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应急救援设备类 航空运输箱 余震检测仪 照明无人机 软体水囊 软体水枪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蓉信智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1栋8层44号
12,393,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蓉信智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起重顶杆
荷马特
定制
1(套)
48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航空运输箱
鹿布 ROCKBROO K
定制
100(个)
1,48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余震检测仪
鼎冠恒通
DG-Y62
2(台)
78,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照明无人机
曙之光?
ER-T700
2(台)
22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软体水囊
万兴时代
2000L (斜坡 水囊), 3000L (平底 水囊)
20(个)
1,89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软体水枪
中盾高科
ZDSQ-01 (改)
20(个)
2,79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
红泰力威
XY-H330
20(台)
43,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DN100排水软管
祥雨
10-100- 40
50(条)
98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森林防火避火罩
全合众
RLB-120 -QD
30(个)
9,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大流量潜水电泵(500型)
华汛
HX-QW50 0-10
2(个)
156,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电动水下破拆工具组
鼎力
DLSL-70 0
1(套)
50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钢筋速断器
锐固
DCC1636 HR
2(个)
49,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直升机救援担架系统
岜哈
DJ200
2(套)
19,8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背负式照明灯
威盾
HBY1300
4(套)
14,5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域救援飞翼救生圈
智安航
ZAH1001
2(个)
29,8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承重货架
科华
2000*60 0*2000
100(米)
95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森林消防重型车载水泵
红泰力威
XY-V5S
4(台)
92,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重型玻璃钢冲锋舟
京穗
JS-580X
1(辆)
29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玻璃钢冲锋舟
京穗
JS-610T
1(辆)
88,5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耐高温消防服
烈火胜服
175/96
30(套)
29,5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急流救援橡皮艇
CANDO
RS420
2(辆)
63,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山岳救援个人模块装备包
岜哈
定制
10(套)
29,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高扬程大流量潜水电泵(400型)
华汛
HX-QW40 0-30
2(个)
248,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400型水泵延长电缆
恒飞电缆
JHS3*25 +1*10
20(条)
6,5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电子气象仪
衡欣
AZ-8910
2(个)
5,2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干式救援服
水趣
SY-FD
30(件)
11,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500型水泵延长电缆
恒飞电缆
JHS3*10 +1*6
20(条)
3,9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灭火指挥仪
图宏
定制
4(台)
14,5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域救援个人装备
水趣
救援套装
30(套)
15,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排烟机
莱恩克
YY3.0/4 .2-11
1(台)
19,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上救援遥控机器人
丞士
RMXR-J4 0P-CS2
2(个)
157,9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自救式救生衣
奥赛孚
ASF-W10 2
100(件)
22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DN200排水软管
祥雨
10-200- 25
30(条)
1,092.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万向三脚架
TEXO
230100
2(个)
158,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下声呐生命搜救系统
盛博蓝
BF-SN18
1(套)
52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高扬程水力部件
华汛
HX-QW10 0-45
10(个)
29,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电动救援平板车
森奇
定制
4(台)
3,28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管带框
绿沃
LW-SDBB -01/02
50(个)
5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山岳救援团队模块装备包
岜哈
定制
2(套)
14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位移监测仪
鼎冠恒通
DG-Y65
2(台)
94,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自展式智能救生舟
金画王
JHW-RC3 00
2(辆)
195,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双路液压机动泵
荷马特
定制
1(台)
18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无人机航拍器
DJI
Mavic 3 Pro
2(台)
16,9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DN250排水软管
祥雨
10-250- 20
30(条)
1,18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破拆工具组
荷马特
定制套装
1(套)
1,360,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小型叉车(3.8吨)
江淮
CPD38He
2(台)
192,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圆锯
富世华
K1270
2(台)
14,9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高扬程潜水电泵(150型)
华汛
HX-QW15 0-50
4(个)
158,0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电动冲击钻
博世
GBH 2-28D
2(个)
2,900.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DN150排水软管
祥雨
10-150- 40
30(条)
992.00

A02340800
应急救援设备类
测距仪(3000米)
昕锐
XR3000C
2(个)
16,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童斌全、张宾邻、温波、王远强、徐卿、高吉永(采购人代表)、廖建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100-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1%,500-10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8%,1000-50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5%】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下浮1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98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9257[2024]04358] ;2、预算品目: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3、行业类别:工业;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5、因系统显示原因,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872.73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
联系方式:028-6188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2栋2109号
联系方式:028-8533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8-85330515

