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告宣传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2024)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BZKCS-2024-08118(招标文件编号:YBZKCS-2024-08118)
二、项目名称: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蜀南大道西段30号1层附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老师(组长)、曹老师、彭老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的方式,按照清单的各项内容进行单价报价;结算时按照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的清单数量和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50号        
联系方式:闵老师0831-236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联系方式:漆雪霏 0831-66330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雪霏
电 话:  0831-663308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行政区域
宜宾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2: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老师(组长)、曹老师、彭老师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漆雪霏

项目联系电话
0831-6633088-9

采购单位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闵老师0831-2361003

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漆雪霏 0831-6633088-9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pdf

附件2
磋商报告.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中规中矩做事科学创新发展项目编号:YBZKCS-2024-08118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宜宾市第三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8月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承担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责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项目服务标准、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一章附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第三中学校的委托,拟对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BZKCS-2024-081182.采购项目名称: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包,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4.采购人:宜宾市第三中学校5.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本项目按照单价进行招标,供应商自行根据清单内容进行单价报价。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和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发售或者邮寄、传真、邮件(邮件主题格式:“报名资料:xxxx公司+xxxx项目”)方式获取,电话:0831-6633088-2邮箱:3130866688@qq.com。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1)。(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第三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地址:,地址: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江大道东段50号城A2栋2层2号邮政邮编:644000,邮政邮编:644600联系人:闵老师,联系人:漆雪霏电话:0831-2361003,电话:0831-663308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开户银行:有限公司宜宾高新支行行号:105671200423账号:51050172004200000435微信账号:Hy13990947331电子邮件:3130866688@qq.com报名缴费请扫下面二维码(转款备注单位名称)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宜宾市第三中学校联系人:闵老师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联系人:漆雪霏电话:0831-6633088-93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BZKCS-2024-08118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7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0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有效期的通知(川财采〔2022〕7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如下: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3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3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适用情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四。2.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九章规则评审。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3服务方案(24%)24分1.项目实施方案(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措施;②项目组织机构配置;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安装方案。以上4个方面内容完整,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脱离项目实际情况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2.安全文明施工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安全生产计划;②安装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上2个方面内容完整,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脱离项目实际情况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①实施方案阐述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②阐述内容仅有要点罗列,没有详细的内容,方案不能与项目情况相结合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④照搬其他项目或行业描述,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4售后服务方案(12%)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完整的售后服务内容及体系;②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计划。以上4个方面内容完整,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脱离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缺陷的扣1.4售后服务方案(12%)12分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①实施方案阐述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②内容缺少关键节点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③阐述内容仅有要点罗列,没有详细的内容,方案不能与项目情况相结合④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⑤照搬其他项目或行业描述,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5履约能力(22%)22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履约能力进行评审:1.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2名设计师得6分,每增加1名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需提供大专及以上设计相关专业的毕业证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2名特种作业操作安装工人得4分,每增加1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电工证、登高证、焊工证等证件)。6履约经验(9%)9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每提供一个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9分。注:1.类似项目是指:广告服务类。2.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载明时间不一致以后面时间为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内容二、项目完成时间、地点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4.项目内容有硬件设备的,具体为: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2.服务费支付方式: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减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能力不足或不能按时提交合格成果、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自行协商。第十一章附件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项目编号(必填)项目名称(必填)单位名称(必填)单位地址(必填)购买文件时间(必填)联系人(必填)单位固定电话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单位传真电子邮箱(必填)备注附件22024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2024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测评内容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询问答复3质疑答复4收取、退还保证金5服务态度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说明:请你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单位名称)的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57.45万元,资产总额为429.6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宜宾市极地乏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日小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idc error#(一)评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磋商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磋商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序号评审小组名单备注(专家证号或身份证号)1收争.2RR3做五、开标情况(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9月2日10:00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0:00(时,共收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开标大会由漆雪霏主持杨朝华负责记录。(四)开标过程中,由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进行交叉检查。六、评标情况及说明(一)评标过程情况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否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查(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2到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第三中学校的委托,就宜三中2024-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BZKCS-2024-08118)实施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经批准,拟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二)招标公告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二、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评标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二)评分因素:见磋商文件评标方法。(三)评分标准及权值:见磋商文件评标方法。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宜宾未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3宜宾市永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4宜宾市地平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宜宾市力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6宜宾市翠屏区非凡图文设计部7宜宾市赤雁广告有限公司8宜宾市辰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四、评标地点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四)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宜宾市永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3宜宾市地平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宜宾市力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无效投标人名单无效投标人名单无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原因1宜宾市赤雁广告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2宜宾市辰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3宜宾未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未通过4宜宾市翠屏区非凡图文设计部资格审查未通过七、评标结果序号谈判供应商名称第一轮报价是否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后价格第一轮报价排序1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2宜宾市永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9549Y00//y3宜宾市地平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0500/134宜宾市力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233.00//2序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是否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扣除后价格报价排序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宜宾市极地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477.80//L2宜宾市永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8520.00//u3宜宾市地平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552001/4宜宾市力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2八、磋商小组授标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人顺序供应商名称得分最后报价(元)第一成交候选人94.83247780第二成交候选人福江世门出有84692296.95第三成交候选人X2769555.00推荐成交候选人94.832477804九、磋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说下:(若没有不同意见则无需填写)的磋商小组组长签字:商小组成员签:特颖监督人员签字:谭,2024年9月2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