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SQC-C2024-0036

二、项目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开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91320106135298449P
南京市鼓楼区晓街1-1号
255
14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服务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
服务标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琳、石冰、彭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65%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联系人:吴其飞
联系电话:13515116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人:喻敏
联系电话:025-8337029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敏
电话:025-83370296-7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2024071926J采购人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合同文本(服务)18一、项目概况29二、服务地点29三、服务时间29★四、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29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1一、定标办法41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41三、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项-第七项)47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7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47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7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8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8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50七、承诺函50八、法人授权书51九、响应函52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3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55十三、报价表56十四、分项报价表57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8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8十七、其他证明文件59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2024071926J)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栋6层(或采用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C-2024071926J2.项目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1,530,0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1,530,000.00元)6.采购需求:三大集中办公区包括(北京东路41号、43号、43-2号;江东中路259号、265号;成贤街43号)室外绿化养护,以及路面、天沟地沟、大平台、天井、喷泉池等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具体内容见第四章“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8.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标书工本费现金支付或支付宝支付;②线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下相关资料及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或电话咨询项目负责人)扫描后发至邮箱:970953249@qq.com,标书工本费支付宝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后概不退还。标书工本费(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35151166672.招标代理信息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联系人:喻敏、李金楠联系方式:025-83370296-708八、其他1.获取“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请登录“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qczb.cn/sy),点击“下载专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2.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 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515116667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联系人:喻敏、李金楠联系方式:025-83370296-7083项目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QC-2024071926J5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1,530,000.00元)6项目实施地点1、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43号、43-2号2、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265号3、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7现场勘查/集中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集中答疑。8磋商保证金R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提交方式为______。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包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9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时间:2024年09月02日下午14:00-14:30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层—6A开标室 10响应文件启封时间时间:2024年09月02日下午14:00-14:30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层—6A开标室 1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档文件:1份(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光盘为载体,提交的电子文件必须与正本纸质响应文件完全一致,随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命名要求:单位名称+项目编号)1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后六十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 号:515769533053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算。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报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满足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政策功能(本项目不执行价格优惠)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4.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4.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4.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4.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8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具体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本次采购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联系解决。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8.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磋商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代理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代理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招标代理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9.