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号项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我单位有幸中标后,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说明:(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修理、重作、第15.1款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森林防火避火罩30.00个10000元300000.00元元总价11耐高温消防服30.00套30000元900000.00元元总价1020.00个2800元56000.00元元总价9软体水囊20.00个1900元38000.00元元总价8管带框50.00个520元26000.00元元总价7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20.00台45000元900000.00元元总价6森林消防重型车载水泵4.00台98000元392000.00元元总价52.00个11000元22000.00元元总价4测距仪(3000米)2.00个17500元35000.00元元总价34.00台15000元60000.00元元总价2照明无人机2.00台230000元460000.00元元总价1无人机航拍器2.00台17000元34000.00元元总价序号报价内容位计量单单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生产厂家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项目名称: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响应报价价款形式,生产厂家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单价最高限价,产地品牌规格报价内容位单价最高限价1无人机航拍器2.00台17000元34000.00元元总价2照明无人机2.00台230000元460000.00元元总价3灭火指挥仪4.00台15000元60000.00元元总价4测距仪(3000米)2.00个17500元35000.00元元总价5电子气象仪2.00个11000元22000.00元元总价森林消防重型车载水泵4.00台98000元392000.00元元总价6,4.00台98000元,元7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20.00台45000元900000.00元元总价8管带框50.00个520元26000.00元元总价9软体水囊20.00个1900元38000.00元元总价10软体水枪20.00个2800元56000.00元元总价11耐高温消防服30.00套30000元900000.00元元总价12森林防火避火罩30.00个10000元300000.00元元总价13高扬程潜水电泵4.00个160000元640000.00元元总价13(150型)4.00个,元14高扬程大流量潜水电2.00个250000元500000.00元元总价14泵(400型)2.00个,元15大流量潜水电泵2.00个160000元320000.00元元总价15(500型)2.00个,元-第1页-34水下声呐生命搜救系统1.00套-第2页-580000元580000.00元元总价33自救式救生衣100.00件230元23000.00元元总价32水上救援遥控机器人2.00个158000元316000.00元元总价31水域救援飞翼救生圈2.00个30000元60000.00元元总价30重型玻璃钢冲锋舟1.00辆300000元300000.00元元总价29玻璃钢冲锋舟1.00辆90000元元28自展式智能救生舟2.00辆200000元90000.00元元总价27急流救援橡皮艇2.00辆65000元400000.00元元总价26电动水下破拆工具组1.00套600000元130000.00元600000.00元元总价总价25山岳救援团队模块装备包2.00套150000元元24山岳救援个人模块装备包10.00套32000元300000.00元元总价23水域救援个人装备30.00套17000元320000.00元元总价22高扬程水力部件10.00个30000元510000.00元300000.00元元总价总价21DN100排水软管50.00条1000元50000.00元元总价20DN150排水软管30.00条1000元30000.00元元总价19DN200排水软管30.00条1100元33000.00元元总价18DN250排水软管30.00条1200元36000.00元元总价17400型水泵延长电缆20.00条7000元140000.00元元总价备注:无-第3页-51背负式照明灯4.00套15000元元60000.00元50100.00米承重货架总价980元98000.00元元总价49直升机救援担架系统2.00套20000元元40000.00元48电动救援平板车4.00台总价3300元元13200.00元47100.00个航空运输箱总价1500元元150000.00元46小型叉车(3.8吨)2.00台总价195000元元390000.00元45万向三脚架2.00个总价元159000元318000.00元总价44位移监测仪2.00台98000元元196000.00元43余震检测仪2.00台总价80000元元160000.00元42排烟机1.00台总价20000元元20000.00元41钢筋速断器2.00个总价50000元元100000.00元40电动冲击钻2.00个总价3000元6000.00元元总价39便携式圆锯2.00台15000元元30000.00元38双路液压机动泵1.00台总价元35干式救援服30.00件12000元360000.00元元总价36液压破拆工具组1.00套1500000元1500000.00元元总价37液压起重顶杆1.00套500000元500000.00元元总价38双路液压机动泵1.00台220000元220000.00元元总价39便携式圆锯2.00台15000元30000.00元元总价40电动冲击钻2.00个3000元6000.00元元电动冲击钻2.00个3000元6000.00元元总价41钢筋速断器2.00个50000元100000.00元元总价42排烟机1.00台20000元20000.00元元总价43余震检测仪2.00台80000元160000.00元元总价44位移监测仪2.00台98000元196000.00元元总价45万向三脚架2.00个159000元318000.00元元总价46小型叉车(3.8吨)2.00台195000元390000.00元元总价47航空运输箱100.00个1500元150000.00元元总价48电动救援平板车4.00台3300元13200.00元元总价49直升机救援担架系统2.00套20000元40000.00元元总价50承重货架100.00米980元98000.00元元总价51背负式照明灯4.00套15000元60000.00元元总价合计:备注:无-第3页-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4页-附件-送样要求(含样品演示视频材料)说明:因系统平台格式限制,招标文件“2.10.样品评审”中的内容与本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附件内容为准。1.样品及功能演示视频清单包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1台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水泵双肩安全背包1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附件背包1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油箱背包1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止水钳2把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水带修补环6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分水器1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止逆阀1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直流水枪1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喷雾水枪1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进水管1根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底阀1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防淤框1只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串联进水接头1付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附件工具(至少包含十字螺丝刀1只,平口螺丝刀1只,火花塞套筒1支,套筒扳手1只,双叉扳手1只)1套0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功能演示视频1份01耐高温消防服头罩1顶01耐高温消防服上衣1件01耐高温消防服裤子1条01耐高温消防服手套1双01耐高温消防服靴子1双2、样品及功能演示视频基本要求2.1供应商所提交的样品及功能演示视频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2.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进行样品制作。2.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2.4功能演示视频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2.5是否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否。2.6本项目的样品将采用盲样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仅对样品本身进行评审,不对样品内外包装进行评审),对于样品本身上的品牌标识信息等由供应商一并自行处理好(如标志无法清除,须进行有效遮蔽,以不影响公正评审为准),若有内外包装由供应商在递交时自行处理,并带离评审区域;样品本身不得显示出品牌、商标、字母、数字、符号、供应商信息等影响评标公正的图案、标志或标识。演示介质及演示内容无任何品牌、商标、字母、数字、符号、供应商信息等影响评标公正的图案。2.7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对所递交的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2.8所投样品作为评审和验收时的依据,不包含在所供合同产品的数量之内。2.9供应商的样品制作、搬运、摆样、撤样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自备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2.10供应商提交的样品及功能演示视频中所展示的产品需与供应商所投产品一致。3.递交要求3.1送达样品和功能演示视频时需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供应商名称、样品和功能演示视频名称及数量等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格式可参考后附样品清单格式】,此清单不得附在样品本身和功能演示视频介质上,样品本身和功能演示视频介质上的品牌、商标、字母、数字、符号、供应商信息等影响评标公正的图案、标志或标识由供应商一并自行处理好(如标志无法清除,须进行有效遮蔽,以不影响公正评审为准),样品和功能演示视频介质若有内外包装由供应商在递交时自行处理,并带离评审区域,内外包装遗留在评审区域的将视为样品本身有影响评标公正的信息。