编:644000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831-58922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17,25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和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该响应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在线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完成安装验收后,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831-5892208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邮编:644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线下采购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拟对案管室装备建设进行采购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17,25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17,25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详见以下“(一)采购标的”1.00(批)917,250.00工业是否是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详见以下“(一)采购标的”//917,25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详见以下“(一)采购标的”视频会议集成终端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详见以下“(一)采购标的”1.视频会议集成终端、2.监视器、3.卷宗电子化设备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详见以下“(一)采购标的”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采购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NVR录像机台3工业否否否2监控硬盘个6工业否否否3视频会议集成终端(核心产品)台3工业否是否4视音频采集设备台3工业否否否5指纹签章一体机台1工业否否否6监视器台3工业否是否7卷宗电子化设备台3工业否是否8环境全景摄像机台4工业否否否9网络交换机台2工业否否否10全自动光盘刻印机台2工业否否否11智能案管柜(主柜)台2工业否否否12智能案管柜(副柜)台3工业否否否13智能光盘保管柜台3工业否否否14指挥控制台张2工业否否否2★(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叙州区公安分局案管室建设预算1、分局案管室序号系统及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NVR录像机支持IPC分辨率8MP/6MP/5MP/4MP/3MP/1080P/UXGA/720P/VGA/4CIF/DCIF/2CIF/CIF/QCIF;支持最大20路高清IPC网络视频接入;支持最大1路4K/1路6MP/1路5MP/2路4MP/2路3MP/4路1080P/8路720P/16路4CIF同时预览;支持最大1路4K/1路6MP/1路5MP/2路4MP/2路3MP/4路1080P/8路720P,1/16到512倍速;支持1/2/3/4/5/6/7/8/9/10/12/13/16/20A/20B画面预览;支持2个硬盘接口,单块最大10TB;支持1个HDMI/1个VGA视频输出(同源),最高分辨率1920×1080;支持自适应H.265/H.264压缩标准;带宽:接入带宽80Mbps;转发带宽80Mbps;支持3个100M网络接口;支持测温报表导出支持客流量统计,支持多台客流量相机组成区域内统计;支持驳接Onvif、RTSP协议网络前端、GB/T 28181-202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对接平台、GA/T1400.1-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对接平台台12监控硬盘1、容量不小于6TB,转速≥5900转;2、支持单盘、RAID存储方式;3、适用于XVR.NVR4、SATA接口、CMR磁记录方式个23视频会议集成终端(核心产品)1、包括内置摄像机镜头、视音频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时钟芯片、视频输入输出芯片等,其中视音频编解码芯片采用自主芯片。(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2、支持不少于以下接口及数量:HDMI×3、3.5mm×2、USB3.0*2、USB2.0*1、RJ45*2,同时要求设备的物理接口与标书中的接口类型一致,通过转接视为不满足;可支持接入OPS电脑;提供至少2路高清视频输入、至少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至少有一个接口最高可支持4K60fps,一个接口最高可支持4K30fps.提供至少4路音频输入接口、至少2路音频输出接口。3、采用65寸E-LED液晶屏,物理分辨率3840*2160,显示比例:16:9,可视角度:水平≥178°,上下≥178°,屏幕防护性可达物理钢化莫氏7级4、触控屏最大显示分辨率达到4K60fps,支持±1mm触控精度,35ms超低书写时延。