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响应文件”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符,以纸质版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9.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0.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0.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11.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12.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12.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12.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13.项目需求响应方案13.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13.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13.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4.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按磋商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4.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5.1招标代理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5.2招标代理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16.迟交的响应文件16.1招标代理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17.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17.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8.磋商响应有效期18.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招标代理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代理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五、磋商与评审19.磋商仪式19.1招标代理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招标代理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0.磋商小组20.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招标代理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0.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1.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1.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3.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报价的;(3)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3.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3.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4.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4.1磋商程序24.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4.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4.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4.2评审方法和标准24.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4.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24.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5.确定成交单位2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4.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招标代理将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将以中国邮政EMS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寄送成交通知书,请供应商务必准确填写《法人授权书》,如因相关信息错误导致成交通知书无法寄达,招标代理将不再寄送成交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6.质疑处理26.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需求部分以外内容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提出,由招标代理负责答复。26.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代理、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6.3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26.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6.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6.6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6.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6.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6.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6.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6.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7.成交通知书27.l成交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主动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签订合同28.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文本(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采购人: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供应商: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甲方: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8月XX日(政府采购编号:QC-2024071926J)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竞争性磋商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2.服务内容:三大集中办公区包括(北京东路41号、43号、43-2号;江东中路259号、265号;成贤街43号)室外绿化养护,以及路面、天沟地沟、大平台、天井、喷泉池等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服务期限拟定年:一年,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质量优异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额也不得变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QC-2024071926J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审定乙方提出的年度服务、计划及制定的各类制度等。(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提供乙方进行服务所必须的水、电。(7)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8)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考核乙方的养护质量和履行合同情况,对养护管理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出具现场验收报告(含付款决定和合同执行建议),作为付款和执行合同的依据。(9)按照合同的考核结果,按期支付养护管理费。(10)指导乙方对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进行抢险抗灾。(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制度及方案、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接受甲方的行业指导、检查、监督。(3)按照有关规范,组成养护管理项目部,定人定岗,编制相应的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规程和施工组织计划,供甲方监督检查。本项目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分包、转包。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等关系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4)设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现场每日驻点人员不少于21人,其中机关大院集中办公区绿化、保洁员16人;新城大厦集中办公区绿化、保洁员5人。