【供应商应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注:本招标文件关于样品中“字母、数字、符号”特指“可以指向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信息的字母、数字、符号”。附:样品清单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样品和功能演示视频名称及数量备注3.2递交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8:30至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样品或功能演示视频将不予接收。3.3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T1栋911号,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3.4供应商递交样品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样品本身、功能演示视频进行第一次编号,开标结束后,监督人员将对样品和功能演示视频介质再次进行随机抽签编号。4.退回规定4.1对于未进入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投标有效期内予以封样退还,需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领回所投样品,如供应商未及时领取,样品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且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4.2所有供应商的功能演示视频于中标公告发布后交采购人处保存,不进行退还。5.封样对于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移交给采购人统一留存,直至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通知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领取封样样品,时限为5个工作日,超出时限的,采购人对未领走的样品不再承担保管责任,如有样品遗失、损坏等,由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自行负责。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用于验收比对,直至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样品中的缺陷为由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应答供货。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委托________为我方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递交样品事宜,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背面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商务应答表。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评审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说明: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报价的构成提供详细的分项价格明细表,如表格不能满足需要,可自行制表填写)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制造商进口或国产数量单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合计)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以上表格可按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减。投标承诺函致:成都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本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已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一、我单位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二、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人员编制。三、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四、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五、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六、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不存在与采购人及相关人员有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八、我单位不存在虚假应标行为,未参与围标、串标等,并承诺不得将项目擅自分包、转包。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评审小组不能对其响应(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涉及)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背面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方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背面版本号:240805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06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1.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第2页-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邮编:610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6290代理机构: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2栋2109号邮编:610000联系人:何女士、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5330515-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142,2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100-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1%,500-10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8%,1000-50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5%】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下浮10%收取。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289076233108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和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第5页-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第6页-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第7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第8页-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若发生不可抗力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执行。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执行。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基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装箱清单、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产品技术白皮书等产品技术参数佐证材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7.4采购人可对中标供应商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封存送检。可随机抽检或根据实际情况全部送检。送检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送检的产品有任意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或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或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的,带来的一切安全问题,采购人将进行追责,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第9页-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第10页-★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无人机航拍器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20页-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第64页-技术参数及要求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采购包“3.3技术要求”表格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1、一般技术参数条款(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和“★”的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5分。2、“▲”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35分。