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中标结果公示(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2024)


一、项目编号:YLZC2024-C2-990467-GXKY
二、项目名称: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367061.12(元)
广西中鑫建设有限公司
玉林市福绵区管委会大楼北侧(楼栋序号:4667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导水墙长55m、生态浮床3300m2、右岸岸坡治理长60m、增殖放流平台1处、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宣传1项(包括水泵房外墙河长制主题宣传、宣传水车修复、桥头河长制公园门口修复、宣传灯光、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标识牌);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0日历天
莫胜新
桂24521220157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兆雄(自行抽取),黄颖忠(自行抽取),黄忠兰(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56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93.52分。2.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C2-10861。3.网上公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ylggzy/)。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96号       
联系方式:0775-283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胜利垌银苑小区3-7#      
联系方式:0775-226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富城
电 话:0775-226429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91.8K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doc1.5M

1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采购单位名称)的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好下:1.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中鑫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3人,营业收入为6720.80万元,资产总额为8354.16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中鑫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3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中鑫建设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6720.80万元资产总额8354.16万元。测试结果:中型企业测试时间:2024年9月3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监狱企业声明函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则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编号:YLZC2024-C2-990467-GXKY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C2-10861采购人(盖公章):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采购代理机构(盖公章):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第四章工程量清单35第五章图纸38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八章合同文本9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编号:YLZC2024-C2-990467-GXKY)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2024年09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LZC2024-C2-990467-GXKY项目名称: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1375022.7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1375022.7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导水墙长55m、生态浮床3300m2、右岸岸坡治理长60m、增殖放流平台1处、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宣传1项(包括水泵房外墙河长制主题宣传、宣传水车修复、桥头河长制公园门口修复、宣传灯光、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标识牌);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5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止,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ylggzy/)。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电话:0775-26979615.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5)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六楼)(主场地地址)进行评审;评标副场地址: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直属机关办公区二楼东侧)(副场地地址)进行评审。(6)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7-269027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96号项目联系人:钟远明项目联系方式:0775-28309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林市玉州区胜利垌银苑小区3-7#项目联系人:易富城项目联系方式:0775-2264298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23日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2.项目编号:YLZC2024-C2-990467-GXKY,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C2-108613.建设地点:陆川县乌石镇吹塘村4.工程概况: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导水墙长55m、生态浮床3300m2、右岸岸坡治理长60m、增殖放流平台1处、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宣传1项(包括水泵房外墙河长制主题宣传、宣传水车修复、桥头河长制公园门口修复、宣传灯光、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标识牌);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5.采购范围:经审图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7.发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工包料。8.要求工期:50日历天。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水利行业最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1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1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后附)(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已中标未开工程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材料员(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4.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12.1.2商务文件1.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函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备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4企业信誉实力文件(如有)1.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格式后附);2.在建类似工程一览表(格式后附);3.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格式后附);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备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竞标报价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竞标将视为无效。(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使用标准的计价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填写单价和计算总额价,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严禁供应商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构、标段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顺序和序号。供应商不得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报价表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供应商须知”第21条的有关要求。(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同细目的按供应商竞标时的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成交单价结算;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的按信息价,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有资质的审核机构审定。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5)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①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总价。②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或只报单价不报总价)。③竞标时,采购人要求报价的细目,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6)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按正常施工工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各单项的有关内容。凡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所必不可少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7)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价中自行考虑。(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磋商小组审核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供应商的竞标报价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中所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顺序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0)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竞标时,应按照采购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3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2磋商的顺序: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5-2264298,通讯地址:玉林市玉州区胜利垌银苑小区3-7# 业务时间(北京时间):工作日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 时00分到18时00分。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现明确以下内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中小企业预留预算金额:1375022.74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3.预付款支付比例: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2.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3.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的信息:开户名称: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银行账号:4505 0166 0455 0000 2578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CA签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工程量清单(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8)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企业信誉实力文件(如有)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4企业信誉实力文件(如有):详见须知前附表12.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磋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1.1.32.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0万元(200-100)万元×0.7%=0.7万元合计收费=1.0+0.7=1.7万元32.3上述款项,请现金现存或转账电汇转入下列银行帐户。开户名称:广西开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银行账号:45050166045500002578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上述标准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5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6)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7)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电子章;(9)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10)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1)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2)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5)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6)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7)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8)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9)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2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3)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文件无效。(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内容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内容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清单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内容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清单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在单价合同工程中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的;(7)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磋商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9)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竞标时未按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竞标总报价中的;(10)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竞标有效期等);(11)供应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增减或对采购范围进行调整的;(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技术文件无效;(3)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未就磋商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除本章第3.7条情形外,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4.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最后报价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编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作最后报价,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4.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7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5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6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7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8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9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10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1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2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技术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3)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3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2.1施工组织设计分(1)主要施工方法(满分8分)一档(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二档(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三档(3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须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四档(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7分)一档(7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四档(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7分)一档(7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四档(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6分)一档(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四档(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7分)一档(7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2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四档(0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一档(6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二档(3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三档(1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四档(0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得力。(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7分)一档(7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针对赶工措施有具体的表述,赶工措施合理科学,可操作性高。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有赶工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安排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四档(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无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无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一档(6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完善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相关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的。