乙方应委派有园林绿化养护经验的人员履行本合同。(5)积极做好甲方组织的迎接检查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各种临时性和突击性任务。对于景观养护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问题,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配合甲方实施整改。(6)建立各类相关台账,并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每月统一交甲方存档。(7)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8)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须具备高空作业车操作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供应商所派作业及管理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9)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3.服务期内,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2)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3)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4)本合同管辖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非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人为损坏。(5)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4.为维护公众、甲方及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五条检查考核办法1.乙方履约期间,甲方每月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低于95分以下进行扣罚,每低1分扣除1000元。乙方发生严重差错,造成重大损失的按需进行赔偿。如发生因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随时进行调整。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累计3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项目服务和质量标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累计2个月考核分值低于8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10日内撤离项目现场,并在撤场前完成各项交接,不得影响甲方工作正常运转。3.甲方在现场巡视发现乙方有屡说屡犯的违规行为时,直接对乙方发放罚款通知单并计入月度考核。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服务费用后,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10%,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整(小写:¥元)。2.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服务期满时止。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详见招标文件)及其它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扣款情况,剩余金额无息返还给乙方。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分四期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总价款为元,每期付费金额为:元整(小写:元)。每三月中第二个月20日之前支付(最终支付时间以本条第(3)条时间为准)。服务质量考核月度扣款,从最后一期的合同款中扣除。(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达不到服务要求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情况。情节严重的,乙方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4.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4.本合同终止后,在新单位接管本项目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单位的交接过度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度期管理服务,过度期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月份服务质量考核与检查表区域:序号目标任务及分值分值得分扣分原因备注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统一着装,仪容仪表干净整洁。发现违规行为的,每次扣0.2分;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52人员岗位配置要求按招采文件,人员岗位配置不符合年龄、数量要求的,每项扣0.2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每超1天每项扣0.5分。项目经理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和督查工作,每出现1项偏差,扣0.2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103按照树木养护管理要求,及时做好修剪、松土除草、施肥、浇水、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对破坏树木自然造型、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经甲方技术指正后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对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扣5分,并承担补植责任。104按照草坪养护管理要求,及时做好修剪、施肥、浇水、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对修剪不及时造成凌乱、高度不一的,每次扣0.2分。生长期内因浇水、施肥、病虫害治理等技术养护措施不及时的,造成草坪枯黄、长势不佳的,每次扣0.3分;造成干枯、死亡的,每次扣1分,并承担补植责任。105按照花、灌木养护管理要求,及时做好修剪、松土除草、施肥、浇水和病虫害防治等。造成内膛枝密生、徒长枝凌乱,残花、残果严重的,经甲方技术指正后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对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扣0.5分,并承担补植责任。106除草工作应除小、除早、除尽。对发现杂草生长很高不及时,经检查反馈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造成投诉的,扣0.5分。107按照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每日按时完成环境卫生清扫,全天候循环保洁,达到“八无”标准。经巡查反馈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0.5分。108按照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按时做好机关大院屋顶、雨棚、自行车棚顶等落叶和碎瓦片清理,每月1次。新城西、东大厅、AB厅、CD厅及E座北门的玻璃顶雨棚等清洗,每月1次。塔楼19楼、E座30楼屋顶全面卫生(包括栏杆擦拭等),每周1次。未完成的,每次扣0.2分;经检查反馈后未整改的,每次扣0.3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0.5分。109每日按时完成集中办公区内生活垃圾清运,为及时清理的,扣0.2分;造成投诉的,扣0.5分。日常修剪产生的绿植垃圾堆积不超过3日,为按时清理的,每超1天扣0.2分;造成投诉的,扣0.5分。1010重大活动突击保障(节假日、重要来访参观),未能及时完成的,扣0.5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511防汛防台和扫雪防冻工作期间,未做树木支撑保护的,扣1分;未落实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的,扣1分;未能及时响应树木断枝、倒伏、防汛等各类灾害应急抢险的,扣5分。512落实农药、汽油等危害品安全管理和使用,并建立相关台账。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扣0.5分;隐患未整改的,扣1分;造成投诉的,扣2分。5总计100考核结果和意见:备注: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达到考核标准;低于95分,每低1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乙方签字:甲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三大集中办公区(北京东路41号、43号、43-2号;江东中路259号、265号;成贤街43号)室外绿化养护,以及路面、天沟地沟、大平台、天井、喷泉池、屋顶、雨棚等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二、服务地点1、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43号、43-2号2、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265号3、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三、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采购人可以根据对供应商每年度的考核情况是否合格等综合考量,单方面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客观原因,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后期项目档案对接及供应商撤场工作。