(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5、内置摄像机支持4K30fps 846万像素,镜头支持最大水平视角:80°,最大垂直视角:50°,支持2倍数字变焦。(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6、内置麦克风支持前向180度拾音,8米拾音,0.5度音源精准定位,20KHz全频带拾音。(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7、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协议,支持H.265、H.264 HP、H.264 BP、H.264 SVC视频编解码协议以及AAC-LD 单双声道、G.711A、G.711U、G.722、G.722.1c、G.729A、Opus音频编解码协议。8、支持主流达到1080P30fps的情况下,辅流可达到1080P30fps。(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9、支持同时发送4路视频(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码流,接收16路视频码流,同时观看多个视频会场画面(含辅流)。10、视频画面经过本地采集、编码、网络传输、解码、显示输出后,整体时延不超过250ms。(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11、支持在H.323 协议下H.235 信令加密;支持在SIP下TLS、SRTP加密;支持AES媒体流加密算法,支持双流加密。(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12、支持发言人跟踪智能跟踪功能,采用声源定位和图像定位技术,自动切换发言人特写画面,无需人工干预。支持自适应全景拍摄功能,系统可根据与会人数及位置自动调整,全景画面应能涵盖所有与会人员,并保证人物居中显示。(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13、支持应用市场(非ops电脑功能),支持安装第三方app(非ops电脑功能)。(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台14视音频采集设备产品规格:1、外观和结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b)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安装可插拔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c)表面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2、外壳防护等级:≥IP2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3、数据接口: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与管理服务器的数据接口应符合GA/T 947.4-2015中5.2的要求。(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4、显示屏:显示屏尺寸≥21.5英寸,其屏幕分辨率应不小于1920×1080. (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5、触摸屏: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功能操作.6、接入能力:可同时接入≥25台执法记录仪进行数据采集,充电,清空。(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7、泄漏电流:采集站工作工作时的漏电电流小于等于0.1mA(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8、充电电流:执法记录仪采集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1400mA(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9、单采集接口充电电流:设备单个采集接口的充电电流≥1900mA10、采集配置:内存≥4G、存储空间≥4T、固态硬盘≥120G(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功能要求:1、数据采集: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应能验证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与执法记录仪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并保证采集的数据应能正常浏览。2、故障报警: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警指示。可听报警指示的声压应大于70dB, 持续时间不应小于5min,报警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警指示,当有新的报警产生时,应能重新发出可听报警指示。可见报警指示应保持到故障完全恢复后才可消失。3、信息与状态显示:应能显示每台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设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执法记录仪的充电电量、数据采集进度等)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存储总容量、剩余容量、采集接口编号等信息,未接入执法记录仪的接口,应提示当前接口状态为空闲。