二档(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完整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相关要求。各项措施具体、有效;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的。三档(1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的。四档(0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措施不合理。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7分)一档(7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可行。二档(4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可行。三档(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四档(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61分2.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分(1)项目经理(满分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得1分。(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满分5分)① 技术负责人专业(满分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得1分。②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中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4分。注: 以上相关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6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业绩分(满分3分)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的,每项得3 分,满分3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最后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78.第四章工程量清单8.1.1.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工程量清单仅是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计算规则等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以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规定。(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8.2.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1.投标总价。2.工程项目总价表。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5.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6.工程单价汇总表。7.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8.供应商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9.供应商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10.供应商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11.供应商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12.工程单价计算表。13.人工费单价汇总表。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主要技术条款码、备注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供应商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附录A和附录B中的“主要工作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3.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元)表示。4.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5.工程项目总价表中一级项目名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名称填写,并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6.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和合同技术条款章节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措施项目的金额和合计金额。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9.计日工项目计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计量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计日工项目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10辅助表格填写:(1)工程单价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价格(费率)填写。(1)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费(税)率填写。(2)供应商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按基础单价分析计算成果的相应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基础单价的分析计算书。(3)供应商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按表中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附抗渗、抗冻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相应材料用量和单价填写,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4)采购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按采购人供应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供应价填写,并填写经分析计算后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若采购人提供)(5)供应商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预算价填写,填写的预算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7)采购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采购人提供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和采购人收取的台时(班)折旧费填写;供应商填写的台时(班)费用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若采购人提供)。(8)供应商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和二类费用填写,填写的台时(班)费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9)供应商应参照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编制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每个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一份。(10)工程单价计算表,按表中的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填写,填写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基础价格,必须与人工费价汇总表、基础材料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及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填写的各项费(税)率必须与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中的费(税)率相一致。(11)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表的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的人工费单价计算表。8.3.3.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采购人确定(或由当地财政部门审定)并按规定公布总价(招标控制价)、分类分项目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数量)、以及考核主要单价清单。9.第五章图纸10.(如有,另册发放)11.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时采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版)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如我公司在贵单位的(工程名称)成交,根据国家、自治区及玉林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单位承诺:1、我方保证在项目的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我方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并特别注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2、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帐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如我方在承包项目中出现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其它职工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本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商务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磋商函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中第16.2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磋商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 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4分包4.3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不调整…………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币种:人民币序号内 容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2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等级:3磋商总报价: 人民币 (¥ )4对响应文件有关竞标有效期、合同条款、竞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是否响应:(是或否)5磋商保证金(数额、方式): / 6工 期:7质量要求:备注:磋商总报价应等于报价汇总表的合计数。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的报价说明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2.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编制时间:年月日3.磋商总价表竞标总价工程名称:项目编号:竞标总价(小写):(大写):竞标总报价(A):(填入磋商函和磋商函附录)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编制时间:年月日4.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项目总价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1一级X X项目2一级X X项目X X措施项目X X其他项目合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年月日5.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 单位工程 数量综合 单价 (元)合价 (元)主要技术 条款编码备注1一级XX项目1.1二级XX项目1.1.1三级XX项目50xxxxxxxxxx最末一级项目1. 1.22一级XX项目2. 1二级XX项目2. 1. 1三级XX项目50xxxxxxxxxx最末一级项目2. 1.2合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年月日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合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年月日7.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合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年月日8.零星工作(计日工)项目计价表零星工作(计日工)项目计价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1人工2材料3机械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年月日9.工程单价汇总表工程单价汇总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合计1建筑工程1.1土方开挖 工程1.1.1500101XXXXXX1. 1.22安装工程2. 1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2. 1. 150020Ixxxxxx2. 1.210.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单价费(税)率(%)备注序号工程类别备注一建筑工程二安装工程11.供应商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供应商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 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使用费(费用 名称)(费用 名称)合计备注12.供应商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供应商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部位混凝土 强度 等级水泥强度 等级级配水灰比预算材料量(kg/ m3)单价(元/m3)备注序号工程部位混凝土 强度 等级水泥强度 等级级配水灰比水泥 (kg)砂(计量 单位)石(计量 单位)单价(元/m3)备注13.采购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若采购人提供)采购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若采购人提供)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供应价(元)预算价(元)14.供应商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供应商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元)备注15.采购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采购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若采购人提供)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元/台时(班)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采购人 收取的 折旧费供应商应计算的费用合计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采购人 收取的 折旧费维修费安拆费人工柴油电小计合计16.供应商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供应商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元/台时(班)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其他费用合计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折旧费维修费安拆费小计人工柴油电小计其他费用合计17.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如有)供应商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承包项目(如有)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分解表,每一总价承包项目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说明注:项目编码应遵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18.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编号:定额单位:定额单位: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9.人工费单价汇总表人工费单价汇总表项目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序号工种单位单价(元)备注20.资金流估算表资金流估算表(格式)金额单位:元年份月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完成工作 量付款保留金 扣留预付款 扣还其它应收款合计注:完成工作量付款合计数不含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三、技术文件格式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技术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11.0.1.一、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如下(不限于,仅供参考):(1)主要施工方法;(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件一: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二: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三: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递图)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附件六:临时用地表附件一: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施工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或生产能力现在何处进场时间退场时间用于施工部位附件二: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件三: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递图)计划开工日期、完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件六:临时用地表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位置需用时间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作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工作职责职称专业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相关工作年限工作简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所列岗位的所有管理人员的情况均应如实填写。可按以上格式扩展为多页填写,每一页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11.0.2四、企业信誉实力文件格式1.企业信誉实力文件封面格式企业信誉实力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企业信誉实力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达到质量标准开竣工日 期备注:供应商应附上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合同金额(万元)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备注:供应商应附上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的复印件。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奖项名称奖项级别1234…【备注:附以上相关奖状、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其他文书、文件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好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八章合同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专业、证书号。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承包人:(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并应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专利技术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1.4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H.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定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图应标明用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2.8其它义务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3.1.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60%。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R=(C-F1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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