★四、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本项所有要求供应商应完全响应并提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将作无效处理。1.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等相关服务,以及路面、天沟地沟、大平台、天井、喷泉池、屋顶、雨棚(包括机关大院屋顶、雨棚、自行车棚顶等落叶和碎瓦片清理,每月清理一次。新城大厦西大厅、东大厅、AB厅、CD厅及E座北门的玻璃顶雨棚等清洗,每月一次。新城大厦塔楼19楼、E座30楼屋顶全面卫生(包括栏杆擦拭等),一周一次。)等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包含日常养护农药、化肥等易耗品供应。2.服务要求(1)养护标准北京东路41号院内2号楼、19号楼周边草坪、43号院内各办公楼及周边绿化苗木、草坪的养护为工作的重点,2号楼、19号楼和43号院内周边草坪养护要求为一级养护标准,供应商应重点编制详细的养护方案,同时该部分也是采购人考核的重点。其他部位的草坪养护为二级养护标准。院内沿城墙根一侧区域为一般性养护管理,主要养护要求为:草坪修剪高度一致、无高大直茎杂草、草坪无光秃露土、无病虫害侵害、长势健壮繁茂。新城大厦及成贤街43号大院执行二级养护标准。(2)草坪养护管理要求①浇水:保持地表10cm深度土壤含水量在13%以上,忌中午酷热时浇水。②施肥:每年施肥6次,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肥料应选用氮、磷、钾复合肥。一般在3—9月,每月施肥一次。每次每公顷施用折合标准氮肥300kg的化肥,一般于修剪或打孔后进行,施后浇透水。新建草坪应加大磷、钾肥用量,施氮、磷、钾比例大致为1:1:1。③修剪:修剪高度不应超过8cm,夏季和入冬前的最后一次修剪应提高留茬高度4-5cm,以增强草坪抗性。修剪次数,生长旺季10天左右修剪一次,每次剪去量不超过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修剪下的草叶应及时清除。修剪时间应选在早晨或傍晚,避免剪湿草。④清除杂草及枯草层:草坪杂草应随长随除,每平方米可见杂草不得超过大草2株,小草5株。疏松土壤,土壤板结时应打孔松土输氧。枯草层厚度在1.5cm以上时,易产生病虫害,水不易渗入土壤,因此大于1.5cm时应及时清除。⑤病虫害防治:病害易发病期无论发病与否都应进行预防,一般需打药三次以上,发病后应立即防治,将病害控制在初发期,将危害降至最低。虫害:根据不同害虫发生规律,视情况适时防治,不能出现因虫害造成较大面积秃坪或死坪。⑥草坪养护中发现死苗大于0.2㎡时,应及时补栽。草坪在养护过程中无大面积秃裸斑块,无因病虫造成的大面积死苗,颜色无大面积枯黄,景观效果良好。(3)树木养护养护管理要求①灌溉与排水: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积水坑。夏季浇水宜在早、晚进行。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浇水水流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泾流。名贵树木应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木和树体进行喷雾。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②松土、除草: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须每年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一般在土壤含水50%)的时候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下进行,以免破坏土壤结构。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除掉的杂草要马上清理,运至院区指定地点。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任何除草剂,使用除草剂的申请应为书面的并附有有关化学药品的功能的详细资料。③病虫害防治: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做到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不发生危害。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同时,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每次打药应在浇水并待水份蒸发后进行,以确保杀虫剂不被冲掉。防治病虫害发生的效果,以植物看不到明显的伤害及发生大面积病虫害蔓延现象。④施肥: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生长势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宜选择晴天进行。基肥施用,应将肥料和表层土彻底搅和,追肥使用,应确保植物的叶子不因施肥而变枯焦。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cm。所有的化肥应清楚的贴有标签。必须说明化学元素及其比例;化肥必须有制造厂的名字和商标;制造和出厂日期及过期日期也应标明,不得使用三无和标识不全产品。⑤树木保护、支撑:树木保护: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做到早治,防止扩大。发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树木支撑: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⑥修剪: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包括剥芽、去蘖、疏枝等工作)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绿篱、地被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⑦树木补植及死树处理:补植树木应选用同规格原树种。补植季节与绿化季节相同。及时清除死树并补植。(4)花、灌木养护管理要求①浇水、施肥:根据不同品种进行养护管理,不得因缺水、肥造成枝叶萎蔫、枯黄。②病虫害防治:病害应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预防性防治,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并要求诊断准确用药合理。发生虫害,应适期用药,但应尽可能避免使用高毒和刺激性气味大的农药。③修剪整形: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常绿、观叶灌木根据生长速度快慢修剪,一般为2—6次/年。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应注意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老化枝应有计划的更新。④如非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灌木保存率应达到95%以上。⑤达不到保存率应在适宜的季节补植。⑥养护标准。花、灌木生长正常,花木生长季节有花可观,无徒长现象,常绿植物不影响其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5)地被植物和花坛养护管理要求①地被植物: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每年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浇水。早春发芽前要施肥,生长季节采取薄肥勤施。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并补植,枯枝败叶、残花要随时清理。②花坛和花卉养护: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等杂物,并施足基肥。花坛的防护设施应保持清洁完好,并尽量保证行人的安全。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2-3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必须按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或更新移植。(6)绿化养护其他要求①绿化养护要注意与行人、车辆及周围环境的关系。②修剪后的枝条等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日剪日清。③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养护管理规程及不同植物特性。④维护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劳动安全。⑤绿化施工及养护产生的草叶、枯枝等禁止燃烧,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清倒或运往垃圾填埋场或发酵成有机肥,要符合环保要求。⑥绿化养护中施用的农药必须是国家法规允许使用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法规禁止使用的农药。要尽量施用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对能够使用生物防治的害虫要采取生物防治方法,减少农药的施用量。⑦使用完的农药包装物属于危险固体废物,要按环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没有使用完的农药,要严格保管,进行有效封存。⑧负责农药、汽油等危险危害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⑨绿化养护作业中,尽量节约水资源。(7)环境卫生工作要求①一日两清,全日保洁(北京东路41、43号、43-2号需做到一日三清,在人员下班前需要清理一次)。保证绿地、院落公共区域内清洁,无垃圾、无积水、无积雪、无坑洼、水面、喷水池无漂浮物,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或挖坑深埋,工作时间工具及车辆摆放整齐,没有乱停乱放现象。②道路地面:每天清扫保洁二至三次,清扫避开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进行,白天专人不间断循环保洁。目视道路干净无尘灰、无杂物、无积水。③绿地、明沟:每天循环保洁,发现垃圾杂物及时清除,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一小时。④垃圾箱(桶)、果皮箱:每天清理一次,并抹洗一次,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异味。