4、数据采集速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大于等于10.5MB/s. (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5、工作噪声: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38dB(A).6、软件升级功能:采集工作站运行软件应能能实现本地升级或通过管理软件服务器远程升级。7、时间校正功能:采集工作站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时间校正,时间能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8、数据完整性:采集工作站在采集过程中应能保证数据完整性:a.采集工作站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选择任一接入的执法记录仪取消其数据导入,执法记录仪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存储的数据应不丢失;b.采集概念股在出现断电、重启、死机或执法记录仪出现意外断开连接等情况,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中存储数据及配置信息应不丢失,且在下次正常启动及连接后应能自动继续进行数据采集。9、数据浏览功能:管理软件应能对视音频、音频进行回放,对照片和日志进行查看通过管理软件浏览本地存储数据时,应具备以下功能:a)播放/暂停、切换上/下一个文件、音量调整、逐帧播放、慢播、快播、循环播放、连续播放、全屏播放等视音频播放功能b)播放/暂停、切换上/下一个文件、音量调整的音频播放功能c)切换上/下一个文件、缩放、全屏显示的照片浏览功能d)切换上/下一个文件的日志浏览功能10、日志检验:通过管理软件应能对系统运行状态及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登录/注销、参数配置、时间校正、数据查询、下载及删除等时间。11、数据下载:通过管理软件应能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上传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进行下载并保存。12、USB外设管控: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对使用USB接口的移动硬盘、U盘、移动光 驱等外部接入的存储设备的启用或禁用功能。13、文件操作管控检验:样机应对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的文件 数据拷贝操作包括拷入和拷出进行监控和审计,并形成审计曰志。14、操作系统最小 安装策略检验:样机默认仅安装需要的软件、中间件、模块和服务等组件,不 使用的服务和端口默认应关闭15、外部访问控制功能:可限制设备仅能访问指定的外部设备,可设置允许访问的外部设备IP地址和端口。16、管理软件安全审计功能:设备管理软件应具有对重要系统事件和操作(包括本地存储的视音频文件数据的新建、修改、拷贝、复制、删除等操作)的审计功能,审计范围包括操作用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操作结果成功与否、操作内容描述、责任人电话等。17、批量导出/删除功能:设备具有对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文件进行批量导出、删除操作功能。18、文件过滤功能:设备具有文件过滤选项,具有设置采集文件格式过滤功能,设置后支持不采集执法记录仪中的mp4/jpg/wav/txt格式文件。19、视频播放功能:视频支持播放文件编码格式为H.264、H.265、MPEG-4格式的视频。(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20、4K视频播放功能:设备支持播放3840×2160分辨率的视频。(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21、可靠性:投标产品通过 MTBF(可靠性试验)检验,检验结果 MTBF 须≥100000小时。(投标时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台15指纹签章一体机1、应具备指纹采集、电子签名功能,并实现电子签章、电子指纹采集过程同步录影录像,实现证据链的不间断和可追溯性2、显示屏不小于10.1寸,分辨率不低于1280x800,无故障点击次数不低于100万次3、标配人像鱼眼摄像机,并支持畸变矫正功能、3D降噪、颜色矫正、亮度矫正等功能4、指纹仪认假率<0.0001%5、内置安卓系统,支持原笔迹签名、信息交互、人像拍照、录音录像等应用6、应内置国密芯片,能对整机的用户静态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保障用户的静态数据安全7、传输数据应采用加密+签名的手段,保证数据传输过程的保密性和防篡改,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台16监视器1. 工业级宽视角面板,适合7*24小时连续工作2. 屏幕尺寸≥55英寸,分辨率≥3840*21603. 信号输入接口不少于HDMI 2.0*3、USB2.0*1、AV*1、component*14. 额定功率≤120W5. 极速响应,画质流畅无拖尾6. 遥控、按键双重控制,支持远程开关机7. 自动消除残影功能,保护液晶屏的长期使用8. 专业散热设计,延长设备使用寿命9. 内置高性能电源设计,能耗低,静音台17卷宗电子化采集系统1.