注:①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②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③以表格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列的一级序号数字(如“1.”“2.”“3.”……)为一项(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项。④针对“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号条款技术参数,招标文件对证明材料已有要求的,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针对“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未标注“▲”和“★”的条款,招标文件对证明材料已有要求的,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证明材料的,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响应即可。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但无法清楚体现有关参数偏离情况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响应的,视为该条参数不满足。40.00客观评审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样品: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包含主机及附件)和耐高温消防服,具体详见附件”送样要求"。1.样品:1.1凡是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样品均为0分:a.少送样品的、错送样品的或样-第65页-样品品无法进行正常使用的;b.样品本身存在显示出品牌、商标、字母、数字、符号、供应商信息等影响评标公正的图案、标志或标识。根据以下要求对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样品进行评分:1.1.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包含主机及附件)①样品外观规整、无破损;②样品结构及配件完整无缺失;③设备面板无尖锐棱角无毛刺,边缘钝化处理,线缆线束布局整齐规范,无裸露。完全符合①-③项要求的得4.5分,每有1项有瑕疵扣1.5分,最多扣4.5分。(瑕疵是指产品外观不规整或破损;结构不完整或存在缺失;配件不完整或存在缺失;功能不完整或存在缺失;或存在裂纹;或存在刮痕;或存在脱漆;存在以上任意一种情形)1.2.耐高温消防服①样品外观规整、无破损;②样品结构及配件完整无缺失。完全符合①-②项要求的得1.75分,每有1项有瑕疵扣1分,最多扣3.5分。(瑕疵是指产品外观不规整或破损;结构不完整或存在缺失;配件不完整或存在缺失;功能不完整或存在缺失;或存在裂纹;或存在刮痕;或存在脱漆;存在以上任意一种情形)2.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演示视频对本项目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样品进行评审,演示视频内容及要求:①能展示产品结构特点、外形特点、日常维护注意事项;②产品介绍、使用演示及操作流程完整(至少包括产品使用展示、产品常见故障排查及排除展示,产品日常运维注意事宜展示),能够清晰展现产品使用方式或功能;演示视频满足上述①-②项要求的得5分,演示视频每缺少一项扣2.5分;每有1处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1.25分,本项5分扣完为止。未提交功能演示视频或演示视-第66页-13.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频播放时长超时均不得分。注:①每家投标人演示介质录制播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超过20分钟而未完成演示的,仅针对20分钟内演示部分进行评分);演示介质采用U盘形式制作;②仅用图片文字的描述方式演示、PPT演示、截图演示等非真实产品操作环境演示不得分;③演示介质中需自带播放器软件,评审时发现介质内容无法播放或视频损坏,视为无演示介质;④功能演示视频应清晰,若因视频模糊造成无法评审的不得分;⑤演示介质及演示内容出现任何品牌、商标、字母、数字、符号、供应商信息等影响评标公正的图案的不得分。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该方案应包含:①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②前期备货时限及产品配送安排;③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④产品安装调试计划;⑤不合格产品退换措施。以上①-⑤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本条5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或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专业术语错误;或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失效或错误;或提供的方案中规范引用错误或失效;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或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以上其中任意一种情形。)5.00主观评审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第67页--第67页--第67页--第67页--第67页-培训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该方案应包含:①培训实施主体情况(包含培训地址及投入本项目培训人员情况);②培训方式及场次;③培训目标及完成时限;④培训内容及重点(包含产品参数、性能、安装、调试、使用、维保、注意事宜及问题排除);⑤培训质量保证措施。以上①-⑤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本条5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或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专业术语错误;或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失效或错误;或提供的方案中规范引用错误或失效;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或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以上其中任意一种情形。)5.00主观评审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该方案应包含:①拟投入本采购包售后服务人员情况;②售后服务计划;③售后服务程序;④售后响应保障(包含售后服务应急预案);⑤售后服务制度;⑥备品备件保障;⑦售后回访安排。以上①-⑦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本条7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或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专业术语错误;或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失效或错误;或提供的方案中规范引用错误或失效;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或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以上其中任意一种情形。)7.00主观评审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第68页-价格分合计1、评审价格=投标报价。2、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3、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30.00客观报价一览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10%);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第69页-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70页--第71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号项承诺函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附件:评审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其他详见附件:投标承诺函详见附件: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72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pdf-第73页-版本号:240805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06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881.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邮编:610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6290代理机构: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2栋2109号邮编:610000联系人:何女士、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53305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142,2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100-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1%,500-10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8%,1000-5000万(含)以下部 分乘以0.5%】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下浮10%收取。 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89 0762 3310 8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和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若发生不可抗力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执行。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执行。