⑤蚊蝇消杀:每周对窨井、明沟、垃圾箱等蚊蝇易滋生的区域喷洒药水不少于2次,夏季视情况增加频次;⑥公共灯具、宣传栏:每日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光亮清洁,2米以上部分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⑦雕塑、亭、廊、山石、喷泉池等小品:每月对雕塑、亭、廊、山石等小品清洁、擦洗一次。每日对喷泉池或者河道进行漂浮物打捞,保持水面无明显垃圾、杂物。每月对喷泉池清洗、清淤泥一次。⑧公共区域健身设施:每天清洁一次(擦拭表面灰尘、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月刷洗消毒1次。新城大厦三楼平台运动场地每周冲洗一次。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⑨机关大院屋顶、雨棚、自行车棚顶等落叶和碎瓦片清理,每月清理一次。⑩新城大厦西大厅、东大厅、AB厅、CD厅及E座北门的玻璃顶雨棚(含天沟)及时检查,清扫、清掏落叶、杂物,避免发生下水管堵塞等现象,每月一次;新城大厦塔楼19楼、E座30楼屋顶全面卫生(包括栏杆擦拭等),一周一次。(8)工作流程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实际工作为准)①北京东路41号、43号、43-2号5:00-8:00完成路面清扫及洒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8:30-11:30路面保洁巡查,清理枯枝、枯叶、绿化养护;11:30路面洒水(根据季节,适当调整);13:00-13:40完成路面清扫及洒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14:00-18:00路面保洁巡查,绿化养护,清理枯枝、枯叶;17:30路面洒水(根据季节,适当调整);根据情况,适时清理大院墙面;定期清理大院下水道、屋顶、车棚顶等死角落叶垃圾;②新城大厦6:00-8:00完成路面清扫及洒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要使用大扫帚清扫公共区域道路);8:30-11:30道路及绿化保洁巡查,清理枯枝、枯叶、绿化浇水及其他养护、设施巡查及清抹等工作;11:30-14:00保洁区域进行循环保洁;14:00-17:00道路及绿地保洁巡查,绿化养护,清理枯枝、枯叶,植物浇水等;绿化垃圾日产日清,清洗、消毒垃圾桶:C座垃圾场(C座一楼架空层)垃圾桶(含智能垃圾桶箱体)每日清抹一次,每周清洗一次,每日卫生消毒1-2次;E座垃圾场(E座负一层停车场过道东侧):垃圾桶每日清抹一次,每周清洗一次,每日卫生消毒1-2次;每日保洁:新城大厦外围环道路面、台阶清扫、保洁;B、C座外围通往智慧南京二层台阶、玻璃、扶手清洁、保洁;政务中心北、南、西门外围及环道后门外地面清扫、保洁;E座南门至东大厅大广场清洁、保洁;E座南、北门外门玻璃扶手擦拭干净;三楼平台篮球场、足球场每日清扫、保洁,一周冲洗一次;每周保洁:新城大厦塔楼19楼、E座30楼屋顶全面卫生(包括栏杆擦拭等),一周一次;外围所有灯箱、路灯、地椎等各类设施清洁,每周不得少于2次;每月保洁:新城大厦西大厅、东大厅、AB厅、CD厅及E座北门的玻璃顶雨棚(含天沟)及时检查,清扫、清掏落叶、杂物,避免发生下水管堵塞等现象,每月一次;定期冲洗各入口地面,配合保洁清洗各类地垫(至少一月一次,遇重大接待、检查等特殊情况,需增加冲洗频次);清理新城下水道、窨井、天沟、地漏等死角落叶垃圾(特别是在雨前);清洗政务中心西大厅门前喷泉池(至少一月一次,遇夏季或重大接待、检查等特殊情况,需增加清洗频次),每日对水面进行杂物清捞不得少于三次;所有室外区域都属于养护保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天井、地沟、平台等,需确保无烟头、纸屑等各种垃圾杂物。③成贤街43号根据季节,按时做好院内花卉、苗木、树木等绿植养护和修剪。3.人员岗位要求3.1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人员配置至少22人,每日驻点保障,具体人员如下:(1)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1人,男性,50周岁以下;具备园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园林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素质良好,技术娴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5年及以上绿化养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2)绿化保洁员:机关大院集中办公区16人、新城大厦集中办公区5人,成贤街43号大院机动安排。所有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素质良好,技术娴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2年以上绿化、保洁工作经验。(3)本项目男性员工不得少于16人,年龄应在58周岁以下。女性员工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48周岁以下的不少于3人。供应商应根据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员工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供应商应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为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其中员工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3.2岗位要求:(1)项目经理:①负责制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并接受采购人的月考核。②责对所管办公楼的室外绿化养护、枯叶清理及所属人员进行管理。每周对室外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区域进行检查,对所管辖区域服务质量进行全覆盖检查,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月检并对不合格项落实整改。③负责人员的入职、招聘、离职等人事工作,确保岗上人员无空岗现象。掌握员工工作质量、遵章守纪、仪容仪表情况,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防止泄密。④负责组织安排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服务质量达标。负责检查员工对机械、用品、运输工具及水具的管理、使用情况,控制和降低物料消耗。⑤负责对绿化班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及时了解员工的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安全健康工作,监督员工节能降耗、安全作业。⑥遇重大接待活动或群访,需提前到达现场做好保障工作。⑦完成其他扫尾工作。(2)绿化、保洁人员:①养护好各区域的花木及植物。及时细心观察,发现病株及时调换,保证花木的长新长绿。认真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浇水工作,确保花木的长势良好。对各处调回的病弱花木进行认真养护,使其尽快的长势良好。适时做好花木的养护工作,包括夏季的防暴晒、冬季防冻、防寒。②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③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种行为规范。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搞好个人卫生,维护中心形象。④不准随意将花木送给他人或私人用途,更不准有意折花损木。⑤完成其他扫尾工作。4.项目实施要求(1)人员到岗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岗证、近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员工工作责任承诺书等材料,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及保密协议,并对上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能力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如供应商未及时调换或调换的人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照当年履约合同价款的10%赔偿采购人。(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项目交接、验收、存档工作,科学合理做好所有岗位人员配备、岗前培训,确保项目情况熟悉、岗位操作熟练,各项服务运行正常。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完成项目交接、人员配备不齐或人员能力不达标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必须按照当年履约合同价款的20%赔偿采购人。5.考核要求(1)供应商履约期间,采购人每月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低于95分以下进行扣罚,每低1分扣除1000元。供应商发生严重差错,造成重大损失的按需进行赔偿。如发生因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随时进行调整。(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累计3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项目服务和质量标准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累计2个月考核分值低于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10日内撤离项目现场,并在撤场前完成各项交接,不得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转。(3)采购人在现场巡视发现供应商有屡说屡犯的违规行为时,直接对供应商发放罚款通知单并计入月度考核。6.其他要求(1)采购人提供工具仓库,用于摆放工具和小型机械。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仓库、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2)采购人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宿舍,成交供应商须考虑到特殊、紧急条件下的养护需要,在工作点附近安排员工宿舍,确保员工步行至工作点不超过15分钟。