采集最大检测区域:≥420*297mm (ISO216:A3)2.厂商性质:国产品牌(品牌所有者为原始制造商)3.照明模式:RGB LED阵列4.采集单元:CIS5.采集速度:≥125ppm/250ipm(@200dpi A4R),各色彩模式同速6.输出分辨率:1-600dpi,1dpi步进可调7.送稿器容量:(70g/㎡规格纸张)≧500页8.送稿功能:连续送入/指定送入/自动送入9.数据采集面:单面/双面10.介质厚度或重量:0.06-0.15mm;40g-157g/㎡11.图像模式:灰度,彩色,黑白,自动颜色识别12.图像处理器:GPU(片上图像处理单元)13.图像输出:JPEG/TIFF/BMP/PDF/PNG/双层PDF/OFD14.内置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15.数据接口:USB3.0*1 Type B;可扩展接口TYPE-C(可扩展触摸屏)16.特殊功能:超声波探测;粘连探测;歪斜探测;强、中、弱三挡分离模式;计数功能;17.支持驱动类型:TWAIN;SANE18.支持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UOS、银河麒麟、中标麒麟等操作系统19.能耗:工作状态:≤70W, 待机模式:≤0.5W;20.系统软件处理功能:自适应幅面,对折,跳过空白页,正反面交换,图像拆分,亮度/对比度/伽玛,锐化与模糊,多流输出,消除黑框,自动纠偏,多流输出除红,除红,穿孔移除,噪点优化,背景移除,尺寸检测,待纸扫描模式,自动文本方向识别,连续/指定页数扫描,图像旋转等台1二、蜀南大道派出所案管室序号系统及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环境全景摄像机1、1/2.8英寸200万像素CMOS传感器;2、2.8~12mm电动变焦,支持一键聚焦(AF);3、补光灯数:≥14颗红外灯+≥4颗白光灯;4、红外补光距离≥30米,白光补光距离≥10米;5、照度:彩色:0.002Lux(AGC ON @F1.8)、黑白:0.001Lux(AGC ON @F1.8);6、支持三码流,主码流最高分辨率1080P@25fps(P制);7、支持音频1入1出,报警2入1出,1路RS485、RTC、TF卡接口、内置MIC、扬声器、硬复位;8、支持网络协议:IPv4, IPv6, IGMP, ICMP, ARP, TCP, UDP, DHCP, PPPoE, RTP, RTSP, RTCP, DNS, DDNS, NTP, FTP, UPnP, HTTP, HTTPS, SMTP, 802.1x, SNMP, SSL, QoS, Telnet,RTMP(推流); SFTP; Multicast; NFS;支持CGI、GAT1400、GB28181-2016版、Onvif ProfileG/S/T、RTSP;9、支持警戒:白光警戒、声音警戒、语音自定义;10、DC12V±20%供电,支持POE供电及反向供电,最大功率12W;11、工作温度及湿度:-35℃~65℃,湿度小于95%(无凝结)。台22NVR录像机支持IPC分辨率8MP/6MP/5MP/4MP/3MP/1080P/UXGA/720P/VGA/4CIF/DCIF/2CIF/CIF/QCIF;支持最大20路高清IPC网络视频接入;支持最大1路4K/1路6MP/1路5MP/2路4MP/2路3MP/4路1080P/8路720P/16路4CIF同时预览;支持最大1路4K/1路6MP/1路5MP/2路4MP/2路3MP/4路1080P/8路720P,1/16到512倍速;支持1/2/3/4/5/6/7/8/9/10/12/13/16/20A/20B画面预览;支持2个硬盘接口,单块最大10TB;支持1个HDMI/1个VGA视频输出(同源),最高分辨率1920×1080;支持自适应H.265/H.264压缩标准;带宽:接入带宽80Mbps;转发带宽80Mbps;支持3个100M网络接口;支持测温报表导出支持客流量统计,支持多台客流量相机组成区域内统计;支持驳接Onvif、RTSP协议网络前端、GB/T 28181-202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对接平台、GA/T1400.1-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对接平台。台13监控硬盘1、容量不小于6TB,转速≥5900转;2、支持单盘、RAID存储方式;3、适用于XVR.NVR4、SATA接口、CMR磁记录方式个24网络交换机16个百兆电口+2个千兆上联光电复用口,其中16个口支持PoE/PoE+供电,最大PoE功率120W,非网管型交换机,机架式台15全自动光盘刻印机1、支持BD/DVD/CD的刻录与盘面印刷,最大支持50G蓝光盘;2、用于刻录印刷光盘的专业设备,满足各类光盘生产、复制、印刷等需求;3、六色分体墨水,满足高品质盘面印刷要求;4、可简捷更换光驱与维护盒;5、生产速度(刻录+打印):CD ≤ 30 张/小时、DVD≤15 张/小时、BD≤ 8.5张/小时;6、支持2个刻录机,支持USB3.0;6、盘仓容量:盘仓 1, 2, 3可放50张以上、盘仓 4可放5张以上;光盘介质:CD-R, CD+R,DVD-R, DVD+R, DVD-R DL, DVD+R DL,BD-R,BD-R DL。台16智能案管柜(主柜)1、对接案件卷宗管理系统,与该系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可通过该系统实现远程开柜;2、集成触摸显示屏、人脸活体识别摄像头、二维码扫描仪、控制主板、电控锁,实现案件卷宗的存取操作;3、柜体规格:≥1125*2100*420mm,8箱门;4、柜体材料:采用低碳合金钢板,表面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门板厚≥1mm,柜身厚≥1mm。5、屏幕规格:≥17英寸触摸屏,高清分辨率,多点红外触控,触摸精度中心区域≥1.5mm、边缘区域≥2.5mm,透光率≥81%,响应速度≤8ms,点击寿命≥100万次;6、支持通过案件受案文书的二维码识别完成卷宗出入柜控制;7、支持案卷柜设置功能,包括个人设置、系统设置、人脸设置、IC卡设置、柜体设置、用户管理、同步异常记录各项设置。