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基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装箱清单、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产品技术白皮书等产品技术参数佐证材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7.4采购人可对中标供应商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封存送检。可随机抽检或根据实际情况全部送检。送检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送检的产品有任意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或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或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的,带来的一切安全问题,采购人将进行追责,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6290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邮编:610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女士、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5330515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2栋2109号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需要样品评审。样品提交时间:2024-08-2810:00:00样品提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T1栋911号样品提交数量:1样品提交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上述样品提交时间、样品提交地点、样品提交数量均不适用本项目,具体样品要求均以附件《送样要求》中的内容为准。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142,2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142,2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应急救援设备类无人机航拍器2.00(台)34,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应急救援设备类照明无人机2.00(台)4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应急救援设备类灭火指挥仪4.00(台)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应急救援设备类测距仪(3000米)2.00(个)3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应急救援设备类电子气象仪2.00(个)22,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6应急救援设备类森林消防重型车载水泵4.00(台)392,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7应急救援设备类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20.00(台)90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8应急救援设备类管带框50.00(个)2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9应急救援设备类软体水囊20.00(个)3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0应急救援设备类软体水枪20.00(个)5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1应急救援设备类耐高温消防服30.00(套)9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2应急救援设备类森林防火避火罩30.00(个)3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3应急救援设备类高扬程潜水电泵(150型)4.00(个)64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4应急救援设备类高扬程大流量潜水电泵(400型)2.00(个)5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5应急救援设备类大流量潜水电泵(500型)2.00(个)3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6应急救援设备类500型水泵延长电缆20.00(条)8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7应急救援设备类400型水泵延长电缆20.00(条)14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8应急救援设备类DN250排水软管30.00(条)3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9应急救援设备类DN200排水软管30.00(条)33,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0应急救援设备类DN150排水软管30.00(条)3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1应急救援设备类DN100排水软管50.00(条)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2应急救援设备类高扬程水力部件10.00(个)3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3应急救援设备类水域救援个人装备30.00(套)51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4应急救援设备类山岳救援个人模块装备包10.00(套)3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5应急救援设备类山岳救援团队模块装备包2.00(套)3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6应急救援设备类电动水下破拆工具组1.00(套)6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7应急救援设备类急流救援橡皮艇2.00(辆)13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8应急救援设备类自展式智能救生舟2.00(辆)4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9应急救援设备类玻璃钢冲锋舟1.00(辆)9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0应急救援设备类重型玻璃钢冲锋舟1.00(辆)3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1应急救援设备类水域救援飞翼救生圈2.00(个)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2应急救援设备类水上救援遥控机器人2.00(个)31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3应急救援设备类自救式救生衣100.00(件)23,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4应急救援设备类水下声呐生命搜救系统1.00(套)58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5应急救援设备类干式救援服30.00(件)3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6应急救援设备类液压破拆工具组1.00(套)1,5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7应急救援设备类液压起重顶杆1.00(套)5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8应急救援设备类双路液压机动泵1.00(台)2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9应急救援设备类便携式圆锯2.00(台)3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0应急救援设备类电动冲击钻2.00(个)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1应急救援设备类钢筋速断器2.00(个)1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2应急救援设备类排烟机1.00(台)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3应急救援设备类余震检测仪2.00(台)1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4应急救援设备类位移监测仪2.00(台)19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5应急救援设备类万向三脚架2.00(个)31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6应急救援设备类小型叉车(3.8吨)2.00(台)39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7应急救援设备类航空运输箱100.00(个)1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8应急救援设备类电动救援平板车4.00(台)13,2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9应急救援设备类直升机救援担架系统2.00(套)4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0应急救援设备类承重货架100.00(米)9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1应急救援设备类背负式照明灯4.00(套)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无人机航拍器2.00(台)17,000(元)34,000.00总价无2照明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应急救援设备类 航空运输箱 余震检测仪 照明无人机 软体水囊 软体水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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