(3)行道树及路边乔木初冬用石琉合剂进行刷白一次,另包括部分乔木(香樟、广玉兰、樱花、紫薇等)冬季修剪。(5)机关大院内绿化养护中,需使用低噪音电动机械,上班时间及领导休息时间不得使用会产生噪音的机械,其它地区也要尽量避免在机关工作日使用机械。(6)机关大院内不得使用气味较浓的农药,尽可能使用低毒、无味的农药或生物农药。药物使用需得到采购人确认。(7)养护中使用的汽油、肥料、农药等物资,计入总报价。(8)要求供应商拟投入的园林器械为草坪修剪机2台、割灌机2台、绿篱机1台、疏草机1台、果岭机1台,油锯1把,其他养护机械设备由供应商养护管理实力决定。(9)根据养护管理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与养护管理相关及突击性服务事宜。(10)因项目地点特殊,大量养护工作只能在周末实施,少量低噪声低影响的工作可以在平时实施,供应商提供设备需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调整。(11)因项目点不设有养护垃圾专业堆场,因此供应商应按南京市垃圾分类要求,及时清运养护产生垃圾,一般时间不超过三日,大落叶时间不超过一周,修剪垃圾当日清运。(2)商务要求本项所有要求供应商应完全响应并提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将作无效处理。1.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的费用为一年服务期内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包含:①进场员工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宿费、伙食费;②机械折旧费、辅材费及工具、季节工劳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③农药、肥料;④其他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等。即:投标报价B=①+②+③+④。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要素,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不得违反南京市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规范用工,与人员签订合同,按规定时间、标准,全员足额支付工资,缴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供应商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处理解决,并由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工程机械、劳动工具、劳保用品、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用工成本增加)等风险因素,谨慎、合理报价。供应商报价除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4)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5)为规范办公区统一的员工形象,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供应商所有员工须统一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上岗。供应商应根据专业标准、季节变化配置至少4套工作服(含工作鞋),确保一洗一换。工作服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6)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每日工作餐在服务地点食堂解决,餐费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2.付款条件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3.履约保证金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4.服务时间和地点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附件:月份服务质量考核与检查表区域:序号目标任务及分值分值得分扣分原因备注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统一着装,仪容仪表干净整洁。发现违规行为的,每次扣0.2分;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52人员岗位配置要求按招采文件,人员岗位配置不符合年龄、数量要求的,每项扣0.2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每超1天每项扣0.5分。项目经理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和督查工作,每出现1项偏差,扣0.2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103按照树木养护管理要求,及时做好修剪、松土除草、施肥、浇水、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对破坏树木自然造型、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经甲方技术指正后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对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扣5分,并承担补植责任。104按照草坪养护管理要求,及时做好修剪、施肥、浇水、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对修剪不及时造成凌乱、高度不一的,每次扣0.2分。生长期内因浇水、施肥、病虫害治理等技术养护措施不及时的,造成草坪枯黄、长势不佳的,每次扣0.3分;造成干枯、死亡的,每次扣1分,并承担补植责任。105按照花、灌木养护管理要求,及时做好修剪、松土除草、施肥、浇水和病虫害防治等。造成内膛枝密生、徒长枝凌乱,残花、残果严重的,经甲方技术指正后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对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扣0.5分,并承担补植责任。106除草工作应除小、除早、除尽。对发现杂草生长很高不及时,经检查反馈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造成投诉的,扣0.5分。107按照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每日按时完成环境卫生清扫,全天候循环保洁,达到“八无”标准。经巡查反馈未整改的,每次扣0.2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0.5分。108按照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按时做好机关大院屋顶、雨棚、自行车棚顶等落叶和碎瓦片清理,每月1次。新城西、东大厅、AB厅、CD厅及E座北门的玻璃顶雨棚等清洗,每月1次。塔楼19楼、E座30楼屋顶全面卫生(包括栏杆擦拭等),每周1次。未完成的,每次扣0.2分;经检查反馈后未整改的,每次扣0.3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0.5分。109每日按时完成集中办公区内生活垃圾清运,为及时清理的,扣0.2分;造成投诉的,扣0.5分。日常修剪产生的绿植垃圾堆积不超过3日,为按时清理的,每超1天扣0.2分;造成投诉的,扣0.5分。1010重大活动突击保障(节假日、重要来访参观),未能及时完成的,扣0.5分;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511防汛防台和扫雪防冻工作期间,未做树木支撑保护的,扣1分;未落实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的,扣1分;未能及时响应树木断枝、倒伏、防汛等各类灾害应急抢险的,扣5分。512落实农药、汽油等危害品安全管理和使用,并建立相关台账。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扣0.5分;隐患未整改的,扣1分;造成投诉的,扣2分。5总计100考核结果和意见:备注: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达到考核标准;低于95分,每低1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乙方签字:甲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因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所以本项目不再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鼓励中小型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因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所以本项目不再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因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所以本项目不再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02.1技术方案5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技术方案、作业流程方案、质量管控方案、)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的得10分;案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1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2.2技术方案5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配置及费用测算方案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的得10分;案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1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2.3技术方案5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含绿化养护作业和玻璃顶棚天沟清扫安全措施)