非管理员用户只可查看个人设置;8、支持自动获取后台民警警号进行系统登录,绑定人脸后进行人脸识别登录;9、支持民警绑定柜门,实现一人一柜、一人多柜、多人一柜等多种配置方式,绑定后非管理员及本人权限无法开柜;10、支持卷宗信息查看,展示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卷宗所在位置、卷宗状态和最后操作时间等各项信息。操作民警输入正确的关键词,点击【查询】,列表展示查询结果;11、支持建立本地化数据库存储,在断网状态下,也能正常进行存取卷宗操作,并支持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断网状态下的卷宗管理终端存取操作记录;台17智能案管柜(副柜)1、与案卷智能柜(主柜)级联;可通过级联主柜对副柜进行操作;2、支持通过案件受案文书的二维码识别完成卷宗出入柜控制;3、柜体规格:≥1125*2100*420mm,10门;4、柜体材料:采用优质低碳合金钢板,表面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门板厚≥1mm,柜身厚≥1mm。台18智能光盘保管柜1、整体抗震结构,暗藏式门铰链设计;2、柜体采用冷轧钢板制成,外观采用环氧树脂静电喷塑;3、防磁处理,双重防潮,防尘防静电;4、用于存放重要的磁介质档案资料;5、产品尺寸:≥1100*525*465,抽屉数6个;6、容量≥120L 。台19视频会议集成终端1、包括内置摄像机镜头、视音频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时钟芯片、视频输入输出芯片等,其中视音频编解码芯片采用自主芯片。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彩页、设备截图等证明材料2、支持不少于以下接口及数量:HDMI×3、3.5mm×2、USB3.0*2、USB2.0*1、RJ45*2,同时要求设备的物理接口与标书中的接口类型一致,通过转接视为不满足;可支持接入OPS电脑;提供至少2路高清视频输入、至少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至少有一个接口最高可支持4K60fps,一个接口最高可支持4K30fps.提供至少4路音频输入接口、至少2路音频输出接口。3、采用65寸E-LED液晶屏,物理分辨率3840*2160,显示比例:16:9,可视角度:水平≥178°,上下≥178°,屏幕防护性可达物理钢化莫氏7级4、触控屏最大显示分辨率达到4K60fps,支持±1mm触控精度,35ms超低书写时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彩页、设备截图等证明材料5、内置摄像机支持4K30fps 846万像素,镜头支持最大水平视角:80°,最大垂直视角:50°,支持2倍数字变焦。6、内置麦克风支持前向180度拾音,8米拾音,0.5度音源精准定位,20KHz全频带拾音。7、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协议,支持H.265、H.264 HP、H.264 BP、H.264 SVC视频编解码协议以及AAC-LD 单双声道、G.711A、G.711U、G.722、G.722.1c、G.729A、Opus音频编解码协议。8、支持主流达到1080P30fps的情况下,辅流可达到1080P30fps。9、支持同时发送4路视频码流,接收16路视频码流,同时观看多个视频会场画面(含辅流)。10、视频画面经过本地采集、编码、网络传输、解码、显示输出后,整体时延不超过250ms。(投标时须:1.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封面上具有“CMA”或“CNAS”标识 ;2.提供彩页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1-3任选其一。)11、支持在H.323 协议下H.235 信令加密;支持在SIP下TLS、SRTP加密;支持AES媒体流加密算法,支持双流加密。12、支持发言人跟踪智能跟踪功能,采用声源定位和图像定位技术,自动切换发言人特写画面,无需人工干预。支持自适应全景拍摄功能,系统可根据与会人数及位置自动调整,全景画面应能涵盖所有与会人员,并保证人物居中显示。13、支持应用市场(非ops电脑功能),支持安装第三方app(非ops电脑功能)。14.与四川省公安厅全省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无缝对接。台110指挥控制台1.控制台尺寸:1600*750*760(±5)mm;2.采用15MM厚优质环保颗粒板,E0级性能:握钉牢固,可多次拆装,承重.防撞力强.防虫.防腐.抗变形; 3.桌面采用25mm厚度的环保E1级三聚氰胺饰面板制作,密度板基材;4.封边:外露可视边截面处均采用优质1.5mm厚PVC封边条,180度高温热熔胶,全自动四连线封边机封边,粘合牢固,无脱胶,防水性能好;5.所有板材均采用高精密度电脑裁板设备下料,全自动数控加工中心钻孔,保证板件尺寸及品质,各连接部件结合严密,平整,牢固; 6.五金件:采用优质铰链.静音三节钢抽制滑轨,锁具和连接件;门铰.导轨全部采用缓冲。7、座椅尺寸:D560*W585*H965(±10)MM·黑色特网+固定腰靠·黑色框架·固定扶手 ·黑色弹力布座张111卷宗电子化采集系统21.采集最大检测区域:≥420*297mm (ISO216:A3)22.厂商性质:国产品牌(品牌所有者为原始制造商)23.照明模式:RGB LED阵列24.采集单元:CIS25.采集速度:≥125ppm/250ipm(@200dpi A4R),各色彩模式同速26.输出分辨率:1-600dpi,1dpi步进可调27.送稿器容量:(70g/㎡规格纸张)≧500页28.送稿功能:连续送入/指定送入/自动送入29.数据采集面:单面/双面30.介质厚度或重量:0.06-0.15mm;40g-157g/㎡31.图像模式:灰度,彩色,黑白,自动颜色识别32.图像处理器:GPU(片上图像处理单元)33.图像输出:JPEG/TIFF/BMP/PDF/PNG/双层PDF/OFD34.内置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35.数据接口:USB3.0*1 Type B;可扩展接口TYPE-C(可扩展触摸屏)36.特殊功能:超声波探测;粘连探测;歪斜探测;强、中、弱三挡分离模式;计数功能;37.支持驱动类型:TWAIN;SANE38.支持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UOS、银河麒麟、中标麒麟等操作系统39.能耗:工作状态:≤70W, 待机模式:≤0.5W;40.系统软件处理功能:自适应幅面,对折,跳过空白页,正反面交换,图像拆分,亮度/对比度/伽玛,锐化与模糊,多流输出,消除黑框,自动纠偏,多流输出除红,除红,穿孔移除,噪点优化,背景移除,尺寸检测,待纸扫描模式,自动文本方向识别,连续/指定页数扫描,图像旋转等台112视音频采集设备产品规格:1、外观和结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b)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安装可插拔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c)表面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2、外壳防护等级:≥IP2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3、数据接口: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与管理服务器的数据接口应符合GA/T 947.4-2015中5.2的要求。(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4、显示屏:显示屏尺寸≥21.5英寸,其屏幕分辨率应不小于1920×1080. (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5、触摸屏: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功能操作.6、接入能力:可同时接入≥25台执法记录仪进行数据采集,充电,清空。(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7、泄漏电流:采集站工作工作时的漏电电流小于等于0.1mA(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8、充电电流:执法记录仪采集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1400mA(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9、单采集接口充电电流:设备单个采集接口的充电电流≥1900mA10、采集配置:内存≥4G、存储空间≥4T、固态硬盘≥120G功能要求:1、数据采集: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应能验证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与执法记录仪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并保证采集的数据应能正常浏览。2、故障报警: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警指示。可听报警指示的声压应大于70dB, 持续时间不应小于5min,报警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警指示,当有新的报警产生时,应能重新发出可听报警指示。可见报警指示应保持到故障完全恢复后才可消失。3、信息与状态显示:应能显示每台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设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执法记录仪的充电电量、数据采集进度等)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存储总容量、剩余容量、采集接口编号等信息,未接入执法记录仪的接口,应提示当前接口状态为空闲。4、数据采集速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大于等于10.5MB/s. (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5、工作噪声: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38dB(A).6、软件升级功能:采集工作站运行软件应能能实现本地升级或通过管理软件服务器远程升级。7、时间校正功能:采集工作站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时间校正,时间能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8、数据完整性:采集工作站在采集过程中应能保证数据完整性:c.采集工作站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选择任一接入的执法记录仪取消其数据导入,执法记录仪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存储的数据应不丢失;d.