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的得10分;案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1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2.4技术方案5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节假日特殊养护方案(节假日、接待日、接待活动的绿地维护、卫生保洁方案)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的得10分;案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1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2.5技术方案5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难点应对措施方案(特色保持、养护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的得10分;案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1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3投入人员7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具备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2、配备不少于4名园林绿化高级工人员的,得1分;3、配备不少于2名园林花卉高级工人员的,得1分;4、配备不少于1名植保员的,得1分;5、配备不少于1名花卉园艺技师的,得1分;6、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的人员,得2分;(以上均需提供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同一人不可多项重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4投入设备5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1、提供洒水车2辆得1分; 2、运输货车2辆得1分;3、高空作业(升降)车2辆得1分(操作人员须具备高空作业车操作的特种作业证书);4、巡查应急车2辆得1分;5、扫地车1辆得1分;以上满分5分。(提供车辆、主要设备的购买发票、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证明材料,有效的高空作业车操作的特种作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55承诺函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1)作业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所派作业及管理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得1.5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得1.5分。(以上需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6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9分。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需能反映相关内容,同一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57合计100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供应商应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资格要求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8910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标准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8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承诺函八、法人授权书九、投标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十三、报价表十四、分项报价表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七、其他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项-第七项)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致: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2024年 月 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信用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信用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信用承诺 二〇二四年 月 日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承诺函致: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为号的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九、响应函致: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为号的项目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于服务相关的产品)。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磋商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证明材料: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人数、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安置的残疾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未提供证明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评审中享受了监狱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十三、报价表(格式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调整)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响应报价 元(大写) 元(小写)2服务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2、响应文件所报的响应价格(首次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或多次报价)。4、供应商须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四、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售后服务费用、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所报响应价格(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情况满足、正或负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请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所有技术要求”逐条进行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情况满足、正或负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请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商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七、其他证明文件(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服务方案、业绩等)人员配备一览表(参考格式)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职称年龄主要资历、经验1项目负责人234……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经营业绩(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证明材料(第几页—第几页)12345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根据评分标准要求,附上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K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QC-2024071026J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南京开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南京开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QC-2024071926J的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磋商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大集中办公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开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15807.40万元,资产总额为11915.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南京开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日:2024年09月02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