采集概念股在出现断电、重启、死机或执法记录仪出现意外断开连接等情况,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中存储数据及配置信息应不丢失,且在下次正常启动及连接后应能自动继续进行数据采集。9、数据浏览功能:管理软件应能对视音频、音频进行回放,对照片和日志进行查看通过管理软件浏览本地存储数据时,应具备以下功能:a)播放/暂停、切换上/下一个文件、音量调整、逐帧播放、慢播、快播、循环播放、连续播放、全屏播放等视音频播放功能b)播放/暂停、切换上/下一个文件、音量调整的音频播放功能c)切换上/下一个文件、缩放、全屏显示的照片浏览功能d)切换上/下一个文件的日志浏览功能10、日志检验:通过管理软件应能对系统运行状态及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登录/注销、参数配置、时间校正、数据查询、下载及删除等时间。11、数据下载:通过管理软件应能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上传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进行下载并保存。12、USB外设管控: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对使用USB接口的移动硬盘、U盘、移动光 驱等外部接入的存储设备的启用或禁用功能。13、文件操作管控检验:样机应对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的文件 数据拷贝操作包括拷入和拷出进行监控和审计,并形成审计曰志。14、操作系统最小 安装策略检验:样机默认仅安装需要的软件、中间件、模块和服务等组件,不 使用的服务和端口默认应关闭15、外部访问控制功能:可限制设备仅能访问指定的外部设备,可设置允许访问的外部设备IP地址和端口。16、管理软件安全审计功能:设备管理软件应具有对重要系统事件和操作(包括本地存储的视音频文件数据的新建、修改、拷贝、复制、删除等操作)的审计功能,审计范围包括操作用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操作结果成功与否、操作内容描述、责任人电话等。17、批量导出/删除功能:设备具有对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文件进行批量导出、删除操作功能。18、文件过滤功能:设备具有文件过滤选项,具有设置采集文件格式过滤功能,设置后支持不采集执法记录仪中的mp4/jpg/wav/txt格式文件。19、视频播放功能:视频支持播放文件编码格式为H.264、H.265、MPEG-4格式的视频。(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20、4K视频播放功能:设备支持播放3840×2160分辨率的视频(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标准要求)21、可靠性:投标产品通过 MTBF(可靠性试验)检验,检验结果 MTBF 须≥100000小时。台113监视器1. 工业级宽视角面板,适合7*24小时连续工作2. 屏幕尺寸≥55英寸,分辨率≥3840*21603. 信号输入接口不少于HDMI 2.0*3、USB2.0*1、AV*1、component*14. 额定功率≤120W5. 极速响应,画质流畅无拖尾6. 遥控、按键双重控制,支持远程开关机7. 自动消除残影功能,保护液晶屏的长期使用8. 专业散热设计,延长设备使用寿命9. 内置高性能电源设计,能耗低,静音台1三、天池派出所案管室序号系统及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环境全景摄像机1、1/2.8英寸200万像素CMOS传感器;2、2.8~12mm电动变焦,支持一键聚焦(AF);3、补光灯数及距离:≥14颗红外灯+≥4颗白光灯;4、红外补光距离≥30米,白光补光距离≥10米;5、照度:彩色:0.002Lux(AGC ON @F1.8)、黑白:0.001Lux(AGC ON @F1.8);6、支持三码流,主码流最高分辨率1080P@25fps(P制);7、支持音频1入1出,报警2入1出,1路RS485、RTC、TF卡接口、内置MIC、扬声器、硬复位;8、支持网络协议:IPv4, IPv6, IGMP, ICMP, ARP, TCP, UDP, DHCP, PPPoE, RTP, RTSP, RTCP, DNS, DDNS, NTP, FTP, UPnP, HTTP, HTTPS, SMTP, 802.1x, SNMP, SSL, QoS, Telnet,RTMP(推流); SFTP; Multicast; NFS;支持CGI、GAT1400、GB28181-2016版、Onvif ProfileG/S/T、RTSP;9、支持警戒:白光警戒、声音警戒、语音自定义;10、DC12V±20%供电,支持POE供电及反向供电,最大功率12W;11、工作温度及湿度:-35℃~65℃,湿度小于95%(无凝结)。台22NVR录像机支持IPC分辨率8MP/6MP/5MP/4MP/3MP/1080P/UXGA/720P/VGA/4CIF/DCIF/2CIF/CIF/QCIF;支持最大20路高清IPC网络视频接入;支持最大1路4K/1路6MP/1路5MP/2路4MP/2路3MP/4路1080P/8路720P/16路4CIF同时预览;支持最大1路4K/1路6MP/1路5MP/2路4MP/2路3MP/4路1080P/8路720P,1/16到512倍速;支持1/2/3/4/5/6/7/8/9/10/12/13/16/20A/20B画面预览;支持2个硬盘接口,单块最大10TB;支持1个HDMI/1个VGA视频输出(同源),最高分辨率1920×1080;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案管室装备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